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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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鬼-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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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神竟然吃下去了”。看他咕嘟咕嘟喝水的样子,蓉妈使劲笑,廖金兰也忍不住笑。
 君初回到桌前,三下两下吃完饭,拿起雨伞准备出门,“妈,蓉妈,我出去有点事,你们慢慢吃,今天晚上可能晚点回,你们自己早点睡吧”。雨加上雪让天气格外的冷。君初叫了辆黄包车,心里还在想着,同样是人,为什么湖南人这么能吃辣。
 廖金兰跟蓉妈也在讨论这个话题,同样是人,为什么君初一点辣的也不沾,看他刚才那狼狈相也就忍俊不禁起来。
 廖金兰一边帮忙蓉妈收拾碗筷,“你说他去哪了,这么晚,这么冷,跟长了个野狗子腿一样”。“应该是去曼丽小姐那里了”。蓉妈说道。
 “曼丽小姐?”蓉妈对着收音机努了努嘴,“就是先前在播音的那个”。廖金兰道,“君初在谈恋爱?”蓉妈道,“不知道,这个要问他自己”。
 这个时候君初也在问自己,算不算谈恋爱?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像闪电一样被她击中,之前的种种骄傲在她面前功亏一篑。她笑起来的样子总是让自己愉快,害羞的时候更是如此,还有俏皮的短发,思索的眼神,她柔嫩的手指,光洁的额头。
 想着想着,好好百货公司已经到了。
 曼丽从播音室里走出来,到化妆台照了照镜子,脸颊两边是朱红色,耳朵也是红。今天并没有抹胭脂,难道有人在思念?
 君初一上电梯就被电梯小姐认出来了,对君初道,“来接曼丽小姐下班啊?”“嗯,谢谢,十八楼”。君初愉快地对着电梯小姐笑笑。
 警卫照例放行。
 曼丽在镜子里看见君初的脸,想曹操,曹操到,一时间脸更红了,赶紧站起来打招呼,“你来了”。老张笑道,“男朋友来接下班了?”君初点头,“您好!”他没有否认。
 曼丽拿上手套戴上,见君初手里拿着雨伞,问道,“外面下雨了?”君初道,“小小的,特别冷。你是不是还没吃饭?”“看见你,我就有饭吃了”。曼丽心情特别好,因为吴美娜的事件终于有了个了结,父亲答应给重金做一场法事平息她的怨气。
 君初喜欢这样愉快的气氛。大约是已经吻过她,抱过她一次的缘故,觉得好像她已经是自己女朋友一般。
 一同走在路上,君初问曼丽,“想吃点什么?”曼丽道,“你决定,这样的大事我可伤脑筋”。君初见她一边走身体一边哆嗦,想着她可能是因为没吃饭就特别怕冷的原因,把自己外套脱下披在曼丽身上,自己是一件浅蓝色的厚棉衬衣,衬衣的领子翻出来,格子羊毛衫是V领。曼丽看呆了,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就是这样的,优雅,体贴,风趣,斯文。
 君初见曼丽看着自己发呆,赶紧提醒道,“穿上,我不冷的”。曼丽的身体伸进君初的大衣,他的体温包裹着自己,侧头的时候能闻得见那些挺好闻的味道。
 “很香”。君初的衣服袖子很长。
 “哦,是吗,我从来都不知道”。君初举着雨伞突然打了个喷嚏。
 曼丽要把衣服脱下来还给他,君初执意不肯要,“我看我们还是叫个车吧,本来还想陪你散步走一阵”。
 邓亮终于等到了曼丽,上次的车钱没给,这次不能忘记了。
 曼丽一眼就认出了邓亮,而且牢牢记住了他的名字。君初觉得讶异,她记性那么好,不由得又多看了曼丽一眼。
 “上次我从家里出来,幸好遇见邓亮”。曼丽坐在上面说,车后座有条毯子,拿来盖在君初膝盖上,“没关系的,这位车夫先生每天都会洗”。邓亮回头,“谢谢你还记得我”。君初很想握着曼丽的手坐车,都怪自己把外套大衣脱给人家穿,曼丽的手指藏在袖子里,根本找不到了。
 “我们去吃什么?”曼丽问道,话音刚落,一阵叽叽咕咕的声音从腹部发出。
