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这鸟儿有时候就得像小孩子一样哄着,我闭上眼睛,心里想着他能有什么新鲜玩意。
“好了好了,睁开眼睛吧。”
我睁开眼睛,孔雀在我头上撑开了一把伞。准确的说是一把羽毛伞,还是孔雀自己的羽毛做的伞。雪白的伞面,边缘皆是的五色圆眼形花纹,缀着长长的尾羽,流光溢彩。
我接过孔雀手中的伞,比我想象中要轻上许多,甚至比一般的纸伞还要轻上几分。“你,你用自己的羽毛,做了这把伞?”
“怎么样,喜欢吗?”
我上下审视着我面前的鸟儿,这么多羽毛被拔了下来,这只孔雀现在该不是一只秃鸟了吧。
孔雀敲了敲我的脑袋,“喂喂,想什么呢你,本公子羽毛多的很,区区一把伞算什么。”
我摸着光灿灿的伞面,说实话,这伞是在是好看的很。“那我要拔你几根毛送陈氏做安家费你都不愿意,还半夜带着我跑到人家的宅子里做贼。”
孔雀悠然踱到了桌边,啖了几口茶,“不是我不肯,是怕她区区一介凡人受不起。”
我不在理会那只鸟儿,我听说他们飞禽一族向来高傲的很,不过因此也出了不少隐士。其中最为人称道的便是白鹤仙子。听说那白鹤仙子姿容冠绝天下,倾慕者数不胜数,这天上地下的神仙精怪都以能一睹她的出尘仙姿而为荣。不过我三千年来却从未有幸见过她,关于她的种种都是听五峰山上那只老狐狸说的,据那只老狐狸说,这白鹤仙子三千年前,哦,好巧不巧,也就是我出生之前,就受封去了天庭。
仔细想想也是,据他描述的那白鹤的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容貌,还有老狐狸流下的那一地口水,按照凡间的剧情,白鹤仙子最终是要加入帝王家的,这天上帝王可不就是天庭了吗。
孔雀来之前,老狐狸经常来跟我掰扯掰扯神仙们的家事,我也就随便听上一听,聊当消遣了。
我轻轻旋转伞柄,那雪白的伞随着转了起来,伞上垂下的同样是五色的尾羽也跟着飘起来。
我拿着伞在房间开心溜了几步,不小心让伞上的尾羽扫到了床柱上。
“小心!”
我稳住身子,撑着伞嫣然一笑,“我没事,多谢公子关切。”
孔雀屈肘撑着额角,“我说的不是你。”
我回头一看,不禁咽了口吐沫,床塌了。
我连忙收了伞,“孔雀,你这伞,这伞----”
“这伞是用我的羽毛制成,我下了不少心血在上面,你渡劫之时可以将它撑开挡上一挡。又不是来给你玩的。”
这样啊,我将伞小心收好,看了看塌了一半的床榻,“那,那我们今晚睡在哪?”
“我出去找棵树,睡树上。”
孔雀说他要睡树上,那我呢,我总不能也跟他一起睡树上吧,他是只鸟睡树上没什么,可这一棵树睡在另一棵树上算是怎么回事。
☆、第十章
这几天陈氏一直在我隔壁的房里住着。陈氏自从知道了她腹中有了孩子,果然放弃了寻死的念头,好吃好喝的养着身体。
我看她身体没有什么大碍,衙门和于荣那边也没了什么动静。就来陪她说说话,顺便将桉枫给她熬的药端了进来。
看她喝了药,我就将那夜我与孔雀夜探李府的事情与她说了说。那于荣恐怕摔的不轻,我估计她听了应该能出口恶气,当然,我没有说于荣那一跤是孔雀的手脚,只说是老天有眼。
“樱姑娘,多谢你们救了我。不过,也请你们不要为难于荣了。”
这我就又不明白了,若是有人这么陷害我,我恨不得将那人抽筋剥皮。陈氏却让我不要为难于荣。
“这是为何?”
“樱姑娘有所不知。我虽然出身贫寒,但与李允的情谊绝无半点掺假。当初,李允想要娶我进门,可城北李家是有头有脸的人家,门不当,户不对,他的父母断然不会同意他娶我。当时李老爷为他儿子相中了县太爷的侄女,也就是于荣。李允不答应,与父母对峙了几日。期间,李家还派人送来了不少银子,只为了让我离开李允。我当时觉得受了莫大的侮辱,将他们送来的东西通通扔了出去。终于,李老爷答应若是李允娶了于荣,就让他娶我做小。”
“原来是这样,于是你就进了李家,做了二夫人。那你又为何帮着那于荣说话呢?”
