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无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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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无不胜-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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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只好在机场的商店里买了几包饼干,然后背着包,按地图上的指向,在夜幕里孤单地在进行他的旅程。

这并不是一个地广人稀的国家,但白墨沿着公路走了不下半个小时,却没有见到一辆车子。当然,警车倒是有过两辆,不过白墨见到以后连忙在路边找了个阴暗角落藏匿起来,如果在国内,他一定会向警察问路,但在这里,《第一滴血》里史泰龙扮演的角色,在遇到警察以后的悲惨情况,无疑让白墨避而远之。

当然,白墨了解那部电影的背景是美国,而且是多年以前的美国。但谁能担保,这些东南亚鬼佬警察而对黑头发黄皮肤的东方人,就能比对待他们的同一宗教的白种人更好些?所以白墨还是不打算去招惹警察。

大约花了近二个小时,走了十公里以后,夜色更浓了。白墨在公路边坐下,他实在有点走不动了,吃着饼干白墨不打算走下去了,他准备也许天亮以后截上一辆车,才是一个好主意,否则这么走下去,走完几百公里,也许他什么事也不用干,就可以瘫倒了。

可是过了半小时,白墨打消了这种念头,因为他现在连警车也没有见到一部了,而且在这荒无人烟的公路,白墨的心里有些莫明其妙的恐惧。谁也不否认在风中的郊外公路,没有一丝光亮,那如钩的弯月可以把树林的阴影弄得远比万圣节的南瓜更加恐怖。

白墨走了不到十分钟,就听到路边有人和他打招呼。这让白墨几乎产生了拔腿跑开的念头,但还好那个坐在路边的家伙,手上也拿着一张地图,一见到白墨就用手电筒照着地图上那个目的地小城的位置,用英语说着什么。

尽管语言上无法沟通,但在无人的公路上步行,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这是不争的事实。并且白墨携带的甘竹牌罐头鱼让那位黄头发蓝眼睛的家伙,夹着面包咬了几口就伸出大拇指;而对方给白墨的巧克力,却也冲淡了一些步行的疲累。总之这两个语言不通的家伙,就在公路上边走边手舞足蹈的自说自话,尽管大部分时间里,他们都不知对方在说什么。

当然,读完大学的白墨,简单的英语还是能蒙懂一些,在一起步行了一个小时以后,还是了解了这个大块头叫戴维。并且从他的装束和臂上的美国国旗,知道他大约是一个军人,因为突然取消休假的缘故,赶不上部队集结,现在要自己去那个小城和部队会合。在他的身边有一辆抛锚的悍马军车。

戴维明显对这辆车子束手无策,他一听说白墨也要去那个城市,就对白墨说:“你,帮我修好它;我让你搭车。”

白墨有顺风车搭,当然是欢迎之至,可白墨哪里会维修汽车?他连开车都不会,开摩托车就行!但毕竟他是读理科的,机械的原理还是有一定了解,装模作样摆弄了一会,白墨就对戴维说:“你这车啥事?”

“打不着火!”戴维上车踩下离合,扭动点火开关无奈地说:“你瞧,连马达声也没有!”

白墨虽然没有开过车,但在国内对于悍马军车还是听说过的,他觉得不可能就这么坏到连马达也不响的,白墨想了想说:“你车上,蓄电池的连接线,坏了。”

戴维疑惑地望着白墨,他不太相信就这么简单。但白墨自信的表情,却让他只好将信将疑地动手去查看,过不了一会他就大叫起来:“对!就是连线坏了!”

但是戴维的车上并没有连接线,这里又是没有什么坡度的公路,这辆加强了车体装甲的悍马,他们两人怎么推得出速度来启动?

于是戴维只好绝望地把车锁好,加入白墨的“背包党”步行。

“bye!”戴维走着突然这么叫了一句,不要以为他是想和白墨告别,这是他称呼白墨的方式,他指着西北方远处的一丝灯光,白墨估计起码得有两公里,然后戴维就开始长篇大论说着什么,白墨实在听着头痛,因为不知是戴维的习惯,还是鬼佬的习惯,每句话都很长而且要加上许多定语,这让本来英语就很差劲的白墨,愈发地听不懂了。

“不要修饰。”白墨想了很久,终于结结巴巴地对戴维这么说。还好这不是一个太笨的洋鬼子,所以白墨很快就明白他的意思是:“那边有人,我们去偷车。”

