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请你下次别说我的东西是乱七八糟,至少当我要用的时候,我都能随手拎起来就用。”
“……”孔令书把皮夹放进口袋里,脸色虽有点阴沉,但迟疑了半天,仍然有些悻悻地说,“谢谢。”
徐康桥翻了个白眼,卷起袖管:“开始吧。”
“?”
“搬家啊……”她每次不耐烦的时候,尾音都会拖得很长,“你打算把这些‘整理得非常整齐、而且每个上面都贴着标签并用封箱带仔细封好的纸箱’全部留在走廊里吗?”
“噢……”他这才想起还有这么一出。
徐康桥瞪了他一眼,然后叹着气抱起一个纸箱,往楼上走去。路过拐角处的玻璃窗的时候,阳光照在她有些单薄的背影上,有那么一瞬,孔令书似乎觉得自己竟能看到她那纤细的身体中所蕴含着的巨大的能量。
她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女人。这是孔令书第一次,这么觉得。
九月的第一个周六,酷热已经一去不复返。徐康桥站在公寓顶楼的天台上,俯瞰着这个到处种满了梧桐的社区。
这是她一年中最喜欢的季节,不那么热,可是穿着无袖的衬衫和短裤,也不会觉得冷。这样的时节,一年之中恐怕只有几个礼拜而已。这让她忽然心生感慨:就好像幸福到无忧无虑的日子,在人的一生中,恐怕也没有多少天吧。
“你晚饭想吃什么?我来做。”孔令书站在她身后的玻璃门后面问道。
她以前几乎没有正正式式地来拜访过这位房东,所以也不知道原来在他的厨房后面,还有这么一片怡人的小天地。此时此刻,她不得不对自己承认,她是羡慕孔令书的。
“披萨?”
书店老板摇头:“我家没有这玩意儿。”
“水饺?”
他依旧摇头:“我家也没有这个。”
“那你家有什么?”她终于失去耐心。
“只有方便面。”
“……那你还问我想吃什么干嘛!”她咬牙切齿,“你直接问我要不要吃方便面得了!”
“那你要不要吃方便面?”不知道为什么,孔令书非但没有跟她抬杠,反而很乖地听话问道。
她想了想,认真地说:“我想喝啤酒。”
“……”
五分钟后,孔令书拿着两罐啤酒走过来,两人难得一起安静地站在天台上,一边喝啤酒一边看风景。
“我们算朋友吗?”康桥想起那天蒋医生的话,忍不住问道。
孔令书皱了皱眉,说:“不知道……”
康桥笑起来,一开始只是吃吃地笑,到最后竟然哈哈大笑起来。孔令书也笑,他是个很少笑的人,她看着他微笑的侧脸,忽然觉得,他笑起来很奇怪,也很……温柔。
“所以你到底为什么这么讨厌我?”她又问。
书店老板喝了一口啤酒,认真地想了想,答道:“因为你也很讨厌我。”
“我也是!”她瞪大眼睛,“我是因为你很讨厌我,所以我才讨厌你。”
两人不约而同地皱起眉头看着对方,就好像听到了一件非常诡异的事。
“这听上去像是一个悖论,对不对……”康桥忍不住说。
“你也知道什么是悖论?”书店老板挑眉。
“……”她瞪了他一眼,不过决定先不要跟他抬杠,“我是因为觉得你讨厌我,所以才讨厌你;而你是因为觉得我讨厌你,所以才讨厌我。那么我们到底是谁先讨厌谁的?”
“是你先讨厌我。”书店老板斩钉截铁地说。
“我觉得是你先讨厌我。”她也坚持。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孔令书是一个绝对的逻辑派,“是因为我不小心把托盘里的蜡烛丢在你身上,然后又用奶茶往你身上浇,所以你才讨厌我的。”
“……”康桥翻了个白眼,“任何人这样对你的话,你都会觉得这人很讨厌的吧!再说你要是不讨厌我,你干嘛要这么对我?!”
