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惹薄情郎:前夫,求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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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惹薄情郎:前夫,求击毙-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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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默主动伸出右手与他交握:“你好,我是严默。”

年轻**一听,激动极了:“真的是你!!我在那本杂志上看到过你,天啊,你简直就是所有华人心目中的神话!!真荣幸你能把尘寰中国区的总部设在Z市!!能给我签个名吗?”

说着,他递上纸笔。

严默微微一笑,接过纸笔,大手一挥,落下一个龙飞凤舞的名字。

“真、真的是严默啊!”刚才那个直叫温素锦女骗子的中年男子也凑了过来,“严总,也给我签个名呗!”

“还有我!!”

“严总,我也要个签名!!”

如此,轮番签名之后,严默终于顺利走到了温素锦身旁。

“温素锦,你还真是会给我制造‘惊喜’。”

温素锦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根本不敢看他:“我不是故意的……”

“你如果是故意的我现在就拧断你的脖子。”严默俯下身在她耳边轻声道。

温素锦闻言,不禁缩了缩脖子。

真可怕,他明明笑得那么……亲切,居然在她耳边说要拧断她的脖子!!这分明是典型的笑里藏刀!!

“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于是,温素锦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所以,你不止迷了路,还为了两百十六块打的费被送进来了?”严默听完,凉凉地看着她,“温素锦,瞧你这点出息!!”

果然,不能对她抱有太高的期望,因为她总是在刷新“愚蠢”这两个字的下限。

付了钱,总算是把温素锦领了出来。

因为距离不远,严默没有把他那辆风…sao的迈**开出来显摆,而是选择了步行,温素锦跟在他后头,亦步亦趋,生怕又走丢。

☆、第118章 严默的宠爱(1)

七月的Z市,正是一年之中最热的季节。

在烈日的烘烤之下,温素锦越来越觉得呼吸困难,仿佛再多走一步就要晕厥过去。

严默像是背后长了眼睛,在下一刻停下脚步,转过身来,把她拦腰抱了起来。

他发誓,他并没有心疼她,他只是忽然想起睿安说过,她可能汗腺受损、冷热失衡,怕她当街晕倒,又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而已。

“严默……”

“闭嘴,很快就到了。”

果然如他所言,不过七八分钟,温素锦就感觉到了来自空调的凉意,可是,这却并没有让她觉得好过,冷热交替,只会让她更加难受。

大楼里,都是人来人往的工作人员,看到严默,所有人顿时都紧张地低下了头专注于手头上的工作,一点都不敢有丝毫懈怠。

偶尔有那么几个大胆的,偷偷看了他几眼,又瞧了瞧被他抱在怀中的女人,蓦地红了脸,待他走远后三五成群窃窃私语。

严默恍若没有发觉周围人群的异样目光,只是低头去看温素锦,见她脸色发白,毫无血气,他神色复杂,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可到最后却只是一言不发地抱着她走进了直达顶楼的电梯。

刚出电梯就遇到了薛敏。

“总裁,这……”

“弄一盆温水,送到我办公室。”

*

温素锦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严默休息室里那张超级豪华的大床上。

浑身凉快得不太正常,她掀起被子一看,自己居然一丝不挂。

这这这……

温素锦不知所措地把自己盖了个严严实实,不知道该怎么消化眼前这个事实。

正在她胡思乱想之际,薛敏走了进来,看到像只鸵鸟一样坐在床上的温素锦,她报以温和一笑:“温小姐,你醒了。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还需要我用湿毛巾替你物理降温吗?”

听了她的话,温素锦转头,这才发现自己的床头边真的放了一盆水,上面还挂了一块未干的毛巾。

原来是薛秘书啊……

“谢谢你。”

“不客气。”薛敏微笑,“这是总裁让我给你送来的衣服。”

有外套,也有内…衣,全新,连吊牌都没拆,其实,她比较好奇的是,总裁是怎么知道温小姐的尺寸的。

都说有的男人对自己的女人有一种特殊的感觉,只要用双手一摸,就知道自己的女人穿什么尺码,也许总裁也是那些男人中的其中一个。

温素锦一手拎着被子,一手接过薛敏手中的衣物,再次道谢。

薛敏只是笑笑,其实,像温素锦这样的女人比比皆是,放眼望去,整个Z市凡是有头有脸的成功人士,有哪个身边没有几个红粉知己的?

