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雇佣兵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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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雇佣兵之王-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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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的农村,会的年轻人也不多。因为,后世商业太过发达了,各种尼龙纤维什么的材料的绳子商店里大量出售,不但便宜,质量还比草绳好。所以,大家都直接去买化纤绳子去了。
  马林前世也是无聊,小时候和村里一个无聊时爱编制草绳和草鞋的孤寡老人,学了一手编草绳和草鞋的本事。然后,恰好今天派上用场了……
  马林用编好的草绳,拴住马鹿的脖子,然后逮住马鹿的前腿用力,把马鹿拉出了陷阱。接着,马林左手牵着战马,右手牵着马鹿,不住和想逃跑的马鹿较劲,把马鹿往最近的城市拖去……
  此时离马林最近的城市,就是科隆大主教区管辖下的波恩城,也就是西德首都的那个波恩。马林费了半天劲,才把马鹿牵到波恩城外。但在城门口,却被拦了下来……
  原来,在古代欧洲,入城是要交入城税的。入城税不高,只要两个帝国芬尼(理论上芬尼和便士是等值的)。可问题是,现在马林身无分文啊!
  无奈之下,马林只好打听了城外的交易市场后,往城外一个集市走去。要知道,这年头,两个芬尼对于穷人而言也是很可观的了,几乎相当于一天的工钱。一些人为了节省入城税,干脆在城外某处集中摆摊。
  当然,当地的官员也不傻。你在城外摆摊是吧?行,我可以划定一片集市给你。但是,在集市上摆摊的人,必须缴纳摆摊税,和城里一样。
  至于买家,倒是不必纳税。但是,这也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在城外摆摊的,必须是小本生意。你要是生意做大了,还想在城外摆摊以节约入城税,税务官会带着治安官来找你麻烦的。
  一般而言,在城外摆摊的,都卖一些乡下人所需的便宜物资。比如农具啊,粗布啊,针线啊什么的。至于盐这一类的高价紧俏物资,虽然乡下人也很需要,官员们却是绝对不允许在城外的集市上摆摊卖的。因为,这会影响到他们抽税。当然,离城市太远的地方,老百姓也是可以在5天一次的集市上买到的。但集市上也有税务官,对于商人们盯得很紧。
  马林来到城外的简陋集市,自然不是来卖马鹿的。因为,城外不可能有大买家。他来这里,是来弄入城税的。
  左思右想后,马林觉得,自己身上,战马和武器铠甲肯定不能卖。但要凑得入城税,必须拿出一样东西来。
  想来想去,只有身上那把短刀可以拿来卖掉。这把短刀是马林野外生存用的,也可以当匕首防身,质量貌似很不错。但马林现在饿啊,吃了两天草根,看到集市上有人卖能当板砖砸人的黑棍面包,他都开始流口水了。所以,他决定赶紧弄到入城税,然后把马鹿卖掉,好让自己能吃上一顿正常的饭菜。
  凭心而论,马林的短刀质量很好。毕竟,这是给骑士用的,骑士在失去骑枪的情况下,没准要拔出短刀和人拼命。所以,这种短刀质量一般都不错。
  但现在马林管不了那么多,也顾不得卖个好价钱了。于是,这把价值20个芬尼的精良短刀,被马林用8个芬尼,就卖给了一个屠夫。
  有了入城费用,马林就兴高采烈地牵着战马和马鹿往城里走去。但让他郁闷的是,他的入城税竟然要4个芬尼。理由是他牵的马鹿是“大宗货物”,也要抽点税……
  事实上,要不是看在马林是个有武艺的骑士的面子上,守城士兵没准会要20个芬尼甚至漫天要价。
  而且,一般老百姓打猎,甚至需要领主的特许。若是一个平民没有经过特许,猎杀了领地内的大型动物,没准会被领主处死。
  也只有马林这样的流浪骑士,领主才不太会管。因为,流浪骑士是一群为了活命敢杀人的主儿。他们武艺高强,普通领主都不敢惹他们。而且,流浪骑士很多都有亲朋故旧,惹了他们,也没好果子吃。守城的士兵不过是低贱的步兵,哪敢得罪骑士?
