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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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情-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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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自然叫我陪着在此间买了一点衣物与应用的东西。

妈妈很洋派的,穿着到这种岁数了,还顶考究。我陪她去有名的时装公司买东西。

在那里,我碰见了一个人。

猜也猜得到是谁。

她身体是大好了,一双眼睛真正寒星一般,薄施胭脂,穿得名贵异常却又大方不显眼,头发仍旧短短的,见到我,怔了一怔,随即堆下笑容来打招呼。

这女人,真聪明,先左右看个清楚,见我身边没其它年轻女人,才叫声“王医生”,我算是服了她。

妈妈很惊异,我只好替他们介绍:“君小姐,我父母。”

君情连忙规规矩矩的叫声“伯父母”,毕恭毕敬。

妈妈顿时喜欢她(人总是势利的,就光看得见外表),同时看了我一眼,我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她在想:怎么不挑这一个?这个好,这个女人又体面漂亮,看样子家里也有点钱,门户相当。

我知道妈妈心里想什么,我不出声。

买完了衣物,君情大包小包都叫人送,她虽然住得远,因为买得多,又是老主,店铺照样送。妈妈很是惊讶我也很惊讶,老实说,到今日,我才发觉妈妈竟是这么势利的一个人,如果我此刻告诉她,君情是别人的小老婆,她的态度如何?

兰兰节俭,有何不是?虽然她从不出入这等时装店,我一样看重她。

是呀,我也喜欢君情,然而喜欢,我还喜欢在瑞士山下买一层别墅呢,喜欢有什么用!做人要脚踏实地才是。

买完东西,妈妈硬把她留下一起吃茶吃点心。君情是吃喝玩乐的老手,自然一派大方,妈妈更加喜欢。

临别我也觉得君情不是普通女人,她是有一手的。

她跟我静静的说:“王医生,好久不见了。”

我点点头,“是的,你身体可安好?”

“托福,很好。”

“可是还很瘦,当心饮食。”

“我是一个胖不起来的人,王医生别替我担心。”

我又点点头。“生活好吗?”

“生活仍旧。王医生有空,来个电话。”

“好的。”我说,“你总要多多小心自己。”

她抿嘴而笑。

妈妈插口道:“咱们家明就这个样子,小老头似的。”

“不不,王医生少年持重,是美德。”君情说。

她说话的时候,目不斜视地看着我,倒弄得我不好意思起来,不知道为什么,老皮老肉的,也居然面红了。

吃罢茶我们各自往停车场取车,她开了她的狄若出来,很礼貌的向父母道别,便把车开走了。

爸爸忽然说:“很有见识的一个年轻女人,很漂亮。”

妈妈争着说:“是呀,家明,看样子好看,顶能干,真正是摆得出去的一个女孩子。怎么你不找机会接近她呢?”

我只好说:“人家是名花早已有主,你们没见她手中的钻石戒指,订了婚好久了。”

父母这才不做声。他们只少住一刻便离开了,临走千叮万嘱。妈妈悄悄的对我说:“我看你年纪还轻,不妨慢慢再挑一个,我不是说这一位不好,然而……我不急做祖母,不然早逼你大嫂生几个出来了。”

他们不十分钟意兰兰。

我另有想法,我觉得兰兰给我一种安全感,我喜欢那种安全感。年纪大的人是不会明白的。

兰兰不舒服了很久。

她说:“我认为你父母不喜欢我。”

“咄!”我笑,“你要他们喜欢你做甚,你嫁的又不是他|奇…_…书^_^网|们,你嫁的是我!我俩情投意合,不就行了?”

“虽然如此——”

“兰兰,做人不可以太贪心,你怎可以赢得全世界的人心?况且我父母又没有不喜欢你,公婆对媳妇,不过如此了,是不是?”

