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武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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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武狂徒-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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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了能堪破三千大世界中的苦忧愁和欲望到达佛陀的境界,只可惜人就是人,成不了佛。

    举凡人,必有私心爱心是非心,所以从来没听说有谁成了佛。关于佛的传说,还是因为一个非常小的国家中,一个叫乔达摩的王子,最终在梭罗双树园得悟大自在,但是传说是否是真的谁也不知道。

    ——那位黑莲刀的主人是否已成佛?

    天魔城本来是因为早年有天魔降临,就在几十年前的一个春天,金鹏国每个人的的耳朵里都听到了一阵悲歌,听的如痴如醉不可自拔,金鹏王亲自寻找,便看到此地有身系飘带,翩翩绝世的美女,她只微微一笑,笑中带泪,便坠落下去。金鹏王如痴如醉,下旨修建天魔城膜拜,可惜修建天魔城之后只有三年的时间,这地方就成了死城,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可怕力量将这城在一夜之间夷为平地,只剩下一片废墟,岩浆从地底喷出变成了终年不会冷却的活岩浆,经过两年的时间,火热才渐渐减弱,又过了几年,才有金家在附近二百里的地方修建了信的天魔城,金家的财力就有这么雄厚,修建一座巨城不费吹灰之力。

    所以金家在金鹏国的地位无需多说,又因家主乐善好施,受到了不少人的尊敬和爱戴。

    听到这个传说之后,吕牧便往天魔城西面看去,那里果然有一阵可以感觉出来的死气和煞气。

    反正闲着无事,他又正好没什么事情可做,便只好在街上游历一番,这一逛不要紧,他竟然又碰到了老相识。

    ——断臂刀客,慈悲刀,司马手软!

    他看到司马手软跟着一个身穿华丽金色绣金线短衣的年轻人进了高大的酒楼,后面还有那个矮子老者,就他们三个人。

    ——这难道就是吴家和皇甫家族的其中一位公子?这公子请司马手软来将常金童和金胜男劫走,一定就是想破坏两家联姻,可这公子还敢明目张胆的在金家老巢这么随意,真是胆大包天。

    吕牧慢慢的跟了上去,这种酒楼不是一般人能进的,吕牧将身后的刀正了正,轻咳两声,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他本来就带着一点点的贵气,见惯了高贵人物的伙计守着门,看见他进去,倒也没敢阻拦。于是他看着三个人被迎接到楼上,就在二楼走廊很近的地方,走入了一个雅间。

    他当然不能跟着进去,不过他也有办法,他看到楼下的掌柜不知道怎么了,神色匆匆的交代了几句话就离开了,就近一听,原来是远房的什么外甥来了。

    吕牧莞尔一笑,直奔后厨,厨房里的香味和呛味让他赶紧捂起了鼻子,刚进去就喊道:“二楼那位司马手软大人的菜准备好了吗?”

    正在紧张忙碌的厨子们和传菜的伙计愣了,还以为他是司马手软的什么人,便回答道:“马上就好。”

    “嗯,那就快些,别让人家等急了。”

    “你是?”

    “我是掌柜的外甥,你们不认识我?”

    “您……就是那位……”

    “我就是,我舅舅呢?”

    “不对啊,咱们掌柜不是去接你了吗?”

    “没有啊,唉,我没有在那等他就先来了,他可能要白跑一趟了。”

    “少爷您稍等,小的马上就给你把掌柜的请来。”

    “算了。”吕牧摆了摆手:“我来本来就是想帮帮忙找点事情做,不是来当大爷的。”

    这时,只听锅勺交击的“咔咔”声响起,然后掌勺的一位大厨喊道:“好嘞,二楼天字号!”

    “好了。”吕牧双眼一亮,对那等着传菜的两个伙计道:“小弟初来乍到,这个菜就我来送吧。”

    “那……那怎么好意思?”