“我是不小心的。”孔令书耸肩。
“……”康桥眨了眨眼睛,“好吧,那么是我先讨厌你的对吗,这个死循环终于解开了。但是你要知道,我不是无缘无故讨厌你的。如果你只是不小心把蜡烛丢在我身上,又浇我一身奶茶,我可能没有这么讨厌你。是当我们真正认识之后,我见识到了你的迂腐、死板和自以为是之后,我才真的开始讨厌你。”
“那我也是因为知道了你的尖酸、刻薄和自私自利之后,我才真的开始讨厌你的。”
“……”徐康桥眯起眼睛看着他,“你看,你就是因为这么锱铢必较,才显得尤为讨厌。”
“你也是因为一点也不温柔,不肯吃亏,所以才让人觉得讨厌。”
说完,两人又不约而同地望着对方,直到他们自己也忍不住苦笑起来。
“好吧,我们就是两个讨人厌的家伙。不过说真的,”康桥指着孔令书,“你是除了我自己之外,我最讨厌的人了。”
“你为什么要讨厌你自己?”孔令书不解。
她喝了一口啤酒,耸耸肩:“因为我样样都做不好。”
“谁说的?”
“?”
“至少你对付那些不讲道理的人还蛮有一套的。”
“……”康桥捏了一把冷汗,“你这到底是在夸我还是损我?”
“都有吧。”他也耸肩。
“……”
于是在这样一个初秋的晚上,这对冤家竟然第一次坐下来心平气和地一边喝着酒、一边聊起天来,就好像两盆仙人掌被放在一起却没有互相折磨。
也许就像蒋医生说的,他们……是朋友?
第二天一早,一辆面包车和一辆轿车停在了书店门口。邵嘉桐从轿车上下来,走到书店门口张望了一下,发现店内空无一人。她看了看手表,已经八点了,而项峰签名会将在十点半举行,她还有两个半小时在书店内布置现场。
“邵小姐。”老严走过来,手里拿着钥匙。
邵嘉桐叹了口气:“我还想说怎么一个人也没有。”
“老板不在吗?”老严一边开门一边说,“但我前天走的时候明明听到他在兴奋地说着今天项峰要来的这件事啊,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可能昨晚通宵在这里整理书架呢。”
邵嘉桐同意地点了点头:“我也这么觉得,可他偏偏没了人影。”
老严打开门,让工作人员们开始往里面搬东西:“可是你最好找到他,否则万一我们随便动了书架,他又要发脾气了。”
邵嘉桐看了看表,点点头:“那我上去找他。”
“我跟你一起去吧。”董耘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一身运动装,牵着March。
邵嘉桐挑眉看了看他,什么也没说。
两人绕到书店后门的弄堂,顺着楼梯往上走。
“为什么我最近一直觉得你在躲我?”董耘问。
“我没有。”邵嘉桐面无表情地说。
“骗人。”他皱了皱鼻子。
她忍不住看了他一眼,然后立刻移开视线。
“你看吧!”董耘立刻叫道,“你看我的眼神就好像见到鬼。”
“是见到鬼,”她扯了扯嘴角,“……幼稚鬼。”
董耘不满地皱起眉头:“我哪有?!”
两人爬了六楼,都有点气喘吁吁,董耘还想再说什么,孔令书那间公寓的门却忽然从里面打开。有一个人背对着他们,一步一步,从里面悄悄地退了出来。那人头发有些乱糟糟的,像是刚醒过来,身上的衬衫和牛仔裤也歪歪扭扭的,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某些……的场面。
就在邵嘉桐和董耘一脸疑惑地看着那白色的背影时,那人缓缓转过身来,董耘不禁诧异地张了张嘴:
“徐康桥?!”
十三(上)
“我不同意;”当下人气最高的侦探小说作家在34度的高温之下仍旧穿了一身黑色,“我不要他来给我设计封面。”
“为什么?”还没等邵嘉桐开口,坐在项峰对面的于任之已经翘起二郎腿;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
“因为;”项峰的身体往前探了探;皱着鼻子,“我很了解你的恶趣味。”
“?”
“你最喜欢剧透!”
“我哪有……”虽然嘴上是不承认,但是于任之的眼神已经开始闪躲。
“我记得有一次不知道哪个杂志约了我的稿,然后找你来画插图;结果我拿到样刊差点没昏过去——你竟然在案发现场门口的地上画了一只狗的影子。”
“那、那又怎么样;有狗又不奇怪……”
“问题是;”侦探小说家已经开始咬牙切齿;“主角之一就是牵导盲犬的弱视者,你这样一画任谁都猜到凶手啦!”
