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狩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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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狩神志-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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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那不是星星,那是太阳和月亮……因为我们现在生活在城市内,若是到灰色地区就能看到星星了,若是更远的黑暗地域,还可以看到银河哦”
那些日子,镇上的收益并不怎么理想,光照炉一天只能点亮两个小时,而在另外二十二个小时中,不管什么时候往外望去,都是一片深邃的黑夜,那是连星光都无法透过的黑暗。
“银河!!我在画册上看过。爸爸,你看过真正的银河吗?隔壁家的齐丽尔说她爸爸看过!”
“嗯,那是无数星光链接而成的珍珠链,很漂亮,很漂亮,漂亮到无法形容。”
对于孩子来说,关于星星和月亮的话题,是儿时的我问的最多的,毕竟,那时的我,把所有的心都投入到那五颜六色的画册之中,而那与画册完全不同的星空,是孩童时代永恒的疑虑。
“呐呐,爸爸,那太阳为什么是白色的,书上不说是橙红色的,还会散发出温暖的光吗?为什么,这个白色的太阳,这么冰冷。”
星星的话题结束之后,不懂事的我,却往往问出更加沉重的话题,那冰冷死寂的恒星和那失去的阳光,却已经成了从阳光时代走过来的人类,那心底最薄弱的创痛。
很多孩子都问过类似的问题,而获得的,却往往是家长的沉默和巴掌,运气更差的遇到阳光时代的幸存者,老人们那歇斯底里的诉责和咆哮,更是无数孩童心底的噩梦。
而让我回想起来,就感到自豪的,却是父亲那与众不同的回答。
就是只要我问起这个问题,我的父亲就会抱起我,把我扛到肩膀上,走到窗边,指着那死寂的恒星笑着对我说。
“我们呀,在过去,不小心丢了他。而我,还有我们所有的‘守夜人’,总有一天,会重新夺回他,让我们人类,和我们先祖一样,重新回到阳光之下。”
“夺回?有人夺走了他吗?”
“嗯,它被夺走了,被贪婪的入侵者夺走了,而我们,终将夺回他。”
虽然幼时的我还无法理解父亲话语中的坚定,但父亲那握紧拳头,狠狠鼓劲的样子,却让我莫名的觉得自豪和安心,或许,这是我总提起这个话题的缘由吧。
“夺回?可是,可是,对手很强大吧。”
“人类也不会永远这么弱小,毕竟,我们是群星眷恋的幼子,而英魂的庇护将永远在身边。”
“嗯,有群星的加护,有英魂的伴随,我们一定要夺回……”
每次,在父亲做出宣言后,在妹妹和妈妈的哄笑之中,我也会学着爸爸的样子,在他的肩膀上,挥舞这小拳头,发出那不知天高地厚地厚的宣言。
“一定要夺回太阳,那怕,那敌人是众神!”
外界和房间之中依旧是黑漆漆的一片,淡白色的微光却在桌上闪烁,“……对了,在那之后,我就多出了出外寻找失踪的父母的目标,还有,要做一个好哥哥……照顾晓月,给她更好的生活……”
“……所以。没有达成目标之前,我一定不会死!““绝对!”
随着少年的苏醒,梦中的呢喃愕然而止。
“……我不是死了吗?难道全部都是梦。”
江尚从梦中惊醒,却发现自己已经湿透了,汗水打湿船下的床单。
手心满是汗水,手指触摸着记忆中受创的地方,而那里的皮肤,却白皙嫩滑仿若新生,完全没有受伤的迹象。
“不。不可能是梦。”
梦境和现实的差异自己不会分不出来,那夺走自己性命的一击,让精通体术的自己全无反抗余力,自己从未这么靠近过死亡,那是魂力差距过大造成的碾压,高端魂能者发动的攻击让白石根本没有反抗余地。
“看来,是有人救了我……克特不可能,就是后来赶到的那个女声吗。”
熟悉的床,才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家。
