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雇佣兵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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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雇佣兵之王-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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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弗伦茨贝格貌似是在1499年的“士瓦本战争”中才冒头的。如今,他还是个不出名的见习骑士呢,还在士瓦本地区,不知道在哪个领主麾下当兵……
  对于这个大神,马林决定尽全力拉拢。即使拉拢不过来,也要建立良好的关系。因为,以后的弗伦茨贝格,会成为马克西米利安一世手下的头号马仔……
  于是,马林打起精神,用接待贵族的高规格待遇,接待了年轻的乔志。弗伦茨贝格……


第七十六章 招揽牛人
  乔治。弗伦茨贝格,现在还在士瓦本,和他的骑士父亲一起,充当士瓦本联盟军队的重骑兵。不同的是,他的父亲是受封的正式骑士,担任了小队长。而他,因为只是个见习骑士,只能担任普通的重骑兵。
  意大利战争爆发的时候,乔治。弗伦茨贝格所在的军队,因为担负起防备匈牙利人的职责,没有前往意大利。所以,乔治。弗伦茨贝格也没有获得参战的机会。
  原本,乔治。弗伦茨贝格也没啥太大的野心。他最大的愿望,不过是成为一名正式的受封骑士而已。
  可是,马林的横空出世,强烈地震撼了乔治。弗伦茨贝格。同样是见习骑士,马林的年纪更小。可是,靠着赫赫战功,年仅17岁的马林,愣是从见习骑士,一路狂升到了有领地的男爵。
  这让乔治。弗伦茨贝格心里很不是滋味,自己都22岁(1495年时年龄)了,竟然远不如一个17岁的少年……
  不过,他也不是什么妄自尊大之徒。乔治。弗伦茨贝格心里很清楚,自己已经算是个合格的重骑兵,冲锋陷阵不在话下。可是,论起指挥能力,他就有点抓瞎了。即使是他的父亲,也不过是一个骑兵小队长而已,没啥指挥更大规模军队的经验。而那些高级的指挥官,都是高高在上的贵族,也不屑浪费时间去指导他这么一个年轻的见习骑士。
  恰好,他有个同乡的见习骑士,参加了意大利战争,且见过马林。据那位同乡的骑士讲,新晋的马林男爵,是一个脾气很好的少年。
  于是,乔治。弗伦茨贝格就有了去拜会马林的想法……
  原本,1496年奥地利和匈牙利还会有一场冲突的。但是,因为马林的出现,使得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声威大震,震慑住了匈牙利人。所以,匈牙利人没敢轻举妄动。而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也因为财政原因(主要是赎金还没拿到),没有财力和匈牙利打仗。
  所以,1496年变得很平静。而乔治。弗伦茨贝格,眼看军中无事,便让父亲帮他请了个假,决定去特塞尔岛一趟,拜会下马林。如有机会的话,他还想请教一番。
  老弗伦茨贝格自然是希望儿子有出息的,而儿子现在去拜会帝国境内最有出息的年轻人,是为了更有出息,他怎么会反对?于是,老弗伦茨贝格顺利为儿子请到了长假,让儿子去办正事……
  怀着忐忑的心情,乔治。弗伦茨贝格一人双马,从士瓦本赶到了特塞尔岛的登堡,请求面见马林。
  在欧洲的中世纪,社会等级森严,平民没事想拜访贵族,简直不可能。也只有见习骑士这样的预备贵族,才有资格求见马林这样的男爵。而且,见不见,还得看马林的心情。除非,是正式的骑士来访,因为是贵族,马林才需要应酬一下。像弗伦茨贝格这样的见习骑士,能不能见到马林,还是个未知数。
  而马林,因为之前招揽那些见习骑士失败,原本不打算再应酬的。可是,听了名字后,却立马跳了起来,决定马上接见,还用很高的礼仪……
