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之我是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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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之我是帝王-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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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比他们的好得多了。

    我并没有教他们太好的工艺,仅仅是教会了他们冶炼金属,其余的全都是他们自己弄出来的。不过,就算是这样在非洲这片土地上也算是不得了了。具我所知,在这个年代中海运非常的不方便,所有从海路运过来的东西全都非常的贵重。

    现在御天家族便是通过非洲的天命部落冶炼金属,并将其运回御天家族的领地中,然后由我们自己生产武器,向外出售。现在在非洲,有很多部落都是跟我们交易武器的,当然,我给他们武器,他们给我金属矿。这样一来我的财富可是与日俱增啊,现在这个阶段就是赤裸裸的资本囤积时期,所以我们会用一切手段来掠夺财富。

    现在家族的商业由维克托负责,外交方面则是由詹姆斯负责,而大部分的战斗则是由克里特这个家伙负责,至于菲林则是负现情报工作。而莉莉丝跟斯特诺则是跟在我的身边,准备随着听我的吩咐,不过现在莉莉丝的主要工作就是陪着我,而斯特诺则是成了我的管家了。这样一看,家族的事情还真的是走上了正轨了,我跟本就不用花什么大心思去指导他们了,只需要告诉他们我想要干什么就可以了。血族的家长都是这个样子地,所以不要说我是甩手掌柜的。

    因为现在还没有刀,所以只能用树枝代替。尽管如此,但是他们还是尽心去练习,算是为了报达我。十年时间应该足够我初步凝练元神了吧,凝练元神非是一朝一夕之事,但是最初凝练元神却是决定了以后元神的强度,所以马虎不得。这也是我迟迟不却凝练元神的原因。

    将该交待的事情都交待给了斯特诺,我便来到了山洞中,在洞口布下阵法后便开始凝练元神了。将不周山碎片向空中一抛,喷出一口真元同时将还未成形的元神包裹住它。从双手上喷出五色天火,不停地粹练,先将元神与它融合。这一步就花了我近五年的时间,当元神与不周山碎片完全的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感到大地如同与我联在一起了一样。接下来便是要让元神成形了,默运心法,只见前方已经呈现出淡红色的元神一点点的凝结。不停地凝结并且不停地变化着,最后一点一点地化成了人形,而那人形自是与我一般无二。现在的元神还很弱小,仅有半米高。

    当元神成形之后我并没有急着出关,而是乘此机会再让元神修炼了一遍。只见飘在空中的元神盘膝而坐,天地元气飞快地向元神聚集。元神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涨着,很快就涨到了两米上下。接下来,元神又一点点地缩小,又变成了原来大小,然后再一次吸收天地元神,再涨,再压缩。经过了不知几个轮回之后,元神已经变得和真人一般无二了,再没有原来刚刚成形时的透明感了。而我也感觉到现在已经足够了,虽然还可以再修练,但是这种事情并不争于一时,来日方长嘛!

    而且我的元神还带有一般元神所没有的能力,因为不周山乃是天下地脉之祖,所以我的元神也带有了这一属性。自此以后,天下群山便听我号令,这可比移山之术高级上许多等级了。而且地脉也将在我的掌控之中,也就是说我可以随时改变地脉走向,让他按着我的想法改变。当然了,真正厉害的还不只这些,甚至我可以随时摄来星球做为我的武器。那这星辰之力也自然最我掌管了,其实天上的那些所谓的星官也不是真正的地掌管着星力。他们所能掌握的也不过是一部分罢了,现在,如果我愿意的话可以随时废了他们的能力!这就是地脉之祖的威力!

    当我闭关出来的时候,刚好看到天命的人在训练。看到我出来了,那些还在训练的人全都停了下来,向我跪了下来,口称“恭喜主人神功大成!”

    我点了点头,一高兴,手一挥,将他们的力量又提了一成。这一下让他们更加的高兴了,原本他们只是相当于中国的三流高手,现在嘛,几乎都成了二流高手了。虽然那个筑基的丹药对凡人来说很牛,但是稀释成了一千五百人份之后能保持到这个地步也不错了。

    这帮家伙激动的说:“谢主人赏赐!”

    我说:“好了,起来吧,你们继续训练吧。斯特诺你跟我来一下,我有事问你。”

    “是,主人!”

