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非常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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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非常完美-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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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全家要移民,所以我不得不出去。”

“但出去了可以回来的啊,你为什么要说永远不会来呢?”

“茉茉,有些东西你不知道,我也不能和你说。只是接下来我要说的,你听好了。之前我不是告诉你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女生朋友吗,其实她是我的孪生妹妹,只是五年级的时候她因为生病医治无效离开了我们。后来,我与你认识了,发现你的性格很像她,就忍不住把你当做了她。因为她从小到大一直留着长发,所以我才会说喜欢长发的女孩子。其实之后,我发现了你喜欢我,我也尝试过去接受,可2年多过去了,我发现自己依然没能够克服自己的心里障碍。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啊,小茉纳闷,不会是喜欢上自己的妹妹了吧。可接下来的答案,让她知道自己猜错了,但是也好不到哪里去。

“茉茉,就算你唾弃我,看不起我,我也要告诉你,其实我喜欢根本就不是女生,我喜欢男生,你懂吗?我知道这不对,这有违常理,但是我就是抑制不住啊,尽管它是耻辱,但是我已经万劫不复了,茉茉。当我知道自己要去国外的时候,内心会偷偷地窃喜,国内这个不能接受,但是国外却已经有这样的实例了。我知道这样很自私,这样对不起你,但是我也只能说对不起了。”

孙哲此时满脸痛苦,又带着一点期望看着她。

靠之,原来如此啊。如果他喜欢女人,自己还可以争争看,但是喜欢男人,算了,她还是放弃吧。两只腿的青蛙没有,但两只腿的男人,到处都是。

“孙哲哥哥,这不是你的错,喜欢男人不可耻,真爱无罪嘛。”老实说现在这个年代是难以被接受,但是到2010年这也不算稀奇了。

“真的吗,茉茉,你不会看不起我吗?”孙哲带着欣喜,又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真的啦,放心,孙哲哥哥,你不要有心理压力,大胆去追求真爱吧。”

“谢谢,谢谢……”

孙哲疼痛的看着小茉,这样善良的女孩子,他这一生注定是要负的,就算他喜欢女人。

2000年7月30号,小茉前往新家的那一天,电视上报道一则新闻:“F镇孙永辉书记贪污受贿在被查证前已携妻儿全款潜逃于加拿大……”

第一卷 恰同学年少 第四十二章 第二件大事

自小茉回来,扎玛就开始抓毛了。

一边是某人需要安慰,一边是《一帘幽梦》的大结局,到底要选哪一个捏?

不过看他脚步离某发光黑盒越来越近,各位看官,猜出来了吧。

第一朵小桃花因为男猪喜欢耽美而急速凋零,小茉经历了一番小小的郁闷,在第十八天后又是一条好汉。

没办法,十八天后的今天是该死的摸底考试。传说这摸底考的试卷是由出中考试卷的老师出的,传说这场摸底考试是整个C市联考,传说这场摸底考试的成绩基本上就决定了你中考成绩,传说……。

对,这都是传说,而这个传说也直接导致了每位考生人心惶惶。

本来小茉是不怎么将其放在心上,就她的成绩考上镇上最好的高中是绰绰有余的。但是如今她的脸上却有显而易见的紧张,而究其原因则要从家里发生的第二件大事说起。

俗话说的好,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

咱不能在这个镇上有点成绩就沾沾自喜,固步自封是吧,作为有志气有理想的苏家人,在某天早上夫妻俩经过了一夜的体力劳动之后,决定,要扩大自己的事业版图。

无论从语言、地理、交通、经济等等方面来说,作为Z省的省会城市C市没有争议地雀屏中选。

旧店已经有了一定的规章制度,而其运营也已经完全上了轨道,况且他们也请了王兰芳即小茉的大舅妈作为衣服店的负责人,还有大阿姨成为美容店的负责人。至于新店,想要在竞争力特别激烈的C市立足,那自然是需要夫妻俩花更多的心思了。

于是就在小茉自以为桃花盛开的那一天,夫妻俩去C市做了调查。经历了一个星期的观察看地形看人流之后,夫妻俩决定就在那著名的商业街上开店。说来也巧,马路这边是全市有名的服装一条街,而马路对面则是美容一条街了。

