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鹤双形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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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鹤双形岁月-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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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寻作为一个13年来没有踏出本省一步的土人显然无法明白她的感受,他只知道,这个少女很美丽,也很忧伤。

“对了,你刚才练的是什么拳?你练了很久么?”爱丽丝笑了笑,转了个话题。

“南拳之首洪家拳,不才只练了三个月。”

“你能不能再打一遍给我看?我现在在画一幅画,主题是一个没有翅膀的王子想飞向天空。刚才你跳起来那个动作让我很有灵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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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陆寻的一在要求下,爱丽丝展开自己的画布让他看了她所说的那幅画:一个据称是王子的肥胖中年裸男正从一个大楼顶上跳出,他双眼紧闭,奇。сom书脸上一幅陶醉的表情,正在空中作着一个看似展翅高飞的丑态。他身后站着一大群人,似乎在看热闹。

“这个王子很年轻的时候,就对自己说,总有一天他要飞向天空。但翅膀还没长出来,他就一天天的变老了。终于有一天,他来到城市里最高的楼上,决定从这里开始他的飞行。所有人都笑他是疯子,但他不在乎。他只想兑现当年向自己许下的诺言,哪怕没有翅膀,哪怕只有一次……这幅画的主题就是:一个人和他的承诺。”

听完爱丽丝颇富感情的解说,陆寻含糊不清的哦了一声。他终于明白为何她的画卖不掉了——除了她自己,任何人都会把这幅画解读为一个肥仔在酒店嫖完后光着屁股磕药,结果HIGH得自己从楼上跳下来。

——这就是艺术家们的悲哀,他们终生都活在那个快乐王子把宝石分给穷人,小王子爱着他的玫瑰的世界里,而不知道人世间的王子大多只会扮成青蛙到处泡妞。所有童话早已同真正的王子一起消失了,所有相信它们的人都像去参加王子和公主的婚礼傻瓜一样,被乱棍打出,下场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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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我再跳一次给你看?刚才摔的现在还在痛!我直接让你画裸体得了。”

“画你裸体干嘛,我又不是萝莉控。你不是武林高手么?跳一下都跳不了?”

“我的武功是很低调的那种!跳楼什么的麻烦找成龙。”

“唉,我本来还以为你可以帮到我。”

看着爱丽丝失望的表情,陆寻有点不忍,道:“我认识一个人,他叫叶红霜。”顿了一顿道,“此人不但能跳,飞都没问题!”

陆寻接着便把叶红霜的武功加油添醋的描述了一番,把爱丽丝听得一脸神往。

“好个猛男,几时介绍一下?”

“现在他好像挺忙的,过一阵子有个武林聚会,你和我去就可以见到他。”

“武林聚会?”

“就是华山论剑!”

“哦。那你们会去华山么?”

“哪有钱买车票!”

“那你们要比剑么?”

“犯法的好不好!”

“那学人家华山论剑?”

“讲得高级点嘛!”

枉凝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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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大哥哥叫什么名字?”

“叶红霜。”

“哪个叶,哪个红,哪个霜?”

“腋毛的腋,红眼病的红,砒礵的礵。”

“哪有人起这种名字的?!”

“那你自己去问他!”

“快告诉我地址。”

“监狱。”

……

自从上次小食店的事情后,陆寻几乎每天都要被安琪这样骚扰。在外人看来两人似乎正打得火热,陆寻因此颇受男生们的排挤。

“为什么不告诉我?难道你也喜欢他?”安琪每每眨着大眼睛可怜兮兮的问他。

“知道就别和我抢。”陆寻也每每没好气的回答。

没过几天,全年级大部分人都从安琪口中得知陆寻是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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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仔,听说你是同志?”林轻雪对正坐在教室里发呆的陆寻说。这个大过他几天的香港妹一向爱这么叫他。

“是啊。”陆寻懒洋洋的答到。几天来他解释了无数次,对此早已无比厌烦,索性一口承认。反正被当成同志在一个读初中的小孩看来也没有什么危害性,听说还能用上女厕。

“那我们当姊妹好不好?”

面对这莫名其妙的请求,陆寻有点不知所措:

“什么姊妹?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娃。”

“但你是基佬啊。”

“原来如此……那个……说到姊妹,我还是希望找和我一样如花似玉的……”

“干嘛?好乱伦啊?这样吧,我把我从香港带来的漫画都借你看,怎么样?”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想干嘛?”