“是的,但是他们也不见得特别开心。”

“特地跑了这么一趟来看你,你还不够面子?他们早有两个媳妇了,习惯以后,当然没那么热情。”

但是兰兰仍旧闷闷不悦。

我有点累。对于兰兰,像对个孩子,事事要哄,要说好话,要解释,久而久之,不能说不累,何止累,简直厌。她那年纪——也应该懂事一点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起了君情,她的熟人情,懂世故,玲珑磊落——唉。

兰兰说:“我喜欢住这里,我不喜欢做移民。”

言下之意,她不爱跟爸爸妈妈柱,也不想见他们,因为他们不喜欢她,因为她不至于笨到那个地步——不受欢迎而仍然去迎合公婆。

现在的媳妇都不大努力于家庭关系,幸亏也都尽可能避免发生磨擦,像我们,最多一年才见一次父母都可以,他们不会介意。

想想也真是,把儿子养了这么大,教育成材,然后他们结了婚,就宣布从儿子的地位退居变为人家的丈夫。这或许是自然而然的转变,但是到底想起来,还是怪怪的。

我无意与兰兰讨论家庭伦理问题,于是把话题拉扯了开去,说到屋子漆什么颜色之类的。

我很奇怪父母居然会喜欢君情,也许她外表看上去不像人家的小老婆,像不像小老婆是一回事,毕竟她是一个拿得出去的女人。

后来我就没有再见到她。我想如果我要见她,不会是难事,我心中常常有一个想见她的念头!一种并不容易打灭的念头,很强烈的。

有一次乘渡过海,我坐在后排“不准吸烟”处,前排有个女人,我始终疑心是她,因为那背影像极了,使我颇为紧张了一阵子。我很希望是她,我们可以打个招呼,故此很想等她回转头来,来一个意外的喜悦。

然而她终于转过头来了,下船的时候她站了起来,却不是君情,不但不是,而且也没有什么相似之处,腿太短,皮肤也不好。

我默默的不出声,后来也跟着人潮下了渡轮,做了我该做的事。

后来我就忍不住打个电话给她,她出去了,女佣人追问我是谁,我犹疑了半响,没有说名字,就搁下了话筒。

可是我接了电话,倒是她打来的,她问我:“王医生,是你找我吗?”那声音是很平常。

我想否认,但是红了脸,因为打过电话的确是我,但她是怎么猜得到的呢?

“我无非是找个机会来打扰你罢了。”她笑着说,“当然你不会打电话给我。”她还替我挽回面子。

我就明人面前不讲假话,坦白的承认了,我说:“是我。”

“有事?”

“不过是问问你怎么了。”我笑说,“你好吗?”

“好,谢谢。”她答。

我不愿意放下电话,她也不愿意放下电话(抑或只是客气?)

我忽然说:“那一日,我在过海小轮上仿佛看见了你,可那人转了头过来,却不是你。”

“是吗?”她说,“大概像我的人很多。”

我用手帕擦着手心的汗,电话筒夹在肩膊上,我说:“你有空,我们或者可以见个面。”

“可以呀,是不是要亲手向我递请帖?”

“请帖?”

“结婚帖子。”她说。

“不不……没那么快呢。”一语提醒了我是有妻室的人(未婚妻室),汗淌得更厉害了。

“下了班,我在你们医院不远处的酒店大堂等你,如何?喝一个茶。”她说。

“好好。就是今天?五点半。”我说。

挂了电话,我觉得一个人存心要犯罪是容易的,而且犯了罪之后,居然还有种轻松愉快的感觉,真不简单。

我熬到下班,告诉自己,无论谁把死人活人抬进来,跪着要我救治,我还是要走的。而问我到什么地方去,我说去见一个朋友:“很久没见了,谈几句话,喝一次茶。”

也许又有多眼的人瞧见了,多嘴的告诉了她,但是我也顾不得了。

赶到那间酒店,我迟了五分钟,我四周看看,没有她。下班的时候,人很挤,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座位,我等了又等,等了又等,在六点,天忽然下起雨来,滂沦大雨,酒店大堂的大理石地板一下湿了,她还没出现。

她答应来的,她一定会来。

我固执的等,到了六点半,我走到大堂门去站着。然而心中也知道她大概是失约了。

然而我见一个女子下了车,飞也似的奔过来,是她!是她,没有伞,没有雨衣,飞奔过一两寸深的水,到了大门,她停了一停,喘着气,我想马上把她叫住,但是没有,我隔着雾气的玻璃大门呆呆的欣赏她。她穿着同色的裤子衬衫,衬衫是全湿了,裤子下截拖泥带水。她用手拂了拂脸上的水珠,推开门。

我替她拉住了门,她很急惶,抬头见是我,松口气说:“我来迟了。”她声音是温柔的。

“没有关系。”我说。

她笑得有点傻气,忽然有点像孩子,浑身湿的,我怕她伤风,就叫她回家换衣服,于是我与她又上车。乘的是她的车,左边车头整个撞碎了。

她解释,“刚才交通挤,急于争先,撞在柱上,不碍事。”

车子驶过她来路,才看见公路上发生了交通意外,这就是她迟到的原因了。

我想:她为什么一句不提呢?兰兰是一个芝麻绿豆大事都说上半天的人。

她可真是有忍耐力的人。

到了她的家里,女佣人很是愕异,笑说:“小姐,你才出去,又回来了?”

