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没看到精采的地方耶!继续、继续啦……”
众人几乎失控地呐喊起来。
娃娃笑容可掬地回过头来,缓缓地环视在场的人,逐一地。
“各位乡亲,各位公婆伯嫂叔婶阿姨哥哥姐姐弟弟妹妹,谢谢你们的提醒。但不需要,我很清楚你们聚在这里的原因。”
秋月婶高声喊道:“我花了五十块,如果看不到我想看的,我要求退费!”
春花奶奶连忙声明:“没那回事。小店票券既售,概不退费。”
“对啊,我们付了钱就要看精采的!”
人群中还有人高声喊道:“我们要看见正义得到伸张!惩罚无耻男性!还我女性公道!”这位当然就是珍珍及其党羽。
娃娃笑容可掬地几乎想对空鸣枪以镇压暴民,可惜她的配枪有严格的使用限制。“肃静、肃静,各位。请你们谅解,我知道大家都花了钱买票,可是身为执法人员——”
梓言的脸突然靠了过来,离她好近,让她差点跳起来,不让他在她耳边用那种让人发痒的声音说话——
“我想知道,你为什么不干脆海扁我一顿?大家不就是想看一场刺激的,你大可以顺应民意,我绝对不会反抗。”
一旁的他,毫不配合地发出“来扁我啊”的挑衅。
先好好让她扁一顿,他才有脸请她原谅啊。
如果她不揍他的话,那事情就真的大条了。因为以往,只要她认定他做错了事,她都是直接用拳头来教训他的。(尽管她的主观认定不一定是对的。)那种方式非常痛,可是也非常俐落省事。因为如果她错了,他总会得到双倍以上的补偿。
认识她的十年里,他已经被教育成习惯迅速解决问题的方式。但是他当然不能期望她会很快就原谅他,毕竟他的道歉终究晚了十年。
娃娃眼睛冒火,但笑容仍然可掬。“官先生,为了维护你的人身安全,请你闭嘴好吗?”
他看着她眼中的烈火,微笑起来。“我保证我不会还手。”
“请你不要鼓励犯罪。”她甜甜地说。她的手可是痒得不得了,必须一直握住拳头,才不会真的出手。想利用她的弱点来获得胜利?门都没有。
“我发誓绝对不会告你。”在台湾,伤害罪是告诉乃论吧?
她呵呵一笑。“问题是,你的誓言不值半文钱。”
真犀利。一句话就杀得他片甲不留。
“你为什么不肯揍我?”
“上帝说,如果有人打了你的左脸,你要把右脸也让他打一打。”她顾左右而言它。
“上帝是这样说的吗?”那句著名的打脸名言?跟原文好像有所出入。
“我只是大略重述,不要计较这么多好吗?”尤其她的脑袋现在很可能已经变成一团混乱毛线球了,还能想到这句话已经很难能可贵。
“那么我现在把我的左脸和右脸都交给你。”请打吧。
“我再重申一次,请不要鼓励犯罪,这在法治的社会里是不被容许的。”
他静静看着根本没回视他目光的她。
她在躲避。从头到尾,她说话时眼睛都没看着现在的他。她在看哪里呢?
会不会,她正将视线穿越过他,以看向十年前那个可恨的他?
试着发出最后一击弹药:“如果是以前的你,早已经一拳揍下来。”
这话确实攻击到她防守最为脆弱的那一部分。
她勉强接招,扯出微笑。“说得好。问题是,过了十年这么久一段时间,人总该有点长进。”
这才是真正有力的最后一击。
他兵败如山倒,脸色灰败地看着她刻意灿烂的笑容。
她真的不肯原谅他!从她坚毅的眼神里看到答案,他突然一下子全身都没了力气,任由她将他押送进警局里。
当然,所长老何对这样的拘留行动强烈反对。然而面对着从镇上蜂拥而来、想要一探究竟的人群,却也不得不让步了。或许把官家小子暂时关起来对大家都比较好。希望这段时间足够让小镇居民尽快恢复理性、冷静下来,千万别把派出所给拆了。
结果,她成功地拘留了他一天一夜,直到次日傍晚官家的人来将他保释出去。
而派出所也侥幸逃过被蛋洗的命运。
真是万幸。毕竟这件事说到底,是他跟她之间的恩怨,与他人无关。
后来娃娃回想起这件事时,还是满得意她终究忍下了在众人面前扁到他下不了床的冲动。这对她来说该是一次很漂亮的胜利吧。
只不知道为什么,这胜利的滋味尝起来虽然甜美,却仍比不上当她发现他仍然单身,身边没有携带任何可疑伴侣的时候,那样莫名的欣喜。
真奇怪,她在高兴什么呢?唉,还是克制一下,别表现得太明显才好。
次日,新出刊的太阳报为此事件下了个不算评语的评语——
本镇麻烦人物抢先获得一分。
后势持续看好。欲下注者,请把握机会。
日前下注赔比是一赔十三。
呴,这个友情专卖的社小月!