    “没关系,以后咱们就是一起干活儿的伙计了,还要承蒙大家多多关照,呵呵。”

    “客气客气。”

    “没事没事。”

    “多谢多谢。”

    “瞧好吧您。”吕牧接过承盘,端起三个菜就往二楼奔去,大厅的伙计都奇怪的看着他,还以为这短短一会儿的时间掌柜的又聘请了一个伙计,所以也就没有多问。

    到了二楼,吕牧敲门进去,就见宽阔的雅间里,馨香怡人,装修的十分奢华,四周茶几小椅,四面墙由花匠亲自画的天魔图,下面有柔然的地毯,只在中间搁着一张大圆桌子,三个人坐成了三角形,各自推杯换盏,那穿着金衣的公子面色红润微胖,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容,五官都十分柔和,他正站起来给司马手软和老者敬酒。

    于是吕牧把嘴歪了歪,眼斜了斜,试图绕过司马手软注意不到他,可惜菜刚上桌,他的手就被司马手软抓住了,与此同时那矮子老者也惊得站了起来,只是他站起来之后还没有桌子高。

    司马手软有些尴尬,不知道是惊讶还是惊吓,手劲将吕牧的手骨都要捏碎了。


第二十章 臭味相投

    “是你!”

    “是我,你能不能松手,很疼的。”

    “你怎么会追到这里来?”

    “我没有追。”

    “哼,别掩饰了,我们离开之后,你就在跟踪。不愧是深藏不漏的高手,一路从边城追踪到这里,我们竟然一点发现都没有,我司马手软服了!”司马手软松开手,吕牧不住的揉着自己的右手。

    ——你真会自作多情,而且你还是个自以为是的大傻子,像你这种人是怎么混出头的,真是令小衲费解。

    吕牧随即笑道:“我只不过是好奇罢了。”

    “哼,直说吧,你以前的,现在是别人未婚妻的金三小姐给了你多少报酬,让你追踪我?”

    听到这话,那身穿金衣的公子双眼一瞪,“腾”地跳起来:“什么!我三妹以前是你未婚妻?”

    听到这话,吕牧也瞪大了眼睛,一股无奈的情绪直接窜了上来,直在心里念叨:啊,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你就是金胜男口中的那个败家子哥哥金千两?”

    金千两立刻骂道:“放屁,谁是败家子?小妮子敢这么说他哥哥?反了!”

    “看来就是你了。”吕牧叹了一口气,竟然大大咧咧的坐下,然后喝道:“伙计,加双碗筷!”

    ——这真是蹭饭的最高境界了。

    那来添碗筷的伙计一看到是吕牧,心里开始犯嘀咕了:这小子怎么不端菜,坐这里当大爷陪酒了。唉,真是人各有命,不要脸的人总饿不死。

    吕牧拿起筷子,首先喝了一口酒咂了咂嘴,然后就小夹一块排骨斯文的吃了起来,他反而成了主,别人成了客人,他还咕哝着嘴招呼道:“吃啊,都愣着干嘛,都别客气,自己人。”

    “啪!”司马手软一拍桌子窜了起来:“妈的,欺人太甚!”

    “就是,欺人太甚。”这个声音是桌子底下发出来的,然后就看到那矮子老者爬上凳子坐了起来,叹道:“小子,咱们中了你的计,认了,你开个条件吧。如果你把今天的事情忘了,咱们不会忘了你的好处。”

    吕牧懵了,想了想,还是赶紧解释一下的好,否则司马手软要是灭口,再来一个吕牧也都给收拾了,他笑道:“三位大哥,你们真误会了。起初呢,我是要搭金家的车逃命的,却被金三小姐给轰走了,然后司马大哥和这位霍比特大哥就来劫人,后来你们不是就离开了吗,三小姐就让我跟车来到了天魔城,我是肚子饿了,兜里却没钱,正准备找点事情做做便看到了你们进来,根本就不是跟踪你们来的。”

    说罢,他又好奇的问道:“金二少爷。”

    “你才二。”金千两道:“我难道不配称个大哥?”

    “嘿嘿,那就叫金大哥。话说你自己亲妹妹与常家公子联姻,你怎么能找人去劫人呢?他们,也包括小弟,都一度认为这是另外两个家族的人做的。”

    谁知道金千两却愉快的笑问道:“你想听实话?”