    来到了我住的山洞里之后,我问:“斯特诺,你给我说一下这十年来部落里的事吧。”

    “好的。主人闭关之后的两年里我们都在训练部落里的人,争取让他们早日形成真正的战斗力。两年之后,我们的人便开始向森林外面渗透,现在在哪里已经建成了一座不太大的城市,住两万人不在话下。在建城期间,有不少的其他部落攻击我们,但是因为战斗力实在不怎么样,倒给了我们一个练兵的机会。这样过了大概三年左右,现在我们部落里的人几乎都成了身经百战的高手。而且,在这期间我们还俘虏了很多其它部落的人,这样我们的奴隶又增加了近万人。而且,我们大力发展人口,现在我们部落里的人口总数在五千以上,但是现在可以参战的壮年男子只有二千人,其余的全都是老人,女人和孩子。”

    我说:“还不错,咱们现在那个城市叫什么啊?”

    “现在咱们的城市取名为:因诺塔。因为主人还未出关所以我们的人还没有真正的住进去,现在只在哪里安排了日常的守卫。”

    “嗯,那么明天你就安排他们都住到因诺塔城吧。好了,没什么事了,你就先出去吧。”

    “是,主人!”

    走到里间,看到莉莉丝真坐在床上修炼,我说我出关她怎么没出来接我呢,原来在这里修炼啊。看了看她,我暗暗点头,不错不错,十年的时间就修到了侯爵后期,马上就要冲到公爵了,这种速度要是让别的血族知道还不得羡慕得撞墙去啊。

    感觉到了屋里来了人,莉莉丝便停止了修练。睁开眼睛看到是我,便惊喜的喊道:“主人,你出关啦!”说完,坐床上一跃而起,真接跳到了我的怀里。

    我伸出接住她,问道:“宝贝,你想我没有啊?”

    她嘛,就直接用实际行动来回答了。接下来,屋里自然就是春色无边啦。还好,在这里周围并没有其他人居住,要不然的话不真是不方便哦。

    第二天一早,我睁开眼睛的时候,莉莉丝已经将我的早餐给准备好了。各异饭的时候发现这个丫头目不转睛的盯着我看,我问:“看什么呐,快点吃饭吧。”

    莉莉丝:“不嘛,你先吃,我要看着你吃。”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个丫头又发花痴了。

第一卷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吃过了饭便开始组织全族的人开始迁徙了,这十年里斯特诺让人开了条直通因诺塔的路。路还挺宽,足以让五马并行了。这里还有几个矿厂,当然不能扔下不管,留下了两千多的奴隶和百十来个守卫。想当初,这些奴隶也反抗过,但是当我让人在他们的面前表演过“凌迟”之后,便谁也不敢再反了。

    我让他们把炼出来的矿每两个月向因诺塔运一次,而每年会有一批矿运回御天堡。最让我满意的是斯特诺从物天堡运过来了不少的马匹,这样一来我们的速度会快上不少。

    本来走的好好地,我和莉莉丝正在你侬我侬地呢,突然间,马惊了,而且还是二百多匹马一起惊了。我眉头一皱,一声冷哼,连马都给震住了,全都在原地一个劲地发抖。我神识一挥,又乐了。原来好吃的上门了,哈东西?巨龙!

    但是这巨龙已经很久都不在地球上出现了,这只又是从那里冒出来的?行销能杀,跟着它到它的洞里边看看再说吧,这巨龙的财富可是不能少了啊!巨大的龙威压得我身边的两个小吸血鬼都要站立不吻了,我把一只手放在莉莉丝的背上,另一只手放在斯特诺的肩上,两人惊奇的发现自己竟不受龙威影响了。两人感激的看了我一眼,我亲了亲莉莉丝的额头,转过头对他们说:“你们先走吧,我随后就到!”

    双脚一蹬马蹬,身化一道流光,向远方飞去。刚一升空,就看见天上有一个黑影。无颖,那就是那条龙了。我的神识非常强硬地侵入到他的识海之中,那条龙的精神力(也就是神识了)如何能比得过我?

    一声哀鸣,从天上掉了下来。读到他识海中的记忆之后,我不禁冷笑不已。好,好,好。想不到龙族竟然打的是这个意!

