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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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不简单-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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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他不敢。”   
  “你别死鸭子嘴硬,明明想嫁得要命……”   
  “我才没有呢!”   
  “好吧,既然你坚持不急着嫁人,反正我由你伺候惯了,不如多使唤几年,待你二十七、八岁再将你嫁出去也不迟。”   
  “小姐!小姐!”小棒头可急了。   
  “又怎么了?成全你一番心意又错啦?!”   
  “可是…可是等我到那时候,马泰就太老了。”小棒头急得快哭了。“马泰不比魁首,魁首天生一张童颜,加上内功深湛,看起来远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马泰不一样,他生得老成,他又比我大上十二岁,等我二十七、八,他都四十了,这可怎么好?不行啦,不行啦,他一定不肯的。”   
  宝宝耸耸肩。“是你自己不急着嫁人,并非我阻止你嫁,马泰要怪也怪你,与我何干?唉,我也很同情马泰,可是使不上力。”一脸猫哭耗子假慈悲的伪善表情。   
  “小姐!”小棒头再老实,听她的口气,也晓得自己又教她捉弄了去,放心之余,连连跺脚。“你爱捉弄人的毛病,何时才改   
  呀?”   
  “有人天生好骗得很,不骗骗她,岂不辜负老天造出这样一个人来。”   
  小棒头嘟起了嘴,不吭声。少说少错,不说不错,省得又给小主子捉住把柄,戏弄一番!在宝宝面前,还是多做事少开口。   
  今晚夜宴,少说得打扮一番,新做的粉紫色夏衫搭配月华   
  裙,薄雾般的裙幅,淡雅中亦显华丽;头戴紫玉首饰,风头鞋上   
  缀有明珠,姿容鲜丽如今夏初绽的新荷。   
  宝宝对镜旋转了下身子,有如凌波仙子一般。她玉颜光   
  润,双目转如星,吐气幽兰,声若黄莺,甜甜的酒窝怡然可喜,真   
  乃一位绝妙佳人!   
  “小姐真是太美了!”小棒头身为女子,亦感觉心神摇曳。   
  “为什么非盛妆赴宴不可呢?”打扮得美美的,自己看了也娱目悦心,不过,这同时也是一种拘束,非拿出规矩来不可,表现一下气质,才好相得益彰。   
  “为了魁首的面子啊!”小棒头不笨,知晓抬出卫紫衣最能说服宝宝。宝宝纵有千般调皮本事,对卫紫衣却是心悦诚服,由衷的敬爱。“魁首对小姐真是体贴人微,小姐稍事打扮一下以增添他的光彩,不是应该的吗?”   
  “是、是、是,你倒成了大哥肚里的蛔虫!”   
  “我不敢。只是依照常理推断罢了!”   
  “也罢,毕竟我们都是凡俗中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可不是。尤其这回宴请的是名女客,还是位年轻姑娘,我家小姐岂能失色?”小棒头对于自己巧手妆扮小姐,不能不得意。“小姐是嫩绿的河畔初绽放的一株水仙,就像……就像……洛水女神!”好不容易捕捉到合适的赞词。   
  “洛水女神是何人你知道?”   
  “不清楚。”她一个劲儿的摇头。“上回见小姐画一美人临水舞翩翩的图像,我问过你,你说是洛水女神。我以为,小姐的美貌是不输给她的。”   
  宝宝有些失笑了,随兴之作,她倒记得。   
  “我画的是我娘,以我娘的形貌加以想像而画成。因为谁也没见过洛神,只能由曹植的“洛神赋”里所描述的加以揣想,终究不着边际。我娘是我所知道最美的女子。绝艳飘逸,致使我爹情思,终身难忘,真当得起洛神美名。”   
  “难怪她能出生小姐这位绝代小佳人来。”   
  她逸出一声笑。“你今晚嘴待别甜,真怕我不让你嫁出去啊!”““小姐,我说的可都是实话。”   
  “才怪,你是怕我刁难你,不让你嫁。”   
  “你冤枉我了,小姐,我不敢欺瞒你…”   
  小棒头还要指天立地的发誓,但宝宝已笑得直不起腰来。   
  可怜的小棒头,又给耍了!奇怪她这样老实的人怎会遇上一个最不老实的主人?   
  她突然好同情她自己哦!   
  这算不算也是一种“红颜薄命”呢?唉,叹息啊!   
  “这个女人有毛病!”   