他说去偷车,倒让白墨对他刮目相看。这个洋鬼子倒不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主。因为他说去偷车而不是去借车,这明显很符合他们现在的情况,谁会把车借给两个陌生人?所以偷车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法。

白墨想不到下了飞机的第一天就要当偷车贼。不过在戴维的一再催促下,白墨也只好自我解嘲的长叹一声:“淮南生橘,淮北生枳”!然后接受这个事实。因为如果他想到那个小城去,除了偷车怕也没有更好的法子了。

车很快的就偷到手,因为戴维在接近以后,快速地拍死了一条狼狗,如同拍死一个蚊子。然后白墨见他得手那小货厢车时,很有点怀疑:他到底是当兵的还是偷车贼?因为他弄开关上车窗玻璃的车门,动作非常熟练,而在拔下点火开关的电线打着火时,也是一次就成功了。

这就让白墨有点奇怪那戴维为什么会查不出是蓄电池连线出问题了。他却不知道鬼佬很多只有中学文化程度,在大学以前他们甚至和国内的中学生比数理化,大都还没什么优势。戴维偷车的熟练,只不过是经验,不是对原理的知晓。

白墨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车子快速地离开这几间小别墅,驶上公路,有点奇怪的是,发动车子时,居然没有人出来。

戴维开着车快乐地哼着歌,但白墨却不知不觉中感到有一丝丝不对劲。

不过走了几个小时路的疲劳战胜一切,车在公路上奔驰,鬼佬戴维那鬼哭狼嚎的歌声,从敞开的车窗飘洒在空气里。白墨渐渐地进入了梦乡。直到三个小时后,鬼佬戴维把他推醒,白墨睡眼惺忪地说:“怎么了?”话一出口他才想起这鬼佬呼不懂中文。

但没有等他用英文再说一次,戴维已迫不急待地说:“Hi! It's your turn。 I sleep now”能混上大学的白墨,这么简单的英文,还是能听懂的:轮到你来开车,让我睡觉。

白墨揉了揉眼睛,望着戴维那夸张的二头肌,想了半天才想起“健壮”的英文,他对戴维说:“You;you is haleness!you drive!”却不知这个鬼佬太过聪明;又或白墨的英文实在太差,连拍马屁也做不到,总之戴维摇头坚决地说:“NO!”

“Didn't drive an automobile in my whole life!”白墨想了很久终于拼凑出这么一句英文,使出了他的杀手锏。不过这也是实话,他真的就“长这么大没开过车”,于是鬼佬被打败,戴维只好老老实实地继续司机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

第十一章 冲向铁幕!

当然一路上戴维一直在骂人,而白墨也不敢再睡了,甚至他还给了戴维一根烟抽,因为他很怕戴维赶他下车,毕竟从偷车到拍死狼狗到上路,白墨都没出过什么力只是在沾光,而戴维也不过萍水相逢,赶他下车也没什么不好意思。

也许这个美国人心地比较善良,或者他迷恋中国出产的香烟;又或在西方通常搭顺风车不会被拒绝。总之他没有赶白墨下车,不过他嘴里不停地咒骂着比如:“我难以想象一个成年男子不会开车”、“不是听说你们的经济比以前好多了吗?难道一个成年人还不能用分期付款买一辆车?”、“嘿,如果没有遇见我,你是不是打算走过去?我想你连偷车也不会!”、“对了,我相信你无法对付那条狗!”……

他知道白墨的英语并不好,所以他故意放慢语速来让白墨听懂。白墨本身已经占了便宜,也就不打算出声,因为几百公里就算他不介意用脚走过去,但时间也不允许,并有这么长时间路面上一辆车子也没有,更何况白墨的英语词汇实在也太过有限,难以和这个鬼佬用英语辩论。

直到戴维说:“连车都不会开,你们的政府派你过来送死吗?”白墨终于被激怒了,他打开PDA翻译了几个单词,然后对那鬼佬说:“第一,我是来旅游的;第二,我五十多年前的先辈,他不会开车,不会说一个英文单词,但他从鸭绿江边走到清川江。”

车子响起刺耳的刹车声,在路面上露上几道黑色的轮胎印子,戴维愤怒地瞪着白墨说:“你们没有赢走全部的筹码!”

白墨毫不示弱地盯着他的眼睛:“你们也没有赢走全部的筹码!”

