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行!”我隔着门框子继续喊,怕虎牙吃错药搞混自己的性别,拿我这个女奴练手玩。
“想什么呢你!我是说要你给我们斟茶倒水!”
“成交!”我从洗手间走出,手抵在前胸,“不过,说好了,不许碰我,你们脱光了是你们的事,我可没参加你们的赌局。”
虎牙爽快的点头,顺手丢给我一包冰糖,“记得放冰糖,至少三颗。”说到这里,眉宇间不由得有些落寞。虎牙同志喝茶喜欢放冰糖的习惯也是跟柯琪学的,如果哪回少放了,必定会说“索然无味,去,加块冰糖。”
我面有不甘的拿起宾馆的“热得快”开始烧水,三个疯婆子则放弃脱衣服的赌博,开始比赛嚎歌,真是脑袋有坑。
水开后,我从背包中掏出斯巴尔达克送我的临别礼物……洛神花茶,准备冲泡。洛神花又名玫瑰茄、神葵,因酷似玫瑰又胜似玫瑰,花形艳美如洛神而得此名。我将茶叶袋翻转,只见上面印着很大一段俄文:“原产于西非、印度及马来亚,盛产于墨西哥南部热带地区,当地人经常采摘其花蕊,晒干后泡茶饮用,在非洲民间普遍当作饮料,阿拉伯人用花萼泡的茶称为‘苏丹茶’……色泽艳丽清新,有微香之气,常饮之有平肝降火、清热消炎、生津止咳、降压减脂、帮助消化、养血活血、美容养颜、促进新陈代谢、醒脑安神、改善睡眠、消除宿醉等作用。”
这说明内容真是啰嗦,幸好姐是学霸,不然还真看不明白。又扫了眼那几行俄文,最后两项醒脑安神和消除宿醉的作用让我如获至宝,看来达克真是有先见之明,竟能预知今晚我会与三名酒疯子遭遇。
我将热开水倒入装茶的杯中,盖上杯盖,少顷,一杯杯茶色深红,晶亮可爱的洛神茶就泡好了。
“来来,尝尝我这清热消暑的洛神花茶。”我端起茶杯走向小虎牙,“来,这杯是太皇太后的,不用您说,我知道的,您这杯我放了六颗冰糖。这两杯是你们的,没放糖,原味的。”
我将茶杯端到三个疯婆子的手上,嘴上不忘讨好:“这洛神花茶在台湾可是十分名贵呢,偏巧啊,在俄罗斯卖得又极是实惠,多喝点吧,多喝能养血活血、美容养颜、分解体内多余脂肪呢。”
“可以美容,分解体内多余脂肪?这样说来得多喝几杯了!”虎牙浅浅斟了一口花茶,砸吧砸吧嘴,不怕烫的咕嘟嘟大口开喝,一杯洛神花茶眨眼进了她的肚子,喝罢还直赞:“酸甜可口,美味啊!嗯,哀家甚是满意……生活就如同这杯洛神茶,酸酸甜甜,又隐约有涩涩的味道。”
“是啊,红彤彤的看着就舒服,口感一定不错。”,“如此美丽的花草茶,怎能不尝。” 另两位疯婆子依言附和,各自咽下一口洛神茶。
“噗”,一口茶水被全数喷了出来,与此同时另一位饮茶者也大吼道:“酸!好酸!”再看虎牙君此时正斜眼看着大家,一副意料之外的表情,明明她的那杯茶不太酸啊……
少顷,饮了酸茶的两位煞是温柔的撕起我的衣服。
我扬起一张委屈无比的脸儿,讨好的笑,“不怪我呀!我也是才看到后面竟然写着‘洛神茶,味酸涩,有驱虫作用,也可作为解酒茶用来醒酒。’,字印得那么小,我是近视眼的嘛,你们知道的,没看清楚嘛。”
“还敢喊冤!欺负我们没文化是吧?!近视眼看近在眼前的东西清楚得很,远视眼才看不清这些字!”
“看在哀家的面子上,放了她吧,谁让你们没叮嘱要放冰糖呢……哀家每次喝茶至少放三颗……”虎牙的声音没有太多起伏,眸子里的光华却是几度明灭。
回国后,我们这群人都升到了大学四年级,在俄罗斯学校的成绩也都按照相应的比率换算成了国内的分数,只不过,奖学金是没得拿了,那点钱早都已经打到国内同学的饭卡上了,难不成还让人家吐出来?