“说这么难听!只是要你帮姐姐一个忙而已。”

“什么忙?”

“你不是李小哲的死党么?帮姐姐把这封信给他,你可不许拆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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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寻当然会拆开看。出于对李小哲负责的心理,更出于不道德的好奇心——特别是他看见信的封口是用一个粉红色的心状贴纸粘住的时候。

信里是一张极其精美,满是那座资本主义城市气息的信纸,上面用娟秀的字体写着一行繁体字和英文:“阿哲,我鍾意你。你鍾意我麽?in love with you。”

陆寻简直不敢相信,一个在香港受过教育的少女会喜欢上李小哲这种人!尽管他知道李小哲有事没事就会叼着根牙签作发哥状和这个香港妹闲扯,并偶尔教教她写简体字什么的,但他一直认为那不过是两地同胞血浓于口水的纯真友谊,却没想到林轻雪已种下情根。

一想到连李小哲也有人喜欢,自己却惟有孤苦零丁的当GAY,陆寻激愤之下,不禁提笔在教室的墙上写道:“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此时王出卫正好经过看见,顿时火冒三丈,当场将这个破坏公物的差生拿下。

“大胆小儿,竟敢乱涂乱画!字还写得如此丑怪!”这位语文老师一边看陆寻写的字一边叱道。

“下次不敢了!”陆寻哭丧着脸道。

“哪有下次,我这就要代替月亮处置你!”王出位说着竟从办公室里拿来笔墨,扒下陆寻裤子在他的屁股上用漂亮的苏门行字写下了那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回去临摹一百遍,明天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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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哲是在放学的路上读到这封信,因看不懂那句英文,拿出字典来查了半天。

“怎么样?”陆寻装作轻描淡写问到。

“受欢迎真是件烦恼的事。”李小哲□道,一脸的兴奋。

陆寻对他这种反应毫不出奇,很显然这是第一次有除他父母之外的人喜欢他,当然值得这幅嘴脸。

陆寻也没有指望过李小哲会认真对待林轻雪的表白,他最多会在朋友间大肆炫耀一番,然后跑去对林轻雪说:靓女,我们有缘无份,sorry——很可能还会故意当着全班的面说出来。

一路上李小哲欣喜的把那张信纸看了又看,陆寻则低着头一脸深沉。两人都没再说话,如同两个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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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女,我们有缘无份,sorry。”

教室外的走廊上,李小哲对林轻雪淡淡的说,脸上是刻意装出来的玩世不恭。

悲伤一下子涌上了林轻雪的眼眸。她看着他那张一点也不帅,一点也不不猥琐的脸,上面有着浪迹天涯的感觉。这曾经让她心醉,此刻却让她心碎。

她忽然觉得他并不是不爱她,只是要去很远的地方,不再回来。

“如果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带我走?”她哽咽着说。

李小哲瞪大眼睛,听不懂她说什么。

“你走吧,我将只是萎谢了。”她手捂着脸转身跑开。

李小哲看着她圆嘟嘟的背影,一脸的迷茫。

48

李小哲拒绝林轻雪后,立刻在全年级走红。众人在感慨香港人的口味这么重之余也对李小哲的魅力给予重新评价。此后李小哲又接连收到几封错别字通篇的情书,后经查全部是班上一个满脸青春痘的丑男为整蛊他写的。

几天后,吃完晚饭的陆寻到市里的散步圣地——时光大桥散步,远远看见林轻雪正站在桥上,望着江水发呆。

“肥雪,别干傻事啊。”陆寻走到她旁边,笑着说。

“放心,要死我也不会跳这么脏的江,还不如烧炭。”她没看他,淡淡说道。

看见陆寻一脸不解,她又道:“拿炭熏死自己,现在香港很流行。”

“不会吧,怕九七怕成这样?”陆寻笑道。

“不是怕,只是不知所措。不知生活是否像以前那样。”她看着天边,火红的落日如同一道伤口,“就像你习惯看这样的夕阳,去到了其他地方,不知还会不会看到。”

陆寻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和她一起看着天边。

“你会不会觉得香港人很傻,都爱活在过去?”过了一会,她转头问他。

“不傻,可能只是前面没有了想要的东西。”

两人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江上的火烧云。过了一会,林轻雪说:“我妈咪,我的很多亲戚都去了加拿大,只有我和我老窦签证没过。去年他来大陆作生意,就带我过来。”

