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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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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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就有些古怪,孟大哥欺负你了吗?”
  云歌听出了许平君语气下几分别的东西,心中又多了一重悲伤,感情已去,却不料友情也是这么脆弱,直到现在许平君仍旧不能释怀。
  云歌忽然觉得长安城再无可留恋之人,侧身把许平君拽到自己身旁坐下,“姐姐,我要走了。”
  “走?走哪里?”
  “我要回家了。”
  许平君愣住:“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什么?你是说西域?为什么?你大哥知道吗?”
  云歌摇了摇头:“大哥不知道。我是突然决定的,而且我害怕告别,也不想告别了。”
  “孟大哥呢?他不和你一块走?”
  云歌的头倚在了许平君肩头,“他会娶霍家的小姐。”
  “什么?”许平君怒气冲头,就要跳起来。
  云歌抱住她,“姐姐,你有身子呢!可别乱生气,你看我都不生气。”云歌将金银花簪和钜子令放在许平君手中,“孟珏来时,你帮我把这两样东西给他。”
  许平君想到她们和霍成君的差距,心头的火气慢慢平复了下去。再想到连云歌这般的人都有如此遭遇,不禁十分悲哀,“云歌,你不去争一争吗?为什么连争都不争就退让呢?你的鬼主意不是向来很多吗?你若想争,肯定能有办法。除了家世,你哪里不如霍家小姐了?”
  “不值得。况且感情和别的事情不一样,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来也不见得幸福。”云歌伸手去抓盆子里的水,一只手用力想掬住水,可当她握成拳头的手从盆子里出来时,水都从指缝间溜走。她向许平君摊开手掌,里面没有握住一滴水,而另一只手随随便便从盆中一舀,反倒掌心都是水,“这就是感情,有时候越是用力,越是什么都没有。”
  云歌的话说得饶有深意,许平君下意识地握住了袖中的同心结。不会,我自小知道的道理就是想要什么一定要自己去争取,我可以握住这个,我也一定可以握住我们的同心结。
  “云歌,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为什么不能?我只是有些累,想回家休息一段时间。等我休息好了,也许就会来看你们。即使我不来长安,你和大哥也可以来看我。”云歌一直笑着说话,可她却不知道自己现在神情憔悴,眉尖也是紧锁。
  许平君轻拍着云歌的背,心下舍不得,还想劝一下云歌,但话语在心头徘徊了几圈后,叹了口气,未再说话。
  霍府嫁女,到时候只怕比公主大婚还盛大,云歌若留在长安城,难道让她去看长安城大街小巷的热闹吗?况且没有了孟珏,云歌就是独自一人了……
  “你什么时候走?”
  “自然是越早越好,我不想再见他了。”
  许平君眼里有了泪花;“云歌……”
  云歌声音也有些哽咽;“不要哭!老人说怀孕的人不能哭,否则以后的孩子也爱哭。”
  听到刘病已在外面叫:“可以吃饭了。”
  许平君立即擦去了眼角的泪,云歌笑着小声说:“等我走了你再告诉大哥。”许平君犹豫了一瞬,点点头。
  长安城外骊山的温泉宫始建于秦始皇,汉武帝时又多次重建,刘弗陵登基后虽在温泉宫再花费银钱,但当年的奢华气息仍充斥于宫殿的各个角落。
  卫太子之乱前夕,汉武帝刘彻中了巫蛊之毒后,曾选择在此地休养。
  因为当时局势混乱,而刘彻晚年的疑心病又非同一般,从皇后妃子皇子到臣子都不能相信,所以不许长安城内侍卫进入温泉宫,此处的护卫靠的全是藏皇上身后的影子——太监。
  因为先帝的遗命在前,又有刘弗陵的默许,于安经过十年的苦心经营,将宫廷中,除禁军的另一支力量在此处大力培养,如影子般悄无声息地得笼罩着整座骊山。
  整个温泉都在宫殿内,温泉四周是雕着莲花纹的镶金汉白玉,既是装饰,也是为了防止因为湿气而打滑。
  一层层台阶渐次没入温泉中,白朦朦的水汽笼罩着整个宫殿。
  刘弗陵此时正坐在一层台阶上,温泉水只浸到肩膀,靠着身后的玉石枕,阖目似睡。
  刘弗陵不喜欢人近身,所以于安只能守在珠帘外。
  有太监悄悄进来,朝于安行礼,于安上前和他低声说了几句话,匆匆回去(指代不明显,退回去的是于安,但是此处有小太监的歧义)。
  因看不清楚帘内的情形,于安不敢轻易出声打扰,只能搓着手等。
  刘弗陵没有睁眼:“什么事情?”