第二章__   
  与会众人,莫不在心里头这样嘀咕着。   
  宴席上,首先上桌的是四个极精致的冷碟,瞧着很开胃,卫紫衣坐在主位上,意思意思的先夹一筷子,众人便都开动的开动、斟酒的斟酒,颇为快意。   
  只有她,从怀里取出一块丝帕,聚精会神、慢条斯理的,将她面前那只描金红花瓷碗由里到外擦拭了两三遍,擦好了碗,筷子也一根一根拿起来擦,擦到她满意了,则换调羹、小碟子,足足用去一刻钟的时间。   
  如此淡雅妍丽的一位美人,说是来自“明义堂”已教人怔了征,偏偏又有这等奇怪的毛病,就愈发招人测目了。   
  宝宝愈看愈有趣。“庄姑娘。怎不用菜?”   
  庄月色娇怯地看了她一眼,终于将目光移向面前的四碟佳肴。左看看右看看,简直挑不出一个可以安然下着的地方,摇了摇头,又把筷子搁在碗上——直接放置桌上未免不洁,而那只碗至少能确定是这屋里头最干净的东西了。   
  这时,热菜上桌了,照规矩,都是主人象征性的先夹一筷子。当庄月色眼睁睁的看着卫紫衣的筷子往菜盘里伸去,她简直花容失色,倒尽胃口。   
  宝宝轻声招呼她:“庄姑娘,你不爱吃冷食是吧?这两道扒羊肉条和菊花鸡可都是热呼呼的,口味道地,鲜嫩香腴,你试试看!”   
  “多谢。”她嘴上这么说,可哪里下得了著呀?看到那些男人们放怀吃喝,个个吃得油嘴滑舌,菜盘里不都沾满了臭男人的口水吗?这菜如何还能吃得?   
  “怎么又放下筷子了?”   
  “还不饿嘛!”庄月色觉得饿死事小,“失洁”事大。   
  “敢情你不爱吃大鱼大肉?不打紧。等会儿有几道较清淡的素肴,姑娘可多用些。”因对方是女客,宝宝善尽待客之责。   
  等素肴上了桌,庄月色稍一踌躇,又教那群大食量的男人捷足先登。再干净的菜色也瞧着怪恶心的,又不吃了,脸上的脸色很难再维持平静,总算没有当场作出呕吐状,给他们留一点面子,心想:“金龙社”号称江北第一大帮派,果真人才济济,只是吃相太差,不爱清洁,未免美中不足。   
  却不知在场诸分心里都在嘀咕:这女人究竟有什么毛病啊?   
  卫紫衣着在眼里,已然明白几分。过去听说有一种人爱洁成癖,爱干净到成了一种毛病,一丝灰尘都容不下,那一双眼睛忙着寻寻觅觅,生怕有一丁点不洁的东西站污了自己的灵魂,那一颗心门扉紧闭,不教一丝污垢登堂入室。看来传闻不假,这位庄姑娘便是其中之一,就不知她的毛病严重到什么程度?   
  爱干净总比邋遢好,然而,照眼亮的碗碟她擦了又擦,涟跟别人共食一盘菜都嫌污秽,未免矫枉过正,失之孤寡,直教人想敬而远之。   
  他有点后悔没先接见庄月色便贸然安排夜宴,否则多少能瞧出点端倪,早早打发她走。也是宝宝喊无聊,他知道她爱热闹,便顺水推舟准备热闹一下。这会儿,果真有好戏看了,人人拿庄月色当奇珍异兽般的打量。   
  她也真能忍耐,美酒佳肴当前而不受引诱。最后端出两色甜点:百果蜜糕和千层酥。男人们没兴致,只有秦宝宝食指大动,不过卫紫衣朝她使了一个眼色,他俩心灵相通,宝宝便将甜点让给任月色,终于让她伸出筷子,吃下一点东西。   
  “啧啧!”席如秀咋舌道:“没见过只爱吃糕点的客人,山珍海味一样不碰,又不是小孩子,偏食得可笑。”   
  宝宝出言维护。“你拐弯抹角的,可是在说我?”   
  “当然不是。”席如秀呵呵直笑。“你再正常也不过了,除了不宜饮酒,不宜咸、辣等重口味,什么毛病都没有。我是在奇怪这位庄姑娘,一举一动均引人注目,这可不是普通人办得到的,光吃糕点不吃菜,从来也没儿见过。”   
  在月色倒是落落大方,直言道:“我生性孤怪,不惯与人共食。”   
  卫紫衣含笑道:“姑娘若早言明,敝人可另作安排。”   
  “我是来卖剑的,并不在乎口腹之欲。”   
  终于说到重点了,而且由庄月色主动提及,显然她觉得山珍海味的夜宴,简直在浪费她宝贵的时间。卫紫衣挑起了眉毛,有些愠怒,但是,他那训练有素的修养和自制力使他控制了自己,不予回应。   
  一阵沉寂之后,卫紫衣吩咐撤席,众人跟随他至议事堂,喝茶等候庄月色去取来宝剑。众人心头均存着刁难之念:即使是今生罕见的神兵利器,我也绝不动心,不教那臭丫头赚取一分一毫,她怎么来就怎么回去!   
