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你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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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你在这里-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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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熟悉,然后美人鱼一个猛子扎下来,尽管戴了金色的假发套,可他如何会认错?那张脸与大脑里铭刻的影像重合,他只觉得两耳“轰”的一声,所有的努力,土崩瓦解。

见到她,才知道什么叫自欺欺人,什么世界很大,这个世界再大一倍,他牵挂的人不过就是这一个,她在这里,他就是没办法向前走,什么放下了,其实只是偷偷在朝思暮想,然后不承认罢了。

而此时花晓并没有看到他,她完成了几个表演动作之后,为了躲一条大鱼,一个转身没处理好,一条腿忽然开始抽筋。两条腿分不开,只能一起蜷起来,脑袋露出水面,急切地呼喊同伴帮她扳脚,另一个美人鱼过来帮忙,一会儿又有两个男子扮成的蛙人过来,这样饶是她水性再好,也呛了两口水。

这样的一幕完全暴露在观众们面前,人群中有人赶紧说着:“抽筋了抽筋了!”然后就有人附和:“这些孩子们,也是挺辛苦挺不容易的啊!”祁展盯着那美人鱼看了看,也觉得没钱没本事的人,讨生活太不容易,一回头吓了一跳:“哥,你怎么哭了?”

花晓的腿抽筋之后,精神就不太好,其实这也是她当了这么久美人鱼以来,第一次出这种事故,说不定是休息得不太好的缘故。昨晚她梦到程逸,满身光芒地站在台上演讲,她在台下仰视着他,忽然想起他们是认识的,于是就跑上台打招呼,可是他的反应又冷淡又不客气,好像他们从来没认识过。从梦里惊醒过来,心一直都跳得不正常,半天缓不过来,后来就基本没怎么睡。

又不太卖力地表演了一阵,她就上岸换衣服,跟经理说一声,打算结束今天的工作,冲了澡穿好自己的衣服,到员工区去拿包。有一个扮蛙人的同事追上来要塞给她巧克力,她一开始没要,后来拗不过就拿着了,又说了几句话接受了许多的关心,她才得以离开。所以她一直没发现有人偷偷跟着她。

程逸就这样远远地躲在暗处,看她一脸疲惫的表情,拖拖踏踏的步伐,看她在面对关心她的人的时候,强颜的欢笑,他的眼前就一阵一阵地模糊。怎么放不开?怎么可能放得开!这个人,好像是上天注定来牵扯他的心的。可是他终究没有上前去,哪怕是当做好朋友,打个招呼,他知道不行,她是他的那个人,可是他并不是她的那个,错在哪里,没有答案。

这是他上大学前最后一次见到她,尽管知道她就在那里上班,可他再也没去过。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心可以被牵绊,但是人必须要往前走。

十个月后,月圆之夜,北京清华大学某操场看台。

白天下了点雨,于是晚上的风就夹杂了许多的凉意,吹在身上让人觉得惬意,这个季节北京已经很热了,难得有如此凉爽的时刻。陆若言两条胳膊挂在看台前的栏杆上,一只手里握着一罐啤酒,整个人松弛下来:“哎呦,总算是忙完这阵了,下个礼拜钱到手,哥们儿可就不陪你这么拼命了,我答应姜甜考完试带她去张家界。”

“嗯。”程逸捏着啤酒罐,放在唇边灌了一口,“今晚你家小甜甜没抓你出去约会啊,这段时间不是一直抱怨呢吗?”

“今晚她有个演出,我没弄到票。嘿嘿,其实也不是弄不到,主要是哥们儿想自己放松放松,刚忙完就约会,催命呢?”他也喝口啤酒,一脸赚到了的样子。

程逸看着他,不置可否地错开目光,说:“上个礼拜,跟北大那个联谊足球赛,你不是没去吗?我在那儿碰到姚美意了。”

“这有什么稀奇啊,我经常碰到她,她现任男朋友是清华的。”陆若言大大咧咧,丝毫没感觉到话题的危险性。

“嗯,”程逸把目光放空到整个操场上,“我顺便问了问阮茉香的情况。”

“我靠!”陆少一口啤酒差点喷出来,马上明白,原来在这儿等着他呢,翻翻白眼不愿意听的样子,人又一下子弹起来,想起了反击的办法,抄起地上的背包,从里面鼓捣出一封信,拍在程逸肩膀上,“拿着,风华学姐写的。你说你端什么架子啊,风华显然就是要把你搞到手,什么招都想了,现在连情书这种终极手段都用上了,对于一个理科女生,容易吗?人家好歹也是咱们计算机系一枝花,你差不多就得了,从了她吧!”

