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玫瑰的故事- 第2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才不要做对

我不要做对

如果那意思是晚上独自睡觉

我不要//我不要做对……coc2

小女孩弹得那么流畅,我怔住了。

“美丽的曲子,是不是?”溥太太轻轻问。

我点点头。

“她父亲教会她。”溥太太说。

我苦笑。

小女孩自琴椅上跳下,摆动着浅蓝色的纱衣,自长窗走到花园去玩了。

溥太太轻轻说:“爱情是可怕的瘟疫,是不是?”

我点点头。

“我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她的声音低不可闻,“我只知道爱也是恒久忍耐。”

小女孩在花园外叫妈妈,招手喊她,溥太太应着出去了。

我心中万分苦涩。

我显然完全知道发生什么事,然而又怎样呢?

我坐在钢琴面前。

良久,我学着弹刚才的歌,叮叮咚咚。

可是太初冷笑着探头进来,骂我,“不要脸,居然搞到琴韵寄心声。”

我弹起来,“你才不要脸,搞得人家夫妻反目。”

太初咬牙切齿,“好,周棠华,你嚼蛆来欺侮我,爸在的时候你敢?”

我骂她,“你爸没了,你的良知也没了。”

她眼睛都红了,“我不要再见你,周棠华,我以后不要再见你了。”

“好得很,咱们就这么办。”我下了狠劲。

她转头走。

没一会儿黄振华走进来,“棠华,你跟太初吵什么?婚期都订下了,还吵架?”

我脸色铁青,“那婚期怕得取消了。”

“棠华,你这小子——你们到底搞什么鬼呢?”

“你是不会明白的,舅舅。”

“是,我诚然不明白,他妈的!”黄振华忽然骂一句粗口,“你们这群人,废寝忘食地搞恋爱,正经的事情全荒废了,就我一个是俗人,死活挂住盘生意——”

黄太太瞪他一眼:“你在骂谁呀你?人来疯。”

黄振华马上收声,噤如寒蝉,我忍不住摇头,舅舅何尝不怕舅母,他以为他自己是爱情免疫者,其实何尝不为爱情牺牲良多。

我取了外套,跟太太道别。

“你怎么不吃晚饭?”太太问,“有你爱吃的八宝鸭子。”

“我头痛,最近身体各部分都发痛。”我埋怨。

“呵,”太太很同情,“怕是水土不服呢,棠华。”

黄振华冷笑:“别心痛就好了。”

我喃喃说:“心绞痛。”滴血的心。

太太说:“那么早点回家休息。”

黄振华说:“你听他的,他哪里是累。”

我恨舅舅不给我一个下台的机会,再加心情不安,一下子就上车回去了。

回到家,母亲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她说她有话跟我说。

我挤出一个笑容,“家法伺候?”

“你疯了你,棠华?”她厉声问。

“我没有疯,母亲大人,你有话慢慢说。”我分辩,“没有人会承认自己是疯子。”

“你在追求你的丈母娘?”母亲的声音尖得可怕。

我益发诧异,“你从哪里听来的谣言?”

“你不用理,只说是不是真的。”

“啊,母亲,自然不是真的,她再美也还是我的丈母娘,这误会从何而起?”

母亲说:“我不是不相信你,儿子,可是你也总听过曾参杀人的故事。”

“是谁要害我?你告诉我,这故事是怎么传出来的。”我大力在桌上拍一下,令得茶壶茶杯全跳起来,“我必不放过他。”

“你就避避锋头,别跟那美丽的罗太太单独进进出出的,好不好?难怪最近太初都不来了,想必……”

“你别搞错,太初来不来是另外一件事,”我铁青着脸,“她变了,她根本没心思与我结婚,眼前有更好的,她就——”

“你乱说!”一个女子的声音自房内传出来。

太初!

她扑出来,可不就是太初。

“你怎么来了,你应该在舞会里呀。”我说。

我说:“你益发能干了,你连奇门遁甲都学会了。”

“我若不来,岂不是让你在妈妈面前用话垢了我?”

我冷笑,“我明白了,说我追太太那谣言,是你传出来的。”

“胡说,”太初涨红了脸。

“住嘴!”老妈暴喝一声。

我与太初停了嘴。

“太令我失望了,太经不起考验了,未婚夫妻一天到晚吵架,你们累不累?”