严默单身多年,一直洁身自好,四年前,他一手创立尘寰,她也算是元老,在此期间,即便是她,也只见过聂若妍这一个女人出现在他身旁。

这个温素锦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头,几乎是一夕之间冒出来的,不仅一举拿下了“总裁特别助理”这个让无数女人趋之若鹜的职位,还成为唯一一个能在总裁休息室睡大觉的女人。

☆、第119章 严默的宠爱(2)

关键是——这个女人身上被种满了草…莓,用脚趾头想想都能知道这是谁的杰作。

啧啧啧,没想到严默这座活动大冰山也有这么“禽…兽”的时候,怪不得人家姑娘要“体力不支”昏倒了。

想起不久前,严默抱着陷入昏睡的温素锦时,那副焦急的神情,薛敏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她一直在猜测,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能让严默这座冰山融化,她本以为这个女人该是聂若妍无疑,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不过说实话,聂若妍和温素锦,她个人比较喜欢后者,至少,就目前而言,温素锦还没有摆出什么高高在上的姿态。

“温小姐,总裁正在开会,如果有什么需要,你只要按下床头那个内线电话就好。我先出去了。”

说罢,薛敏最后又看了她一眼,关上门,离开。

薛敏走后,温素锦火速穿上了她送来的那身新衣,粉嫩的高腰裙,配上同色系的平底小皮鞋,让她整个人看起来青春了不少,虽然她本来就只有22岁,可是她很少穿这种色彩的衣服。

严默回来的时候,正看到她在镜子前臭美,为了搭这身衣服,她特地为自己束了一个丸子头,看起来俏皮可爱又大方。

从镜子里看到他推门而入,温素锦立正站好,咬着唇甜甜地叫了一声:“严默……”

看清她的装扮,严默的眸中闪过一丝惊艳,果然,这个色系让她看起来健康许多,至少没有显得那么病怏怏的。

她眼带讨好地看着他,大大的双眼就像一只等待主人夸奖的小狗。

严默也没让她失望,走过去,摸了摸她的脑袋:“叫声汪汪给你吃骨头。”

温素锦因为他少有的亲昵举动而红了脸,嘴里不满地嘟囔着:“什么嘛,人家又不是小狗……”

严默挑着眉,凉凉地看着她:“你确定?”

“当然确定!!”温素锦大声道。

“可是我怎么总觉得自己像是被某条小狗觊觎的骨头呢?”他倏地靠近她,眼中带笑。

温素锦因为他突如其来的柔情傻了眼,愣了一会儿,忽然轻声说:“严默,你永远都是我最爱的骨头。”

严默闻言,深邃的眸子暗了暗。

永远?人的一生那么长,谁能保证谁是谁的永远?

“下班后有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想做的事?”他岔开话题。

虽然温素锦不聪明,可是,她还是听出来了,他总是在回避她对他的爱意。

即使他现在表现得似乎对她很有好感,可是,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一句“喜欢”。

不行不行,温素锦,做人不能太贪婪!!他都愿意对你这么好了,说不说出来又有什么关系?嘴上说说的永远没有能用实际行动做到的好!

所以,没关系的,因为她相信,只要她每天对他说一遍我爱你,每天都多爱他一点,总有一天,他会爱上她,无可救药地爱上她。

别说她爱得太功利太自私,那种不求回报的爱情,明明都是大谎话!

☆、第120章 严默的宠爱(3)

没有人会心甘情愿不计代价地付出,却一点都不奢望有一天能得到同等的爱。

“我想和你手牵手去逛街。”她笑着回答,乖乖配合他。

逛街,就这样?

“还有呢?”他接着问。

“嗯,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最好能陪我看一场电影。”

“还有呢?”

“唔……我还想去游乐园,坐摩天轮!”听说在当摩天轮升到最高处的时候,在那里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许下愿望,就能生生世世在一起。

“还有呢?”

