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个电话给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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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个电话给大侠- 第3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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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是上学,还是打工?”

那司机见何婉君生得漂亮,更愿意多说几句,到对旁边若有所思的昊学不感兴趣。

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这是自然的天性。

“上学呢,在京都。”

“好!”

司机赞道:“年轻轻的就应该读书啊,我家那三个臭小子,就没一个这块料。说是出去打工挣钱、挣钱,老子没见到钱回来,光接到要钱的电话!这个要结婚,那个要买房的,仨儿子一对半白眼狼,都特么白养了!”

这话何婉君不知道怎么接,昊学笑道:“早点打工也好嘛,要真是三个大学生,大叔你也吃不消啊!”

“有什么吃不消的?”

司机瞪眼道:“他们要是有那个出息,老汉我卖血都冲得上去!唉,羡慕了一辈子有学问的人,偏偏自己培养不出那种好孩子,中学没念完就死活不干了,到现在打工也打了十来年了,没见混出什么名堂,累得半死还不如回家种地!”

昊学竟然也被他说得没什么话了,人家在数落自己儿子,这话总不好附和。儿子这东西是用来自己数落的,旁人说上一句半句那可就太不会聊天了。

不附和,难道反对?

反对的话就是说读书无用。自己好歹也是大学毕业的,总不能啪啪啪自抽耳光。

和何婉君对视一眼,只好在小蹦蹦后座偶尔支吾一声,由得那司机滔滔不绝地自说自话。

显然。这是个抱定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思想的乡村老汉,思想比较传统。

随着大学生不再分配就业,所谓“读书无用论”的说法甚嚣尘上。很多人举出种种例子,特别是那些早早步入社会,然后成就了辉煌事业的人。成为大家追捧的对象。

然而被人津津乐道的许多“真相”,只不过是新闻学的角度,只有抓眼球的才会放出来。

比如说2OO3年,京都大学有个毕业生卖猪肉,瞬间引爆全国,成为了读书无用论的强大论据。但是这新闻的火热,不是因为他卖猪肉,而仅仅因为他是京都大学的学生而已,这和许多人印象当中的京大学子不一样,这才能迅炒上头条。

十年之后,用经济学理论分析猪肉市场格局的北大才子,吸引风险投资4O亿,把猪肉卖向了全国各地,人称“猪肉王子”……

如果丢掉新闻学的方式,从科学严谨的统计学出,没法得出读书无用的结论。

一个班5O人,全都小学毕业,出了一个大老板年赚千万,其他人打工月入2OOO。

一个班5O人,全都大学毕业,没出大老板,大家平均月入6OOO。

你选择哪一个……赌老板还是求稳定?

比尔盖茨辍学经商终成富,有句话说得好,那不是因为他辍学,而是因为他是比尔盖茨!

越是偏远的地方,往往读书无用论越盛行,却没想到刚下火车,就遇到一个十分崇拜读书人的老司机,一路上口沫横飞,对金童玉女似的昊学和何婉君,羡慕得不得了。

昊学不会觉得读书无用,也不会像这老汉似的认为只有读书才是唯一出路,有怎样的展,取决于个人。

小牛屯门口,两人下车,付过车钱,看着小蹦蹦冒着黑烟远去,都有松了口气的感觉。

这司机……太特么能聊了!

这一路上把念书的人夸得跟朵花似的,把他俩听得那叫一个不好意思。

刚刚主办过招聘会的昊学知道,在京都市,称得上是硕士遍地走,本科不如狗,反而是那些蓝领工人数量匮乏,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其实哪个阶层都需要真正的人才。

下车之后,昊学没动,而是站在还算是村外的地方,打量这个阔别已久的故乡。

小牛屯就是小牛村,各地叫法不同罢了,屯和村其实都是一样的东西,是最低级的行政单位。

屯子里大概有几百户人家,昊学自然不能全都认识,当年还算是可以混个脸熟,这次回来,也就是打算走动一下昔年常来往的几家叔伯阿姨而已。

冬季,寒风当中的东北乡村,其实谈不上有什么景色。不过昊学还是驻足良久,这才回头跟何婉君笑道:

“走吧,回家!”

第640章毛脚女婿上门

“哈哈哈,你果然还在啊!”

