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何》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飘何- 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此,我们俩跟旅游似的。轻装上路。刚下火车,廖阿姨就拨通了电话……

“姐,到了吗?”电话那边率先说话。

“恩,我跟君俩人已经到车站了,你在哪呢?”

…………

电话里两人互换着信息,决定就在车站门口碰面。不一会的功夫,一个身材健朗的中年妇女朝我们走了过来。

“姐,等很久了吧,咱们上车吧。”妇女一边说着,一边将廖阿姨的背包拿下来,示意要帮她背。

廖阿姨这边的亲戚多是从农村出来的人,为人朴实而热情,这次出门,我在他们家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至今都很感激保保他们家人。

“妹妹……不用不用!这包一点也不重,咱们还是赶紧走吧……”廖阿姨试图拒绝保保的好意,到这边来吃住都是她家在负责,还如此的客气,我们心里都有些不好意思。

“君,这是你舅妈,你可以直接叫保保……妹妹,这就是上次我来的时候跟你提到的叶君。”廖阿姨招呼我过来,相互向我们介绍了对方。

在四川对于舅妈这种称呼,有另外一种特殊的叫法,叫保保,这个叫法我完全无法理解,但入乡随俗,也就跟着这样在叫。

“保保好,我是叶君,这段时间还要麻烦你了。”我微微点头,谦卑的说着。

“君啊……不用这么客气,我和你妈妈都是这么多年的姐妹了,还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保保将我细细打量了一番说道。

从保保的话中可以清楚的知道,我和廖阿姨的关系,她是知道的,不出意外的话,估计其他的亲人也应该都知道了。试想一下,谁会带一个不相干的人到处走亲串友呢……

我们坐的计程车,很快就到了保保家。在路上我发现一个现象,那就是半路载客,如果车上没坐满客人,又正好路边有别的客人在拦车,就一起载了,但收的却是两个人的钱。这在当时的重庆而言,是还没有的。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竞争的激烈,物价的飞涨,这种载客方式在今后也慢慢的传到了重庆。

“来,快进来坐,平川……赶紧出来帮忙。”保保一边招呼我们进门,一门对屋内吼着。

“来了……”从屋内走出一个体型匀称,相貌朴实的年轻人,不难猜出这就是我的小表哥。也就是这次婚礼的男主角。

“嬢嬢,快进来坐,不用换鞋了。”平川接过我们身上的背包,热情的说着。

保保的家挺大的,却只有她和平川俩人住。大表哥和大表姐都已经自己在外安了家。都在遵义附近。我和廖阿姨坐在沙发上休息。火车坐得太少,硬硬的座位实在让人难受。

保保跟平川将我们背包放好后,便坐下来和我们喝茶聊天,经过商量决定就让咱们住这里,正好还空着两个屋。

过几天就是平川的婚礼,要准备的东西也不少,各种祭品和礼品,我就整天跟着平川哥和嫂子周晓妹一起到处选购彩礼,在这几天的相处里,感受到平川哥是个很随和的人,为人也很耿直爽快,做事勤快认真,这时的他二十有七,由于年龄和我相差并不算很大,所以相互之间也比较容易相处。

戏剧性的一幕发生,我莫名其妙的成了伴郎,这是在婚礼前两天,保保他们一家人全员和廖阿姨他们核定婚礼事宜的时候决定的。我第一次当伴郎啊,完全不懂需要做什么,凡是都只能听他们安排,毕竟自己来到这里,吃住都是人家在操办,我帮点忙也是应该的,人都应该懂得知足和回报。

平川哥作为婚礼的主角,自然不能太寒碜,得打扮得帅气逼人,而我作为伴郎的,也得足够的清秀。所以婚礼前一天,平川哥跟我一起去他哥们的理发店里做了下发式,顺便出去挑选了一套婚礼的礼服。

人们总是说时间是匆匆而过,事实证明却是如此,当你在忙碌的时间,就感觉时间过得特别的快,婚礼当天来的人特别的多。坐了三十几桌。又有人这么说过,结婚是最累人的事,这点毫不否认,新郎新娘累得简直是不成人样,作为伴郎的我也轻松不了。

新郎廖平川和新娘周晓妹俩人各自拿着一杯“水酒”,挨桌敬酒,作为伴郎的我则托着碟盘,里面装着喜糖和喜烟,挨个的发囍烟,伴娘则是挨个发喜糖,相比而言,伴娘是最轻松的,又不喝又不拿的。着实的让我羡慕。