 君初对邓亮道,“你知道果记馄饨店吗?”“不知道”。邓亮老老实实回答。他从来没听说过。
 “好吧,你到锦绣西餐厅去,我自然会告诉你怎么走”。君初道。
 曼丽听到锦绣西餐厅,突然想到那天他们的约定,她等了一个多小时,随口就说道,“沈先生你还记得上次我们在锦绣约定的事情吗?我等了很久呢”。君初道,“怎么不记得,当时我冲进去找你,没找到。那时候堵车,我都要急疯了去。后来失魂落魄地在街头狂奔,到的时候你已经走了,我又饿又冷又累,吃了碗馄饨,才恢复体力继续走的”。“哦,难怪今天你要带我去吃馄饨,原来如此呢”。曼丽笑,“沈先生是想让我体验你当时的心情对不对?”曼丽的嘴笑起来有些调皮的意味,她的头发短短的拢在脑后,更显得五官清丽,说刚才那番话时跟播音时是两个徐曼丽。
 君初觉得恍惚,眼前的曼丽,像个天使一样,穿着自己的衣服。君初轻轻搂住她的肩膀,“以后别叫我沈先生好吗?”“叫你什么?”“君初”。“是的,沈先生”。曼丽笑得起劲。车外的行人稀疏,谁也想象不到一辆黄包车里满载着爱意。
 这次君初把上次欠的车费也一起给了,而且零头也没有要,说是感谢他上次载曼丽的事。邓亮觉得今天简直是他的幸运日,既没有被警察抓,还赚到了意外的钱,开心道,“慷慨的先生”。话音刚落,曼丽笑道,“看来你是有了名气的”。果记馄饨店是通宵营业的,除了馄饨还有其他的小食,曼丽叫了一大堆吃的,一边称赞道,“好吃,好吃”。食物热气腾腾,君初的眼光也是热气腾腾,看她吃东西特别香。
 “君初”。曼丽吃饱了,喝下一口茶,试探地叫道。
 “嗯,什么事?”君初递了纸给她擦嘴。
 “没什么事,就是看看这样叫好不好听”。曼丽低头道。
 在上海市所有的馄饨店里,果记并不是最有名的,在君初与曼丽心里,却是最美味的地方,恋爱中的男人女人,吃的是心情。
 到了曼丽的小屋,君初捉她的手,吻她,仍然是额头,叫她赶紧睡,照例是等她睡着了才走。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君初在心中默念古训。
 曼丽红色的睡衣裹在被子里,只露出一角,足以让君初把所有的古训抛之脑后。
 “我睡不着,君初,我今天的心里很放松,君初,你说吴美娜还会来找我吗?”曼丽问。
 “不会了,有我保护你”。君初看着她,卸妆后的曼丽宛如清水芙蓉般,“做我的女朋友好吗?”这轻轻的一句,曼丽的头赶紧缩到被子里,不敢伸出来。怎么办?怎么办?答应还是不答应,如果轻易答应,他不会觉得可贵;如果不答应,他会觉得她不喜欢他。当女人真是麻烦,单身想被人爱,被人爱了又想只爱她一人。
 “曼丽”。君初推了推她,“我是认真的,这几天晚上我都在失眠。我喜欢你的鼻子你的眼睛你的一切的一切,我想我是不是疯了。你觉得呢?”“我想你是疯了”。曼丽觉得被子里的空气让人窒息,心脏在扑通狂跳,“你不觉得我们开始得太快了?”“太快?”君初道,“我恨不得马上把你带回家,见我的母亲,告诉她你就是我的女朋友。我想告诉全世界的人,我找到了可爱的你”。“你还真是肉麻”。曼丽抖了抖被子,“凡事开始得快,结束得也快”。君初锲而不舍,“哪条法律规定不许一见钟情?哪条法律又规定爱情必须是要慢慢地发现,不能一触即发?你一定要答应我,徐曼丽小姐,否则……”曼丽睁大眼睛,“否则你会怎样?”“否则我今天晚上就赖到你答应为止”。君初有点坏坏的笑。
 “天气这么冷,你就在这坐一个晚上吧,我睡了”。曼丽转过身去,背对着君初,露出白皙的脖子。她没有想到君初会把她的身体扳过来吻她,这次不是教堂式的圣洁的吻,这个吻是充满欲望的,直奔她的唇和颈。
 曼丽推开他,却又无力。
 君初充满了力量,那些吻是温柔的,却有着霸道的气息。他的陌生的柔软的舌伸进了曼丽的嘴,然后是脖子,呼吸有些急促。
 曼丽急了,脚从被子里伸出来,膝盖一蹬,不知哪来这么大的力气,君初也是始料未及,咚的一声坐在地上,屁股生疼。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君初从地上爬起来,屁股上并没沾太多灰尘,曼丽很注意地板清洁。
 “冲动是魔鬼,你走吧”。曼丽拿被子蒙住头,他咬了她的脖子,虽然很轻,仍然有点痛。