【文】一个在这边,一个在那边,夫妻俩每天对着那条马路遥遥相望,脉脉不得语。

【人】这夫妻俩速度贼快,决定也果断,十天下来不仅租下了两个店铺,连住房都买好了。于是他们商量着选一个好日子将这个消息告诉小茉,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真的阴差阳错,择日不如撞日,第十天的晚上这个秘密就泄露了出来。

【书】而这,则要从一本笔记本说起。

【屋】那一天像往常一样,小茉背着书包进了家门。这已经是第N次意料之外的偶尔看到父母在家做饭,小茉的淡定也情理之中了,就连扎玛也很自觉地在餐桌上先占好了位置。

小茉回房间后,将书包放下,准备换居家服。打开衣柜一看,没有,这才想起那衣服还晒在阳台上呢。

苏爸苏妈的房间是主卧,所以阳台就被设在了那里。

小茉很自然地打开房门,目标很明确直指她的衣服。用衣杆将衣服取下后,就准备折回房间换上。都走到房门口了,此时却电话响起。

苏妈从厨房喊话:“茉茉,快接一下电话,你爸爸在厕所。”

大致计算了一下自己离哪支电话比较近之后,小茉折回房间,来到床头柜旁边,坐下接起电话。

来人貌似是爸爸生意上的人,小茉跟她寒暄了一番,最后说是由苏爸打过去具体说。

挂掉电话,小茉伸了一个懒腰,眼角瞄到枕头底下有本笔记本。想着是家里的账本,便拿起随便翻了一页。有些事你说要多巧就有多巧,苏爸苏妈回来就将那三张地契往笔记本里一塞,先放在了枕头底下打算晚上睡觉时将其锁进抽屉的。

小茉的不经意之举,将他们的秘密曝光了。

拿起那三张纸,小茉仔细地看了起来。翻了一张,原来是店铺合约,刚想再翻下去,门外苏妈喊话了。

“茉茉,出来吧,洗手吃饭了。”

小茉也不甚在意,将那东西重新放好。回房间换好衣服,然后坐回餐桌上。

今天食物很丰富,尤其是羊肉,何其多,香喷喷的,扎玛的眼睛都笑成一条缝了。

一家人聊聊家常,气氛很是合洽。忽然小茉想起那几份合约,就随口一问:“爸爸妈妈,你们是想去C市开店吗?”

夫妻俩相互看看,嘀咕难道女儿已经知道了。一边感慨这惊喜没发给了一边回答说:“是啊,我们还打算搬到那里去住,连房子都买好了。”

这是人之常情,去那里工作自然是要搬到那里去住的,小茉点点头。可是不对啊,爸爸妈妈搬了不是意味着她也要搬了啊,她搬去那里的话不是意味着她要去那里上学了啊。

上学是没错,她还是学生,上学是应该的,可问题的关键是去哪里上学啊。

C市经济发达是没错,可C市同样是人才济济啊。在镇上她是凤凰,可去了C市她可能就是山鸡了。有一句话说的好,宁愿做差班里的优等生,也不愿做尖子班里的差生。此时此刻,小茉颇有点这样的感觉。

但是自己是谁,是重生人士,倘若重生人士都做不到发光发热的话,那还要时空间隙干嘛?虽然事实上那是不允许被存在的。

于是小茉就在那一场饭之后,心里开始有了莫名的紧迫感。

自己快中考了,时间不多了,要想考上市里最好的高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像村里的教育质量比不上镇里,同样镇里的教育质量比不上市里的。一般去哪里读书是看你户口的,倘若要户口不在地读书的话除了要交赞助费外还要考上那所学校,而这个试卷自然是由他们学校自己出的。

而这也是问题的根源,往往这种试卷灵活性大,而且题目难度高。不过这也有前提,那就是中考成绩必定得优秀。

所以,13岁了,小茉第一次开始紧张起来。要么不做,要么就一定得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得最好。

而这第一场战役自然是明天的摸底考试了,嗨~这该死的老天,可不可以不要那么凑巧啊,她还没怎么复习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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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恰同学年少 第四十三章 中考啦