  于安忙回道:“皇上,奴才无能。奴才已经把当日在甘泉宫的女子都查了一遍,查到现在,也还没有找到那晚可能唱歌的女子。不过倒是有别的消息。不知道皇上还记得曾给皇上做过一次菜的雅厨竹公子吗?她当时也在甘泉宫,后来被奴才下令轰出了甘泉宫。听服侍过公主的太监富裕说雅厨虽叫竹公子,却原来是个女子。”
  刘弗陵慢慢睁开了眼睛,沉默了一瞬问:“她叫什么名字?”
  “因为富裕在公主府时,并非公主的心腹,而……公主府中知道公主事情的近侍大都已死了,所以还没有打听到她的名字,不过竹公子是长安城七里香的厨子,奴才已经命人去七里香查了,估计最迟明日晚上就会有消息。”
  刘弗陵回忆着当日吃过的竹公子做的菜,猛然从温泉中站了起来,匆匆擦了下身子,一边穿衣一边说:“于安,去命人备车,回长安,直接去七里香。”
  于安跪下磕头,“皇上来温泉宫不是为了等着见孟珏吗?虽只见过一面,奴才对此人的印象却很深刻。听闻他和霍家小姐情投意合,有人说霍光对他极为赏识,待他如儿子一般,却不知道他为何求到了奴才的手下,求奴才代他求皇上见他一面。奴才琢磨着这里面定有些文章。皇上,不如等见了他,再回长安。”
  刘弗陵整理好衣袍,掀帘而出,“他什么时候来?”
  于安估算了下时间,“他说今日晚上设法离开长安,快则半夜,慢则明日清晨了,不过他即使半夜到了,肯定也不敢打扰皇上休息,定是等到明日寻了合适时间找人通知奴才。”
  刘弗陵微颔了下首,“我们星夜赶去长安,他明日若到了,命他先候着,朕最迟明日晚上见他。”
  于安一想,虽觉得皇上之举太过反常,可时间安排上也算合理,遂应了声“是”,退下去命人备马车。
  马车内,刘弗陵靠在软垫上,闭着眼睛似乎在睡,心内却是一点不安稳。
  不敢去想竹公子会不会是他等的人。这么多年,他守在长安城内,唯一所能做的就是静静等待,这是唯一一次的主动,主动地去抓命运也许不愿意给他的东西。
  其实最明智的做法是在骊山静静等候消息,如果是,再行动,如果不是,那么一切如旧。
  他如此匆匆下山,虽然尽量隐秘了行踪,也故布了疑阵,可并不见得能百分之百地避开暗处窥视的耳目,但是他静静等候的时间太久了,久得太怕错过,太怕万一。
  如果竹公子真是她,他一定要尽早见着她,万一有人欺负她了呢?万一她不开心呢?万一她要离开长安呢?万一她遇见另外一个人呢?一天之间可以发生的事情太多,而他早就对老天失去信心。
  下山时,还没有风,可越走风却越大,走在山道上,人都觉得要被风吹跑。
  于安实在不安,大着胆子凑到马车旁,“皇上,今夜风很大,实在不宜出行,不如回去吧!最迟明日晚上就有消息了,实在不需皇上亲自跑一趟。”
  刘弗陵眼睛未睁地说:“你可以回去。”
  于安立即说:“奴才不敢。”又退了回去,继续行路。
  ――――――――――
  一匹黑马,一身黑斗篷,云歌纵马驰骋在风中。
  风刮在脸上刀割般地疼,她却只觉痛快。
  很多日子没有如此策马狂奔过了,可惜坐骑不是铃铛,也不是汗血宝马,否则可以享受和风赛跑的感觉。
  爹爹和娘亲不见得在家,有时候去远点的地方,两三年不回家都是正常。二哥也不知道在哪里漂泊。幸亏三哥是个懒鬼,肯定在家。现在想着三哥,只觉温暖,甚至十分想念三哥冷着脸对她爱理不理的样子。
  难怪老人常说“娘的心在儿身,儿的心在石板”,儿女快乐得意时,常常忘记家,可一旦受伤,最想回去的地方就是家。
  曾经以为爱她的人定会把她视做独一无二的珍宝,不管她在别人眼里如何,在他眼里却一定是聪明可爱美丽的,是不可替代的,是千金不换的。可现在才明白,那不过是少女时最瑰丽的梦。
  人太复杂了,人的欲望太多了。很多时候千金不换,也许万金就能换了,甚至也许一千零一金就可以了。
  云歌感觉眼睛又有些酸涨,却实在不愿再为他掉眼泪,迎着冷风,扯着嗓子大叫了一声,冷风割得腮帮子火辣辣得疼,眼泪硬生生地被逼了回去。
  来时,长安是天朝大汉的都城,是世上最繁华雄伟的城池,更是她自小向往已久的地方。长安盛着她的梦,盛着她以为的快乐。
  可是,现在,她只想永不再想起这座城池,想把这里发生的一切都忘记。
