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重生之誓不组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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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重生之誓不组队-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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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丧尸明显是进化了的高级丧尸,一旦让它们涌到了外面,那么想要将它们一网打尽就会变得相当困难。
  丧尸的潮水攻击很有可能会让林登耿默两人的小命就此交代在这里。
  林登的心里一沉,冲耿默大吼了一声,“跑远点!”
  耿默百忙之中抽空看了他一眼,看到出现在他手上看起来十分的手雷后,心里已经有了点谱,立马钻入了小巷中,‘带着’狂暴者一路破坏着飞奔过去,林登一边拿着爆破沙鹰堵着那些丧尸不让它们出来,一边倒退到了路中央的一个窨井盖旁,拿出反曲刀用力一撬撬开了盖子,在跳下去的瞬间把一颗高爆手雷准确无误的扔到了大厦门口的丧尸潮中。
  
  ☆、第70章 地下水道
  
  阴暗的地下水道潮湿恶臭,林登皱着眉,淌着臭水沟往前走着。
  几秒之后,上方传来一声爆炸巨响,那声响大的人耳朵嗡嗡作响,说是撼天动地也不为过了。
  可之后又安静的听不见哪怕一丝的声音,就好像刚刚那声响是人的幻听,而不是真的声音。
  林登抬头朝上面看去,地下通道很黑,因为刚刚的爆炸,几摊粘腻物质扑扑的往下落,有一些甚至掉在了他头发上,脸上,肩膀上,林登连忙闭紧了嘴巴,屏住呼吸又往前走了几步。他不清楚上面现在是什么情况,然而高爆的威力他却是明白的,因此也没多担心。
  转过几条阴暗的地道,前面隐隐的传来丧尸的低嚎声,伴随着拖沓的脚步声,十几只丧尸就这样慢慢晃荡了过来。
  林登把反曲刀握在了手上,无所畏惧的迎着它们走了过去。
  似乎是嗅到了人的气息,这几只丧尸都兴奋了起来,嗷嗷叫着加快了步伐走来,这动作一快,它们那别扭的走路姿势就像是上了发条的小丑玩具,看起来古怪又好笑。
  看来只是一些一级丧尸,对他也构不成威胁。
  林登翘了翘嘴角,迈着自信的步伐大步走了过去,一刀一个,就跟切西瓜似的顺手。
  那些丧尸甚至连挨都没挨到他,就被削掉了脑袋。
  丧尸的血液带着股腐臭的味道,发出的吼声就像被树皮堵着了喉咙,这些气味和声音交织在一起,反而让这个阴暗封闭的空间显得更为逼仄。
  林登也不想多呆,所幸一不做二不休,也不刷丧尸了,直接伸手推开它们就往前挤,还想扑的就拿刀子戳,串成一串再往丧尸堆里一扫,一扫一大片,等它们慢慢吞吞的爬起来的时候,林登早已经走远了。
  老子有抗体,怕个毛?!
  任性!!!
  不知道在黑暗中走了多久,手都砍得麻了,林登才来到了亮光区,只所以有亮光,是因为上方的窨井盖没有盖上。林登左右看了看,没有可以用来攀爬的东西。
  吼——
  在这个时间点,这原本嘶哑难听的声音听在林登的耳朵里无疑成了天籁。
  林登就像一个怪蜀黍似的笑着转身,对着那个晃晃荡荡到亮光区的青皮丧尸招了招手,“过来。”
  丧尸张大嘴巴干嚎了一嗓子,一个猛扑直逼林登而来。林登稍稍一偏身错开了它,在丧尸脚步不稳要往地上栽的时候他又立马扶住了它,然后双手一撑它的肩膀,直接踩着它抓住了上面的圆形口边缘。
  没等呆瓜丧尸反应过来,林登已经翻身上了地面,他低头对着下面张牙舞爪的丧尸笑了笑,一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
  林登现在身处的是一条小区边缘的公路,地上垃圾成片,这个世道之下,也没有人会有闲心清理,被风一吹,漫天的纸片和塑料袋。
  在下水道里还没感觉,这一出来,身上的气味就变得刺鼻得很,林登一把扯掉了上衣,抓在手里就朝小区走去。
  无人的小区安静的可怕,只有呼呼的风声吹得绿化带的树叶沙沙的响。
  一张破损的旧报纸被风吹得在半空中飞啊转啊的,然后啪的一下扑到了林登的胸膛上,没了风的推力,这张报纸就慢慢的掉在了地上。
  林登低头看了看,报纸上方大大的标题写有,“废弃多年的旅游小镇突现野人!!”
