《锦绣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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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缘-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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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来就好了。”他说得似乎有点勉强,“我还有事,得先走一步。”他转身就走,走了两步又回头,“有事的话就找英东,改天我叫人给你送点需要的东西过来,上海你不熟,用不着自己出去。”

锦绣还没答话,他已经出了舞厅。锦绣看着他的背影,轻轻叹口气。看来左震的耐心已经耗光了,他会有什么事,八成是上楼去,重新软玉温香抱满怀。

环视一下周围,百乐门真算得上美女如云,那些上海的名花,个个猫一般慵倦,丝一般妩媚,如水的眼波如画的容颜,只有她,布衣素面,茫然杵在中间,那么突兀。

英少会看不起她,那也是应该的吧。

来上海是错的,来百乐门或许是错上加错。但……她只是不信,一样是孤单一个人流落在陌生的街头,明珠可以出人头地,而她只配躲在阴暗的角落,看着自己喜欢的人,不敢靠近。

才隔了一天,锦绣就看到了左震派人送来的、他所谓的“一点”东西。天!这是叫做“一点”东西吗?一点就塞了这么满满两只大箱子?

又不是给她办嫁妆,哪里用得着这么大的排场:府绸,软缎,织锦,丝绒,旗袍,长裙,晚装,外套,披风,大衣,还有皮鞋和帽子……颜色式样,应有尽有,外加整套的胭脂水粉玫瑰膏,甚至还有香水和首饰。

锦绣吓呆了。满床满柜都是衣裳鞋子,尺寸之合适,就像是给她量身子订做的一样。到底他是怎么办到的?!抬头是珠宝,低头是华衣,这到底要花多少钱啊……且不说那精致盒子里的珍珠和金饰光彩夺目,但是随手拿起的一件晚装,不知道什么料子,握在手里柔软而垂滑,颜色低柔绮丽,想来必定价值不菲。

无功不受禄,她不能接受这样贵重的礼物。

但是送东西来的人恭恭敬敬交待:“荣小姐,二爷有吩咐,这些东西是不能拿回去的。都是照着您的尺寸买的,别人用不上,您要是不收,我们没法子回去跟二爷交差。”

锦绣站在一屋子衣裳首饰里,手足无措,“但我一个人,怎么用得着这许多东西,不然衣服鞋子先放在这里,等见了左震,我跟他说去;这些珠宝首饰,你还是带回去的好。”

“二爷还叫我带句话,百乐门不比别的地方,要当百乐门的红牌,舍不得花钱是不成的。过一阵子荣小姐有了名气,这些东西就算不得什么了。”

锦绣一怔,原来没有钱,甚至连舞女也是当不成的。就好像那些唱戏的弹曲儿的,出名也要靠着有人捧。

回过头看看身边的那些东西,心里知道是不能收的,左震不过是说说而已,在百乐门当上红牌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吗?如果不能,她拿什么来偿还他。

可是这些东西……怎么这样的美啊,是她从未见过的华光流转,璀璨生辉。似乎带着舞曲的悠扬,带着夜晚的暗香,引诱锦绣不由自主地伸手去触摸。

换了衣服,重新梳洗过,锦绣端量着镜中的自己。

杏子色的印花织锦旗袍,松松挽起的长发,象牙般凝滑的肌肤、星般眼眸,鲜艳红唇,在晕黄的灯光底下,美丽得叫人惊艳,却又迷离而陌生。隔着镜子,她是那么美,然而又那么远,眉梢眼底,不见一丝欢喜,只有淡淡一抹误入风尘的不甘心。

这不是她自己,这是她从来不认识的另一个女人。

锦绣隐约间,好像看见了明珠的影子。

恍惚想起,初来上海的那一天,站在殷宅大门外面,风尘仆仆,满怀希望的荣锦绣。透过镜子里模糊的影像,仿佛看见她衣衫褴褛地流落在繁华的街头,为了一碗饭被拳打脚踢,看着她茫然穿梭在大街小巷,寻找一份谋生的活计,看着她远远站在英少背后的角落里,期待他无意间偶尔的回头。

锦绣眼底掠过一抹自嘲似的微笑,不知怎么的,忽然有了苍凉的味道。

镇江老家的旧宅子,已经被债主收去抵债,这一辈子怕是再也回不去的了。从今以后,就只剩下她一个人,面对这世上的冷暖炎凉,还有那遥远不可预知的未来。

左震说得对。她唯一的出路、最好的结果,就是成为百乐门的红牌,这样才有机会站在英少的面前,而不是他的背后。

终于就这样去了百乐门。

时候还早,客人不多,舞女丽丽正倚着吧台,百无聊赖地搽指甲。一见锦绣,她的眼珠立刻瞪大了,“嗳,锦绣,你总算肯穿件像样的衣服出来见人啦?啧啧,腰这么细,腿这么长。我们这一行,最重要的就是本钱够,人漂亮,还怕红不起来?这下子领班可不敢狗眼看人低了。”