魂能是奇迹之力,却不是无所不能的魔法,让濒临死亡的自己活过来,怎么可能。
“是谁救了我,还把我送回家吗……看来,要去问下老奸商了。”
而此时闹钟响起,却已经是新一天的开始“早上了吗……”
“铛铛铛。”的钟鸣声在房间之中回荡,机械铃声连响九声,,再不去上学,就会迟到了。
即使时代变更,过往的电气时代成为过往云烟,但古朴的机械表却依旧不急不忙的履行着他的职责,那此时,那时钟已经指向了九点,即使窗外依旧漆黑一片。
“啊,都这个点了。”
江尚有些犹豫了,自己大难不死,却未必有后福,若李家大少发现自己没死,恐怕,事情还没有结束。
“不,还不能确定对方认出我了。”
仔细回想的话,当时自己穿着厨师的衣服,小巷的光线有这么黯淡,对方未必认得出自己。
虽然猜测李真文就是那个企图杀人灭口的混蛋,但自己却没有指正对方是种族主义者的证据,而就算有证据指正,胳膊拧不过大退,那也是自寻死路的事情。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谁怕谁!就算被认出来了,我还不信你李家敢在学校动手。”想起自己差点被杀,此时却无法报复,少年咬牙切齿道。
就算可能遭遇到威胁,江尚也没打算不去上学。
已经到了学期末和毕业季,马上墨研所的推荐名额就要确定,辛辛苦苦两年才到了这一步,任何一点差错都不可接受。
现在领先的是自己,不少竞争者都盯着自己在,不请假一天缺席对别的学生是家常便饭,但在这敏感时刻,却是把攻击自己的利剑送到对手手中。
“以前没和他打过照面,李大少认出我的可能性很低。而就是他发现我了,给李大少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在学校当场动手。等我进入墨研所……那么,还怕什么,再说了,那是事发突然,骤不及防,若我早有准备……哼!谁怕谁。”
“嗯,就是为了对抗,今天也必须去。随便,去找那个人谈谈吧。”深吸一口气,把于事无补的担忧丢到了一边,江尚就进入了往日的生活节奏。
顺手把桌上的魂石挂在了胸前,随着魂能的输入,那微微白光又亮了几分。
白光照亮了这黑暗,在熟悉的桌角,是一张喜笑颜开的全家福。
温和爽朗但总习惯搞怪的父亲,牵着记忆中总甜甜笑着的母亲,而在两人中间,就是一对正在闹别扭的兄妹了。
普通人的自己,和身为夜咏者的妹妹,正翘着嘴,谁都不看谁。
“呵呵,当时,晓月还在生气我们长得一点都不像,怀疑自己是捡来的。真傻呀,明明都有刚出生的照片为证,新人类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明明是血缘关系的一家人,但既有和过往没什么区别的旧人类、也有水晶瞳、精灵耳的新人类,或许,江家的合影,或许,这种混血家庭,就是这个新旧交织时代的缩影。
“父亲…妈妈……晓月。”
胸口有些闷,指尖一个个划过画中人,虽然人都已经不在身边,那熟悉的音容,却仿若正在眼前。
嘴角的笑意多了几分,紧握的拳头又放松了几分。
虽然差点送命让人很是不爽,但能在梦中再度遇见那熟悉的人,对江尚来说,是件颇为幸福而奢侈的事情。
时钟又在少年缅怀往事之时,悄悄的又进了一格。
“不好,要抓紧了。”
颇为独立成熟的江尚,此时却如同大多数成长期的孩子一般,怎么也睡不够,此时,自然是飞快的跳下床,洗漱,穿衣。
由于魂能灯的高消耗,江尚这样的普通人,即使没有新人类的黑暗视力和卓越听觉,也通过时间慢慢习惯了黑夜生活。
绝大部分人,可以很轻松借用胸口魂石散发的微光,处理好自己的日常生活了。
五分钟不到打理好个人卫生,一口吞下那带着肥皂味的合成食物,披上门口挂着衣架的防寒斗篷,江尚就打算出门了。
只是在门口的时候停顿了一下。
“我出门了。”
当然,背后是没有回音的,至少,从五年前就没有了。

第七章 人之道(下)

深吸一口凉气,轻轻的打开门,门外的寒气让江尚打了个哆嗉。
天上的太阳依旧高悬,但却如皎月一般苍白冰冷。
即使有昨日的残留,在人工太阳炉被点亮前,室外的温度不会超过零度。
“醒来吧。”
抚摸着脖子上的白石魂晶,轻声低语,那丝微光又亮了几分,而受到魂能的辐射,那火狐丝织成的保暖斗篷,也开始放热升温。
两秒后,身子就暖和起来了。
稍微感受着温暖的感觉,江尚呼了口气,白雾在空中消散,少年嘴角却带着一丝满足的笑。