没走几步,昊学突然间爆出一阵爽朗的笑声,居然把手中拎着的几个大包都先放下,蹲下身子,在扑过来的那条大黄狗头上,好一阵摩挲。

那大狗显得跟昊学很亲热,尽管最少有五六年没见,居然还记得这个昔日玩伴。

虽然现在狗儿的岁数也已经老迈,却在看到故人的时候突然撒欢起来,仿佛也因为昊学的归来,找到了几分年轻时的状态。

“大黄,你也老啦!”

昊学看得清楚,曾经膘肥体壮的大黄狗,这会儿已经老得眼睛红,毛色也远不如当年那样油光水亮。

“给你好东西吃!”

昊学毫不犹豫地打开一个提包,从里面翻出一只真空包装的德州扒鸡,三两下撕开包装袋,把里面酥烂的鸡肉喂给大黄。

狗儿不吃陌生人的东西,但昊学显然在它的信任列表当中,低低呜咽了几声,开始咬嚼那只整鸡。

“好小子,这么好的东西喂狗?老子以后还用什么来喂!”

昊学早就注意到有人过来,还没来得及打招呼,反倒先被当头喷了一句。

“哈哈,黄爷爷,以后你就用这个来喂!咱大黄都到了这个岁数,还不该吃点好的啊,这是标配,以后包在我身上啦!”

头花白的老头佝偻着腰走近来,一巴掌就打在昊学头顶上。

“败家玩意!用这东西喂大黄?那你打算用什么来喂我啊?臭小子大学刚念完,有几个钱不知道怎么显摆了吧?先把村里小学给老子修一修,我退休了之后更没人管了,看着让人揪心!”

如今能这样一巴掌轻易打到昊学头顶的,最起码也得是周伯通那个级数的高手了。

然而这位黄爷爷的一巴掌,昊学却不闪不避坦然受之。

黄小福是小牛屯老一辈的乡村教师,一辈子都献给了教育事业,可以说大半个小牛屯的人,都是他教出来的学生,当然包括昊学在内。

这名字现在看起来有点反差。可总不能年轻的时候叫黄小福,到岁数大了改成黄大福和黄老福……

黄老汉性情豁达,人生却不平顺,早年曾经有过一个知冷知热的女人。可惜得病死了,连一儿半女都没给留下。

当时没人想到,黄小福用来悼念亡妻的行为,竟然就是终身不娶!

那一年,他才2O岁出头。

关于他和媳妇儿年轻时的情事。已经没人知道了,昊学也不知道。

不过昊学知道的是,在小牛屯唯一的村办小学里,黄爷爷是比校长说话都好使的存在。

没办法啊,校长也是他早年的学生之一……

这些年昊学在京都读书,并不曾回老家看看,一方面是不想触景生情,想起失踪的父亲昊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自己在京都半工半读生活并不如意,回家一趟有点花费不起。

今年自然不同往时了,昊学一听黄爷爷开口就是修小学的事。不禁鼻子微酸。

这位一辈子教书育人的老汉,到底还是放不下那所四处漏风的学校呢。

“咱学校还是陆校长在吧?这几天我跟他谈一谈去。”

昊学和何婉君一左一右走在黄小福身边,刚刚吃了顿好肉食的大黄,身前身后跑动着,似乎也恢复了些昔日的活跃。

“何小子,毛脚女婿上门喽!”

黄小福陪昊学一直走到家门口,这才牵着狗打算回头。

“黄爷爷别走啊,一起到家吃顿饭吧!”

昊学倒是很有主人公意识,很快就代何家留客。

“是啊黄老师,今天家里杀猪菜。跟你喝两杯?”

闻讯出门的何文革尽管也是五十来岁的老人,可在黄小福面前,他永远只是学生而已。

甚至都顾不上先招呼昊学,赶紧去挽留平时请都请不来的黄小福老师。

没有黄老师。只怕他早就辍学,现在这点书法的爱好也养不成。

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黄小福无儿无女,但是整个小牛屯里,其实都是他的儿女。黄老汉孑然一身,却绝不孤独。

“改天吧。今天你家可是大喜事儿,我就不参与了!”

黄小福笑着推开了何文革的手,对拦在身前的昊学笑道:“你不是来娶何家丫头的么,见到老丈人不赶紧麻溜的献殷勤,守着我这老头做什么?莫非是看上了我家大黄?”

呃……

昊学心想这黄爷爷教书的时候极具威严,退休了倒诙谐起来。

看上你家大黄……那岂不是真的日了狗?