她认真地想了想,片刻后,抬起头:“暂时没有了。”

做人不能太贪心,要一点一点来,他们的未来还很漫长,她还有许多事情要和他一起去完成,不急不急。

“好,那晚上我们先去吃个饭,然后逛个街,一起看场电影。至于游乐园,我们改天再去。”他径自替她做了决定。

“真的吗……?”他要完成她的每个心愿吗?她忽然觉得眼眶有些烫。

呜,早知道,她就再贪心一点,说出自己最想做的事了。

“傻女孩,哭什么?”

他用指尖擦掉她脸颊的泪水,她闻着他指尖淡淡的烟草香味,忽然觉得幸福满满。

她带着满满的感动,情不自禁地投入他怀中:“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有你真好……”

是吗?

希望到最后,她还能笑着说出这句话。

严默没有推开她,任她在自己的怀里撒娇,可脸上却没有丝毫柔情。

很多时候,一个人不得不去做一些他原本不想做却又不得不做的事,如果这些就是她的心愿,他不介意让她在还能开心的时候过得稍微开心一点。

*

随便选了一家餐厅,解决了晚饭之后,严默真的实践他的诺言,和温素锦肩并肩压马路。

七夕快到了,街上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搂搂抱抱亲亲我我,好不幸福的样子。

温素锦紧紧跟在严默的身后,看着他插在裤袋里的双手,恨不得能把自己的手也塞进去。

呜,她说了是手牵手逛街的嘛,重点不是逛街,是手牵手,可是现在他都只管自己走,像根本没她这个人!这跟她说的一点都不一样嘛!!

温素锦在他后头低着头嘟着嘴碎碎念,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是蚊子叫,除了她自己根本就没人听得见,严默却像是长了顺风耳,在这时候停下了脚步,然后右手从裤袋里拔了出来,往后头一伸。

嗯?他怎么忽然停下来了?

温素锦一时犯傻,呆呆地看着那只不停向自己轻摆着的大掌。

过了一会儿,严默久久等不到她把手放到自己的手心,终于忍无可忍地回过头:“手呢?”

“手?”温素锦举起自己的双手给他看,“在啊!”

“……”

严默狠狠地瞪着她,真的很想把她的脑袋掰开来看看里面到底都装了些什么。

温素锦被瞪得很无辜,是他自己问她“手”的嘛!!干嘛又这么凶地瞪着她?

见她还是一副无可救药的蠢样,严默终于意识到自己和一个笨蛋生气的行为有多么愚蠢,直接大手一伸紧紧握住她。

☆、第121章 严默的宠爱(4)

严默做梦都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居然会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在街上胡乱游荡。

而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向来排斥的温素锦。

是的,他排斥温素锦,从他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开始,他就打心底地想要远离她。

即使他向来不善于和人相处,也从来不曾这样过,第一眼见到,就不愿再和她有过多的接触,隐隐的,总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这个女人很危险,离开她,离开她!

他从来不相信第六感,可是,和她在一起的时间越长,他就越觉得有必要和她保持距离,因为——他发现她的身上似乎有种魔力,总是能轻易影响他的情绪,一天一天,他变得越来越不像原来的自己,而他,十分不喜欢这种转变。

他的表情天生不太丰富,有时候,只要他沉下脸,即使不说话也能吓跑不少犯花痴的小女生,可是,这一招对温素锦却没有用。

她像是根本感受不到他身上散发的低气压,无论他怎么给她脸色看,她总会缠上来,然后嘻嘻哈哈地跟他说一堆不找边际的话。

他不明白,有时候,她明明胆小如鼠,就连正眼看他一眼都不敢,可是有时候,她又像是女金刚,无论他怎么摆脸色放狠话,她都紧追不舍。

“严默,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可是我喜欢你,我知道我们相处的时间不会太长,可是,我不想让自己后悔……”

他记得,当年,她曾经这样对他说,他一笑而过,当做是笑话。

一个还未成年的小毛孩,懂什么情爱?不过是青春期里一闪而过的无聊情绪!

可不曾想,四年后,她却一路追到了费城,还那么大声地对他说“我想和你在一起”。

四年了,他不知道是什么支撑着她,让她在近一千八百个日子里,把他记得那么牢,难道真的是因为爱吗?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现在,他只需要明白,她是温宏方的女儿,是一个有利用价值的女人,而她坚持的那所谓的“爱”,会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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