她只说:“替王医生泡杯好茶。”

她去换衣服,我在她客厅看报纸。

那只惊人的大而美丽的水晶瓶里还是插了大蓬的鲜花,这一次是拳头大的黄菊。是的,时节将近秋天。

她的屋子是世外桃源式的。我放下了书报,一幅幅的看着字画,都是真迹。

第五章

女佣人来说:“茶在书房里,王医生。”

我到书房去。书房是我熟悉的,上回治病,都是在书房里,这次书房墙上多了五六张米罗的版画,我吃一惊,仔仔细细的看了半晌,虽然铜版。但有他亲笔签名,也不会十分便宜,七彩的画配素净的书房,倒很对比。

她下来了,“我去了一次巴黎,刚好这人开展,买了几张画,不过是印刷品,多个签名。”她笑道。

“你可好?”我问她,问了不知多少次了。

“好。”她答,也答了不知多少次了。

那个养她的男人,到底花了多少钱呢?她不是一个容易应付的小老婆。

“要吃点心吗?有人荐了一个极好的烧饭女佣给我,做得一手好点心,尤其是小笼馒头,简直一流。”

我听得蠢蠢欲动。

她微笑着吩咐下去了。

她忽然嘲笑自己:“我别的倒一点不通,单精吃喝嫖赌,”但却眯眯的笑着,一点也不惭愧。

她换了家常衣服,仍然是考究的。

我们坐下来天南地北的聊着。虽然她换了衣服,我仍觉得她是浑身湿的,刚才那一幕,是我永远不会忘记的。

她说得不多,我坐着,正对着她那张大书桌。女人不应有这么大的书桌,这大概是她丈夫来时,偶然在办公事的。

然后我觉得自己愚蠢,我到这里来,难道只是为了看她的书桌吗?

点心上来了,她没有夸张,的确色香味俱全。我吃得很开心,吃了很多。与她在一起,应该是很紧张的,因为我一点也不知道她的底细,与这样一个有办法有姿色的女人在一起,该是十分危险的,但是我反而觉得自在。

吃完点心,休息了一阵,我告辞了。女佣人上来问她准备什么做晚饭。

她的生活,似乎除了吃喝玩乐,没有其它的事。我有点羡慕。女人有办法,是真有办法。

“今天晚上打算做什么?”我问。

“看书。”她答。

她屋子里没有电视机。我问:“不看电视?”

“电视放在佣人房里,她们看到什么好的,自然告诉我。”她淡然说。

这就有点矫情了。我微笑,迹近妙玉式的清高。

我说:“今夜我将看电视,我是个俗人。”

她笑笑,不以为意,送我至门口,她照例没有留我。我叹一口气,道了别,她的司机已把车子开出来了,送我到家。

她一直是那么客气,是真的客气,还只是一种无所谓呢?我不明白。

而我,我对她,已经太晚了,我对她有不可磨灭的印象。

那一夜睡了。第二日我往店里买了盒上好的糖,差人送去,答谢她的点心。她收下了,没有道谢。

过了几天,我上门去,她在家。

她说:“我是不吃糖的。”

我说:“我知道。”

“医院忙吗?”她问我。

“刚动了一个大手术,你闻不到我身上的血腥味?”

她微笑,迎我进屋去,我见有人在换窗帘,打蜡。

“装修?”我问。尽挑些无关重要的话来说。

“不是,收拾一下,我丈夫下星期来。”

“啊。”我说。

她仍把我招呼得好好的,宾至如归的样子。

喝茶的时候,她似乎微微发颤,我听见茶杯盖微微发响,是为了什么呢?我也一头汗的坐了很久,就回去了。

兰兰嗔我“神不守舍”,“为什么?”她问,“你看你,这么不集中精神,别做错事啊。”

“不会的。”我说,“常觉得疲倦,我想请假。”

“才放了假又请假,家明,莫非你身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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