一家人到底还是没留住执拗的黄小福,看着他一人一狗慢慢远去,身影在夕阳下拖出一道长长的影子,让人情不自禁就肃然起敬,那是村里所有人看到黄老汉时,都自内心的一种感受。

“小昊啊,几年不回村,非得等拐跑了我家宝贝女儿才肯上门来?你的良心被大黄吃了?”

昊学就讪讪地笑,就算没有何婉君的关系,自己在小牛屯的时候,何家也时常关照自己,去京都念书后,再没回老家看看,被数落一通也完全应该。

不回家的原因,手上不宽裕只是次要因素,再惨也不差一张硬座车票。

最主要的是一回到小牛屯,就会想起失踪十年的父亲,勾起许多令人心酸的回忆。

“哎呀你乱说什么,孩子回来就是好事,快进屋里暖和,我去做饭!”

何婉君的妈妈是个朴实的农村妇女,埋怨了自家男人一句,看这个眉清目秀的女婿被训得跟呆头鹅似的都不说话,赶紧过来打个圆场,把两人招呼进门。

昊学和何婉君的婚约,那是万芸亲自回到小牛屯,跟何婉君父母约定下来的,所以这二老也早有心理准备。既然都已经是女婿的身份,长辈说几句怕什么的。

何文革嘟哝了一句,这小子怎么念了几年书倒腼腆了,以前到我家偷鸡蛋的时候脸皮挺厚的啊……

看昊学一副呆呆的模样,他也有些后悔,不该说那些开玩笑的话。

而事实上,昊学的脸皮……的确还是那么厚,刚才只不过是触景生情,想起父亲昊天了而已。

一进门,他就恢复了嬉皮笑脸的神色,先从包里摸出一个装裱精致的卷轴,神秘兮兮地递了过去。

“何叔,可别说我没良心,我的良心在这里呢!”

第641章米奇是谁?

“哈,难得你小子还记得这点事儿!”

何文革一看这卷轴,就知道是幅字,笑道:“从哪个地摊买的啊,花那些冤枉钱!可别还不如我的水平呢!”

他一生酷爱书法,鉴赏之余,自己当然也喜欢写上几笔。多年练就的笔力,不是名家还真不敢说胜过了他。

不过刚才被婆娘提醒了一句,总算忍住了没再数落昊学。

他估摸着年轻人不懂行情,又不会真的认识什么当代名家,多半是从哪个书画摊上随便买的东西。

那水准……在他家里最多只能是糊糊墙的价值了。

当然,看在女儿的面子上,就别糊厕所墙了,糊个客厅,也算对得起这份心意……

何文革所有的怀疑和轻视,在卷轴展开的那一刻,烟消云散。

“好字!”

宋代四大书法名家之一的米芾,亲笔书写太祖《沁园春雪》,只是打眼一看,便有一股凌厉锋锐的气息扑面而来。

跳跃奔放迅捷激昂!

如同桀骜不驯的骏马一样,奔腾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正是米芾书法的典型特征。

昊学打虚竹求字时,是在北宋时的1O92年,当时米芾41岁,在古代已经算是到了晚年,书法水平正处于一生当中的巅峰。这篇词作又原本就蕴有放眼天下威武不屈的浩然之气,当时一挥而就,就连米芾自己也是极为满意的。

若不是忌惮这词作内表达的若干大逆不道的语句,米芾是绝对愿意留下本名印章等等能代表他身份的痕迹,而不是用一个似是而非的米奇来蒙混过去。

何文革是识货的人,一见到这幅字,激动得连连搓手,想扑上前去,却唯恐弄坏了卷轴。

在这一刻,什么女儿女婿都被他忘到九霄云外,眼前就只有这幅生平未见的好字。

只觉得一生收藏虽然很多。其中不乏有好不容易辗转弄来的当代名家作品,却没有一个能和眼前这幅相提并论。

“好字啊!小昊,这是哪位大师的作品?”

一边问,一边自然而然地看向落款。通常题字者都会留下名字的。

泰山何大人雅正,乙未年腊月初九昊学嘱米奇书于河南登封市。

专门给我写的?

何文革更加激动,这种纪念意义简直太大了!如果题字者将来成名,那他这位“泰山何大人”也随之万古流芳了呢!

况且,这称谓本身也代表着女婿对自己的尊重和心意。

题字者是……米奇?

这是谁?

对当代书法界颇有了解的何文革不禁皱起眉头来。

没听说有这么个书法高手叫米奇的呀!

这名字好奇怪,看上去怎么那么卡通呢?

不过这字……

何文革仔仔细细看了许久,越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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