  林登皱了皱眉头,视线下移到了下面的小标题:‘路过的驴友遭追咬,妻子使用卫星电话求救,驴友至今昏迷不醒’
  报道日期是——20xx年五月十二日。
  而林登前世所知的第一例丧尸案却是某乡村男子杀人食尸案,如果没记错的话,日期应该在六月开头几天。
  这第一例丧尸案自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只是有些人放在了心上,而有些人却不以为然,只把它当做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至于五月份的‘野人’案,那名被咬的男子一直出于昏迷状态,没有后续报道,自然没有多少人关注,林登抖了抖报纸上的灰,嗤笑了一声,心里跟个明镜似的——肯定不是野人这么简单。
  值得奇怪的是,丧尸病毒的潜伏期最长不过两天,那名男子怎么会直到六月开头还没有动静?
  有古怪……
  林登深吸了一口气,扒了扒被脏水黏在一起的头发,从另一个角度来想,这张报纸倒是给了他不少的启发。
  如果找到第一只丧尸的‘出生点’,那是不是意味着也可以找到这场灭世灾难的源头,只要找到了源头,那一切说不定就能迎刃而解。
  无论是什么病都有病因,抓住了病因,就能‘对症下药’,只要找到了病原体……
  林登甚至不敢再深想下去,让地球上所有的丧尸消失?他实在是太异想天开了。
  随便进了一栋居民楼,林登去了卫生间,一拧水龙头,等了会儿,却没有哪怕一滴的水流出来。
  他自嘲的摇了摇头,随手关掉了水龙头。
  过了一段安逸的时间,他差点就忘了,长期无人管理的水管恐怕早就爆裂断流或者是被腐尸烂肉给阻塞了,哪可能像基地里一样,一直都有专人维护。
  还是古语说得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从衣柜里翻出了一件西装衬衫,又找了一件牛仔裤,再用床单勉强把身上的脏污物都清理掉了,总算身上没那么恶臭了。
  但还是若有若无的有淡淡的臭气围绕在周身,林登眉毛皱了又皱,一咬牙从仓库里取出了一罐水,床单的一角沾湿了在身上挨个擦了一遍,又把枕套拆了下来,倒了些水上去,开始擦起了头发,一直擦到头上身上都没了异味,林登才松了口气。
  那罐水还剩下大半,林登很满意的把它收回了仓库。
  原先的脏衣服也随手丢进了仓库的一角,等到了有水的地方再拿出来洗。
  穿上白色衬衣和蓝色牛仔裤,为了不影响行动,他又把衬衣下摆塞进了裤腰,系好腰带往镜子前一站,呃,虽然这身打扮很怪,但也没得选了,好歹是干净合身的不是?
  林登微微勾勾唇角,镜子里的男人也跟着露出了一个干净清爽的笑容,他本就长得俊,就算是穿的不伦不类也显得干练又好看,更何况白衬衫把他周身的肃杀之气稍微收了收,倒是多了几分斯文。
  林登把袖口理了理又挽到了手肘处,对着镜子满意的扬了扬眉,精英一秒变老大,气质瞬间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装束不在于好看,好看能顶个屁用,不约束身体动作才是正道。
  来到窗口,远目望去,几公里之外的地方浓烟滚滚,那处应该就是他刚刚炸掉的那栋美食大厦了,环顾一圈,处处高楼林立,却找不见那个身高直逼三米的狂暴者,更加无从得知耿默的下落。
  撑着窗口利落的跳了下去,等到身体稳稳的落在地面上的时候,远处突然传出了震天的嘶吼声。
  林登的心里一揪,立马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狂奔了过去。
  等到他跑到那里的时候,身体卡在一个巷道间的狂暴者已经没了声息,黑色的血液淌了满地都是。
  因为被狂暴者巨大的身躯挡住了视线,林登也看不清巷道那头的境况,只好着从另一条巷道绕过去。
  等到他再次看到狂暴者的身体时,地上只留下了沾了黑血的脚印,却不见耿默的身影。
  林登沿着黑血的脚印慢慢往前走,来到了一家废弃的超市门前,脚印一直延伸到了里面。
  “耿默。”林登试探着叫了一声。
  无人应答。
  “耿默!”这次他提高了音量。
  依旧无人应答。