当然在婚礼前还有点小插曲,那就是接新娘,平川哥接的可真的不容易啊。又是跪地求饶,又是塞红包,最后也是借助塞红包的间隙,所有男宾一起冲进去将新娘给抢了出来。可这还没完,后面还有考验在等着新郎,我给他取名叫“天女散花”,在将新娘接回家的路上,刚走到楼下,就受到另外一拨男女嘉宾的糖衣炮弹,橘子皮、鸡蛋、花生、瓜子、蛋糕……数不清的有吉祥之意的小东西砸向新人,不过幸运的是,其他人都有新郎显眼,从头到尾就只有他一人被砸中,作为伴郎的我本来也应该接受着甜蜜的祝福,不过我可不想一会还得洗澡。凭借我灵巧的步伐,躲过了一阵又一阵的攻击。毕竟我不是主角。他们不会集火于我。

我人生的第一次伴郎人生就在贵州遵义度过,感觉很温馨很有趣,只是有一点小遗憾的是,本以为伴娘会是一个很漂漂并且跟我同龄的女孩子,谁知道却是一个大我7、8岁的大姐姐。

这并非我唯一参加的婚礼,在一年之后也参加了叶家姐妹嫁女儿的婚礼,不过相比而言,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种丑态和世态炎凉,在叶二姐嫁女儿的婚礼过程中,我从头到尾似乎都是一个不相干的人,我和母亲完全的被忽视于外,虽然表面上给我们发了喜帖,却一点地位和发言权都没有,那种婚礼的感觉让我生不如死。

【第二十五章】回味

我跟廖阿姨并没有立刻的离开遵义,而是多逗留了几天,去大表哥和大表姐他们各自的家里都待了一阵。

在婚后事宜结束以后,我们来到了大表姐冬梅家,在此之前冬梅姐就邀请了我们结束以后到她家去玩几天,冬梅姐也住在遵义,她们一家三口,冬梅姐,她丈夫,还有她9岁的女儿月月。只是表姐夫平时都在上班,白天一直都没见到他,只有在最后要走的那个晚上见到了一次,是个外刚内柔的彪悍男子。

冬梅姐带着我、廖阿姨、月月、保保一起来到遵义最出名的地方,凤凰山、红军街等地,红军街不难想象,是革命先烈的纪念地,遵义会议会址景区内的重要组成之一。在这里的红军街,热闹无比,环境宜人,秀色可餐的糕点,玲珑有致的饰物,我特地的去品尝了一下这里出名的豆花面,确有一番风味在其中;相较而言,红军街外则是另外一番景象;大榕树下,许多老人在此喝茶聊天,一幅安祥而平静的纪念图,绘出的却是他们年轻时的战功赫赫,慷慨激昂。重庆的烈士墓陵园与之相比,显得是那么的无力而苍白,并非文化,而是在旅游性上,真不愧拥有“中国红色旅游第一街”的美誉。

在红军街的背面是遵义陵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长长的阶梯和那不朽的丰碑,以及那我为母亲身体健康而祈祷的红军卫生员铜像。长长的阶梯却不足以阻挡游客们的脚步,阶梯的尽头是那高大挺拔的丰碑,“红军烈士永垂不朽”这几个大字,依旧清晰可见,里面包含了我们华夏后人对先烈们的崇敬之情。走了许久,来到了一尊铜像面前。

“君,知道这尊铜像叫什么吗?”冬梅姐指着铜像,对我说道。

“这我可真不知道,以前高中那会老师也没提过,更加没听人说起过。”我摇了摇头,回答道。

“这是一尊红军卫生员的铜像,这名红军妇女手上抱着的不是她自己的孩子,而是农民百姓的孩子,她手上拿着的是一碗药,这刻画的就是这名妇女为孩子喂药的那一幕……在我们这里有一个传说……听说将手放在这尊铜像的大腿上,然后诚心的许愿,那么你祝愿的那名生病患者就能好起来……以前有人这样做过,而且也真正的梦想成真了……”冬梅姐很认真的说着,我也很仔细的听着。

在听了冬梅姐的这番话以后,从不信神信佛的我,却在这一刻做了一个我自己都想象不到的举动,我将手放在铜像的大腿上,然后后退,双手合掌,心中默默的想着母亲的病情,深深的鞠了三个躬。