我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写毕业论文和K小说上,论文是必然要写的,我的论文导师是学院院长,他早早的指定要我代表他的其他学生进行论文答辩;小说也是必定要K的,姐不好吃喝玩,就这点爱好聊以打发时间。
十号先生还是死性不改,三番五次的对我示好,姐最后只能指着他的鼻子骂他不要脸,告诫他中国是个一夫一妻制的国家,丫这种行为叫做搞婚外情。
我接到了很多来自俄罗斯的国际信件,惟独没有奥列克和鲁斯兰的。斯巴尔达克似乎很喜欢动笔写信,他在不间断地给我发送电子邮件的同时,不遗余力地邮寄国际信件,这令我十分感动,捧着每七天一封的国际信,我在感慨邮资昂贵的同时,没忘记回信赞美他俊逸的笔体很是养眼。
达克兄弟在信里絮絮叨叨地讲着学校里的趣事,他说文学课的老师总爱拿着有我的诗作发表的报纸,逢人便说“这是我的学生”,还说玛莎毕业后要留在校图书馆工作,而他自己极有可能会留校做老师,这令我相当吃惊,毕竟达克的学习成绩不是一般的糟烂。而最让我吃惊的不是达克所说的“那个日本人给你来了许多信,都转到了社团里。”,而是“秋白耶夫老师跟他的学生情人分手了”。
在每封信的末尾,达克都会问我过得好不好,开心不开心,健康不健康……而他,偏偏不告诉我有关奥列克和鲁斯兰的只言片语,难道这两个家伙都从人间蒸发了?
好吧,姐是个矜持有原则的人,既然他们不肯再联系,姐也懒得操心他们的生死,毕竟,缘起缘灭自有定数,随缘就好。
☆、第四十四章
如果说让我给自己的大四生活简单概括,那就是“浑浑噩噩”,在这浑浑噩噩的大四,我的毕业论文得了全学院第一的高分数,学校租书部的小说被我看了个遍,斯巴尔达克给我写了厚厚的一箩筐的信,奥列克和鲁斯兰还是音信全无。值得一提的是,每日里寝室的开心果樊新都会风雨无阻的跑去看望植物人男友,又每每必是红肿着一双金鱼眼回到寝室,我在慨叹感情伤人的时候,多少有点幸灾乐祸,还好,还好我只是独身一人。(樊新的故事请见《吻别我的向日葵》)
离毕业只有半月之遥,再过几天就要离校,彻底结束我的大学生涯,环顾留有我们足迹的大学校园,我的心下沉重,四年的时光匆匆流逝,最后抓在手中的却不过是那一抹不尽的惆怅。
心有凄凄然的将这份感伤全部拷贝给了斯巴尔达克,顺便提醒他“不要再给我邮寄国际信件,有事请发e…mail”,同时破例将家中的坐机号码告诉了达克。
离校的前两日,收到达克的电子邮件,寥寥数语:“无论何时,请面带微笑。生活的阳光面就在于我们要向前看,既然是在向前行走,就不应屡屡回忆过去并深陷其中。”,看罢达克的电邮,我不禁面上泛笑,是了,这个世界总会有遗憾,但是绝对不能因此耽误了前行的脚步,踟蹰不前。
二OO三年,我毕业了。顺利签到了北京一家外贸企业,因工作原因,经常往返于北京和其他城市之间。年末,我被派往莫斯科公干,回来的时候没能买到中航的机票,不得不乘坐安全系数堪忧的俄航波音747返回。
刚一登机,便看到机舱口处站着两名眉眼清丽的俄罗斯女郎,微笑着向乘客们问好,我点头示意进到舱内落座,心中犹自想着回去的报告该如何修改。正在沉思,忽觉一股热辣的视线盯在我的面上,久久不散,一个男人,一个连我这样骄傲的女孩都觉得他未免太过漂亮的男人,此时正站在通道中央,面上挂着职业的微笑,目光灼灼的盯视着我。
看着这名男性“空姐”,我总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不觉间,心内起了一丝慌乱,我该认识他吗?
不管是倒咖啡还是送快餐,空保先生都用错综复杂的眼神打量我,并且自始至终嘴角都带着一抹神秘的笑意。
姐的好奇心彻底被激发出来了,这名空保到底是谁?怎么就如此的眼熟!
北京和莫斯科之间有着六个小时的航程,我拿出空姐们发送的耳机,插到眼孔里开始调台,调来调去,没找到感兴趣的节目,遂抱起杂志开始啃书。
看累了杂志,我伸伸懒腰,打算去洗手间洗洗脸,清醒一下,赫然发现客机后部尚有空位,有些乘客已经霸占最好的席位,躺倒了大睡。嗯,一会咱也找个合适的位置,睡它一睡,坐着不如躺着,好吃不过饺子嘛!