我不出声,在母亲面前,我总是给足面子给她。

“不过,”老太太忽然和颜悦色起来,“你们两个人肯一起赶到我面前来分辩,这证明你们心中还是放不下,是好现象。”

这句话说到我心坎里去。放不下,岂止放不下!我斜眼看太初,她小脸煞白,虽是如此,侧面的线条还是美丽得像一尊雕像。

我叹口气。

我说:“你这话从何说起?我怎么会跑去追求丈母娘?我难道不想活了?这根本是一场误会,我看有人不想我们生活得太愉快倒是真。”

“那么你又相信我跟溥家敏有啰嗦?”太初发话。

“他追求你是实,你没有拒绝他也是真,我有冤枉你吗?”我怒火暴升。

“他是我们家亲友,我如何视他是陌路人?”太初抢白我。

我冷笑,“倒是我不讲道理了?”

“根本就是。”

“溥家敏与你黄家非亲非故,他有妻有子,你没有见到溥太太痛苦的表情?你不觉得溥某对你倾心?”

“不但不忌讳,你还间接鼓励他,这笔帐怎么算?”我说。

“所以说你根本不明白!”太初说,“我要是避开他,更加令人疑心。”

“哈哈哈,”我皮笑肉不笑,“我从未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

太初说:“你笑死了算了。”

老妈说:“太初,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也只有你这么一个媳妇,你们互相别诅咒了好不好?”

“你从此刻就不准再见溥家敏。”

“我不让你见太太行不行?”她反问。

“太太是我岳母,咱们一家人,溥家敏算老几,他也来轧一脚?”我把声音提高。

房门一打开,黄振华太太推门出来。

我吓得张大了嘴巴,“我的天,我的睡房变了乾坤袋,里面还躲着多少个人?”

黄太太说:“我出现了,你就该收口了,”她和蔼地说:“还吵什么呢?”

“舅母,”太初扑过去说:“他这么糊涂——”

“再糊涂——谁叫你爱他呢?”

太初没有声,过了一会儿,她忽然说:“咱们在圣荷西的时候,非常快乐,从来没有这么复杂的事,现在他怪我,溥家敏怪我,溥太太也怪我,妈妈也不高兴,我变了猪八戒照镜子,怎么照都不是人,我不喜欢香港。”

“太初!我们回去吧,我不要年薪三十万了,我不要成为第二个黄振华,我没有这种天份,”我激动地说,“太初,倘若赚得全世界,而失去了你,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完全应付不来这里的生活,棠哥哥,你跟妈妈说一声,我们回去吧。”太初说。

我们的手又紧紧握在一起。

妈妈眼睛濡湿,点点头,“好,结了婚你们马上走,做外国人去,只要是快乐就好了,十亿中国人不见得不能少你们两个。”

“妈妈,”我说,“我与太初都是普通人,我俩经不起试练,不要说搁在旷野四十天,四天我们就完蛋了。请你原谅我们,我在港耽搁下去,只怕我们两人都没有好结果。”

“得了得了,”妈妈说,“我看这半年来你们俩也受够了,各人瘦了三十磅。”她掏出手帕来抹眼泪。

太初说:“真对不起,妈妈。”

“你自己的妈妈呢?”老妈问。

太初脸色有点僵,不回答。

黄太太在一边说:“她旁骛甚多,不打紧的,又是个时常走动的人,她要见太初,自然见得到。只是太初——你舍得香港这一切繁华?”她摊摊手。

“我不舍得,”太初老老实实地说,“我喜欢夏天坐船出海,我喜欢这些舞会,我也爱穿美丽的衣裳,戴精致的首饰,但比起这些,棠哥哥更为重要。我跟他呕气的这些日子里,并不开怀,我不争气。舅母,我无法成为香港上流社会的名媛,我应付不来,我觉得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像回去念满学分毕业,像跟棠哥哥结婚,住在一间大屋子里,养五个孩子,每个孩子养一只猫。舅母,我想我像爸爸,我永远不会成为第二朵玫瑰花,我想我是一株树。”

大家呆呆地听着。

我的房门慢慢推开,出来的竟是溥家敏。

我想问:“房里到底还有谁?”但一切已不重要了,我已明白太初的心,最重要是她不变的心。

太初说:“每件事都要付出代价,天下没有白白得来的东西。在太太这里,我的代价是失去自己与失去棠哥哥,失去其中一件都不可以,何况是两件。不,我不能同时没有棠哥哥又没有自己。”

太初挺了挺胸膛,“我们回美国,这里留给太太,她适合这里。”

舅母抬头看见溥家敏,轻轻跟他说:“你明白了吧,我跟你说过,太初是她自己,太初不是玫瑰的影子。”

溥家敏脸色苍白,失魂落魄地站在一角。

舅母说:“家敏,你现在清楚了吧?”