 “请你原谅我”。君初根本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平时彬彬有礼的家伙现在却像个色狼,也觉得留在这里有点尴尬,走到门口道,“不管怎样,我是真心喜欢你,你的身体和你的灵魂”。
 屋子里静静的,曼丽的眼角流下一滴眼泪,她想君初真的很可恨,竟然没有经过她允许就吻她,OH, MY GOD! 我的初吻就这样没了。
 想起他这么高大却被踹在地上的样子,又觉得好笑了。曼丽忘记了吴美娜的冤魂还会不会来索命,也许之前那次被鬼吓得夺门而逃,潜意识里只是希望依靠这件事情作为一个导火索,点燃自己跟君初之间的火花。
 而现在反而不怕了,女人,真是有情饮水饱,恋爱大过天。
 所以,不但没有做噩梦,反而做了春梦。梦见被个男人抱得紧紧的,再看那个男人的脸,似曾相识,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是君初。
 曼丽早上回味的时候心里还是怪怪的。'手机电子书网 Http://。。' 
 张少廷心里也是怪怪的,怎么电台播音员生得这般别致。以前也认识一个,年纪大,皮肤也是黑黄黑黄的,可惜了一把好嗓子。
 早上对父亲张定邦道,“我要你给我警察局户籍科长的电话”。“你这次又要调谁的资料?”“一个播音员的”。张定邦讽刺道,“怎么,不捧电影明星,改了兴趣了?”“你要想我乖乖上那鬼军校步你的后尘,麻烦你帮我这个忙”。张少廷看了父亲一眼,在上海,张定邦也算是个风云人物,市长见了他也得客客气气,在家里,在老婆面前,偏偏是只绵羊。张定邦连姨太太都不敢娶,对外面的野花,也是过花丛不折花一朵,只能远远地欣赏,远远地感叹。
 戴碧珠看了看张定邦,插了句话,“儿子要什么就给,别说话绵里藏针的,身上哪里不舒服跟我说,给你修理修理”。戴碧珠是极其溺爱这独子张少廷的,但凡他开口,尽量满足他。
 “少廷,这次是怎样的一个女孩?”戴碧珠喝着咖啡,透着大窗户看着窗外的太阳,袍子是兔毛,戴碧珠并不喜欢紫貂皮,觉得俗。衣柜里不少衣服是张定邦去法国带回来的,还有那些花花绿绿的帽子,各式各样的都有,所以出席各项宴会时,总是焦点人物。
 “妈咪,等我追到手了再带给你看不迟”。张少廷胸有成竹道,把面包中间涂抹了花生酱递到母亲手里,算是对她刚才那番话的回报。
 “妈咪相信在上海没有你追不到的女孩子。不过儿子啊,要小心点,人心难测,要穿好雨衣呢”。戴碧珠用暗语提醒张少廷。
 “今天学校不是有军训吗,这么晚了小心迟到”。张定邦的声音明显比刚才小了很多。
 “张定邦,儿子一个星期回来一次陪我吃个早餐你话那么多干什么?你吃完了你自己去忙你那摊子事去!”戴碧珠说话清脆有力,其实倒是有去电台播时事新闻的天分,举手投足之间就是一个字,酷。
 其实一个女人混到戴碧珠这个地步也算是成功了,要什么有什么,老公长得标致又听话,事业一帆风顺,儿子上了军校,模样继承了父母的全部优点,除了有点霸道有点花心有点爱骂人有点爱耍赖有点爱撒谎外,其他都是完美的。尤其是眼睛,简直让戴碧珠最喜欢,简直跟自己的一模一样。戴碧珠的父亲是上海斧头帮的老大戴士魁,虽然年事已高,却是德高望重。下一任斧头帮帮主已经内定了,是戴碧珠的哥哥戴玉龙,是个混世魔王的坯子,无恶不作,危害四方——但这八个字却是黑社会的标志。
 戴碧珠小时候很霸道,这是遗传。
 张定邦走到门口,张少廷突然想起了什么,放下手中喝了一半的牛奶,对父亲道,“爸,咱们今天换个车开,你开轿车,我开军车”。“为什么?”张定邦有种不好的预感。
 “其实没什么,就是开车的时候被个傻司机给撞了一下,车灯有点破”。张少廷说这话的时候明显底气不足,明明是他自己的错,全部推到了司机身上。
 “啊,你这个混小子,我的新车啊!”张定邦心里发毛,真后悔把车借给了这个家伙。
 “换嘛,我觉得开军车让我感到自己有种军人的自豪感,这不正是你要求我的吗?”张少廷把钥匙塞到父亲手里。
 “你这个败家子啊!”张定邦大吼一声,实在忍不住了,“车是随便乱开的吗?出了事情怎么办?”“以后我会小心的,我以委员长的名义发誓”。张少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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