“……”于任之眼珠转了转,“那都是早八百年前的事了,谁还会记得。”
项峰无语,只能翻了个白眼。
“不过,”于任之双手抱胸,一副很认真的样子,“这次我可以保证不会在封面上剧透。”
项峰眯起眼睛看着他,一脸怀疑。
“我发誓,”他举了举手,“……最多在封底的角落里放一枚警徽进去,你知道,这可是你的第一个监守自盗的侦探故事啊。”
项峰黑着脸,连他四周的空气也变得凝固起来:
“滚!”
邵嘉桐从会议室走出来,看着项峰那远去的背影,情不自禁地用手指戳了戳自己的太阳穴。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梁见飞会找借口说忙不过来,把这件小事丢给她来处理……
男人,才是这地球上最可怕的生物吧。
“我下周就可以交初稿给你了。”于任之靠在她身后的会议室门口,一脸淡然地说。
“谢谢。”邵嘉桐苦笑。对于任之,她总是有一种又爱又恨的感觉。他是个非常认真且靠谱的插画家、设计师,一旦确定了工作的内容和方向,他总是能够按时交稿,而且质量上乘,不负众望。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是个……怎么说呢,说任性也许并不恰当,应该说是随□——他是个随性又洒脱的人。随性这个词,你可以理解为好相处,也可以理解为,随心所欲。所以就有了刚才那一幕。
“时间不早了,”于任之说,“要不要一起吃午饭?”
邵嘉桐想了一秒钟,点头答应。
等电梯的时候,董耘又打电话过来,一听就是刚刚睡醒:
“我再过一个小时就能来公司了,你等我一起吃饭。”
邵嘉桐在心底叹了口气,说:“对不起,我已经约了人,你自己吃吧。”
“那你帮我打包一份吧,等我来了正好可以吃……”电话那头的他又打了个哈欠,“你中午吃什么?”
“……不知道。”
“那你们去吃披萨吧,我今天好想吃披萨。”
这个时候电梯来了,邵嘉桐瞥了身旁的于任之一眼,然后很镇定地对着电话说了三个字:
“你去死。”
然后,她就挂上电话,走进了电梯。
正值午饭高峰时间,电梯里的人很多,然而邵嘉桐还是看到了于任之眼中的笑意。
“?”她跟他使了个眼色。
他抿着嘴,低声说:“我猜是董耘对不对?”
“嗯。”她用鼻音回答。
于任之抬了抬眉毛,没再说话。
邵嘉桐一直忍到从电梯里出来,才问:“你那是什么表情?”
“没什么。”于任之每次出现,总是穿着一身随意又舒适的衬衫加牛仔裤,另外他还有一个硕大的黑色皮质双肩包,随意地搭在某一边的肩头,让人忍不住要去猜想里面到底装了什么。
邵嘉桐顿了顿脚步,一下子有点来气:“你不说清楚我是不会跟你去吃饭的。”
话一出口,连她自己也吓了一跳——她何时会用这么任性的口吻跟别人讲话!
于任之也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着她,表情还是一贯的镇定自若:“那我们一边吃,我一边告诉你。”
“……”
最后,她还是跟他一起去了餐厅,路过楼下披萨店的时候,她还故意目不斜视地走开了。
“董耘是个很烦人的家伙,”让邵嘉桐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刚在餐厅的座位上坐下,于任之就立刻开口道,“我们认识的第一天,他就把我最心爱的摩托车摔坏了,还顺便问我借了一条绝版的牛仔裤,到现在也没有还给我。”
“……”邵嘉桐挑眉,“这听上去的确是他会干的事。”
“那个时候我才二十出头,用身上所有的钱买了那部梦寐以求的摩托车,然后带着那种年轻人特有的炫耀的心情,在伦敦五度的天气下,穿着一身皮衣皮裤,冷得发抖地开了几公里路去找我那个远房得不要再远房的亲戚高原,就是为了让他看到我在停下车,拿下头盔的一霎那的帅气模样。”
邵嘉桐忍不住笑起来,于任之这个人最有趣之处,莫过于他总是可以用一种极其平常且客观的口吻无情地自嘲。
“结果,”他继续道,“高原只是给了我一个‘你有病吧’的眼神,董耘却跳起来围着我的新车团团转,一副羡慕到不行的样子。”
“所以你就把车借给他开了?”
于任之点头:“他满足了我所有的自豪感,我怎么能拒绝他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
邵嘉桐又笑起来,不过这笑容里面还带着一种对于任之的同情。
“然后这家伙就骑上我的车,戴上我的头盔,猛地一握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