“惨啊。”

“不会。来之前以为会好惨,来了发现,也不过是这样,站在大桥上吹下风,日子便过去了。”她突然低低的说,“原本想有个人一起吹风,日子会过得轻快些……”

“索女,我现在不是和你一起吹风么?”陆寻对她笑了笑。

这个肥嘟嘟的少女看着他,残阳竟为这个少年的笑容涂上了如此温暖的色彩。

一舞剑器动四方

49

还有两天就是武林聚会的日子,陆寻决定去时光广场见一下黄大飞。

之前他曾和黄大飞提起过武林聚会的事,由于知道黄大飞并不把他当成弟子,所以也没说自己将以洪门大弟子身份出席,只说去玩玩。黄大飞对此毫不在意,哦了一声就没说什么。

清晨。

久违的时空广场给陆寻一种隔世之感,肥仔陈,强叔,老林三人远远看见他便大喊他的名字。陆寻很是感动:他从未想过他们对自己会如此有感情。走过去才知道三人是向他催要上次借给他的20块钱。

黄大飞正站在广场的一角,举头仰对着灰蒙蒙的天空,双目微闭,一代宗师的气度油然而生。陆寻走到他身边,发现此人正在打瞌睡。

“师父,早上好。”陆寻以恰到好处的音量道。

黄大飞闻声睁开眼,转头看见陆寻,睡眼惺松的说:

“哦,你来了,自己去一边练吧。”

这两句几乎已成了两人的例行对白。陆寻早已知道,出于对他资质的失望,黄大飞根本无心教他。陆寻满腹不忿,早已恶向胆边生,打算学全一套洪拳后就把这老头一脚蹬开。所以平日表现得越加恭敬,只待功成之日火山爆发。

若是以往,陆寻已不等黄大飞开口,自己跑一边去。但今天黄大飞说完话,陆寻还是恭恭敬敬的站在原地。

“师父,我想学剩下两招。”他小声道。

“哦。”黄大飞似乎没听见,继续双目紧闭面朝天。

“师父,我想学……”

“你先把前面的练好再说。”

同样的话,陆寻听了不下五十次。若是以往,他已经低着头走开。但今天——

“我已经练好了。”

黄大飞听了他的话,睁开双眼转头看他,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冷笑。

“你练好了?打给我看看。”

陆寻二话不说,走到旁边把学过的洪拳从头到尾打了一遍。经过这些天的苦练,他已经打得十分流畅,虽不至行云流水,但也有模有样。

但黄大飞几乎没看他打,不是抬头看天,就是四处张望。待他打完,黄大飞慢悠悠道:“拳头无力,下盘不稳,去扎马。”

陆寻几乎就要发作,但终于硬生生忍住。他小声道了声“是”,便气鼓鼓的到一旁开始扎马。

突然远处传来一声大叫“剑圣!”叫声十分凄厉。

陆寻循声望去,只见一个人影慢悠悠的从那里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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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高手的头上不会写着“绝世高手”四个字,也不会每一次都伴着满天的红花和如花似玉的剑童出现,更不会一上来就施展天外飞仙。

但你一定知道他是绝世高手。就算你不会武功,瞎了,聋了,痴呆,阳萎,你也一定认得出他来——因为那股气势:绝世而独立,生杀舍予!

51

那是一个身材修长的老者,一身雪白装束:白色的风衣,白色的围巾,全身上下纤尘不染。他的头发和胡须白得几乎与衣着浑然一体,鼻梁上架着一幅眼镜,看上去像是一个文质彬彬的老知识分子。可以想见此人年青时一定是个美男子,到老来也不失风采。

但他身上最醒目的地方是他背上的那把剑,用银色绸缎裹得严严实实,令人对它出鞘的那一刻充满想像。

他走过之处,一片寂静,几乎没人敢开口说话。陆寻忽然想起那个傻儿学乖的笑话,里面那句“一鸟入林,百鸟压音”用于眼前堪称绝配。

老者慢慢走到黄大飞身边,看了他一眼,淡淡道:“大飞,好久不见,看来你身体还不错。”他讲的是广东话,口音十分纯正,显然不是本地人。

“托剑圣大哥的福。”黄大飞诚惶诚恐的答到。

陆寻从未见过黄大飞这般模样,心下颇感好奇。但他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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