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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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 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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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他!”曹公公声嘶力竭地朝着楼下大喊,楼中瞬间射出好几百条人影,正是他的嫡系部队——“绝字辈”。
唐尧舜身上全部绽开了血花,伤口结成了疤,再被剧烈的动作崩裂,那种疼痛已足让一个普通人痛死一万次,但是他却仍旧面不改色。不过他知道,好虎架不住群狼,换一日,定可以杀尽这帮混蛋,今日却万难成功。一念及此,手中刀已与他瞬间融合成一体,形成一朵越来越大,花瓣越来越多的“白莲花”。
百丈之内的杀手无论如何闪避,都中刀、倒下、死去。
“花”谢,人已不见了,消失了,逝去了,就像空气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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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尧舜借刀遁出千丈,已呕血不止,直到过了好久好久才平息下来。收刀入鞘,他找了一处山坡下方,土质松软的地方开始掘坑,然后清除了来路上的所有血迹,躺入坑中合土而眠,唯口中含着一根中空的草根,以便呼吸。
做完这些准备工作,剩下的就是漫长的等待,时间一点点地流逝,他相信好运气这次一定会帮助他躲过地毯式的大搜捕,毕竟谁会想到一个“活埋”自己的绝活呢?
内力的凝聚是那么困难,他几乎以为自己再次丧失功力了。不过终于还是有了希望,尽管那只是一点一滴的,但唐尧舜却知道过一段时间之后,自己又可以生龙活虎了。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附近传来脚步声。只有三两人。他们没有说话,可以想见他们的多么仔细认真地寻找着他。有个人甚至站到了唐尧舜的身上,他的心开始悬了起来,如果现在被发现,即使一个不会武功的人,也可以随便杀他几百次。可是那些人并未发觉,终于还是散去了。
这一耽搁,唐尧舜辛辛苦苦聚集起来的一点内力,又散开了。他感到伤口传来麻木的感觉,那并不是中了毒,而是伤口处神经开始抽搐,他的意志开始迷糊,头晕脑涨的,心中不停念叨着:“公主……公主……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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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尧舜再醒来时,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运运内力,真让他惊喜,昏迷中“小斋”之“一杯酒”心法仍在不停循环,周而复始地凝聚内力,此时已经有了二成真气了。
“一元神功”是融会当世乃至古往今来最杰出的五个不世高手的内力而成,两成也已经非同小可,全身伤痕被神奇内力催动下,奇迹般地复合生出新肉,只余下淡淡红痕。
唐尧舜全神贯注地疗伤,内力初时如渠如溪,后来如河如瀑,最后如江如海,滔滔不绝,浩浩瀚瀚,已经成为无与伦比的洪流,恢复旧观了。
他从土中钻出来,激灵灵地打了个冷战,天正在下雨,瓢泼大雨。
他身上的衣服迅速被湿透,泥浆、血污、杂草,如果谁看到他而不被吓坏一定是白痴。
他稍稍适应暴雨后,抹了一把脸上的泥水,寻找一个可以避雨的地方。
一座不是很高的小山卧在那儿,很像一只忍辱负重的乌龟。
一个废弃的土窑就坐落在山下。
他像一抹闪电般射入土窑中,里面很干燥,地上还有几捆稻草。
他笑了笑心想:“老天待我还算不薄!“念罢从土窑中又找来烂木桩子等引火之物,加以稻草,而后轻轻劈了一掌,火腾地燃起来了,“黑天下”鬼之燃木神功。
铺好一层长方形厚厚的稻草,他脱下破烂的衣服,只余下一条短裤,烘烤起来。水珠落在火上滋滋直响,火光映得他脸色通红,唐尧舜躺在稻草上才觉得饿了。
“不知多少天没吃东西了。”唐尧舜正想着,鼻端忽然闻到一股香味,而且还是一种烤肉的味道。他首先想到了敌人,继而入目的是一个中年乞丐,他正拿着一个油纸包狂奔而入。他看到火光先是一愣,再看到全身都是淡红伤痕的唐尧舜,吓得丢了魂魄似的扔了油纸包就跑了。
受了千余处重创,全身伤痕累累,有如活剥了一层皮,谁敢看,错以为是妖怪已经是很保守的想象了,唐尧舜回过味来,嘻嘻一笑,捡起油纸包打开一看,竟然是一整条烤羊腿。“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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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已经烂得不能穿了,唐尧舜偷了一套农夫装束的衣裳穿了,然后换了一双草鞋,戴了一顶破草帽,将“龙虎铡”揣在怀里,跟着入城的人群而入。很奇怪,城门并没有盘查的兵士或者那些曹公公的爪牙,难道他们都走了?