  林登的心里一阵发慌,也顾不上小心了,直接就冲了进去,偌大的超市,只剩下了被搜刮的‘干干净净’的货架,地上全是破烂的塑料袋和开了口的各色各样的食品包装袋,还有被踩得变了形的易拉罐。
  超市的角落有一个小门,应该是储物仓库。林登推了推门,没推动,看来是被从里面锁上了。
  这个难不倒他,他从军火仓库里找到了以前从民居里搜刮来的那盒回形针,拿了一枚出来,扳成了笔直的铁丝,伸进锁眼里一转,轻轻松松就打开了门。
  门一打开,他就看到了靠在墙角闭着眼睛剧烈喘息的耿默,乌黑的头发被汗水打湿,牢牢的黏在了他的额头上,嘴唇更是干得起了皮。
  林登心疼的走过去把他抱在了怀里,摸了摸他泛红的双颊,简直热的烫手。
  
  ☆、第71章 脆弱的林登
  
  喝足了水后,耿默微微睁开了眼睛,也不说话,只是拿一双乌黑的眼仁愣愣的看着林登。
  “感觉怎么样?”林登伸手把他汗湿的额发撩到了边上,露出了光洁饱满的额头,上面的细汗还未风干,手指碰到皮肤只感觉黏腻腻的。
  耿默摇了摇头,从林登的怀里坐了起来,一言不发的闭着眼睛就朝林登吻去。
  林登也不躲,就那样直着身板坐在那里,享受着耿小默的‘热情款待’。
  耿默吻的很用力,不断的逼近林登,把他的身体牢牢的按在墙壁上,又是舔又是咬的,手还不老实的从他衬衣的下摆钻了进去,顺着结实温暖的皮肤一路摸过去。
  这期间林登一直很顺从,没有反抗,也没有挣扎。
  直到耿默灵活柔软的手搭在了他的腰带上,林登才僵硬了身体,气喘吁吁的将两人绞在一起的唇分了开来。
  “给我好不好?”耿默不依不饶的抱住他的脖子,光洁的额头抵上林登的,轻轻柔柔的央求道。
  林登望着眼前那双湿润润的乌黑瞳目,心里一软,摸着他的后脑勺劝道,“你还小,承受不住的。”
  耿默咬了咬嘴唇,随后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整个人放松了下来,眯着眼睛笑道,“我怕疼。”
  林登点了点头,“恩,我会再等几年的。”
  “哦~”耿默整个人靠进了林登的怀里,应了一声之后也不说话,抓起林登搭在腿上的手指就玩了起来。
  仓库的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自动关上了,四周很黑,林登望着怀里的耿默,刚刚因为找不到耿默而担惊受怕的情绪还残留了一些在心底,一时间竟有种失而复得的错觉,他紧了紧手臂,疲惫地闭了闭眼睛,“你累了吧,睡一觉之后我们再去找辆车。”
  耿默依旧没有回话,黑暗中他的眼睛亮的吓人,他抬头看了看自己所爱之人流畅的下颚线,视线着迷的描绘着那线条,一遍又一遍,不知疲倦。
  在林登快要睡着的时候,耿默突然出声问道,“登登怕疼吗?”
  怕吗?林登的思绪猛地飞回了他被丧尸挖掉眼睛的那刻,那样锥心的疼痛他是永远都不想再尝试一遍了。
  “恩,怕。”林登说这句话的同时,身体也猛地颤抖了一下,就好像突然有一只丧尸猛地咬住了他的后颈,开始撕扯起他的皮肉,硬生生的,将它们从他的身体上夺走,那样的疼痛,刻骨铭心。
  然而,身处末世,他却必须学会伪装,将害怕深藏于心,不向任何人展示自己的脆弱,尽管身体疯狂的叫嚣着无法忍受,却仍然咬牙坚持,装作一副没事人的样子,就好像那伤口长在别人身上似的,疼得是别人,而不是他自己。
  这就是林登,心高气傲,永远都不肯向任何人示弱。
  林登知道,当他对耿默说出那两个字的时候,意味着什么,那是对于伴侣的全心全意的信任,不再隐瞒,不再伪装,展示给耿默的,是真实的自己。
  耿默的心脏微缩,通过贴着自己的那具轻微颤抖的身躯,他能感受到林登的害怕,林登的脆弱,这个男人并不是无所畏惧的,他不是铁打的机械人,更不是具有超强能力的超人,也不是充个能就能满血复活的奥特曼,而是真真正正的,会流血流泪的普通人。
  “我其实已经活过了末世十年,但是,没坚持住,死了,现在……又从头开始的活了。”林登将头埋在了耿默的颈窝,任由脆弱的眼泪肆意倾泻而出,“上天给了我作弊的神器,我有取之不竭的武器和子弹,有了抗体,我好像并不需要惧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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