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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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富贵- 第9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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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这几万人的吃喝,张佛奴让孙祖德可以找韩社长,以自己的名义,招集这里的佛社掌权人,由民间自己解决一部分。这是做功德的时候,不少富户愿意开仓放粮,拿米面出来发给信众。当然,事后立一声功德碑自然更好,这就是沙州官府和僧录司的事了。

    张佛奴于这些俗事了解不多,也不在这上面用心思,聊了一会,三人便告辞出来。

    到了门外,蔡挺对韩社长道:“社长,借一步说话。”

    内地州郡的监社使一般不允许州官兼任,沙州特殊,愿意到这里来的官员也少,没办法才由通判兼职。作为监社使,本地的各种会社都在其督导之下,韩社长当然也不例外。

    引着三人到了旁边房里,分宾主落座,上了茶来。

    韩社长道:“不知官人唤小的来有何吩咐?最近信众云集,官人辛苦。”

    蔡挺面带微笑,看着韩社长的面色,过了一会道:“社长,我有一事相告,烦请一起拿个主意。我为监社使,朝廷说得明白,只是知会社事务,并不安排。”

    韩社长忙道:“有事通判官人尽管吩咐,小的们照行就是。”

    “商量,只是商量,监社使并不干涉会社事务。”蔡挺面带微笑,“依着朝廷律法,天下会社,有几样是不能够做的。第一条,就是不能涉教。”

    韩社长一愣:“官人的意思,是说我们这社,朝廷律法不得开么?”

    蔡挺点头:“不错,依着朝廷律法就是如此。——社长莫急,我来不是要让你们把社散了,而是商量。到底该如何做,又能让你们做下去,还不违朝廷律法。”

    韩社长一头雾水,会社不许涉教,沙州一大半的社都要解散。当然现在有西平王,大家供佛有了方向,佛社解散倒也没有什么。但是许多寺庙,是由佛社供养的,没有佛社了以后如何生存?毁寺灭佛,朝廷是要损大功德的。

    功德虚无飘渺,徐平及一众宰执,是不信真有西天佛国的。但是换一种说法,功德代表的就是人心,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在佛国毁寺灭佛,是要大失人心的。

    真宗的时候,士大夫中曾经广泛流行过佛教。当时有钱塘高僧省常,立净土社,社首就是宰相王旦。参加净土社的,士大夫就有一百余人,各种身份的有一千余人。王旦为净土社首,并不是说他就是个虔诚的佛教徒了,只是当时有一种想法,就是借助佛教净化人心的作用,对天下施以教化。此事无疾而终,随着儒家兴起,便没人再提起了。

    有净土社这个先例在,徐平不许因教立社其实阻力不小。所以此事不能强推,只能一步一步慢慢来,更加不能够诉诸武力。徐平的目的,也不是防止借助宗教会社会引起社会动荡,甚至谋反。虽然历史上宋朝有人把传承久远的白莲社发展成了白莲宗,传到后世成了白莲教,在元明两朝多次因教起义。那是政权的问题,不是宗教会社的问题。没有白莲教也会有其他什么教,本质是社会矛盾,白莲教只是个载体而已。包括净土社在内,这个时代的很多宗教会社,都有白莲社的渊源。庐山白莲社是正规宗教活动,不是邪教。

    不许宗教结社,是为了把宗教,特别是佛教的管理制度,彻底纳入到僧录司一直延伸到州县的系统中。以这种办法,完成对宗教的世俗化,不许宗教独立于社会管理之外。

    蔡挺心中早有办法,对韩社长循循善诱,一点一点引导到自己的设想中。这个社出了张佛奴,影响力非同小可。只要韩社长按照自己的办法做了,其他的社就好办了。

    这个办法,就是把沙州现在所有的佛寺,统一纳入到僧录司的管理系统中。规模够的系账,比内地要求可以低一点,比如有房一百间,便可系籍。其他的小寺,全部作为这些系籍寺院的分支,由他们派人去主持。民间信众要做功德,不再立社,而是到附近的寺院里,由寺院统一组织。凡系籍寺院,全部实行十方住持制,便于官府管理。当然,相应的规格也高,紫衣法号获得容易,以后还会分出等级制度。蔡挺推行的,是徐平需要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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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晏殊之论