唐尧舜迅速地搜查了茶水道,上一次在那儿,他遭到了第一次伏击,也第一次看到鬼三,可是茶水道依然没有收获。他问明了今天是五月三十一日。然后才恍然大悟。上一次半城山庄战役应该发生在二十天前,也许他们认为我早已远离洛阳遁走千里之外了吧?
又溜了一圈,唐尧舜施展“黑天下”鬼之嫩金神术,的功夫将不顺眼的家伙身上的东西全扒了个精光,顿时茶水道陷入大乱。人人都在象没头苍蝇一样寻找失物,其中的武林人物有的已经亮出了刀剑,要逐一搜查可疑人物,更有人去找当地扯旗的老大讨要公道了。
唐尧舜古怪地一笑,用偷来的钱买了一些烧饼、油条、豆浆吃着喝着看热闹。他暗里早察看过,怀中袖里有锋利的匕首、有药瓶装的都是珍贵伤药或者毒药,有成捆的金叶子和银票,有令符是洛阳十一派中亭剑派副掌门的信物,有菱形花瓣的暗器上面刻着小小的一个唐字。
果然是卧虎藏龙啊,唐尧舜默默地吃完了,抹抹嘴刚要起身,身前多了一双脚,穿着银色绣龙的快靴。唐尧舜看了那个银衫人一眼,已有笑意,用低低的声音问道:“你是银衫几号?”
银衫年轻人惊讶地看了这个可疑的农夫一眼,心想:“他怎么知道‘沙龙’中的银衫队不论姓名,而只称呼号码呢?”
“我是二十五号。”他不由自主地回答。
唐尧舜冷笑一声,乍进乍退,那名银衫年轻人还未明白过来已仰天倒下,眉心镶嵌了一颗石子。
唐尧舜不屑地道:“‘沙龙’的银衫队一共也没有十个人!”
“你杀了他?”二十几个惊怒的声音回荡于耳边,身影已扑了上来。唐尧舜发现正是那日“绝字辈”中人。于是,朗笑一声:“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七言绝句《笑傲江湖》诵罢二十八个人已全是眉心嵌入一颗石子毙命。
飞身跃上屋顶,正欲遁走,瓦面上骤然出现十杆金枪,疾刺封杀他的要害和退路,几乎完美无缺的枪阵。
唐尧舜笑骂道:“枪盟余孽!”手下可一点也不容情。一道血光暴闪,十颗大好头颅已到了半空中。血激射成箭,他已在那之前扑到了地上,五条镔铁棍横扫头、颈、腰、腕、踝,部位算得太精确了。五个人堪称用棍之一流高手。“棍盟?”又是一道血光暴闪,五颗头颅没入土中。“刀盟”“剑盟?”“斧盟?”“鞭盟?”四道血光暴闪,一百余颗头颅被劈成了两片。
茶水道没有曹公公的杀手,唐尧舜的宿敌却全聚集在此,有七十九个门派,六十一个帮会之多,龙虎铡化作千百道血光暴闪,“大好头颅,谁刀砍之”刀法已杀红了半边天,染红了茶水道,浸透了护城城墙,流成了血河。
唐尧舜“刀临天下”的绰号就源于此役。茶水道内转战东西南北,到哪儿,哪儿有敌人,到哪儿,哪里全是“生死之交”,到哪儿,哪是白刃相向。唐尧舜将生平所练成、练过、看过、想过、听过、创过的刀法一招一式地演练了一遍。
他全神贯注于刀法修炼之中,自然而然形成了“一触既有反应”的必杀必胜境界,每一刀每一式,他都经过千锤百炼,以往的三大战役,使他温习了三次二十四年来练刀的历史,九百九十九刀刀诀,“天、地、神、佛、人、鬼、兽”屠刀总诀已经震古烁今,空前绝后,已至少林派所谓“无色无相”境界,道家称之为“无极”境界。所以他甚至连刀诀都忘了,创出了“无招破有招”,可谓武林第一人。
他的刀法已功参造化,甚至无须瞧对方的招式,就可以切入对方的破绽之中,这就是“刀识”。这样的刀法已具备禅宗所讲的“神通”。如果对方的招数无懈可击呢?他自然会让对方显出破绽,这是“刀破”。这样的刀,每一式都鬼斧神工、不可思议、妙到毫巅。
他竟然一分内力也不用,玩刀。刀像是一个无所不在、无时不在的幽灵,随心所欲地任我鱼肉地游离在人们身上,它就像一条快乐游泳的“鱼”,也是一条美丽的红鱼,更是一只慈悲的鱼。
他和他的“鱼”如入无人之境,彻底瓦解了他的敌人。于是他已经“无敌”。本来有的敌人不是被杀光,就是自动地宣布退出江湖,恩怨一笔勾销。
一个人创造一个完全由一个人完成的“无敌”历史,那个人必定是“无敌”的。
唐尧舜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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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公公差点咽了气,他本来就虚弱的身体可经受不起这种近乎危言耸听的消息的打击,他喃喃地自言自语道:“唐尧舜一个人毁了茶水道的埋伏?这不可能!那些帮派的实力尚在我们现存的实力之上!如果……这怎么办才好?”