  当马林亲自迎出城堡大门,亲热地把乔治。弗伦茨贝格迎进去的时候,乔治。弗伦茨贝格一脸的懵逼——这是啥情况?对方可是男爵啊,怎么会对我这种小见习骑士这么热情?一般情况下,马林这样的男爵,只需要坐在城堡里等着弗伦茨贝格去拜见就可以,完全不必要迎出门……
  他当然不知道,马林是盯上他了。在出门前,马林早就打算好了,既然弗伦茨贝格以后会成为皇帝的马仔,不如先招揽过来。反正,自己属于皇帝一派的人,日后难免还要继续为皇帝打仗。如果,把弗伦茨贝格这个“猛将兄”招揽过来,让他以自己的名义,带兵帮皇帝打仗。那么,自己也可以不用亲自为皇帝卖命。而弗伦茨贝格带兵给皇帝打仗,既不影响其出头,也可以顺便帮马林积攒功勋。
  更具体点说,就是弗伦茨贝格带自己的兵帮皇帝打仗,自己作为弗伦茨贝格的直接上司,功劳肯定跑不掉。就像马林上次立下大功,连着阿尔弗雷德伯爵也受到了很大的奖励(据说奖励了一块封地,而阿尔弗雷德伯爵之前只是个没有封地的宫廷伯爵)。但同时,弗伦茨贝格若是立下大功,以皇帝爱才的性格,也不会放弃拉拢他。高官厚禄什么的,弗伦茨贝格也不会少了。
  原本历史上,弗伦茨贝格就是在士瓦本战争中表现出色,而被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看重的。弗伦茨贝格在参加士瓦本战争的时候,还只是见习骑士,只是一名小队长级别的军官。但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开始赏识他后,先是在1504年授予他骑士的贵族封号,然后又想办法让他当了明德海姆的大领主——至于是啥爵位不知道,因为弗伦茨贝格孙子死后他们家绝嗣了。不过,后世有明德海姆亲王这个贵族封号。估摸着,这爵位应该不低于伯爵……
  也就是说,马林这家伙,心里存了让弗伦茨贝格这个“猛将兄”以自己的名义长期为皇帝打工的邪恶计划……按照这个计划,弗伦茨贝格获得的战功,都要和马林分,因为,马林是他的上司……
  此时的弗伦茨贝格还一脸懵逼呢,虽然表面上得岁数比马林虚长了几岁,可内心——唉,不提了……
  马林只用了本山大叔一成的功力,就把年轻的弗伦茨贝格忽悠得找不着北了……
  “乔治啊,我这么称呼你可以吧?”马林亲热地拉着弗伦茨贝格的手引他入座。中世纪的人还不搞基,搞基那是移民新大陆后缺女人引起的。所以,马林这么亲热,也不会吓坏人家小伙儿……
  “可以可以,男爵大人能如此称呼卑下,那是荣幸!”
  “呵呵,我一看你,就觉得你很特别。不知道为啥,我总有一种,你日后会成为伟大将帅的感觉……”马林又开始忽悠了。
  “哪……哪里……男爵大人太过抬爱了……”小伙儿弗伦茨贝格有些害羞了。尤其是,被他心中的偶像当面夸赞。就像后世某个狂热粉丝,见到刘天王,还被天王夸赞“你以后肯定比我红”那般……
  “不不不,我是真心看好你。”
  “我……”
  “是这样的,乔治,我最近正在琢磨一种新的、威力巨大的步兵方阵……”
  “比您在意大利打败法国国王的方阵还厉害?”弗伦茨贝格一脸崇拜地问道。
  马林的方阵,弗伦茨贝格是知道的,长矛阵加100弓箭手,这是他同乡说的。
  “比那个厉害多了,我之前的方阵,是专门打瑞士长矛兵的,遇到骑士只能防守,不能进攻(骑士板甲长矛很难扎进去)……”实际上,马林说的就是西班牙方阵,西班牙方阵用了大火枪,自然可以克制穿板甲的骑士。
  “这么厉害?”弗伦茨贝格的眼睛亮了。
  “必须的,上次我是伏击法国骑士,才打出了那么大的胜仗。若是这个方阵成型,可以正面硬撼法国骑士大军,把他们揍得哭爹叫娘……”
  “好厉害……”此时的弗伦茨贝格,哪里像多年后英明神武的雇佣兵元帅?分明就是个年轻的脑残粉……
  “这可不是吹牛,如果掌握了这个方阵,我们帝国碾压法国是不在话下的……”
  马林还真没乱说,西班牙方阵出现后不久,恰好是查理五世时代,查理五世靠着西班牙的财政和神圣罗马帝国的勇敢佣兵和西班牙方阵,的确压着法国打。要不是恰好爆发了德意志宗教战争和农民战争,过度内耗了神圣罗马帝国的实力,法国人估计被揍得更惨。
  “碾压法国……”弗伦茨贝格不禁在脑海里YY了下,但发现难度还是相当高的。
  “对,碾压法国!我现在练兵需要优秀的人才,帮我当副官,同时,一起研究这种威力巨大的方阵。乔治,你愿意来我的军中帮助我吗?”
  “来您的军中?”弗伦茨贝格愣了愣,偶像招揽我?我该怎么办?