“要从你从去!”程逸躲了一下,没接那封信,陆若言就只好接着拿着。

“哎呦,咱们英明神武的文体部部长不是看不上我这种不积极的人吗?要怪也怪你自己,你说你这一年来,是不是有点太热心于集体活动了?什么比赛你都报名,训练一个接着一个,学校里这点奖项都快让你拿遍了!好不容易有点空闲的时候还要拉着我们出去找活,没活的时候,您老人家竟然去参加登山俱乐部!然后就是对女生,恨不得甩开八米距离!你很反常你知不知道?你以前也不这样啊,到底是怎么了?”陆若言也是说着说着,才发现确实有问题。

“你很吵。”程逸瞥他一眼,喝着酒。

电光火石之间,陆若言灵感爆发,忽然意识到刚刚自己吃的那个憋终于找得回来了,于是马上说:“你不会是还想着那个花晓呢吧?是什么绝色美人,能让你这么念念不忘?再说就那么一个……”说完看到程逸的目光沉了下去,他又有那么一点后悔了。程逸和花晓交往的时候,总给他制造一种两个人特别好的假象,后来分手了,才不得不告诉他真相。

“是,我还没忘了她。”程逸垂下眼眸,忽然坦然承认,“所以我不能接受别人。”

“你不觉得你这是执念吗?你是因为她一直没喜欢你,才这么不甘心地念念不忘吧,如果是很得心应手,你也就淡了!”陆若言挑起一边的眉毛,一副经验丰富的样子。

程逸瞥他一眼,应:“借口找得很烂。”

虽然烂的是借口,可怎么听怎么觉得其实烂的是人,陆若言不干了,不得不往他逆鳞上摸:“你有什么好忘不了的?她眼光那么有问题,竟然还主动分你!”

“她不一样,她和谁都不一样,”这一年里,程逸不知道自己每天要想她多少次,可是却很少用具体的语言描述她,一时之间觉得万千的话语堵在喉咙里,却没一句得法,最后只是说,“她总是特别让人心疼!”

说别的,陆若言还不一定听得懂,可他这么一说他马上就心有戚戚了,刚刚一提起来就让他吃了瘪的人,不也曾经让他那么心疼吗?可嘴上还是要硬撑着:“你要是忘不了你就去追回来,反正她喜欢个老头子,人家对她又没意思,她总要选一个别人,与其选别人,还不如再让她选你呢!”

程逸摇了摇头,没再说什么,那眼神的意思好像是:说了你也不懂!

陆若言也最看不上他这副情圣的样子,撇撇嘴喝酒去了。程逸这一年来,完全一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样子,眼看着就是计算机系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新一代大神就要诞生。谁会想到,这家伙如此活跃,全因为不想让自己闲下来,因为他不想谈恋爱,因为他还在闹失恋!

程逸也不理他了,伸手摸摸自己左耳垂上那颗小小的水晶。进了大学之后,他就明目张胆地戴着这个东西,原本以为会被正统之士鄙视,没想到称赞的声音取得压倒性胜利,许多女生都因为这个而认为他是个有些叛逆有性格的人。其实他只是怀念罢了。事实上他理解,她最后决定离开,是因为无法爱上他,让她自己内疚了,他都不在意的,她却敏感,想到这个他其实也还是心疼,可他就是因为想明白了,才明白自己不能再去找她了。他知道她去Y市上学了——也不知道是缘分还是什么,那地方毕竟是他母亲的故乡——可他从没试图打听她的手机号,尽管一上大学就换了一个会显示归属地的手机。

不着痕迹地把手从耳垂上移开,他忽然转了话题:“你手头,现在有存款吗?”

“你干嘛?想借钱?借钱买火车票去Y?”陆若言还没从取笑他的模式里调整过了来,马上就问这个。

“不是,我想看看咱们能不能凑出几万块钱,弄个小公司出来,你也看见现在那些IT企业都是刚起步,多不规范,其实就是模仿,没什么意思。与其被他们压榨劳力,还不如自己干,咱们有知识有技术,有研发能力,毕业的时候没准都能立住脚跟了。这事情我想了好久了,就是一直没跟大家说。”

陆若言的第一反应,是他失恋玩得太大了,难道他还觉得自己太清闲,想弄个公司出来让自己忙?不过他转而就发现这提议相当不错,与其淘弄点小钱,不如自己捞金,他们又不是不行!只不过注册公司得用钱……“你觉得我能剩下多少?”他看看程逸,那意思是你明白的,他女朋友是正经的富二代,他要跟这么一个人谈恋爱,没本钱怎么行?要不然以他陆少的懒惰,至于跟着程逸这个疯子四处打工?“你平时也没什么花销,而且比我们挣得都多,你手头现在有多少?”