第六章迟来的正义仍须获得伸张。
——一名小镇女权运动人士严肃宣称
“你真的是我们家的梓言少爷啊!”福嫂和王伯终于激动地承认那名因为妨害公共安全而被拘留的男人是他们家的小主人。
一夜又一天后,带着保释金一元前来派出所将他领走。
由于一夜没睡好,当官梓言离开派出所时,还有点搞不清楚方向,直到他们将他带回官家那栋白色大宅——
“少爷,快进屋里吧,阿霞已经在帮你放热水了。”福嫂催促道。
官梓言身上的衬衫早在先前与镇民拉扯推挤时,就被扯得破破烂烂的;再加上一夜没睡,现在整个人看起来充满了浪子气息。
当他意识到自己站在哪里之后,他猛地停住脚步,害得跟在他身后的王伯一头撞上他,跌了个踉跄。梓言连忙扶住老人家。
福嫂则回头喊道:“少爷,快进来呀!”
然而梓言仍然犹豫不前。不想两位老人家频频催促,他耙了耙头发,扯出一抹微笑道:“福嫂,老王伯伯,你们先进去吧,我想在外头吹点风。”
见老人仍不大想先走,他笑得更用力,还扯了扯衣服的襟口。“有点热,让我在这里坐一会儿。”
在官家工作了那么多年,老早看出这不过是个规避的藉口。然而,唉,他们也知道,一意勉强是不会有用的,也许等他想通了……他终究会想通的吧?毕竟老爷年纪可不小了,不可能一直等下去。
“我们先进去吧。”老王轻推了推福嫂。“小少爷,不要在外头坐太久,会着凉。”然后便留下官梓言一个人坐在玫瑰花园当中。
两老离开后,他放松地坐在花丛前。脑袋空白了好半晌,才慢慢意识到玫瑰的存在。
先是一股若有似无的香味在鼻端萦绕不去,再来才看见一朵朵殷勤绽放的黄昏色彩玫瑰……
忍不住低头深深嗅闻那曾经无比熟悉的香气。
他爱这玫瑰。一如当年母亲深爱这花。
十年了,还是开得很好,是有人细心照料着吧。想来必定是老王伯伯的心血。
再抬头,朝大宅望去,屋里的灯火已经点亮了。
怎么办?要进去吗?如果进去的话,一定会见到那个人吧。
先前突然决定要回夏日镇来时,并没有想到也得面对这个问题。
他有十年没有见到那个人了,不知道现在的他是否仍像当年一样严厉残酷?
其实,若以成年人的角度冷静下来思考的话,他当然知道,这样憎恨世上唯一一个与他有着血缘关系的老人是一件很不成熟的事,可每次想到那个人,他就忍不住从心里感觉寒冷。
童年、少年时代,那个人一直在他生命中扮演着权威及施恩者的角色。那人对他的照顾泰半基于义务,而非出于亲情。
然而妈妈……妈妈说过……要爱爷爷,不可以恨。
但那好难,真的好难。每回想起母亲,总觉得彷佛仍尝得到二十年前那种痛彻心扉的滋味;而他仍是个七岁大的小男孩。
离开小镇的十年来,他逃避这梦魇纠缠的方式就是拒绝回想。然而与这梦魇交缠在一起的却是一个女孩以她纤细的双臂紧紧地拥住他。
他多么想回应她的拥抱,然而一旦选择要她,就得全盘接受属于小镇的其它。
他试过很多次,想将那种复杂的情绪分离开,但始终没有一次成功过。
终于决定暂时还是无法面对那个人,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往大门走去——
“又想逃走了是吗?”