  传说,若干年前,某个男爵,因为杀死了某个擅自在自己领地内打猎的流浪骑士,然后,过了两个月,流浪骑士所在家族,来了一群骑士,把那个男爵杀了,还洗劫了男爵的庄园。男爵的家属把事情闹到帝国法院,也没解决。虽然男爵地位比报复的那个采邑骑士(死者他爹)高,但人家为儿子报仇,还真不能说他错。而且,男爵为了区区猎物,杀了一个骑士,的确也太过分。所以,这事就这么算了,最终只是报复者退还了抢走的财物。
  此后,一般的领主,引以为戒,也不大乐意去招惹流浪骑士。只要不是长期赖在自己领地内打猎,一般不会特别计较。即便发现了,也只是派人驱赶,而不会像对待平民那样凶狠。因为,这些流浪骑士本身,或者他们的家族,可能就是武艺高强的暴徒……
  当然,像马林这般狩猎到大型野生动物的,若是被当地领主知道了,没准会派手下骑士过来索要回去。不过,中世纪消息传播极为落后,通讯基本靠吼。等当地领主得知消息,再派人过来追讨,没准三两天都过去了。而马林本身就是匆匆过客,到时候上哪儿找去?即使找到了也没用了,毕竟,捉贼要捉赃,不当场拿住,人家把猎物都卖了,到时谁特么还会承认?除非,马林贪心,逗留在此长期狩猎,给人捉贼捉赃的机会……
  好不容易进了城,马林赶紧进入城里,费了半天劲,终于找到了一家愿意收购这头马鹿的饭馆。但价格,让马林郁闷得要吐血……
  为啥?餐馆老板竟然只给4芬尼一磅鹿肉的价格,来收购这头马鹿。而且,是按50%的出肉率。也就是说,这一身鹿肉,老板只愿意支付800芬尼。另外,因为可以弄到很完整的鹿皮,以及装饰用的鹿角等副产品,鹿骨也可以拿来熬汤。所以,老板另外答应支付300芬尼。也就是说,这么大一头马鹿,只能卖1100个芬尼……
  而根据马林。霍夫曼的记忆,目前每磅小麦就价值5个芬尼(这个价格在16世纪“价格革命”开始后会猛涨,到17世纪时,每磅小麦几乎达到一两个先令甚至更高。但,肉类价格似乎一直比较稳定)。即使是不太值钱的黑麦,也价值1个芬尼每磅。也就是说,一磅鹿肉的价格,还没一磅小麦贵……
  从后世穿越来的马林彻底斯巴达了……
  要知道,在现代,一斤小麦价格也就一块多一点,而鹿肉,起码要二十好几一斤。这还是饲养的鹿肉,要是野生鹿肉,得要好几十。也就是说,现代鹿肉价格起码是小麦的十几倍。可在中世纪的欧洲,小麦价格比鹿肉还贵,让马林极度震惊。
  事实上,也是马林见识短。要知道,这可是中世纪。目前的德意志地区(不包括匈牙利等地区,但包括后世波兰的很多地区,以及荷兰地区和部分法国地区,大概有五六十万平方千米),人口还不足一千万。而后世的德国,35万平方千米的国土上,人口高达8000万。
  所以,眼下的德意志地区,还算得上地广人稀。像莱茵河畔和南部山地,目前有大量的森林。森林里面,野鹿啊,野羊啊,野兔啊,甚至还有野牛……这类的野生动物其实很多,也足够让人去猎杀和食用。
  不只是德意志地区,目前整个欧洲都地广人稀,野生动物很多。只要你有一杆火枪,或者擅长使用弓弩,那么,你绝对可以经常猎杀到猎物,不缺肉吃,还能拿去卖了(前提是你拥有打猎的资格)。
  与此同时,欧洲中世纪的农业,水平低到给同时期的明朝提鞋都不配。小麦亩产全欧洲除了意大利地区好一点,可以达到150斤~200斤每亩。其他地区,小麦亩产一般在100斤左右的样子。当然,这也和当下的气候有关。毕竟,这个年代可是“小冰河世纪”,温度都偏低。但更多的原因,是欧洲人耕作技术极度低下。他们不懂得施肥,耕地用的犁也很落后。
  比如,华夏在唐朝时就开始使用很先进省力的曲辕犁,而这个年代,欧洲只有两种耕犁——萨克森重犁和普通轻犁。轻犁的缺点很明显——它的耕作深度很浅,只能扒开表层土壤,效果很差。而萨克森重犁,效果倒是很好。但它太过笨重,需要几匹马一起拉动。
  (欧洲马体型较大,力气也大,很适合当挽马。所以,欧洲一直流行马耕,牛使用相对较少,很多牛被养为奶牛或者肉牛)
  可是,在欧洲,普通人家能有几匹挽马?明显不可能。所以,萨克森重犁,只有那些贵族和富户才用得起。一般穷点的小地主,都不太用得起萨克森重犁。
  不施粪肥,耕作又浅。这造成了欧洲农业产量普遍很低,导致粮食价格居高不下。而与之相对的,因为野外野生动物多,加上欧洲人自己也会粗放地放牧,所以肉类来源很丰富,也导致这个年代欧洲肉价不高。