“听说昨天晚上,左二爷跟你跳了一个舞?”丽丽的声音里,充满了掩饰不住的艳羡,“锦绣,你这也算是一夜之间,乌鸦变凤凰了。”

真想不明白,锦绣这丫头才来几天,一个客人都不认识,怎么一下子就被左二爷看上了呢?看她颈上戴那串圆润纯正的珍珠,价钱一定不便宜,怎么可能是她自己买的。昨天那一舞,不知道值多少钱呢。

“跟左震跳个舞,有那么惊天动地吗?”锦绣也不明白,“你们天天陪的这些客人,哪一个不是达官贵人,有钱有势,什么人物没见过,早就见多不怪了吧。”

丽丽脸上的表情慢慢变得怪异起来,看了她半晌才道:“你——连左二爷是谁都不知道!难怪口口声声连名带姓地叫他,我在百乐门也呆了好几年,像你这样左震左震的,还真是头一回听见。”

锦绣一怔,怎么了,看她那什么表情,有这么严重吗?“对了,我也一直奇怪,好像别人都叫他二爷。到底为什么?”

“他是何老爷子唯一的徒弟,当年,青帮的第二号人物。况且现在又是向先生的拜弟。”丽丽道,“大家这样称呼他,是尊敬的意思。”

“青帮?”锦绣一头雾水。听起来……不像是什么好东西。

丽丽严厉警告她:“出来做事,一定要知道外面的规矩,何老爷子过世以后,二爷就是青帮的龙头,你这么左震左震地乱叫,要是被别人听见,早晚会吃亏。”

青帮的……龙头?!锦绣忍不住“啊”了一声,忽然想起,那天晚上在二楼的包厢里,左震腰上的刀和枪。原来——原来,他是那条道上的人!

“你说,左震……左二爷,他是黑道人物?烧杀抢掠淫的那种人?!”

锦绣震惊,不敢置信。左震怎么会!他是那么的低调而温文,除了有时候冷一点之外,哪里能看出他的黑道背景?

“你闭嘴!”丽丽吓得一把捂住她的嘴,左右看看周围没有什么人,这才松了一口气,“你疯了,不想混了也别拖我下水啊。这里是什么地方,英少跟二爷什么关系你知不知道?他和他的大哥向先生,都是二爷的拜把子兄弟,这里上上下下,哪一个对他不是毕恭毕敬!刚才那种话,真亏你有胆子说出来。”

锦绣被她捂得差点背过气去,只剩点头的份儿,“知道了,知道了……”

丽丽放开她,藐视地看着锦绣,“我知道你刚来,不懂事,所以才好心提醒你。青帮的势力,加上向家的地位,黑白两道都算得上是一手遮天,别以为跟二爷跳个舞,就可以肆无忌惮了。跟他们打交道,你至少得学会怎么说话,什么叫屈膝承欢你懂吗?千万别想不开,拿自个儿小命开玩笑。只要得到二爷的赏识,以后在百乐门,不对,在整个上海滩,还有谁敢跟你过不去?就好像当年的殷明珠,不就是靠上了向先生,才有今天。”

“别说你连殷明珠也不知道。”丽丽扫了她一眼,“真搞不懂,英少一向出了名的挑剔,怎么会把你弄进百乐门。当年的殷明珠,可是英少费了好大力气,从大富豪那边挖过来的。她在百乐门挂牌的时候,真是盛况空前啊,红遍了整个上海滩。每天晚上,都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了看她跳舞,到这里来一掷千金。要是没有跟殷明珠跳过舞,简直不能算有头有脸的人物,你居然不知道她?”

