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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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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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仰头看得脖子酸软。

工作人员甲笑着说出我心中话:“没想到叶先生对古代建筑这么熟悉。”

世球永远忘不了向女性炫耀,他用手托住正梁,一一指出,“这是额枋,那是雀替,上面是坐斗,那三个分别是正心瓜拱、正心万拱及外泄厢拱,由柱础到拱垫板,起码有三十个以上的斗拱组合。”

听得我头晕眼花,也亏他记性这么好。看得出是真正热爱古代建筑艺术的。

工作人员乙说:“内室的悬臂梁已经蛀通,毁坏情形严重。”

甲又说:“听说叶先生在大学里做过一篇报告,是有关雀替的演变。”

世球答:“是。”

我又被印象骗了。

世球轻声对我说:“在交角的地方,雀替是不可缺少之物,由于所在的位置不同,就产生不同的要求,结果就出现各种形式风格的雀替,真要研究,可写本论文。”

“啊。”我朝他眨眨眼。

走到一列雕花的落地长窗门之前,我赞叹手工花式之巧妙,世球两手绕在背后,不肯再说,他气我适才挤眉弄眼。

幸亏员工甲向他说:“这一排四抹格扇也残旧了,尤其是花心部分,有数种图案特别容易破:三交灯球、六碗菱花及球文菱花都叫人伤脑筋。”

我们一直走至户外,他们继续讨论屋顶上的整套垂兽,世球真是滚瓜烂熟,什么仙人在前,一龙两凤三狮子四海马五天马六神鱼七狻猊,以至三角顶角上的惹草及悬鱼图案。

世球完全熟行,与他对付女人一样游刃有余。

本事他不是没有的,我一向知道,没想到他肯在这方面用功。

在回程中我真正筋疲力尽,在吉普车上,裹着张毯子就睡着了。

大雨溅在车顶上哗烈巴拉如下了场雹子,我惊醒,但两人都没有说话。

隔很久,他问:“你不相信我的诚意?”

我答:“总得有人留下来,没想到会是你。”

“你肯不肯陪我回来,住上一年半载,与我一起进行这项工程?”世球说。

我沉默。

“怕吃苦?”

“不是。”

“怕我修完佛香阁再去修圆明三园?”他的幽默感又回来。

“也不是。”

“之俊,迟疑会害你一生。”

我不语。

“是否需要更大的保障?”

我笑一笑。

“我不会亏待你,之俊,你是艺术家,长期为生活委屈对你来说是很痛苦的事,你所希企的白色屋子,我可以替你办到。我知道什么地方有毕加索设计的背椅,以及五十年代法式狄可艺术的写字台。”

然后我就变成第二个关太太,他榜上第一百零三位女朋友。

我说:“太累了,这么疲倦,不适宜做决定。”

“女人都向往婚姻。”

“世球,有什么话,明天再说。”

我逃进酒店房间。

第二天肌肉过度疲劳,连穿衣服都有困难,昨天运动过度,萎缩的四肢不胜负荷,今日酸痛大作,脸色惨绿,无论扑多少胭脂,一下子被皮肤吸收,依然故我,一片灰黯。

我不禁澹然地笑,不久之前,还年轻的时候,三天只睡两次也绰绰有余,如今只去行行山,便有这样的后果。

结构工程师在走廊看见我,吓一跳,“之俊,你眼睛都肿了,怎么搞的。”

“累呀。”我微弱地诉苦。

“更累的日子要跟着来,”她拍我肩膀,“真的开工,咱们就得打扮得像女兵。”

我赔笑。

在电梯中巧遇世球,他看我一眼,低声问:“一整夜没睡?”

我不去理他。

工程师仿佛什么都知道,会心微笑。这早晚大概谁都晓得了,就是不明白怎么叶世球会得看上如此阿姆。

会议完毕,我照例被香烟薰得七荤八素,幸亏一切顺利,增加三分精神,否则晕倒都有份。

助手在张罗代用券,一下不肯憩下来,非得出去逛市场买东西,世球取出最新的旅行支票给她们,换回欢呼之声。

他同我说:“你还是回房休息吧。”

瞧,尚未得手就要冷落我。

雨仍然没停,却丝毫没有秋意,街道上挤满穿玻璃塑胶雨衣的骑脚踏车者,按着铃,丁零零,丁零零。

小时候我也有部三轮车,后来叶伯伯花一块半替我买来一只英雄牌按铃,装在扶手上,非常神气,光亮的金属面可以照得见脸蛋,略如哈哈镜,但不失清晰。

一晃眼就老了。

“之俊。”

我没有回头,“你没有同她们出去?”