  “是啊,我打算编练新方阵,我觉得,你蛮适合当个方阵长的……”
  “方阵长……”那可是男爵和正式骑士们才有资格当的啊,偶像真看得起我。
  “对!”
  “可……可我还得回士瓦本服役的呀……”弗伦茨贝格想到自己还在服役中呢。
  “服啥役啊?你好像只是个普通的重骑兵吧?”
  “嗯……”
  “那有什么好留恋的?跟我混,我让你当军官!”
  “可是,我不能随意脱离军队啊……”
  “没事,我帮你写封信,和你原先的领主说一声,就说我要收你当弟子,留在这里了!”
  “能行吗?”其实,弗伦茨贝格想说的是,跟你混,能混到正式的骑士封号吗?因为,他跟着老爹,和原先的领主混,没准能正式受封骑士呢。
  马林大约也猜到了一点弗伦茨贝格的想法,他可很清楚,弗伦茨贝格原先的领主可不看重他,这小子还是遇到了马克西米利安一世,才艰难地混到正式骑士的封号的。
  “能行!你帮我训练新方阵。等到下次陛下要打仗了,我肯定会带兵为陛下效力。如果你来帮我练兵,到时候你肯定是方阵长。在陛下面前,有更多的露头的机会。你若是回去当什么重骑兵,骑兵那么多,你有露脸的机会吗?若是跟着我指挥方阵,到时立了战功,害怕没机会提升骑士,甚至……男爵?”马林诱惑道。
  “这个……”弗伦茨贝格想想,还真是。在马克西米利安一世面前,一个方阵长,和一个无名的重骑兵,哪个更容易受到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青睐?都不用选的。
  最终,弗伦茨贝格下了决心:
  “我愿意为大人效力,至于我所属的军队那儿……”
  “交给我了!我帮你向你们领主打招呼。对了,你也得写封家书,交给你的父亲,让他别担心。”
  “是的,领主大人!”弗伦茨贝格角色转换很快,很快认主了。
  于是乎,被称为“德意志佣兵之父”的那个男人,稀里糊涂地被忽悠上了马林的贼船……


第七十七章 筹建西班牙方阵
  招揽到了弗伦茨贝格这样的牛人,马林自然是高兴的。因为,让“德意志佣兵之父”成为自己的打手,怎么说也是一件很自豪的事情。有了弗伦茨贝格的存在,马林打算开始尝试真正的西班牙方阵。
  之前训练的步兵方阵,马林感到缺陷很大。最大的问题,就是对板甲有些无奈。比如,在福尔诺沃那场伏击战中,马林无奈地发现,战死的上千法国板甲骑士,大多数都是被石头砸死的,或者被长矛推下山摔死的。而被长矛捅死的,和弓箭射死的,总共都不超过50个。
  也就是说,之前那个步兵方阵,只适合打击穿着花哨的布衣的瑞士雇佣兵。对付喜好身穿板甲的法国骑士,其实很无力。当然,法国骑士若是骑着战马冲击方阵,那就另说了。我捅不死全身包在“铁皮罐头”里的骑士,还捅不死战马吗?
  要知道,马铠和人的板甲是不同的。相对而言,马铠覆盖面积比板甲差多了,只是批在马背上和马头部的而已。马腿上,就没有装甲。因为,马是要奔跑的,若是全身包甲,那就没法跑了。
  而且,马铠基本都是扎甲,主要是便于奔跑。板甲太过限制人的活动自由了。穿上去,人的行动就有些像机器人了。马如果穿了板甲,那就也跑不动了。
  而长矛,对于马披着的扎甲,却是有杀伤力的,可以捅穿。即使捅不穿马铠,也可以放低位置,专门捅没有护甲的马腿或者马肚子。
  所以,重甲骑士策马冲击这个方阵,那是很吃亏的……
  但是,也不能说骑士就拿长矛阵没办法了。若是骑士舍弃战马步行,冲击纯粹的长矛阵的话,却很厉害。因为,双方互捅的话,你普通雇佣兵没穿铠甲,我穿着板甲。你怕捅,一捅就完蛋,而我穿着板甲,不怕你捅,咱俩对捅,效果还用说吗?
  而马林原先方阵中的弓箭手,对付身穿板甲的骑士,也是很无力的。弓箭射在铁板打制的铠甲上,难以穿透,最多留下很深的印子。即使射中关节部位,也只能伤到敌人,一点都不致命……
  想来想去,对付身穿板甲的步行骑士,最好的还是用火枪……
  当然,不是用那种小火枪,而是用大的……
  早期西班牙方阵之所以牛逼,就是因为大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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