    政事堂里,徐平和章得象翻看着沙州来的公文,讨论着那里的局势。

    自太平兴国年间设译经院,后改名传法院,天禧年间自丁谓始,形成以宰相兼译经润文使的制度。此时中书是章得象兼译经润文使,宰执中名义上跟佛教关系最密切的人。徐平有意在中书设置统管天下宗教的制度,关于佛教的事情多与章得象商议。

    沙州的佛教管理制度已经大致清晰,以僧录司管佛事,统领附近几州所有寺院。小寺能合并的则合并,不能合并的挂名于系账寺院名下,主事僧名籍在系账寺院,名义上是大寺的派出机构。民间所有佛社取消,在各寺院立功德簿,信众由佛社转到功德簿。

    商量了半天,徐平直起腰,伸展了一下筋骨,道:“现在州境制度已立,只是如何由朝廷统管,还要再议。此事倒也不急,可以慢慢摸索。”

    章得象道:“如今由各州管辖,也无大碍。佛事非天下急务,似不必朝廷来管。”

    徐平摇了摇头:“现在制度初立,自然千好万好,时日一长,便有弊端出来。如各寺尽量用十方住持之制,住持换人,各寺公推之后,州府来定人选。日子久了,寺院住持必然被州衙把持。再年深日久,州里主官于政事不熟,这权柄就移到了下面吏员手里。吏员要贪利,所举人选必然不能服众僧之心,十方住持之制也就维持不下去了。”

    章得象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对于这些事情,章得象总觉得徐平过于杞人忧天。每立一项制度,必然要提出将来会有什么害处,写明后人时间到了,当改则改。制度立下,只要禀公而行,哪里会有这样那样的弊端出来。制度难以维持,大多都是所选非人。

    徐平可不这么认为,制度难维持,既有人选不合适的原因,也有制度本身对制度执行者改造的原因。只要是集体,最初大多会立下一些简单的制度,来约束众人行为,维护集体利益。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最初想不到的状况,制度不断被完善。随着制度完善,最终有一天会变得与初立时的初衷背道而驰,不改整个集体的性质都变了。

    人在改造制度,制度也在改造人,最终会形成一个与最初愿望面目全非的局面。常讲不忘初心,实际上随着人和制度不断相互改造,不忘初心也没用,本着初心在改变了的集体中难以生存。要想政本初心,则制度就必然要不断变化,甚至不断来回摇摆。怎么不断地修正制度,又建立起政权的信用,是要执政技巧的。闷头维持制度不变,来获得天下百姓的信任,最终是连政权集体的信用一起失去。

    人力有穷尽,徐平也管不了一百年会什么样子,他只能尽自己的努力,把每项制度的优点缺点一起列出来。为什么这个时候立这项制度,采用这种政策,要解决什么问题,会制造什么新问题,写出来供后人参考。解决了实际问题是功,立下制度不是德。不许别人改自己的制度,强求功德,大多会被后人嫌弃。

    见章得象不理解,徐平道:“若以州郡为块,朝廷不以条提之,则为封建,权柄尽在地方。封建之害,前人论之甚详。一地封建,此一地终不为朝廷所有。一事封建,此一事终将为朝廷力不能及。此为政经纬,缺一不可。”

    建立从上到下的条,才能打破地方的块,条块结合,才能稳固统治。现在除了三个僧录司,地方佛事都由州县主官统管。没有来自上方的支持,地方的佛寺无法跟州县官府对抗,慢慢就会失去活力。这是后面要做的事,现在倒也不急。

    晏殊从一边走过来,道:“昭文相公所言,莫非即是权柄?朝廷无抓手,则对地方事务难以下手。单靠管地方官是管不住的,如一地知州其余事都做得好,就在佛事上面与朝廷相违,这人换是不换?换了民不乐,不换政难行。”

    徐平笑道:“史馆相公说的是,这一个‘柄’字用得极是妙!朝廷治天下,必有其柄在手,不然遇事无处下手。不只是佛事,其余各政事同理,当有国柄在朝廷之手!”