    原来上一圣战中也有龙族的分,但一场战争下来,在这个位面中的龙族也是死伤惨重。而且他们的“盟友”——教廷更是被灭了个干净,所以他们的龙皇又打开了一个通往这个位面的通道,送了五十条龙过来。再加上原来剩下的十多条龙,一共也有六十多条龙了。

    当然了,那个正反通道也不是那么好开地,那龙皇孔雀过只是个地仙,长老最多是个渡劫期的。开一次正反通道就把龙皇给累了个半死,得养上千八百年的。以前的龙族都是他万来以来不断的送到这个位面的,可是几乎全都成了动辄灰了。至于现在,在他们的帮助下,教廷再次出现了,而且还在暗中积累实力。

    虽然,现在他们还对我们黑暗协会构不成威胁,但是千年之后可就是未必了。哼,看来我不灭了他们是不行啦。教廷还不是威胁,可是他们这些龙是啊!

    想到这里,先拿出了个玉瓶,手指连动向它打了十余个芥子阵。然后,弹出了两道指风,将龙的脖子上打出了两个洞,手中打了个“收”字决,将龙血全都吸进了玉瓶之中。龙的全身上下可全都是宝啊,虽然他们不是正统龙族,可是身上毕竟还有龙族血脉不是,要说这正统龙族那还得是东方神龙,他们不过是应龙的一个分罢了。所以,我毫不客气的把龙尸给收了。

    完事之后,我便按照他的记忆向他们的聚集地飞去。飞行中,我不停地思考为什么龙族会帮教廷呢?看来是龙族和天堂达成了什么协议,要对付魔界了。而人间的黑暗生物则是魔界的根基,他们自然是要先断其根基啦。

    正思索间,便来到了他们的聚集地。一看之下,我暗自冷笑,好啊,这帮家伙竟然全都在睡觉。如此一来倒是少了我一番手脚了。全都先用神识攻击他们的识海,将他们全都变成了白痴/之后放龙血,收龙尸,依法泡制。六十多条龙全都不声不响地丧命我手。之后我又将他们的财宝全都收了起来,更令我意外的是我竟发现了二百多颗龙蛋。

    原来,直接送龙来到这个位面实在是太费能量了,所以龙皇这次只送了五十条龙过来,并让他们带了二百枚龙蛋。这样一来,千年之后根本就不需要再送龙过来了。我心想:他倒是打的好算盘啊。这些龙蛋在我的眼中可全是好吃的啊,每个蛋都快有我高了,整整两百枚这得吃到什么时间啊。

    将龙蛋收了之后,便要走了,这帮家伙实在是太自大了。还以为在人间真的就没有人是他们的对手了呢,所以才会不用守卫,虽然在我的眼里他们用不用守卫都是一个样地。正在这个时候,元神竟然传来了一阵波动。我一皱眉,难道这里也有先天灵材不成?因为我的元神是以先天灵材为引凝炼而成的,所以对先天灵材有一种特殊的感应。

    我随着波动来到了洞外的一片树林,在这片树林中发现了一相映成趣看起来非常平常的果树。上面还未结果,这,这,这是五行灵株!

    五行灵株可以自动吸收五行灵气,以五行之力蕴阴阳之气,最终会产生天地间最本源的混沌之力。到现在为止,能吸收使用混沌之力的只有元始天尊、通天教主等几位圣了。若是我也可以吸收混沌之力的话,那我不是就可以成就圣人之身了吗?而且,以我现在的进境,完全可以在两位年之内完成进境,站在金字塔的最顶端。

    而现在的我,不过是和轩辕一样的亚圣罢了,也就是仙人口中的神人。听起来跟圣人不过是一字之差,可是实际上的差别却是天差地别。五行灵株可是足以令所有人眼红的东西呀。

    只是可惜他却是需要十万年堃和会结一次果,而一次也不过结五六个五行灵果罢了,当真是珍贵无比!其实,也难怪它只让人当成平常果树呢,你看它完全与平常果树无异。

    这便是先天灵材与天材地宝的差别,天材地宝无一不生得惹眼之极,让你一眼便看出它的不凡之处,可先天灵材则更像是一位反朴最真的高手。就算是放在你的面前,你也别想认出它的来历,若非我的元神对先天灵有特殊的感应,我也绝对不会认出他来!

    更让我意外的是,一阵阵生气从我脚下传来,仿佛大地有了生命,引得元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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