  据马林。霍夫曼的记忆,此时牛肉也不过才4芬尼一磅,而羊肉和猪肉,只有3芬尼一磅。也就是说,吃肉成本,比吃小麦面包还要低……
  当然,黑麦的价格比肉还要便宜。所以,穷人家,一般都吃黑麦、泥土、木屑、石子和野菜等混合“铸造”(为啥说铸造?因为这样的黑面包可以砸死人,能直接当板砖使用,堪称中世纪的“诺基亚”)出的超硬黑棍面包。
  即使是身为骑士家族的霍夫曼家族,大家平常也是吃黑面包的。只有在重大节日,才会奢侈地吃上小麦面粉做的白面包。当然,霍夫曼家族吃的黑面包和穷人家吃的黑面包不太一样,至少,霍夫曼家吃的黑面包,不那么硬,也不掺杂泥土等东西,算是正常的黑面包。
  想到这些,马林泪牛满面啊:
  “没想到啊,中世纪小麦比肉还贵啊!特么的,从前看穿越小说,还以为作者吹牛比,没想到,现实果然如此啊!”
  穿越之前,马林可是看过不少穿越到古代欧洲的小说的。比如,某本小说里就提到,欧洲在17世纪以后,小麦的价格死贵死贵的,达到几英镑每夸特(12。7千克)的地步。为此,主角还特地利用现代农业技术种田发了大财……
  “嗯,看来,我也得想办法种小麦发财了!”毕竟,马林可是纯正的出身农村的孩子,对种地绝不陌生。
  但问题是,种地首先得有地啊!在这个封建领主拥有土地的年代,你就是有钱,也未必能买到好的土地。就算买到了好的土地,若是真种小麦发了大财,没准领主大人会眼红,会来打劫……毕竟,中世纪可是领主的天下,人家是土皇帝,土地所有权在领主那里……
  所以,马林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先去投靠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比较好。先帮皇帝打仗,然后争取立下战功,获得一片封地。再然后,有了封地,自己当了领主,就招募农奴,用现代农业技术,量产小麦,成为中世纪的土豪……


第五章 住店洗澡
  1100个芬尼拿到手后,马林立即找了一家旅馆,住了下来。这两天,他就没睡过床,觉得很难受。
  不过,波恩城里的旅馆要价挺高的,一个单间每晚竟然要10个芬尼。搁在小镇上的小旅馆,一晚上一两个芬尼也就足够了。
  但是,人家也算是物有所值。起码,小镇上的旅馆,脏的要死。这年头,可没有强制的卫生要求。一般的便宜旅馆,里面都很脏乱,味儿很大。就连里面盖的被子,都有一股馊味(这是前任马林。霍夫曼住乡下旅馆留下的记忆)。而波恩城里的这家,虽然卫生没法和后世的旅馆比,但至少里面没啥怪味儿。看来,主人还是很注意打扫卫生的。
  把二货战马卡尔交给门童牵到后院的马房后,马林问旅馆老板要了一个大橡木桶,以及几盆热水——显然,马林想洗个澡……
  虽然是早春,可以隔几天才洗一次澡。但让马林恐惧的是,前任马林,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在某些混账主教的宣扬下,很多教徒认为,洗澡会导致疾病。于是,很多天主教徒,长年不洗澡。比如有名的太阳王路易十四,在位72年,竟然只洗了7次澡。然后,这货的情人,竟然在床上被其身上的怪味给熏晕了过去……
  好吧,以上是对那位太阳王的吐槽。这个年代,身居高位的人,尤其是国王啊,公爵啊什么的,最是怕死。而某些二货主教宣扬说洗了澡,人会容易得病死掉。所以,一般怕死的人,才会不洗澡。而像霍夫曼家族这样的随时准备去死的骑士家族,没那么怕死。但出于宗教信仰,霍夫曼家族的人,一年也洗不了几次澡。按照前任的记忆,霍夫曼家族,一般在夏季和秋季洗澡比较多。因为,夏季进行骑士训练的时候,淌汗太多了,不洗不行。而秋季收获的季节,收割黑麦淌汗也多(霍夫曼一家是亲自下田参加秋收的),也需要洗澡。至于其他时节,欧洲地区气候凉爽。所以,霍夫曼家族的人,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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