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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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 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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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超之二十岁便成亲,次年生子;后来考中秀才,家里又给纳了一房妾侍,美满着呢。

离开独酌斋后,回到住处收拾行李,等第二天一早便乘坐马车出城,赶回道安府去。

今天雪大了些,彤云密布,恐怕往后几天都会大雪,气候端是有些恶劣。

当然,若是对于一些公子哥儿,围炉煮酒,听乐赏雪的,所见之物,却皆是美景。

坐在车上,黄超之想着事情,主要思考回到家后所要面对的局面:送给叶君生一座宅子,他不悔。就算撇开彼此的情谊,放长些看,黄超之都坚信叶君生非池中物,定然有一飞冲天的时机。

正所谓锦上添花,何如雪中送炭?

若等到叶君生金榜题名时,再做人情,那意义就完全不同了。那时候,想要讨好叶君生的富绅还会少吗?莫说五十五贯,就连百贯千贯的宅子,都会有人送。

功名着身,繁花似锦,真不是说说而已。不论状元,只需入得一甲进士名目,放榜之际,京城中都会有许多富豪来抢女婿,不惜送上百千贯嫁妆,此为惯例。

这些事情说起来有点功利,但正是活生生的现实。老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但也需提防淡着淡着,就“花自飘零水自流”了。

一路驱赶,下午时分便回到家中,但还没有进门口,就听到一阵噪杂的争吵声,迈入门去,正见到叔伯们在与父亲争论不休。

“二哥,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超儿的做法不对,反正我不放心将生意交给他来做。”

“就是就是,咱们黄家家底比不上别人,百十贯视之如粪土,经不起折腾。”

“依我看,超儿是不是读书读歪了,那叶君生又不是中举,就算中举也不用送这么大的人情。如此大手笔,别人还以为咱们黄家的钱都像流失,滚滚自来呢。”

又有一把阴阳怪气的腔调。

其实那五十五贯,并没有拿家族里的钱,而是黄超之自己的积蓄家当。这些叔伯们不外乎要寻个破绽,借题发飙而已。

“咦。超儿回来了。”

众人发现了他。

黄超之整理情绪,恭敬向各位长辈施礼。

“超儿你回来得正好,就向各位叔伯解释一下你的想法吧。”

黄父显得有些憔悴,他执掌黄家多年,一直想培养儿子继任,好不容易黄超之争气,考取到秀才功名,声势大振,不料他居然出了一记昏招,被叔伯们抓住把柄。前来“逼宫”。

在天华朝,做人情非常普遍,但都是有一定的章程。比如说偶尔会接济资助一些贫寒书生。同窗中互相送点礼物诸如此类。可哪里有像黄超之这般,直接送一座价值不菲的大宅子的?

明显超出了大家所能接受的底线。

要知道现在,叶君生也不过是一名秀才而已,诗魁那些,做不得真。与功名没有必然的联系。

被一双双眼睛盯在身上,黄超之不慌不忙,道:“首先孩儿想说的,便是这笔钱,是自家积蓄;其次,我始终认定。有朝一日,那一幅字的价值会远远超过五十五贯。”

他的声音很平静,想来这一番话已准备多时;而言下之意。自是不会说那幅字能卖五十五贯钱,而是指他日等叶君生高中后,所能获得的情义回报要远远超过这个价码。

不出意料,这话顿时引来一片讨伐:

“超儿,你说得轻巧。本来咱黄家要在冀州置产的,你倒好。直接置产了然后送人。”

“不错,就算是你自己的钱,但同样有影响,让同行如何看待我们黄家?”

“哼哼,四个字能卖五十五贯,还真当这叶君生是书圣么!”

天华朝有大家被尊称为“书圣”,一字千金,当真是这一行业最为顶尖的人物。据说等闲时候,都有数以百计的人等候在书圣府邸周围,看有没有垃圾废纸扔出来,捡到一张半张的,如果上面有书圣的真迹,那就发了。

疯狂如斯!

当然,现在拿书圣当例子,却是在说叶君生算哪根葱?

“那就让时间证明吧,孩儿觉得疲惫,先回后院了。”

黄超之突然觉得很累,现在不管怎么争辩,都不会有个结果,只能期待以后。况且距离下一届乡试时间,不过两年出头的日子,届时自有分辨。

假如叶君生能高中,一路高歌猛进的话,那么他黄超之的目光便不会再受到任何质疑,而眼下说成朵花都是假的。

黄超之叹了口气,叫妻子从箱柜底下拿出那一幅字来——得了这幅字后,基本都是压箱子的,却不愿意挂摆出来,徒惹笑话。

“祥瑞镇宅!”