    吕牧道:“那当然。”

    金千两笑道:“其实,我就是想玩玩,吓唬吓唬那个姓常的和我三妹,他们俩一个傲气冲天以为自己是世家大族,一个骄横无礼,好好的女孩偏要学男人打打杀杀。所以就请我两位忘年之交去带人吓唬吓唬他们。”

    “噗!”吕牧把酒喷了那矮子老者一脸,后者因为上次被弹鼻屎的事情已经非常冒火了,现在被喷了一脸酒,抓狂起来就要打架。

    吕牧笑的眼泪都出来了:“你这二哥还真,真他妈的有趣极了。”

    “哈哈哈,你小子也是他妈的有趣极了。”

    “多谢多谢。”

    “客气客气。”

    “喝酒喝酒。”

    “哈哈哈哈。”

    矮子老者霍比特和司马手软无语的看着这两人就这么一见如故了,一个无法无天,一个无赖厚脸,真是臭味相投。

    吕牧虽然和他们说着笑,却还是留了个心眼,一者,金千两究竟真的是纨绔少爷还是别有心思还不好说,要是他们要把吕牧灌醉,来个杀人灭口,那么司马手软和霍比特是金二少爷请来的这个事实就没人知道了。

    他时刻提防着,准备情况一旦不好就赶紧逃命,反正吃也吃了喝也喝了,足够他饿两天不吃饭的。

    但是,很快,吕牧就,觉得,自己,多心了。

    金二少爷确实是败家子,而且是纨绔到了可爱的地步,也可爱到了被人尊敬的地步。

    金千两喝醉之后就开始叫吕牧妹夫了。

    “前妹夫啊,实话说,你还真不错。唉,可惜我三妹没眼光,我要是女的我就跟你。”

    “额,你要是女的,也应该是个败家娘们,谁敢娶你?”

    “话不能这么说啊。”金千两笑着,然后走出了酒楼,一路上,让吕牧惊讶的是,金千两竟然很受别人尊重,不管是熟人还是不熟的见到他都会行礼鞠躬,甚至还有磕头的。吕牧不仅奇怪了,一个败家子会这么受欢迎?

    “你以为我们金家如此受人尊重是为什么?就因为我们金家是金鹏第一财团的老大?呸!本少爷最讨厌那种名头,就算你是皇帝,一点作为都没有没凭什么收到平民的爱戴?”

    他继续说道:“我在家族里是个败家子,但是我的钱从来没有一分是真正花在自己身上的,就这身衣服,款式俗套,也就前几年还流行,我两身衣服替换着,三年没有订做衣服。钱全施给了落难的豪客,艰辛的平民,这样的败家子我金千两做的愉快。”

    “原来是这样。”吕牧深有感慨,印象的转变让他对金千两开始尊重起来,原来这少爷并不是真的吃喝玩乐那种纨绔二代三代,只是家族的人对他的误解太大。

    “还有,他们都以为我是个废物,如果我是废物,身为第一财团的继承人,出了门还不被人劫的内衣都没了。”

    “妹夫啊,我看你不错才跟你说的心里话,我有一件事,不知道你能不能帮忙?”

    吕牧问道:“什么忙?”

    金千两道:“今晚,我想和司马兄以及霍兄去一趟死城。”

    “死城?”吕牧道:“听说那里危险的很。”

    “本来我家是藏有天魔死城的地图的,可惜我不知道它被藏在什么地方。“金千两笑道:“所以打算和两位哥哥一起去看一看,碰碰运气,加上你,咱们的力量就更大一些。现在金鹏国至少有十几家盯上了天魔死城,或许有重宝出现。”

    吕牧心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正愁着有什么提升自己的法门,想不到就这么巧的遇到了,所以他认真的问道:“老实说,我现在修炼的心经太低端,真心需要一套不俗的心经。”

    “那你可来着了,也许你就碰到了天魔留下的心经呢,那可是世上绝无仅有的东西!”

    夜未深。

    人已倦。

    两匹从家里偷偷牵出来的卷毛瘦已经在郊外等着,金千两贴身小厮在郊外等的焦急,看到吕牧四人出城,立刻松了口气,劝道:“少爷,真的要去吗?”

    “闭嘴,不要声张。”金千两问道:“若是有人问起,就说我去出远门嫖妓去了。”

    ——他真会往自己身上抹黑。

    吕牧却完全没有理会他们说什么,双眼只看着黑暗中两匹脊梁上卷起毛发的猛兽,羊头虎身,奇怪的是这怪物还只有三只爪子。

    八部众国里,有很多被驯服的猛兽,种类繁多,这种卷毛兽名叫“虎镰”,但是人们更亲切的称其为“三脚猫”。

    因为品种极为名贵,所以一般的贵族也难以有一头,没想到金家随随便便就牵出两头来,只不过虎镰不如公子论的那头火云蛮厉害,那是能在天上行走的猛兽。而这虎镰在山间平地的速度极快。

    金千两和吕牧一头,霍比特和司马手软一头,两头虎镰忽然跃起,往西边飞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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