溥家敏低下了头,看到那么英俊的男人,脸上有那么憔悴的表情,真叫人难过。我再比我自己刻簿十倍,也说不出讽刺的话。

太初开口:“我也想这么说,其实溥太太是最适合你的人——”

黄太太朝太初丢一个眼色,太初不出声了。

溥家敏的脸转过去,并不出声,隔了很久很久,我们都难过地看着他,他把头转过来,轻轻说:“诸位,我想我要回去了。”

黄太太说:“我与你同走。”

他俩打开门就走了。

我与太初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也顾不得那么多,就当老妈的面,表示亲密。

我低声说:“许多人把恋爱、同居、结婚分为三桩事来进行,各有各的对象。但太初,我们是幸运的,我们又恋爱又同居又结婚。”

太初依偎在我胸前。

“最主要的是,”我说,“我们承认自己是弱者,何必要试练自己?我们情愿活在氧气箱中一辈子。”我问太初,“是不是?”

没过多久我们就结婚了。

婚是在香港结的,太初穿着糖衣娃娃似的礼服,雪白的纱一层一层,头上戴钻石小皇冠,低胸,胸脯上挂一串拇指大的珍珠项链,真怕珠宝压得她透不过气来。

然而她是那么美丽,娶妻若此,夫复何求。

给她一根魔杖,她就是卡通神话中的仙子。

一到注册处,人人的目光降在她身上,不能转移,目瞪口呆。

父母笑得心花怒放,两老挤眉弄眼,无限得意。

可是当我丈母娘出现的时候,呵,大家的心神都被她摄住,不能动。

她不过是穿着一件月白色的丝棉旗袍与一件同色貂皮外套,脸上有股凝重的光辉。她依靠在罗爵土身边,眼睛却朝我们。

我们都爱她,就当她是件至美的艺术品,心中并无亵渎之意。

我倾心地看着太太,这个伟大的女人,美了这么些年,还不肯罢休,轰轰烈烈地要美下去——怎么办呢?

这似乎不是我们的难题。

黄振华兴高采烈地发着牢骚,“好了,太初的画展下个月开了,是没问题,可是画家本人却不在香港,有没有更别出心裁的事?”

隔一会儿:“如今的年轻人太懂得享受,根本不想竞争与接受挑战。”

又说:“记者们都闻风而来……”

观礼的人都有数十个,都挤在一间宣誓室中,热闹非凡。

好不容易签了名,满头大汗地挤出注册处,黄振华说:“预备了一个小小的茶会,劳驾你们移一移玉步。”

我与太初面面相觑,只得登了车,跟着去。

那个“小小的茶会”,客人有五百名以上,衣香鬓影,太初换了准备好的衣裳,偷偷告诉我“我很累。”

我连忙警告她:“你可不准问‘完了没有’,据说宣统皇帝坐龙廷的时候,一直说累,太监安慰他说:‘快了快了,完了完了。’清朝可不就完了?你当心你嘴巴。”

太初弯下腰笑。

我吻她的脸。这太初,是大学时期的太初,我的太初。

等到客人满意地离去,我们真是筋疲力尽。

太初拉着“可宜”的裙子就往椅子一坐,脚搁茶几上。

我看到她鞋子,跳起来,“球鞋!原来你一直穿着球鞋?”

“不行啊!”我叫,“我的脚如穿高跟鞋站那么久,简直会破掉。”她呼呼地笑。

我过去呵她的痒,两人倒成一堆。

黄太太见到,叹气说:“一万八千元一件衣裳,就那么泡了汤。”

我扶太初起来,出力一拉,袖子上“撕”地一声,不见一半,我们又笑。

黄太太笑说:“啐,啐,回去圣荷西穿球衣球鞋吧。”她实在是替我们庆幸。

可是溥家敏呢,一整天都没见到溥家敏。

“他没有来。”黄太太轻描淡写地带过。

啊,溥家敏真是千古伤心人。

因为心情太好的缘故,我怜爱我的仇敌。

“他怎么了?”我问道。

黄太太微笑,“每个人活在世界上,总有一个宗旨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