四个大字,笔走龙蛇。可以说在笔法之上,几乎没有了破绽。所缺乏的,也许是一些独特的个人风格,以及名声而已。但别忘了,叶君生今年才二十出头,时间站在他这边,以后只要不自毁前程的话,肯定有机会成就一代名家。

端详着四个大字,从上往下,目光又放在那一方有些奇怪的章印之上,极其精致的小篆印文:“君生天地外,灵顽有无中”。

这一字句,黄超之很熟悉,不就是独酌斋门口的对子嘛,直接被叶君生用作印文,嵌文格式,倒也贴切。

看着看着,他本来烦躁的心态竟慢慢平复下来,好像看着这幅字,就能让诸多不愉烟消云散般,无影无踪。

难道此字能安神?

真是好字呀!

只是,现在叶君生出外游学,到底游到了哪里呢?

ps:

感谢书友“夏氏月芙”、“渺凌风雨”、“zhoushifang”、“孤独败天ing”的慷慨打赏!特别感谢“哈克”的万币厚赐,成为人神新舵主!

第一百一十八章好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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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雪下得紧,片片雪花,犹如片片洁白无瑕的梅花,自天空上飘落。大地银装素裹,煞是美丽。

峨眉园的梅花开了,却要在这雪地上点出猩红的笔墨,画出娇艳的色彩。

梅花香自苦寒来,香气婉约,融在酒香之中,更加能令人陶醉。

赵峨眉在亭阁之中,身前横一方古筝,轻拢慢捻,未成曲调先有情,如潺潺流水,似一汪甘泉,能渗人心肺。

她在乐器上的造诣,已是登峰极造。

今天的她,依然轻纱蒙面,长裙摇曳,外披一件及地的洁白大氅,显得雍容华贵,无污无垢,好像不属于红尘,而是九天之上的仙子。

石台之前,有上好的炭火燃烧,红泥小火炉,正在温酒。有着清洌的酒香随着热气蒸发出来,香溢园林。

突地“呜呜”作响,在园林东南方,有人抚弄洞箫,其声明净,直如天籁,声调变幻,千余百转,却恰好能与赵峨眉的琴声相和,配合得琴瑟和谐,高山流水般。

赵峨眉的眉黛微蹙,双手一按,直接中断了弹奏,似乎很不喜欢那吹箫者的不请自来,中和自己的琴声。

嗤!

本命飞剑“丹青引”离体而显,划出一道炫光,直斩东南方。

就听得一声长笑,有人笑道:“峨眉好生小气,你我合奏一曲又何妨?”说着,手中洞箫轻轻一摆,见飞剑来势甚急,左手一掏,把持出一支狼毫大笔,轻轻往飞剑上一点。

嗡!

颇为细小的鸣声,丹青引当即掉头。飞回主人身边盘旋舞动,却没有再度出击。

东南方屋顶上立着一位年轻人,身穿一件单薄青衫,视漫天风雪于无物,一点都不觉得冷;头戴一顶文士巾,貌似普普通通的样子。

他的相貌,也是很普通,如果走在大街上,恐怕会被人当做是一名落魄的书生。但其脸上,总是带着一种洒脱的笑意。好像看透这方天地奥妙,总有成竹在胸的意味。

这是一种早超越了傲慢层面的自信!

在这青年面前,天下间仿佛没有任何能难得住他的难题。没有他跨不过的高峰,更没有他对付不了的人。

“天之骄子”,此词恍若为他量身定做的。

“峨眉,如此待客之道,好生令我失望。”

赵峨眉淡然道:“黄梦笔。我不喜欢你。”

少女的言语却干脆利索,直截了当,没有半点婉转的余地,生硬得不近人情。

那黄梦笔却满不在乎地一笑:“峨眉,你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我羽化道与峨眉,同属道门正统。自是一家人。这一番你我都为天下行走,自当互相来往,多加亲近些……”

嗡!