    徐平一直强调条块结合,实际上主要针对地方和朝廷。晏殊用这一“柄”字,范围就扩大到所有的政事中了。朝廷要理政,手里必然要有一个把手,用以操控天下。什么政事没了这个把手,则就容易脱出朝廷掌控,看着乱子出来却无能为力。

    章得象为人谨慎,话不多,在政事上用心也不够。对徐平和晏殊讲的这些,他没有多少兴趣,聊了几句就岔开话题。

    立了西平王,设了僧录司,西北最要害的瓜沙两州便就稳定下来。那里多是汉人,有胡人也早已经汉化,只要在佛教上不出乱子,其他就一切顺利。

    灭了党项之后,河西周边和西域已经没有大的势力。与沙州接壤的西州回鹘即是高昌回鹘,在太平兴国年间曾经积极向中原王朝靠拢,主动称自己为外甥师子王,即延续唐朝时与中原的甥舅关系。不过宋太宗北伐失败,影响到了西域各国的倾向,此后他们开始靠拢契丹。大中祥符年间,耶律化哥受命征讨叛乱的阻卜各部,攻击了遇到的高昌人。虽然契丹人归还了俘获,惩治了耶律化哥,与高昌回鹘的关系还是冷却下来。

    随着宋军攻灭党项,击败契丹的消息在西域传播,他们对中原王朝明显变得热情。不只是西州回鹘,黄头回鹘和喀喇汗国也派了使节到肃州见韩琦,要遣使入贡。

    宋朝在西域重建藩属国秩序阻碍不大,朝廷明确了大军不再西进,停止于肃州也让这些地方政权安心。瓜沙两州仅设都巡检司,而不驻大军,就是表明停止扩张的态度。

    所谓贪多嚼不烂,从安史之乱后,中原王朝的藩篱尽皆失去,宋朝确实无力进行大规模的扩张。现在只能集中力量,对付北边的契丹,把燕云之地收回来。

    接下来西北的方略,就是集中力量发展新占的党项之地,把河西和河套地区的生产发展起来。有了这两个基地,才有向外扩张的本钱,不然仅仅大军粮草,就足以耗尽半个天下的积蓄。位于最西部的瓜沙两州,不驻大军,作为佛教中心,也作为通商贸易中心,从经济和文化上影响周边地区。首先争取周边势力对中原王朝的向心力,时机到了一切水到渠成。这个过程要多久?或许十年,或许数十年,没有人能够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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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国柄

    出了政事堂,徐平回到了自己的官厅。随便处理一下公文,就该休务回家了。

    在案几上随手一翻,却发现一封来自新任巩县知县王安石的书信。展开来看,原来是最近京西路工商业进行大手术,王安石有不同意见。

    之前,迫于巨大的财政压力,各地的工商业基本都操控于官府之手。特别是像酒楼和邸店之类的服务业,稍微大一点的县以上城市,几乎全为官有。哪怕百姓自己开的店,只要官方觉得利润可观,都会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收归官有。

    这些官有的酒楼和邸店,大部分让百姓指射,即承包出去,官方收取固定利润。大一些的店,赢利能力稍强,便由官府经营。这样做最大的害处,对经济的束缚不说,是官府为了保证利润,强行让境内的富户轮差衙前役,用家产作保经营酒楼和邸店。商业正常增长一切都好,一旦出现亏损,或者利润下降,便由轮差衙前补足差额。

    这跟徐平前世的国有经济不一样,这些酒楼邸店被官方直接当作提款机,过分一点的地方不按前几年业绩,随意指定一年要上交的利润。达不到,便直接用经营的衙前人家的家产充账。在很多地方,直接变成了对境内富户额外收税。

    宋朝天量的财赋收入,除了禁榷专营,还有一大部分就是这样来的。

    这样的后果,便是造成了官府插手不多的商业的畸形繁荣,服务业的破败。除了采取特殊政策的几个京府,大部分的州县,城内服务业不发达。甚至于出现,城外偏远地方的酒楼邸店,由于不在官方掌控之下,比城内还繁荣的怪事。

    在京西路试行的工商业改革,徐平借鉴前世经验,采取了抓大放小的政策。除了四京之外,地方上那些由百姓指射经营的酒楼邸店,一律卖出去,官方收税。

    一般原则,县一级保留一处官方经营的酒楼,和一处官方经营的邸店。州一级则按等级,保留二到五处。超出数字的,把小的卖掉扩建大的,形成规模化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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