小茉后悔了,是大大的后悔。

她悔恨自己出门前没有烧香,她更悔恨出门前没有查黄历,以至于当别人在考场奋笔疾书的时候,她却在医务室与小腹的疼痛做斗争。

不是说情场失意考场得意吗,不是说有重生万能定律吗,可是为什么轮到她重生了命运就特别悲催的捏。

且不说之前发生过的一系列“凄惨”事件,就光这一天的也足够她记忆一辈子的了。

是什么让她冷汗直冒,是什么让她痛得痉挛,是什么染红了她的内裤,猜出来了吗?宾果,答案就是不按常理出牌的“大姨妈”。

你说你来就来了嘛,好歹也挑个时间啊。比如睡觉的时候,比如吃饭的时候,比如……反正就是不要在学校的时候,尤其是在学校考试的时候。平常考试的时候也就算了,可为什么要在摸底考试的时候啊。

本来通过这次排名可以看看她到底排在那里,也可以针对性地进行训练,现在好了,什么都是空的了。

所以那个6月14号,你等一下啊,矜持一点,别来的太快啊。

因为没有进行摸底考试,对于自己在全市的排名也没有底,小茉难免有点无所适从。看着其他的同学或喜或忧,总感觉自己离他们很遥远。

做完了一天的心理调试后,好吧,某人自我安慰能力比较强,第二天小茉又信心满满的去了学校。

这次是真的要中考了,这次是真的要选则她人生的路了。目标明确了,努力是必须的。似乎重生后,第一次觉得考试是很重要的。

自摸底考试后,考生是被允许在家复习的。小茉挑灯夜读,准备了一份考试计划。早上修炼结束后,接下来的时间除了必要的吃饭和上厕所以外,小茉都是在书桌前复习。就连扎玛也被禁止了一段时间的娱乐活动,专心陪读。

好在有修炼,大把大把的时间复习也不会怎么劳累。尤其是每次修炼之后,特别的神清气爽,学习起来效率也特别高。

理科是理解性的东西,一通百通,虽不是很担心。但是会做不一定就等于能拿高分,在考场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因素导致自己失分。前世小茉就有粗心的毛病,如今重生了,本质还是没有改。因此这次训练,她会加强题训及培养自己的细心能力。

而文科类的东西,则大多数都是背的了。感谢这过目不忘的记忆,她复习起来速度也很快。

但是也有烦恼,那就是英语了。她哑巴英语是不错,但关系到听力方面的就不行啊,不过幸好中考的英语还算简单,她到不是非常担心。但是据说市一中即C市最好的那所中学出的英语卷子不仅听力比分极高,难度也极大,小茉很纠结啊。

于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听力,小茉是在英语听力的闹钟下起床的;睡觉也是伴随着英语听力入眠的。半个月下来,到是有点成就。

就连扎玛早上起床也学会了跟她问好:“Goodmorning。”晚上睡觉的时候道晚安:“Goodafternoon。”十分可爱,不过也仅此两句罢了。

时间就在忙碌的复习中过去了,某天早上起来翻开日历发现,第二天就是中考了。当天晚上,苏爸苏妈也提早回来了,女儿明天要中考了,他们心里难免会有点紧张,夫妻俩还争着谁去陪考。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后小茉拍板定案,决定由扎玛陪同前往。看着那只跟羊肉搏斗的不亦乐乎的公狗,夫妻俩的心中同时涌起:一只“吃货”,能起什么作用啊?

如果永新中学是镇上私立中学中最好的一所的话,那郁达中学就是公立学校中最好的一所。它不仅拥有浓厚的文化底蕴,美丽的学校的环境,连师资和硬件设施也是一流的,最重要的它还是跟某位已故的名人有紧深的联系。

不像永新中学,因为建校时间短,走进去会发现有很强烈的现代气息。郁达中学,你一进去首先会看到那位名人的黑白雕像矗立在花坛之上,整个学校的建筑都像有着浓厚的历史感,似乎每一块砖头都有自己的故事。

今天的郁达中学也格外热闹,几乎所有的考生都是有家长陪同而来。所以当小茉抱着一只狗走进校门的时候,自然是引来众人的注目礼。有些人还窃窃私语起来,纷纷猜测她这么做的原因。靠之,比我猜还我猜啊。

“难道她爸爸妈妈不在了?”其中一位胖胖的女人猜测道。

大妈,您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刚开口也不用那么劲爆的吧,想象力够丰富的啊。

“应该不是的吧,看这面相也不像啊。”另一位戴眼镜的女人也开始猜测。'Zei8。Com电子书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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