但传说终归是传说,许一个愿哪能就让一个人的病完全好起来呢。回想那时的自己,居然也会如此的天真相信。

在这之后,冬梅姐带我来到了遵义公园,在这里中西建筑交错有致的排列着,让我想起了重庆的洋人街,但我依旧很遗憾,重庆的洋人街远不如这遵义公园里的文化沉淀得更加浓郁。

最后我们走过了凤凰山,怡然寂静的凤凰山,衬着和煦的暖阳,行走在这里,会有一种超脱之感,选一处风景秀丽的角落,盖一座小茅屋,放眼望去,遵义市的轮廓一览无遗,感慨之余的我对冬梅姐和廖阿姨他们说,如果以后养老,遵义会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地方。

在之后的几年里,走转了许多的城市,依旧没有一座城市能给我一种超越了遵义的存在,虽然这是个小城市,却在内涵和人文的积累上,有着不逊色于任何一座现存都市的独特。我将这份纪念与感动永远的记录在了胶片和文字当中,保存在母亲收藏的那本相册之中……

白天游玩于各个景区,夜晚则回到冬梅姐的家中休息。那几天家里就只有我、廖阿姨、冬梅姐,和小侄女月月,至于表姐夫什么时候回来,我完全不得而知。因为他回来之时,我早已睡着。

冬梅姐的一家同样热情而平易近人,侄女月月更是受到了良好的素质教育,弹得一手的好琴,年仅9岁已经过了古筝考试七级,并且不认生不排外,是个乐观而开朗的孩子。相比而言,叶家子弟却让人失望,从小就跟父母一般势力眼,学业都是半途而废,更谈不上什么多才多艺,同样都是家族,两个家族的人差距却会如此之大,这不得不让我有很大的感慨。

在受到冬梅姐的款待之后,我和廖阿姨又来到了大表哥玉胜家中,只是我们离开遵义的火车票已经订好,加上玉胜哥家确实也不方便安排住宿,所以就过去坐了半天,寒暄畅谈了一阵便离开了。

玉胜哥住在离遵义不远的虾子镇,此地有“中国的辣椒城”之称,他在这里担任的是政府部门的一个主任。玉胜哥说我们要是能早点来就好,因为我去的时候已经过了辣椒盛产的时节,不少辣椒种植户已经将辣椒外销,不然还能看到满山红遍的辣椒。

作为一名重庆人,一提到辣椒不得不让人口水直流,而此刻却看不见那满城的辣椒,心里失落不少。

再过两天就要离开遵义,加上他们几家人平时也不容易全部到齐,所以咱们四家人相约在了一家酒楼吃饭,为我和廖阿姨饯行的同时,也给兄弟姐妹一起聚一聚的机会。因为表姐夫只有晚上能来,故我们将时间定在了晚上,十一口人坐在一个大圆桌上,由于这些天我和大家在一起为平川哥的婚礼忙这忙那,现在坐在一块,自然也就不再觉得尴尬。整个饭局都变得非常融洽而自然,两个小不点也很听话,没给大人找麻烦,一个是月月,一个是博远,博远是玉胜哥的孩子。

“来,我先自罚三杯,这几天我都上班,都没帮到大家什么忙,嬢嬢和君他们二人来了,我也一直没好好的招待,这三杯是我向大家赔礼的。”说完,三杯啤酒已酣然下肚,说话的是表姐夫,体型略显彪悍,三杯酒的举动不得不让我对他一阵好评。

“你这说的什么话,你跟冬梅俩要忙工作,我跟君还去你们家打扰你们,是我们不好意思才对。”廖阿姨急忙接话道。

“嬢嬢,你这话就说得不对了,您是长辈,而且这么多年了,你也没怎么来我们家坐坐,这次来,你爱住多久就住多久。不要跟我们客气,我们都是一家人……君这次也是第一次来,以前也从来没见过,初次见到这个小弟,我很高兴很喜欢,听大家说这孩子很有礼貌,长得又俊俏,就是个子小了点,跟他哥哥姐姐一个样,可惜了,哈哈……”表姐夫爽快的个性令的欣赏,我平生最好爽快之人。

“表姐夫,第一次见面你就取笑我啊。不行!这一杯,你得先和我干了!”我高兴的说着,我可以感觉得出,表姐夫的话里并没有恶意。

这次出游是我第一次放开喝,今后的日子里,这种场合并在少数,所以酒量是必须得练的。

“君,以后有机会就和你妈妈多来遵义坐坐,我们大家都很欢迎你们……”冬梅姐见我跟姐夫聊得畅快,接着说道。

“恩,我会的,表哥表姐们对我们都特别好,我非常的感激,我永远都记在心里,今后大学毕业了,我一定会再来看望你们的,这一杯是我谢谢哥哥姐姐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