却见到那飞剑跃跃欲试。又要发动攻击,不由嘴一撇,就此打住。他真不想与赵峨眉动手,倒不是怕,而是没必要。

黄梦笔。羽化道满门弟子所敬慕仰望的“大师兄”。此子天赋傲然,有大气运。三岁之际曾做一梦,梦见仙人授神笔,自此霍然开窍。

此笔有个名堂,唤做“天地众生笔”,乃是一件后天纯阳之宝。宝贝认主,只有黄梦笔才能驱动使用,他的名字也因此而来。

气运不可抵挡,黄梦笔的修为一日千里,十岁便成就散仙,端是骇人听闻,只是因为资历的缘故,一直没有封神。

这也是三十三天的规矩,就算实力再强横,但没有相关功勋,或者资历,便不能封神,而必须踏入红尘行走历练一番后,才有坐上神位的资格。

虽然如此,但作为宗门数一数二的后起之秀,他们的身份地位却非常高,超然在许多小神之上。而且他们手里往往把持有符召,可以命令地方小神办事效命,很有权力。

现在,黄梦笔、赵峨眉、以及蜀山燕非侠,都担当本宗门的天下行走,外出历练。

前些时候,羽化道俘虏到青牛,企图逼其说出天地玄黄顽石印的下落。不料消息走漏,峨眉蜀山都派人上门,要分得一杯羹。

不过经过一番协商,三派有了共识,这才安定下来。至于其中条例如何,却属于秘辛,不足为外人道也。

三派认定,那宝印肯定还存留在三十三天某处,只有青牛说出来才能找到;对于红尘世界的关注,就没有多少了。

本来也是,以天地玄黄顽石印这般宝物,怎么可能流落人间?

而作为宗门代表,赵峨眉、黄梦笔、燕非侠三人来到红尘行走,一方面为了锻炼心境,一方面也肩负着斩杀前朝余孽的责任,互相之间,隐隐有竞赛的意思,看谁能诛杀余孽得多。

“赵峨眉,某去也!”

见少女不理不睬的,黄梦笔自感有些自讨没趣,招呼一声,飞身消失,心里想不知燕非侠可曾也到了冀州……

在他身后,叮叮咚咚的古筝声再度响起,仿佛与风雪交融在一起,成为了天籁之音。

黄梦笔听着,摇头晃脑,状甚陶醉。

铿!

赵峨眉仿佛知道他逗留在外面偷听一样,手指蓦然一抹,古筝发出一声高调长鸣,犹如银瓶炸裂,干戈争起……

“哎呀!”

黄梦笔耳朵一震,赶紧跑开。一边走,一边掏耳朵,喃喃道:“赵峨眉在冀州,看来咱家要换地方才行了,只是该去哪里?戎州?夏州……罢了罢了,我不会下江南,到扬州吧。烟花三月下扬州,啧啧,不错。”

他耳朵受到攻击,有些心不在焉,眼神四下顾盼着,忽而一滞,见到从城门方向,一名书生踏步而来。

这书生身材中等,眉清目秀,衣装简朴,不甚出奇。可不知怎的,黄梦笔总觉得有些出入,心一动,当即开启灵眸,凝神看去——

顶上灵光,血气如盆,足以表明此子身强力壮,绝非那种入得洞房,上不得床的文弱书生。

但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了。

“奇怪,难道多心了?”

黄梦笔摸摸下巴,灵眸看得更真切些,入眼所见,就见到血气之内有一丝霞光文气屹立其中。

而这时对方仿佛有了些察觉,不禁抬起头左顾右望,然而根本找不到目标。

——术士启动灵眸看他人顶上灵光时,如果别人身怀文气、或者官气等反应比较敏感的气息,甚至强横到一定程度的血气,都会产生一定的反噬作用,会觉得有人在暗处窥伺注视自己,从而有所疑惑。

“原来是一丝文气……呵呵,才子而已,难怪呢。”

黄梦笔解嘲一笑,迈开大步,往城门而去,要到扬州逍遥去也。

等走过两条街道后,那书生这才如释重负地长吐口气,心有余悸:好险,对方难道是某位神仙真身来到?又是为了天地玄黄顽石印而来的?

该死,有完没完了……

……

“滚,姑奶奶在此,你们几个小混混也敢胡言乱语!”

独酌斋中,传来一声娇叱。江大小姐威风凛凛,衣袖都撸得高高的。

别轻视这一双欺霜赛雪的粉拳,否则怎么死都不知道?看那两名貌似身强力壮的混混就知道了,个个鼻青口肿,被打得像个猪头似的,自家老母都认不出来了:

“你这娘们,好生泼辣,爷爷不与你计较……哎呀!”

屁股中了一脚,当即来一式“平沙落雁”,往前滑飞出五、六尺远,鼻子撞到坚硬的地面上,鲜血直流。

“快走快走……”

另一个混混知道厉害,不敢再放狠话,跟进扶携着同伴离开——他们在南渡巷闲逛之际,见到独酌斋中只得三个如花似玉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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