朱小笳、柳鸣蝉、萧广寒、杜笑斑面面相觑。
他们直到刚才还以为唐尧舜已经死了,他们可以放手消灭“沙龙”组织,现在……他们现在终于知道了唐尧舜是一个“绝对惹不得”的人,可是……
曹公公毕竟是老奸巨猾的枭雄,他略失态之后,已经计上心来。对于敌人一向一手抄屠刀一手抄富贵,“死敌”永远不存在,关键在于个条件上。曹公公自信可以开出让唐尧舜满意的一切条件。因为他不是一般人,而是几乎无所不能的“神”。

第十四章 风雨

唐尧舜穿着浅蓝色长袍,束着镶嵌宝玉的蓝色腰带,斜佩着龙虎铡,头束蓝巾,宛如一个游学的书生。气度雍容华贵,脸上淡淡的伤痕一点也不影响他的气质,他整个人给人一种完美无缺无懈可击的感觉。
那不是外观的容貌与身材,而是内在的优美。这才是永远不变的美的真谛。唐尧舜与他的“鱼”名动天下,不但是“武林至尊”,更是青春少女们的偶像。
他的每一战都被渲染成了神话,“刀临天下”有了武林刀战史上空前绝后古今第一人的地位。无数年轻人的目标已成了打败他。与传说中的“刀神”一战,已是他们毕生心愿。打败或杀了唐尧舜,他们都将获得一切梦想中的事物。
可是唐尧舜却不知道,他仍在洛阳寻找“沙龙”一个月,才弄清谢王孙遇刺并被火烧府邸的来龙去脉。现在“沙龙”肯定是已经撤走,但是那肯定不会是曹公公下的手,因为他那时正在全力对付自己。那么只有唯一的可能。“沙龙”获得了噩讯后先行撤走,并故布疑阵,想到这儿唐尧舜放心了。“公主无恙就好!”
曹公公派来的人是唐尧舜所意想不到的,因为他根本没想过“谈和”。他想过的是,对阉党赶尽杀绝,鸡犬不留都已经是太客气的了。可是这个人来了,他只好放弃“屠杀”计划。
因为来的是一名风华绝代的女子。
她已经美得不带一丝烟火气息,她像一个仙子,她让人拿不起刀,她是可以用眼神杀人的女子,她是个暴力女孩,她也是个惹不得的人,她可以让天下大乱。
唐尧舜看到她不禁长叹了一口气。他认识她,她是他少年时最要好的红颜知己,想不到,十年后,一个成了武林至尊,一个成了阉党首脑。
她叫诗诗,林诗诗。
他的刀法中有一种“凤凰焦尾”刀就是从她弹琴的指法中变化出来的,那也是世上最美丽的刀法。公主出现以前,她一直占据着他的身心,可是……他有了公主,她也嫁给了杜笑斑。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你和我的……一切!”唐尧舜不无伤感地说。
林诗诗含笑道:“难道没有转机了吗?”
唐尧舜看到了她笑中的凄凉,尽管不忍,他也只能硬下心肠。因为他是公主的情人,一个男人拥有一个自己的女人,有时正相反,他全心全意爱着公主,矢志不移。
林诗诗不再说什么,因为这不仅仅是跟“公主”两个人,而是曹公公与“沙龙”之间的取舍,真的,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接下来是战争,铁与血才能解决仇恨。这是任何东西都代替不了的。林唐二人都知道得再清楚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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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
淅淅沥沥,夏季,这缠缠绵绵的梅雨,最易惹人愁思。
唐尧舜依靠危栏,远眺八百里太湖。往日他必买醉,今日却滴酒不沾。他的心已被愁满,无容酒之量了。水天一色,细雨濛濛,微风中蓝巾飞扬,他惆怅一叹,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足下。
突然窗外微风飒然,一支五尺九寸大箭,激昂地射向唐尧舜的脖颈。太快了。让人很难想像用什么样的弓,多大的神力才能射出如此强劲的箭。
唐尧舜那么自然地低头,头巾扬起直立如刀,“咝!”那支大箭擦着发梢飞过,倏地顺势被剖成了两片,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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