  马儿跑快点,再跑快点,把一切都丢开,都远远丢开……
  ―――――――――――
  黑色的马。
  最容易隐于黑夜的黑衣。
  面容被遮去,只一双黑沉的眼睛露在外面。
  虽然明知道即使半夜赶到骊山,也见不到刘弗陵,可还是要尽量减少在路上逗留的时间,减少行踪泄漏的可能。
  幸亏今夜风大,路上几乎没有任何行人,而他们却可以因为刀子般的风,顺理成章地蒙面赶路。他的缓兵之计已到尽头,再拖延下去,霍光肯定会起疑。
  刘弗陵是他现在唯一的希望,而且刘弗陵既然肯答应避开所有人见他,应该已经预料到他想说的话,也应该会同意。
  虽然他的家破人亡、满门血仇和刘弗陵并没有直接关系,可他一直对和刘弗陵合作十分抗拒,所以他一直都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远远地审视着刘弗陵,估量着刘弗陵。却没有想到最终被世事逼迫到如此,就如同他没有想到从小一直憎恨着的刘病已,竟然会有同他执棋论事的一天。
  如果是以前,一切都会很简单,他肯定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做法——娶霍成君。
  霍成君不同于霍怜儿,她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也有能力为自己争取,霍成君的心性才适合辅助他在长安城得到一切他想要的东西。
  而云歌的利用价值,和霍成君比起来,已经不值一提。
  他当年初进长安,一介布衣,既无人又无钱。小贺虽然承诺助他,可在先帝的消藩政策下,所有藩王的财力都严格受朝廷控制,小贺在长安城的势力也有限。他的所有计划都需要风叔叔的产业和人力支持,可风叔叔深受义父影响,对朝廷争斗避而远之,绝对不会支持他的任何行动,他想用风叔叔的财富和人脉介入汉朝党派争斗中,根本不可能。
  唯有云歌,他义父深爱女子的女儿,能让一切不同。义父是风叔叔心中的神,而他是义父唯一的后人,云歌加上孟的姓氏才能让一切从不可能到可能。
  事实证明了他的推测,风叔叔本来当日已经对他动怒,可见到云歌发上的金银花簪时,别的一切在风叔叔心中立即都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见了一个姓孟的少年执起了那个金银花下女子的手,弥补了他们心中最深的无可奈何与遗憾。
  可是现在风叔叔已经将大汉朝的产业全部交给他,虽然三个伯伯还不肯将西域的产业交给他,但在权倾天下的霍氏家族面前,那些产业已经不再重要。
  他一再尝试,也无数次想说服自己,甚至他抱了霍成君,还尝试过吻她。他一遍遍告诉自己“都是女人,闭上眼睛抱在怀里不都一样吗?况且只论容貌,霍成君并不比云歌差。”
  可是不一样,虽然他理智上怎么想都觉得应该一样,可就是不一样。
  他会脑子里说“一样,一样”,慢慢俯下身子去吻霍成君,可心却在极其明确地告诉他“不一样,不一样”,然后在最后一瞬,就在他要吻上霍成君的唇时,他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地推开了霍成君。
  面对霍成君惊伤和不能置信的神情,他立即笑着安慰霍成君,道歉说自己不该一时冲动冒犯她。
  可心中明白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云歌,他只是无法让那个人从他指间溜走,那是他的小云歌呀!
  是在他最肮脏,最无助,最潦倒时,仍然会反握住他手的云歌。
  是在他冷言讥讽时,仍然会灿笑的云歌。
  是他以为自己厌恶了很多年的娇小姐。一边厌恶着,一边却牢牢记住了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她的绿罗裙,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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