“去哪里?”

我回头,一看,却是叶成秋。

再有芥蒂也禁不住意外地叫出来,“叶伯伯,你也来了。”

“你把我当谁?”他问。

“当世球呀,你们的声音好像。”

“你没有跟他们出去玩?”

“他们去哪里?”

“去豫园。”

我问:“你怎么赶了来?”

“来签几张合同。”他说,“之俊,你脸色很坏。”每个人都看出来。

知子莫若父的样子,他玩笑地说:“他没有骚扰你吧?”

我笑,“这边女将如云,轮不着我。”

“你不给他机会而已。”

我把题目岔开去,“你是几时到的?”

“十分钟之前。”

“不休息?”

“身子还不至于那么衰退。来,带你去观光。”

“什么地方?”我好奇。

“我带你去看我的老家。”

我倒是愿意看看是否如传说中般窝囊。

一出酒店大门,叶伯怕那部惯用的黑色轿车驶过来。

咦,噫,有钱好办事。

他对我说:“我的老家,在以前的邢家宅路。”

我一点概念都没有。你同我说康道蒂大道、仙打诺惹路,甚至邦街,我都还熟一些。

叶成秋微笑,他知道我想什么。

他精神奕奕,胸有成竹,根本不似年过半百。

到达他故居的时候,天还没有全黑,他领我进去,扶我走上楼梯。

他指着一排信箱说:“我第一个认得的字,是陈,有一封信竖插在信箱外,我当时被小大姐抱在手中,顺口读出来,被视为神童。”

“那你们环境也还过得去,还雇得起小大姐。”

他双手插在口袋里,微笑。

“你常来?”

“嗯。”

“为什么?”

“你母亲好几次在此间等我,那时家里紧逼她,我两个弟弟常常在梯间遇见她。”

我不由得帮我母亲说话:“小姑娘,好欺侮。”

“后来她终于嫁到香港,我父母松口气。”

“干他们什么事?”

“家里无端端落一只凤凰下来,多么难堪。”

话说到一半,木门打开,一个小女孩子边拢着头发边咕哝:“介热叫我穿绒线衫,神经病。”也不朝我们看,自顾自落楼梯。她母亲尴尬地站在门口,忽而看到生人,神色疑惑起来。

叶成秋说下去:“这上面有晒台,不过走不上去。”

“我们折回吧。”我忍不住说一句,“你应同我母来这里。”

他与我走下楼梯,“但是葛芬反而并不像她自己。”

“什么?”这话太难懂。

“她一到香港,时髦得不像她自己,成日学嘉丽斯姬莉打扮,小上衣,大蓬裙,头上绑块丝巾,我几乎都不认识她了。”

“摩登才好,我一向引她为荣。我一直记得但凡尤敏有的大衣,她也有一件,一般是造寸订做。”

“此刻你站在这里,最像她。”

我有一丝预感,但我一向是个多心的人。

“不,我不像,怎么可能呢?我是三十多岁的人了。我们回去吧。”

在车子里太过静默,我随便找个话题,“什么叫洋泾浜?”

“一条河。”

“不,洋泾浜英文。”

“洋泾浜是真有的,”他说,“在英法租界之间的一条小河,填没后便叫爱多亚路,爱多亚便是爱德华,现在称延安东路。”

“啊,那洋泾浜英文是否该处发源?”

“你这孩子。”他笑,“大凡发音不准之英语,皆属此类。”

“你举个例来听听。”

“唔,像‘格洛赛姆’:那一堆书格洛赛姆qi书+奇书…齐书给我,就是ALL  TOGETHER,全部的意思。”

“噫!格洛赛姆。”

“老板差小童去买NORTH  CHINA日报,伊就索性问有没有老枪日报。这也是洋泾浜英语。”

“真有天才。”我惊叹,“你一定怀念这块地方。”

他耸耸肩,车子已经到酒店。

我问:“你与我们一起返港?”