“我与于荣同一天进了李家,李允他却从未踏进过于荣的房门。我虽不是正牌李家夫人,可李允在世的时候,对我疼爱有加,我并未受半点委屈。倒是于荣,从未得到过丈夫的眷顾,她恨我也是应该。霁公子很疼爱你吧,一个女人,若得不到自己丈夫的心,这样的悲哀,你又怎么会懂。”
陈氏若不提,我差点忘了我编的瞎话,骗她说我与孔雀是夫妻了。
“呵呵,那,那你如今有什么打算?”
“这几日多谢你们的照顾。公堂之上,我本一心求死,可如今,有了李允的孩子,我无论如何也要活下去的。所幸老家还有几分薄田,倒也能度日。”
“你能这样想就好,你与李允的缘分未尽,只要好好把他的儿子养大,总有一天会重逢的。来,这是给你的。”我将孔雀偷,哦,不,拿来的那些珠宝银票都递给陈氏。
“已经承蒙姑娘大恩,又如何在要这些财物?樱姑娘使不得。”
“没什么使不得,孔,哦,我家相公说,这些东西原本就该是你的。”
“听娘子刚才可是在叫我?”我与陈氏说话的当儿,不知那鸟儿从哪里冒出来了。
孔雀将那些财物仔细用了个包袱包好,重新递给陈氏,“这些东西都不是我们的,是李家的。你为李家传宗,李家的财产,理应有你一份。若你不收,于荣的罪责恐更深,将来,她受的报应也会更重一分,你带着这些钱,回老家好好养育腹中孩子,也算对得起李允了。”
陈氏终于收下了那些我们辛辛苦苦偷来,不,是拿来的钱,我也松了一口气。
送走了陈氏,我与孔雀也打算离开新安。因为我是第一次正儿八经来人间,所以,下一站去哪里还有孔雀来定,只不过我也不知道为何他要去南益。当我们到达南益的时候,孔雀收到桉枫的消息,桉枫已经随陈氏到了乡下,桉枫欠陈氏的人情,愿守她们母子一生平安。
这南益不似新安般繁华,处处残破不堪。房屋多是茅屋,土屋,百姓衣衫褴褛,还有几个浑身脏兮兮的孩子拿着缺了角的碗哭着乞讨。
其中一个小孩子一手扯住我的裙角,一手将碗举到我的面前,“姐姐,行行好吧。”
那孩子约莫六七岁的模样,脸上瘦的只剩下了两个水汪汪的大眼睛。我偷偷揪了自己一把叶子,化做翡翠,放到他的碗里。
那孩子看了碗里的翡翠叶子,冲我摇头,“姐姐,我不要钱,我饿,我要吃的。”
这可把我难住了,我是棵树,很少吃东西,眼下身上更是没有什么可吃的,我总不能在揪一把树叶子让他吃树叶子吧。
一旁的孔雀不知从哪里弄了一块干粮,递给了扯我裙角的孩子。那孩子连声道着谢就跑到了一个角落里狼吞虎咽起来。
“孔雀,这里距离繁华的新安并不算远,怎么会是这样的光景。”
“你可听说过紫金开天斧?”
那紫金开天斧是迄今尚存为数不多的上古神器之一,承了不少上古神祗的神力,戾气重的很,听说普通的神仙都无法近得身去。
“那斧子厉害的很,有开天辟地的神力。听老狐狸说,三千年前好像还因为那斧子闹出过事端,人间山洪暴发,饿殍遍地,还放出了不少妖魔,天庭派兵支援人间,也足足闹了近百年才平息。”
“不错,这南益,就是那场浩劫中受创最严重的。虽然妖魔之祸已经平息,山洪也不那么频繁,可是土地被开天斧戾气所伤,所以不管种什么都是颗粒无收。这里的百姓,苦了近三千年。”
“既然如此,他们为何不移民去别的地方?”
“你有所不知,这南益广袤,百姓也众多,能走的早就走了。剩下的都是些老人和孩子。我此番带你来,是想看看有没有办法能解救他们。”
“原来是这样,是不是我若是救了他们,就算是功德一件啊?”
“普济万民,功德那是自然的。”
话虽这么说,可是我也只是一株三千年的树而已,能力有限,实在是无法与那上古神器相提并论。
我找了个僻静处,将手贴在土地上,指尖生出几根白色的根须钻入泥土中。
孔雀蹲在我跟前,盯着我掌下的土地,“怎么样?”