  在场除了秦宝宝,均是成名人物,身边自有合手兵刃,不过是想开开眼界,即使心存“收藏”之心,看到庄月色那种怪人,也断了买卖念头。   
  “大哥,‘明义堂’的底细究竟如何?”宝宝乘机询问。   
  他柔声的、低沉的说:“‘明羲堂’的历史近百年,世代以打造兵器为主,初出道的江湖子弟以拥有一件‘明义堂’的兵刃而出名的不少。因为,那是专为他个人而设计的武器,配合他的身长、臂长、腿长以及武学专长而打造的,不但使来得心应手,且不浪费一分多余的力气便能发挥出最大的力量。当然,‘明义堂’并不轻易接订单,一般人也付不出他们索求的高价。新一代的堂主叫古思谦,有个名号叫‘暗器王,。”   
  “这个人想必对设计暗器颇有心得哦!”宝宝微侧着头,似乎在运用着思维。“擅使暗器者多阴骘,有机会遇见此人,必须提防些。”她忘了自己的武功不怎么人流,唯一能拿出去唬人的,也只有轻功和金针暗器而已。   
  不过,她倒是很盼望庄月色能带来新奇的独门暗器。   
  过了半晌,只见庄月色神情古怪的由马泰领了进来。显然的,有种又激动又惊诧又愤然的情绪掠夺了她。她的手上并没有什么宝剑,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独门暗器,只有一只毫不起眼的木盒子。   
  “庄姑娘!”宝宝忍不住喊了一声。“你怎么了?”   
  “有……有贼!”   
  “你说什么?’卫紫衣竖起两道剑眉。   
  “你们之中藏着一个贼!”庄月色失声叫道。   
  群雄哗然。有人说过他们心智狡猾如狐狸,手段狠辣若猛袅;有人指责他们以江湖好汉的身分去经商,未免不伦不类,自古武林中人谋生的手段无非是开镖局、武馆,或者追缉盗匪以领赏花红,总之不脱“学以致用”四个字。开店做生意?未免失格了点!席如秀每闻之,必然笑嘻嘻的大打太极拳:“我们原是以赚钱为目标,只不过恰巧会点武术而已,哈哈哈!”   
  什么样的批评都有,就是没人敢说他们是贼!   
  卫紫衣挥手要他们安静,脸色难看的询问庄月色:“不知姑娘遗失了什么东西?”   
  “就是我此次带来兜售的稀世珍品,冰蚕银丝软鞭。”她毫无惧色的迎视群雄激愤的目光,举起手中的木盒,侃侃而言:“当今世上只有一件‘冰吞银丝软鞭’,是上一代‘明义堂’的堂主古济人的遗作,为了这条软鞭,他呕心沥血,三十七岁便英年早逝。这不但是他的遗世之作,也是古家历任堂主之中最杰出、最珍贵的一件兵器,因为冰吞难再得。”   
  “如此贵重之物,怎会落在你手上?”卫紫衣对于冰吞银丝软鞭也只听人传说,并未见过,无法想像如此绝世之作会由人兜售到“金龙社”来,古思谦如何容得?因此心生疑念,不太相信。   
  “古济人一生未娶,收我为养女,他仙逝那年,我不过十二岁。”她自自然然地回答,看到卫紫衣眼中怀疑的神色,又遭“软鞭是养父留给我作陪嫁之用,可惜,他弃世太早,没人教我武功,今生大概没机会用上。每当我思及养父一生的精华杰作就要在我手上默默无闻地失传,不教世人闻问,再过得十年、八年,江湖人只知有古思谦,不知有古济人,简直教我无法忍受所以,我想到为这件传世宝物找个主人,所以,我便来到了‘金龙江’。犹记养父曾说,假使‘武林第一美人’仍在世,他要将此物献以给她!宝剑赠英雄,银鞭赠美人。一般的绝色女子显不出银鞭的价值,只有色艺双绝的冯香蝶,既可使鞭抗敌,又能将银鞭缠在腰间以陪衬她绝代之姿。”   
  群雄左右交视,这才明白她来此是为了宝宝。   
  秦宝宝不觉动容了,离座走近她。想到有人为她的生母特地设计制造一件独门兵刃,既可防身又能当成一件饰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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