“不,你们先走,世球陪我。”

世球在酒店大堂等我,箭步上来,“你这么累还到处跑。”随即看到他老子在我身后,立刻噤声。

我示威地扬扬下巴。

第二天我们带着底稿回家,要开始办货,压力更大,非世球支持不可,我有点信心不够。

但不能露出来,否则叶世球更要乘虚而入。

家永远是最甜蜜的地方,陶陶在等我,见到我便尖叫“我入选了我入选了”。

陶陶把一大叠报纸杂志堆在我面前,本本有她的图文,连我都连带感染着兴奋。

她极得人缘,报导写得她很好。略为翻阅,只觉照片拍得很理想,比真人还好看。

我一边淋浴,陶陶便一边坐在浴间与我说话,哗啦哗啦,什么明报的记者姐姐赞她皮肤最美,而明周下期要为她做封面。

我边听边笑,唉,一个人这样高兴,到底是难得的,我也不再后悔答允她参赛。

决赛是两周之后,她说她拿第三名已经心足。

“他们都说我不够成熟,初赛如果抽到紫色晚装又好些,偏偏是粉红的。”

我随口问:“格洛赛姆你得什么分数?”

“嘎?”

我笑,笑自己活学活用。

“妈妈,你不在的时候有人找你找得很急,一天三次。”

“谁?”

“那人姓英,叫英念智。”

香皂失手跌进浴缸,我踩上去,滑一跤,轰然摔在水中,陶陶吓得叫起来,连忙拉开浴帘。

“妈妈,你这副老骨头要当心。”她扶起我。

我手肘足踵痛入心肺,不知摔坏哪里,连忙穿上浴袍。

“妈妈,要不要看医生?”

“不用紧张。”我呻吟。

“真是乐极生悲。”

“陶陶,电话可是本市打来的?”

“什么电话?”

“姓英的那个人。”

“哦,是,他住在丽晶,十万分火急地找你。”

我平躺在床上,右腿似瘫痪。

“我帮你擦跌打酒,阿一有瓶药酒最灵光。”她跑出去找。

阿一初来上海,母亲奇问:“你的名字怎么叫阿一?”

阿一非常坦白,说道:“我好认第一,便索性叫阿一,好让世人不得不叫我阿一。”

真是好办法。

那时陶陶还没有出世,现在十七岁半了,他们终于找上门来了。

“来,我帮你擦。”

我心乱如麻,紧紧握住陶陶的手。

“妈,你好痛?痛出眼泪来了。”

“陶陶。”

“妈,我去找外婆来。”

“外婆懂什么,你去叫医生。”我额头上的汗如豆大。

“好。”她又扑出去拨电话。

医生驾到,检查一番,颇认为我们母女小题大做,狠狠索取出诊费用,留下药品便离开。

我躺在床上彷徨一整夜,惊醒五百次,次次都仿佛听见门铃电话铃响,坐直身子侧起耳朵聆听,又听不见什么,我神经衰弱到了极点。

到天亮才倦极而睡,电话铃却真的大响起来。

我抓过话筒,听到我最怕的声音,“之俊?之俊?”

不应是不成的,我只得说:“我是。”

“之俊,”那边如释重负,“我是英念智,你难道没有收到我的电报?”

我尽量放松声音,“我忙。”

“之俊,我想跟你面对面讲清楚。”

“电话说不可以吗?”

“之俊,这件事还是面对面说的好。”

“我认为不需要面对面,我的答案很简单:不。”

“之俊,我知道你很吃了一点苦,但是这里面岂真的毫无商量余地?”

“没有。”

“见面再说可以吗?我是专程来看你的,你能否拨十分钟出来?”

推无可推,我问:“你住在丽晶?”

约好在咖啡厅见面。

我大腿与小手臂都有大片瘀青,只得穿宽大的工作服。

我准时到达。我一向觉得迟到可耻,但是我心胸不够开展,容不得一点事,于此也就可见一斑。

他还没有下来。

我自顾自叫杯茶喝。

我心中没有记仇,没有愤恨,没有怨怼,英念智在我来说,跟一个陌生人没有什么两样,但是他提出的要求,我不会答应,除非等我死后,才会有可能。

我呆着面孔直坐了十分钟,怎么,我看看表,是他退缩,是他不敢来?不会吧。

刚在犹疑,有位女客过来问:“请问是不是杨小姐?”

她本来坐另一张桌子,一直在我左方。

我不认得她,我点点头。

她松口气,“我们在那边等你,”她转过头去,“念智,这边。”

  第8章

我跟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一个微微发胖的中年男人急急地过来。

我呆视他,我一进来这个人就坐在那里,但我没有注意他,我压根儿没想到这个人会是英念智。

怎么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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