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边的阿狄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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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边的阿狄丽娜-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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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些年,大家都很想你。”陆群飞话里有话。
  千千露出勉强的微笑,似乎并不相信。
  她一直没有问及自己的家人,陆群飞也不好主动提起,免得勾起她的伤心事来。
  千千举起手中的红酒杯与他碰杯,随后一饮而尽。她想换个话题。
  “群飞哥,能跟我说说你以前的女朋友吗?她是个什么样的女孩?”
  千千很好奇能让他这样的人动心的女孩会是什么模样,大概要比自己好太多了吧……
  “她……”陆群飞似在回忆:“很温柔,很善良,是我辜负了她。”
  “那……她还会不会来找你?”
  “她在美国结婚了。”
  “哦。”千千舒了一口气,释然了。
  似乎她的表情很好玩,陆群飞笑了,问道:“说说你吧,那个沈崇安可是真心对你好?”
  沈崇安的那副纨绔子弟的模样让他印象深刻。
  “他……”
  千千想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不确定她和沈崇安之间算是何种关系。他从来没有向她询问过是否愿意同他交往。他喜欢她,于是在人前介绍她是他的女朋友,她就成他女朋友了。他想她了,招个手,她就来到他身旁。如果有一天他厌倦她了,也只需挥个手,她就会毫无怨言地回到原本她该呆的位置上。他们的关系大体就是如此。千千没有谈过恋爱,她不知道正常恋人之间应该如何相处,也不知道他们之间算不算在恋爱。
  如果他们是在恋爱,那她是不是就不能再爱眼前人了?
  千千迷惘地看着陆群飞,似乎他比她更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
  沉默间,沈崇安的电话打了过来,询问她为何这么晚还没回去,他在等她调酒。
  千千连忙说她立刻回去。挂了电话,她一看时间,也才夜晚九点。
  “我该回去了,群飞哥。”
  千千站起来,陆群飞也随之起身。
  “他管你还挺严的。”他苦笑,看到她有些窘迫的样子,随后说:“我送你回去。”
  “你喝酒了,不能开车,我打车回去吧。”
  陆群飞想了想,“也好,我送你下去。”
  从公寓到住宅区门口也不过十分钟的路程,他们却走了快半个钟头。一路上,千千有意放慢脚步。她珍惜与他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想到马上就要分别,她的身体就变得无比沉重。
  “群飞哥,我当真还能过来见你?”千千仰脸看他,几乎带着乞求。
  “傻瓜,我说了,这里是你的‘娘家’,你随时可以过来。”。
  “可是,我真担心这是一场梦……”千千垂下眼睑,伤感地说道。
  陆群飞拿起她的手,捂在自己的脸上。她的手指触摸到他脸上光洁细致的皮肤,以及额角柔软的鬓发。
  “我实实在在的在这里,再也不会认不出你了。”他的声音比夜色更加温柔。
  是的,这张让她日夜思念的脸,此刻就在她的指间,如此真实,近在咫尺。怎么会是梦呢?
  她走向身后的出租车,一步三回头,眼里全是依依不舍,在打开车门的瞬间,她感觉心就要沉入水底。
  “明天可有时间?”陆群飞突然问她。
  千千屏住呼吸,连忙点头。
  “明天早上八点,我去接你。”他展开的笑容似乎能够照亮黑夜。
  千千终于也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她带着激动的心钻进车里,趴在车窗上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他双手插在裤兜里,笔直地站在路灯下。她望着他,直到他那倾长的身影越缩越小,终于从她的视线里消失。
  而他脸上的温度似乎还残留在她的指尖……
  

  ☆、2

  次日,千千准时来到他们约定的地点。她一上车就发现他们撞衫了。陆群飞身上穿着白色的衬衫和水洗色的牛仔裤。多年前,他们初次相识时他就是这身打扮。千千则穿着一条白色棉布长裙和编织平底鞋,栗色的长发如海藻般披散下来。
  她打开车门时,随身卷进了一股夏日清凉的风。
  “喏,把手机给我。”陆群飞向她伸出一只手来。
  千千不明所以地交出手机。陆群飞按下关机键,随后又掏出自己的手机关闭电源,一并扔到了车后座上。
  “今天是我们的假日,谁也休想打扰。”他眨了眨眼睛,展颜微笑。
  千千笑容灿烂地绑上安全带问他:
  “群飞哥,我们要去哪里?”