一个如同记忆中一般残酷冰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只是这声音听来似乎比起当年更加苍老。
梓言整个人出于某种只有自己熟悉的原因而僵住;他的站姿过分挺直了些。
“你就逃吧,尽管逃吧,反正不管再经过几个十年,你到头来都只是一个没有勇气面对现实的懦夫。”
紧紧捉着铁门边缘,又松开。梓言头也不回地道:“不,你错了。我就是有勇气,所以才能离开这里。”
“但现在你又回来了。”
“我是回来了。”他承认。“但不是因为你。”
他没有回头地走了,因此没看见身后老人眼中的深深寂寞。
更没有看见,在身后,女孩握住老人的手,一如当年紧紧握住他的,命令他不准放开。
待梓言走远,官老爷才看着来到他身边的女孩道:“他是为你回来的。我看你就原谅他吧。”
娃娃眼中有着说不出的难过,勉强挤出一抹笑,她眨了眨略泛湿意的大眼。“那要他自己说才行啊,老爷,你说的不算数。”
“假如你一直跑给他追,让他找不到你,又要怎么向你道歉?”
“恐怕暂时我并不想听他讲那些废话。”
“我的老天,这拗脾气是像谁!”
“真奇怪,我对你也有同样的熟悉感呢。”
“如果你硬要说你是我独生女儿的私生女,想来分财产的话,我是不会相信你的。”
“我如果真想分你那点不像样的财产的话,一定不会用这么逊脚的方法。”
“看你这么伶牙俐齿,大概也不可能是出自我们家的遗传。”
“谁说得准。俗话说,三百年前本一家。”
“你扯太远了,丫头。”竟然扯到三百年前去了。
“就大方承认其实你挺喜欢跟我斗嘴的吧。”
“孤单老人只要能够消磨时间,什么事情都喜欢。”
真是死要面子不肯认输。娃娃在心里边笑边摇头。算了,这一局就让让这位嘴硬的老人家吧。
“呵,官老爷,如果时间给我们机会再重来一遍,你会不会对他客气一点?”
“如果我有办法对他客气一点,我现在哪里还会变成一个孤单老人?”
“说的也是。不过,你不觉得你跟他其实很像吗?一样固执己见。”
“是吗?我倒觉得我们三个人的固执程度很有得比。”
娃娃故作轻快地叹了口气。“唉,这就是整件事情里最麻烦的地方。”
“真的没得商量?”老人耸了耸眉。
还想替孙子当说客啊!故意瞪老人一眼,她噘嘴道:“偏不给你商量。”
她怎么能大剌剌地说,早在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她的心就己经不听劝告地原谅了他。因为他看起来,真的一点改变也没有啊。
他以为她没有看着他;他错了,她只是没有正大光明在看而已。
当然,他的外表跟以前比起来是改变了一些。
他看起来成熟多了,而他一直以来就很好看,二十八岁的他也不例外,甚至变得更加赏心悦目一些。
但外表向来不是她最重视的地方;她看一个人,往往只看眼睛。
因为眼睛里面住着一个人的灵魂。
她说他没变,就是因为他的眼睛。
他的眼晴仍和当年他说要离开时,一样的忧伤。
只是,当时觉得自己被丢下的她并不太愿意承认,他或许有一个很好的理由必须出走。当年她不懂,现在虽然可以理解,但仍然不懂。
会在十年后看清这一点让她很惊讶,毕竟她自以为了解他,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她曾以为,她对他的认识可能远比对自己的还要清楚。
或许确实如此,但也可能有些误差。就像她以为自己是个超会记仇的人,但今日看来,她终究不是一个真的爱记仇的家伙。
那么是否该原谅他了?
可惜,尽管她的心说要原谅,但她的自尊却还不太允许。
总觉得气一个人气了那么久,太轻易就表示原谅的话,可能会太戏剧化了些。而且可以想见的是,这种结果,夏日镇居民也不会满意的。
这就是住在小镇的难为之处。人不能只为自己而活。
当然,这并不是意味着,镇上每一个人的生活起居都时时受限于他人的眼光。
只是长到二十七岁的她已经比较能够柔软地接受,不单是为自己而活,也为别人而活的生活方式。
春花奶奶杂货店前,门庭若市。
官梓言一回到这个住处,看到店门口又围聚了一些人正在东家长、西家短,他立刻停住脚步,往另一条街道走。
回到镇上近半个月,他已经习惯跑给一群想看热闹的叔叔阿姨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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