锦绣的脸色逐渐变得苍白。丽丽说得不错,在这里,不过是靠着屈膝承欢混饭吃,她只是没想到,原来当年明珠也一样。

她只不过是隔了十年,再步明珠的后尘。

丽丽压低了声音,接着道:“不过今非昔比,殷明珠如今已经被向先生包了,早就洗手不干,搬进丹桂街的豪宅里,气派起来了。她手底下还有五朵金花,专门陪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儿们应酬,交际场上倒是很有些名气……你想想看,背后有向先生撑腰,连左二爷都买她三分面子,还有什么办不成的事?唉,我要是有她十分之一的姿色,也不至于混了这么多年,也没混出一点名堂。”

锦绣看了一眼丽丽的脸,谁说没有姿色,这百乐门哪一个不是美女。但别人美得都好像画出来,颜色好看而已,明珠却不同,想不起她哪里美,只觉得那种隐约的明艳和迷媚,就好像夜里的雾气,看不见摸不到,却无声无息就浸到人的骨子里。

“这么说起来,明珠也算是英少的嫂子了。”锦绣想起刚来上海,在殷宅门口撞到英少,难怪他会去那里,原来都是一家人。

丽丽却轻轻一哼:“什么嫂子,我们这种出身,当英少的嫂子?说出去真要叫人笑掉牙了。向家什么身份,银行、纱厂、夜总会,多少产业数都数不清,后面还有青帮的势力当靠山,别的都不说,长三码头你总该听说过吧,那是二爷买断的,谁家的船不走他的码头,谁家的货不进他的货仓?他们只要跺个脚,上海滩的地皮都会抖三抖。”

“他们会娶一个舞女当太太?那全上海的名门闺秀都一起去跳黄浦江算了。殷明珠只不过是凭着她生得太漂亮。但是只管漂亮有什么用?到现在,还不是向先生养在外面的一个情妇而已。”丽丽的声音压得更低,“听说向先生身边的女人也不止她一个。殷明珠是聪明人,争名分只会自己讨个没趣,不如趁机会多捞一点钱是正经事。”

锦绣蓦然抬起头来。

“殷明珠是不是向先生的情妇,外人说的都不能算数。”她脸上涌起一层暗红,声音也不禁高了几分,“那些人又不相干,他们怎么知道,向先生对她就没有真心?”

丽丽不悦,“你嚷什么,当心别人听见!又不是说你,你激动什么。”

锦绣一呆,是啊,她为什么反应这样激烈?

明珠把她赶出来的那天起,她们从此就是陌路人。但听见别人嘴里提起明珠的名字,她还是觉得心跳加快,不知道是喜是悲。别人说明珠是向先生的情妇,她还是觉得刺耳。

世事这样讽刺,明珠是向先生的女人,而她,居然迷上了向先生的弟弟向英东。不管别人怎么说,明珠总算是熬出了头,就算是情妇,她到底还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那个男人;而她自己的感情,却只怕比明珠更加无望。

至少丽丽也承认,当年明珠是英少“费了好大力气”才挖过来的,而她,如果没有左震的帮忙,就连进入百乐门的资格都没有。

如果……如果有一天,她就像当年的明珠一样,大红大紫,英少会不会就会对她另眼相看?

“咳咳!”锦绣赶紧咳嗽了两声,打断自己的胡思乱想,天啊她到底在做什么梦。摸摸自己的脸,已经不由自主热辣辣地红了起来。

“这位小姐……你是新来的?以前怎么没见过?”有人在背后说,靠得太近,说话时嘴里呼出的热气都喷在锦绣的颈后。锦绣吓了一跳,猛地转过身,看见一张贴近的脸孔,是个中年男人,头发梳得油亮,眼睛带着色迷迷的笑意。

“荣……锦绣。”锦绣退后一步,想起那天在狮子林的窗前,英少也曾经问,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说出自己的名字,心里跳得厉害,今天说出同样三个字,却只觉得说不出的屈辱。无所谓,路都是自己选的,只要过了今晚,以后就不会再有感觉。

锦绣看着眼前陌生的面孔,脸上却慢慢地浮现出一层笑容,笑意浅淡,却忽然之间,叫人眼前一亮,只觉明艳不可方物。

“先生贵姓,赏脸跳个舞?”锦绣听见自己的声音,可是语气是这么的陌生,好像是另外一个人在说话。原来屈膝承欢四个字,说得这么容易,做起来是如此的委屈,浑身上下都好像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死死撑着一张笑脸,心里却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的辣的,咸的苦的,一齐在胸膛里翻涌。

既然无法回头,就只有努力爬上去。锦绣笑着挽起那男人的臂弯,走下舞池,总有一天,她也要像明珠一样,成为百乐门的头牌,再也不用对别人说:“我叫荣锦绣,赏脸跳个舞?”

忽然之间,她明白了那天,明珠为什么要把自己赶出来。也忽然明白左震为什么要把自己送进百乐门。

在上海,等着别人的帮助和施舍,永远没有出头的那一天。一切东西都要靠自己的双手挣回来,金钱,地位,名声,甚至自己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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