  “走到哪里算哪里。总之,离这里的人群远远的,可好?”
  千千把头点得像小鸡啄米似的,一颗心已经飞向了不可预知的前方。
  他们穿过繁华的商业区,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穿过水泄不通的车水马龙,驶向了近郊。
  两个小时后,高楼大厦已经远远地抛在了身后。在狭长的仿佛没有尽头的道路两侧,是成片的在夏日的微风中如海浪般涌动的麦田。正值初夏,小麦刚刚成熟,放眼望去全是金灿灿的黄色,像是一副梵高笔下的油彩画。
  他开的是一辆宾利—欧陆的敞篷跑车,放下顶棚,千千起身趴在车前窗,像孩子一样兴奋地张开双臂。迎面而来的风夹杂着麦子的香气卷起她的长发,她感觉自己也要飞起来似的。
  “群飞哥,我好喜欢这里!”她开心地欢呼。
  听到她的笑声,陆群飞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他调高了音量,车载音响里正循环播放着John Denver的《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
  “……Country roads, take me home……To the place I belong……West Virginia Mountain Mama……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I hear her voice in the morning hours……”
  (译:乡村路,带我回家,到我生长的地方—西弗吉尼亚,乡村路,带我回家,我的全部记忆都围绕着她……)
  车子在道路右侧停下,陆群飞下车拉着千千向麦田跑去。
  他们穿过田埂,来到麦田深处。一阵暖风吹过,饱满的麦穗沉甸甸地垂下了头,像是欢迎他们的到来。
  他们痴迷地望着这片滚滚的金色麦浪,久久地说不出一句话。
  “第一次离麦田这么近。在我家乡只有水稻,南方的土壤是长不出麦子的……”
  她走在他的前方,他看不到她的表情。
  他只说:“我去过……”
  千千蓦然回头,阳光下她的脸绒绒剔透。
  陆群飞从口袋里掏出一件东西。他伸过手来,在她的眼前张开。
  他的手心里躺着一个小小的浅黄色塑料发夹。那是她小时候经常带着的发饰,时间久了,发夹的边缘已有些褪色。
  她走后的第三个月,他坐火车穿过大半个国家来到她的家乡。他想要知道这个过早离世的小生命有过怎样的成长经历。他对她多一分的了解,也许就能多一分对自己的宽恕,和对这个世界的宽恕。
  那天是深冬大寒,他也是这样站在田埂上。他没有看到一望无际的绿色稻田。早已过了水稻收割的时节,□□出地表的田野从他的脚下延绵伸展,放眼望去尽是荒芜。他来到她的故居,那是一处简陋的小平房,在她的书桌上,他拾到了这个小发夹。这些年,他一直保管它,算是对逝者的悼念。
  现在,他终于可以交还给她了。
  他把发夹别在她的头发上。
  “瞧,”他说:“小千的头发染上麦子的颜色了。”
  千千呆呆地看着他,泪珠凝结在她的眼眶里,盈盈欲滴。
  只有在他这里,她才是存在的,只有在他这里,她才是有价值的……
  她一下扑到他的怀里,她的脸紧紧地贴在他结实的胸膛上。他的身上有阳光的味道,也有麦穗的味道。让她心醉神迷。
  “群飞哥,我想永远在你身边……永远……”
  她的声音直达他的心脏。
  陆群飞清楚地意识到这个拥抱与以往不同。他的手指卷进她的长发里,她在他的怀里像是一滴突然落下的雨水,敲击着他的心房。
  “在我身边……永远?”
  “永远。”
  千千仰起少女美丽的脸庞,眼里全是柔情的爱恋。
  陆群飞的心不禁一动,竟说不出一句话来。
  “在你身边……去看海,看夕阳,看日出……”
  她的声音在风中如来自远方的音符。
  “好,我们现在就出发。”
  陆群飞拉起她的手。他们奔跑着穿越麦田,撒下一路笑声。
  ——群飞哥,可真的是要去海边?
  ——这条路的尽头就是海。
  ——可是我没有带泳衣。
  ——太遗憾了,欣赏不到。要不我们换个地方?
  ——不要!