两个人就这么对望着,如同两头争王的狼一样,谁也不愿先移开视线。

“我们不讨论这个问题。你同意吗?”戴维把搁在方向盘上的手伸向白墨。白墨不冷不热地也向他伸出手。就在两只不同肤色的手将要握实地时间,戴维的脸上浮起一丝狞笑,他狠狠地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道:“你必须被教训!”但他说完之后伴随着的一声惨叫,说明他的企图并没有实现。

白墨一开始就发现了他的攻击意途,要知道白墨尽管丹田毫无内力,可毕竟他是与高手生死相搏过的人,他有足够的眼力和对危险的直觉,所以他左手捏着的锁匙,在戴维握实他右手发力之前,已击中戴维的胳窝。

当然,戴维在拼命揉搓着肋下时,白墨也在吡着牙甩着自己的右手,毕竟戴维那铁钳一样力道也绝不好受。

旅程很快又继续,因为两个人都同意了:“不互相攻击。”不过戴维无论如何也不愿再开车了,他说白墨差点就杀了他,他决不再开车,于是他们协商出来的结果就是由戴维教白墨开车。

车子再次发动,在公路上画了几个S形的轨迹,伴随着戴维高叫着:“你这狗屎!你要杀我们俩!”的话,还有学着开车的白墨毫不示弱的回敬:“go to your mama!”他们上路了,朝着那个小城的方向,在这个夜幕里。

在离那个目标小城大约三两公里,远远在朝阳下见到城市的影子时,戴维突然对白墨说:“停下。”白墨本来很想和他斗气,但想想还是算了,在一路上按戴维吹的,白墨听懂的那一分半点里,似乎这家伙参加过几次特别任务的。白墨还是有自知之明,自己一个初哥,跟着人家学点东西也不是什么坏事,就依言把车停到路边了。

戴维从身上抽出一把M1911A手枪,拉了一下枪栓上了膛,他见白墨傻乎乎地站在那里,不解地说:“武器,你的武器呢?难道你真的是来旅游的?”他把的声音压得很低,加上说得急,白墨一时不太能弄懂这么长的句子,但武器这个单词他还是懂的,他无奈地耸了耸肩。

“狗屎!”戴维翻了一下自己背包,从里面拎出一个枪盒,打开以后是一把。45ACP手枪,他递给白墨,这很让白墨感到高兴,金属的枪身、滑架还有入手的沉重感,无一不启示着这是一把杀人的利器。

白墨兴奋地一拉套筒,再一拉套筒,他“咦”了一声,怎么没有子弹跳出来,他按下握把上那螺丝钉状的按键,弹夹退了出来,入手沉重难道是没子弹?翻转弹夹一瞧,白墨就傻了眼,因为装弹的小洞口显示这是一把用BB弹的气枪。

“给我这个做什么?”白墨一手拿着无论怎么看、怎么感觉也应该是真枪的汽枪,一手拿着同样是金属质地的弹夹,无奈地用英文问戴维。

“用来吓人。”戴维用一种自以为诙谐的语气说:“总比没有好。”

白墨完全无语了,但毫无疑问戴维说得对,吓人还是不错的,总比没有好。于是白墨下了车,模仿戴维的姿势向前跃进,同样,他也精确地模仿戴维持枪的姿势,双手握着那把外观质感都无异于真枪的汽动后座枪。

愈是靠近那城市,越是觉得情况不太对头,白墨依靠的是一种对危险的直觉;而对于戴维来说,却是经验了。因为不论美英联军或武装分子,谁占据这个城镇,他们就应该在公路门布置哨卡工事,除非武装分子已经被全部消灭,城镇恢复了正常。

但如果城镇处于正常的话,没有理由这么清静得几乎没有一丝喧哗。

在进入城镇的主要干道上,白墨远远就见到一辆被掀翻的军用全地形车倒在路边树林里,他马上提醒了正在警戒着另一个方向的戴维,这对白墨来说没什么,反正美军被打败了也不关他的事情,他关心的是华侨,尤其是那位持中国护照的华人有没有什么事。

但对于戴维来说,就不那么简单,只一眼他就确定那辆似乎是二战吉普的玩意,是美国Growler公司的商用UV…100全地形车的军用发展型号,那么可以确定,美军的特种小分队,已经空降到这里来了。并且,情况不容乐观,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军人会在可能的情况下,任由装备这样倒在路边,并且要知道,这种全地形车是用来装载榴弹发射器、机枪、火箭筒等班组火力支援的平台,并不是可有可无的。

白墨本来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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