去往洗手间的路上正巧碰到了迷人的空保先生。
他意味深远的冲我笑了笑,态度友好。
我鼻子一翘,回以不屑的表情,自然是已经想起来这厮是谁了。
洗脸完毕,回到座位,头脑依是昏沉沉的,我身子一蜷,霸占了邻座的位置,呼呼开睡。就让邻座自己去找其他空座吧,姐懒得再起身。
神智迷朦中,感觉有人在拽我的裤管,于是很是不耐烦的一脚揣去,奈何脚风凌厉却被人稳稳接住。
无奈的起身,揉了揉眼,看到讨人嫌的空保先生正在揪扯我的裤腿,顿时姐的太阳穴开始莫名的突突乱跳,有杀人的欲望。
“你有什么事吗 ?”我问道。
对方不说话,只是紧紧抓着我的脚不放。
“是不是飞机要降落了?” 我火大的想给对方一巴掌,而那个空保仍是兀自抓着我的脚丫子不放,装傻充愣。
“为什么不说话?” 我的头上开始涔涔冒汗,怀疑对方是个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可是,不管我怎么发问,眼前这个奇怪的家伙始终是一言不发。转头看同舱的乘客,他们或是交谈,或是看报,或是靠着座椅打起瞌睡,根本没人注意我。顿时想起很多电影中的恐怖片段,我的头皮咔嚓一声炸开,汗下狂肆。
终于,精神变态的空保有了动静,他嘴角噙着神秘莫测的笑意,伸出手来抚摩我的头发……
“不要!”我一声惊叫,并下意识的护住自己的头部,“你要做什么?鬼鬼祟祟的弄什么古怪?”
空保先生哑着声音低声道:“直到现在我都无法相信我做的一切,简直是疯了,这怎么可能是我呢?”
怎么可能?是呀,咋就会这样呢?
我双手颤抖,一向引以为傲的神经线被这句话炸得支离破碎,完了,看来他真的是神智有问题,上次在莫斯科火车站强吻我也就罢了,这次还阴魂不散的同在一辆飞机之上。
“吉姆,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假装镇定的问。
“你想起我了吗?”空保先生眉开眼笑,似乎对我能够认出他来很是开心,一开心就又伸出手来,要摸我的头发。
我一边护着自己的头,一边生气道:“住手!姐今天还没有洗头,黏糊糊的……停,不许再摸了!”这个人真是不正常,明明我们彼此不熟,他倒是动手动脚的理直气壮。
“没事跟奥列克喜欢同一女人也就罢了,就连爱摸头发的习惯也是如此相像,真是神经!”我不满的轻声骂道,顿了一顿,又赶紧奉上笑脸:“您这样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帅哥我怎么会认不出来呢!上次是有些不修边幅,太过邋遢,不然我一准能在第一时间喊出你的名字,可是……”我看了看吉姆,最后还是直接的问道:“帅哥,你找我有事?”
从吉姆那头清爽的短发上隐隐传来古龙水的味道,他嘴角好看的上扬,一字一顿的说:“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他疯了,千真万确的。
“美女,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吉姆两眼弯弯,如同月牙,亮亮的凝视着我。
我紧闭双唇,暗自给吉姆的行为下了个“变态”的定义,拒绝与他说话。
“美女,为什么不说话?”
“姐很烦,少惹我不高兴!”我挑高眉毛,冲着吉姆喊。
吉姆却依然是满面笑意,矢志不渝的追问道:“可以做我的女友吗?”恨得我牙根痒痒,想挠墙。
我眼睛上瞥,盯着吉姆的红头发,一言不发。想跟姐打心理持久战,你还嫩了点。
吉姆舔了舔嘴唇,退一步的说道:“那么,好吧……美女,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吧。”
恶作剧是吧,姐也不是吃素的。
我放弃了沉默,随手抽起一张餐巾纸,用口红飞速的写下了一串电话号码,“给你,拿着号码赶紧走吧,姐想要休息了。”
吉姆接过餐纸,折了几折放进上衣口袋,合作的转身离开,不再纠缠。
本以为这辈子再也不可能和吉姆有任何交集,可上天似乎总是让人于不经意间相遇,烟雨纷飞的江南,旅游途中我再次见到了他。
这次吉姆并没有上来相认,仅仅是跟在我的身后,亦步亦趋。
一路景点看完,当我走得精疲力尽之时,吉姆凑进前来,眼神幽怨,楚楚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