  ……
  路的尽头果然是一片海。这里是度假区,沙滩上全是穿着泳衣的男男女女。他们或是日光浴,或是在水中嬉闹,到处都回荡着欢笑声。
  他们躺在遮阳伞下的白色长椅上对饮啤酒。夏天、沙滩、啤酒,没有比这更美妙的事情了。
  一个看上去才五六岁的小男孩穿着一条小红裤衩走上来,他伸出圆滚滚的胳膊指着他们,用大人的口气说:“你们怎么没有穿泳衣呀?”
  陆群飞起身,一边脱掉衬衫,站在小胖子面前。
  他的腹部有六块精瘦的腹肌。
  “大哥哥,你是怎么锻炼的?”小胖子看得目瞪口呆。
  “多吃水果和蔬菜。”陆群飞一本正经地说道。
  千千笑得快从椅子上滚落下去了。
  “大姐姐,你也有吗?”小胖子歪头问她。
  “我没有……”千千连忙摇头,捂着肚子笑。
  “她有。”陆群飞俯下身在小胖子的耳边小声嘀咕。
  “我要看!我要看!”
  小胖子跑上来扯千千的长裙,千千吓得往水里跑。他们在水里打起了水仗。好几次,千千摔进了海水里,陆群飞一把将她捞起来。不一会儿,他们全身都湿透了。
  千千笑得肚子痛极了,她从来没有这么笑过。她爬出海水,浑身无力地躺在沙滩上。
  陆群飞在她的身边躺下,他们喘着气,耀眼的阳光让他们合上了眼睛。
  “群飞哥,我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千千半梦半醒似的说道。
  “以后的每一天都会是这样。”
  千千的手在沙土里寻找。她的指尖碰触到他的手指,显得羞怯而迟疑。就在她想要放弃时,陆群飞突然抓住了她的手,他将她的手紧紧地攥在自己的手心里。
  暖风携裹着夏日的气息吹过大海之滨。海浪拍打在他们□□的脚上,软绵绵的像婴儿的手。初夏的阳光暖洋洋的洒在他们年轻的身体上,让人入梦。
  他们这样安静地躺在沙滩上,感受彼此手心里的温度。
  许久,千千睁开眼睛,侧脸看他。他合着双眼,像是睡着了。他的头向后倾,湿漉漉的短发贴在沙地上,光洁的脸颊上沾着一些流沙。从额头到眉骨直至鼻梁,唇瓣,下巴勾勒出刚毅又柔和的优美弧线。□□的上半身很清瘦,但很结实。肌肉线条流畅,轮廓起伏。阳光在他周身的皮肤染上了一层天鹅绒般柔柔的金黄色,完美得像一是副画作。
  他的喉结轻轻地蠕动着。他转过脸来,睁开迷梦似的眼睛,正与她的目光相遇。
  “看傻了?”他露出俊朗的笑容。
  千千垂下眼帘,羞赧地笑了。
  “我们坐游艇出海看日落,如何?”他问。
  如何?简直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了!
  陆群飞没有雇请海上游艇驾驶员,自己掌舵。他在美国考取过游艇驾照,可以说驾轻就熟。他熟练地操纵方向盘,调节舷外机。待游艇开离海岸三十公里时,日落已经悄然而至了。
  他们坐在甲板上喝着葡萄酒,静等海风吹干他们的头发和衣衫。
  夕阳悬浮在海平面上。海上风平浪静,波光粼粼。那数不清的斑斑点点的浮游生物在深蓝色的水中穿梭,它们白天躲起来,只有日落后方才浮出披上幽蓝色的荧光。
  “这世界值得留恋,对么?”他久久地眺望着落日,问道。
  “有你才是风景,没有你,它只是一片海。”千千喃喃道。
  陆群飞的心如这起伏的波涛。他看向她,不知是因为晚霞的映照还是喝多了酒,她的两颊泛着绯红。那双梦幻般的眼睛已是扑朔迷离,似倒映着波光。
  他们不再说话,默默地饮酒。他们一天几乎没有进食,一直在喝酒。
  直到夕阳完全消失在海平面上,海风吹散了云彩,露出星星的眼睛。他们已经喝完三瓶葡萄酒了。
  随着夜晚降临,海面的气温已骤降了许多。千千抱着自己的双膝,蜷缩成一团。
  陆群飞从船舱里找出一床棉被,将自己和她包裹在一起。
  千千躺在他的怀里,她的脸贴在他蜷缩的膝盖上,醉眼朦胧,似已睡去。
  “……群飞哥,我要睡着了,掉进海水里了怎么办……”她闭着眼睛,像是在梦呓。
  “那我抱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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