和集市上卖的火蛛碳丝廉价货相比,自己这火狐丝斗篷可是不折不扣的奢侈品,那可是超珍稀弃兽赤瞳火狐的精华,仅仅只是一件,就可以换上一栋三楼洋楼了。
可惜的是,为了避免因财招祸,江尚只有忍痛在原本火焰一般美丽的外表上涂上一层灰漆,而由于这是自己父母余数不多的遗留,又舍不得卖掉来改善自己三餐合成食物的生活。
“哼,只是战利品的粗加工而已,连附魔都没有做。真是,老头呀,老是吹嘘自己的英雄往事,也不留点好东西,”
“啊,只有这个时候,我才会羡慕那些新人类,真羡慕他们天生强大的魂能和黑暗视觉呀。真是的,老爹也不争气,明明守夜人后代出新人类几率很高的,母亲也是夜咏者,若我也是玲玲那样的新人类,日子就会好过很多。”
口中小声抱怨,嘴角却带着笑意,手紧了紧衣领,小心翼翼的遮主了斗篷内缝的红丝,仿若害怕温暖就此离去。
肉体的温暖让低沉的情绪也变得高昂了些,少年加快了自己的脚步。
或许,那仿若在父母的怀抱之中,发自心底的温暖,是江尚舍不得卖掉它的根本原因。
走着走着,眼前就不在是完全的漆黑了。
一个个灰色、黑色的斗篷,从街道的两边走了出来,那魂晶的光辉,让路变得清晰的多了。
大部分人都能够照亮周遭两、三米,而江尚那连斗篷外都无法涉及到黯淡光华,能让他看清前方一米就不错了。
但这已经足够。
越来越多的光影从两边走了出来,一个接着一个光亮指明了前进的道路,而在山路间隔出,每隔两三百米,都有一个光点,更是指明了上山的道路。
不用担心走入危险的山区,只要沿着其他火光经过的路程走就行了。
江尚沿着倾斜的山道缓缓上行,冰冷的山风吹在脸上,像是刀子刮一般。
路最开始,是黑漆漆一片,而很快,他就到了走到了一处亮点所汇集处。
和路途上的寂静不同,这里,却是人声鼎沸。
“来看看呀,刚从龙族领地带回来的肉食呀,猪肉、羊肉、牛肉都有,便宜卖呀。”
这是个龙人商贩,若只看外形的话,就是一个直立的蜥蜴,颇为吓人“……特勤二队昨晚的收获,各种弃兽的兽晶,皮毛和爪子,便宜卖了。”黑袍的守夜人,打着哈欠在卖着昨夜的收获。
东西倒是很便宜,看来,是想早点卖完回家休息。
“五金专卖,各类金属器材和器皿有售,过路的来看看。”
货物倒是常见,只是卖东西的商贩,却是个矮小粗壮的汉子,仿若传说中的矮人。
“新鲜的水果蔬菜,从哪些长耳朵那里带回来的,阳光充足,水灵灵的的呀。”这是个兔耳的亚人,他的耳朵也不短呀。
“收购各种手工艺品,灵魂水晶,只要要三级以上的,俺这里测试设备齐全,别想拿水货糊弄我。惹毛了那些眷族老爷,又是一堆麻烦。”
浑身熔岩滚滚的石头人,粗声粗气的叫卖,他的周遭,却是集市人口最密集的地段,但可惜,看的人多,买卖的却少。
因为,那天生的高热,让他却成了周围摊贩取暖的对象。
海明市还富裕到在大路上随意架设魂能灯,这大道上的光点,既是指引大路的方向,更是海明市的早集。
但这集市上,做生意的,却不止是普通的人类。
这些看似奇形怪状的家伙,其实都是一种,三种新人类之中的半眷族。
“哟,这不是江家的阿尚吗,我这里有刚刚从‘那边’带回来的鲜肉呀,你家那小妮子再不喂食,恐怕就要吃人了吧。”
那带着围裙的龙人商贩大叔却认识江尚,还打趣江尚那似乎永远喂不饱的青梅竹马。
虽然龙人浑身尖牙和利爪透着白森森的光,很是吓人,但实际上,却是看江尚长大的大叔,在表示自己的友善。
“刘大叔,满口酒味……真相只有一个,又一大早就偷偷喝酒了,你鳞片都红透了,这次看你怎么抵赖,小心我告诉阿珂姐姐哦。”
半眷族,就是向神明和眷族奉献了自己,透过仪式,改变了自己种族的半人类。
他们有着神明的庇护,能够自由出入其他神明、眷族的领地,在这个时代,他们混的如鱼得水,就算不打算担任什么联络官之类的,仅仅只是走商,倒卖各地的特产,就能过的颇为富足。
眼前刘大叔,刘开元,十年前还是一个普通人,后来,却被龙人族选中,向至高龙神卡奥斯供奉了自己信仰和肉身,成为一个半眷族半龙人。
这就如同在旧时代转换强国国籍的弱国人,算的上一种另类的发达了,而这些被戏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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