程逸摇了摇头,最后淡淡说:“我回家去想想办法吧。”他的钱啊,他自己挣来的钱全都打到那张卡里面了,明明知道她很有可能已经把卡弄丢了,可他还是满足于向里面打钱时的那种踏实的感觉。

这时候程逸的手机短信进来,他低头看看,说:“辩论队开会,我先走了。”拿起包背上就走。

“喂,那这封信怎么办?”陆若言在后面挥着信喊。

“你留着看吧,说不定以后你家小甜甜让你写情书,你还能找找灵感!”程逸回身的时候,已经到了看台的另一头,说完就下了台阶,消失在陆若言视线里。

陆少的心底,忽然好像空了一块,其实,他还是很想知道茉香的情况啊……

作者有话要说:哎,为什么陆少一出场,我就忍不住想要搞笑呢?不知道陆少和茉香之间JQ的同学,可以去看这个系列的完结文《十年不晚》,已经链接在目录页了。

呜呜呜~~~潇潇这个月都在过SOHO的生活,虽然在工作,还是在家里的,明天起可就要正式去上班了,求抚慰啊~~~要是不能及时更新大家就谅解一下吧!

34

34、丢 。。。

同样的月光下,花晓在教学楼顶,仰望着空中圆圆的月亮。

“Congratulations!”墨彦举起酒瓶,瓶颈和她手里的酒瓶相碰,“祝贺,今天的演讲真是太棒了,要是不给你第一,我就要去跟那些评委拼命!”

花晓不以为然似的,轻轻摇头,酒瓶对在嘴边,心里想的是,这样的演讲你就大惊小怪了?还真是没见过高手!只是那个高手……

Y市财经学院,是个很新的学校,校舍教学楼都是新盖的,教学楼顶特意留出天台,气候合适的时候情侣们可以上来约会。不过现在这边的天气已经相当潮热了,晚上也不凉快,花晓这个北方人第一年经历这样的夏天,觉得空调就是她的命,可偏偏学生会长大人要约她在这里见面。今天,一个推广普通话的演讲比赛刚刚结束,她们院派她参赛拿了第一,墨彦说要给她庆祝一下,拎了一打啤酒上天台,还好这些啤酒是冰镇过的,要不然真是要了她的命。

墨彦看着她趴在天台栏杆上,那副无所谓的表情,他心里不可抑制地波动着。这个才上大一的女生,长得也就算清秀,在南方人居多的学校里,显得特别瘦高,不爱打扮,比如现在,就是把一头七长八短的乱发揪在脑袋后面,前面用最简单的发夹夹住,目的只是不挡眼睛,身上的背心热裤,全然为了凉快,她甚至因为怕热,时不时用冰镇过的酒瓶贴在脸上。这样一个女生,是怎么吸引了已经在学校里呆到第三年的他的目光?他自己也说不太清楚,可能就是这一脸无所谓的表情,也可能是这木然的表情也没能掩盖住的光芒。她是他们班的学习委员,成绩很好,比班长组织能力都强,她发表在校报上的小文章,再给她来一个才女的光环,听说她还在校外发表东西拿稿费,而屡次大型活动崭露头角,不禁让人怀疑,她怎么什么都行?

其实不是什么都行,而是喜欢投身到许许多多事情中,这种充实的感觉,有活力的生活,所以每件事情都用心做,而且能考到这个学校的,就没什么天才式的高素质人才,用心做就可以取得很好的成绩了。花晓也是做出了许多事情之后,才恍然发觉这可能并不是自己所认为的那个自己会做出来的事情,即使没有了程逸在身边,她还是这样,近乎逼迫地想要让自己看起来更优秀一些,而且现在她也不觉得累或者烦,只剩下了满足。这种生活方式,才是他留给她最好的礼物,即使离开了他,她也没有回到自己的泥潭中深陷不起,这就是他为她做的。她也是许久之后才明白,她离开他没什么必然性,一切都是她的任性,她只是没有珍惜他,错失了那么好的人。

“花晓,你有时候,让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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