“这里的土地,好像根本不是土地。唔,土地稀松贫瘠,植物的根须无法附着在土层上,更别说吸取养分了,连喝一滴水都难。怪不得南益这样荒芜。”
我收了根须,拍拍手站起来,“而且,你曾说过这里的土地被资金开天斧的戾气所伤,这样的土地,根本就不能保存随雨水坠落而下的天地精华,植物不能生长也就不是怪事了。”
“只是不知可有办法挽救这里的土地。”
“孔雀,这里的土地可是被开天斧所伤哎,上古神器造的孽,谁还能有什么办法啊。”
孔雀盯着我,嘴里喃喃道,“开天斧,上古神器。”
他的样子让我不禁心里一阵发毛。
“喂,你这么看着我干嘛。”
“小樱,若是你有救这南益百姓的能力,你可愿意救他们?”
“我?你开什么玩笑,我一个三千年的樱树,能与堂堂上古神器抗衡?别开玩笑了,不过,如果我真能救他们,就绝不会坐视不管的。”
“既然这样,那,我就不客气了。”孔雀说完,拉过我的手,他的指尖生出刀片一般锋利的羽毛,轻轻在我手上一划。
“嘶------孔雀,你,你干嘛,好疼。”
“小樱,你忍一下,就一下就好了。”
☆、第十一章
我看到我的血被他一点点挤到了一个白色瓷瓶里。
“你,你不会是想用我的血来养这土地吧。”
我们草木生于土地,也能滋养土地,从土地中汲取养料,却也能给土地生机。只是,我才三千岁而已,我的血之于这被开天斧所伤的土地根本就毫无用处。不过若是那苍松老前辈的血就不一样了,若是他的血,没准就可以破了这里的戾气。
我的血,就算孔雀将那瓷瓶挤满了,也未必有什么用。
“喂,喂,你还真要把瓶子挤满啊。我都说了,我的血作用有限,救个兔子老鼠什么的还可以,这方圆数百里的土地,你就算把我榨干了也不见得有用。”
“唔,这些就差不多了。”
孔雀收好了满满一瓶子我的血,指尖轻点,愈合了我的伤口。
“反正眼前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就只好死马当活马医了。”
只见孔雀席地而坐,白净的瓷瓶悬于他两掌之间,红艳艳的血颜色竟然变淡了一些,瓶口逸出丝丝红色气体。
与此同时,我发现原本孔雀在我身上布的结界也淡去了许多,可见净化血液这件事耗费了孔雀极大的功力。
“光是净化,恐怕还是不行。”
我闻声向身后望去,还未看清来人,便被孔雀一把拽到他的身后。
孔雀将瓷瓶塞到我手里,“是我大意了。还是被你找到了。”
那人的声音我是记得的。就是那日在祥瑞客栈里小二口中的另一位公子。我以前怎么都没发现孔雀竟有如此高大,他白色的背影将我的视线挡了个严严实实。我踮起脚尖,终于看到了那身着藏青色袍子的人。
除了那日在客栈偷窥,瞄到他的侧影外,我并不记得何时见过他,怎么却无端觉得那人似乎在哪里见过。
眼前孔雀对他又是这有些敌对的态度,我小心攀上孔雀的肩头,“孔雀,他是谁啊。”
对面的人见我的脑袋从孔雀肩上探出来,犀利的眼神看的我心里一阵发慌,不由往孔雀身后缩了缩。想我在五峰山上何等盛气凌人,还不曾见过有人有如此气势,光是他站在那里,就让你想要臣服。
孔雀很是时候的握紧了我的手,“别怕,一位故人罢了。”
很难想象,脾气好的出奇的鸟儿怎么会有这样一个气场强大的故人。
“霁公子,我想,我们有必要谈一下了。”
“呵,凌晟,既然被你找到了,我也无话可说。”
那人瞄了我一眼,转而对孔雀道,“霁公子可介意借一步说话?”
孔雀叫那人,凌晟?我虽常住五峰山,但这天下风口浪尖上的几个顶尖人物我还是知道的,比如,天帝新封的太子,名唤凌晟。
孔雀面色似有不悦,“有话便在这里说好了。”
那黑袍男子倒也不恼,轻轻一笑,道,“想恢复这里的生机,没有神农鼎可不行。”
“呵,不就说句话吗。堂堂天界太子竟用神农鼎要挟我了。”
“在下怎敢要挟霁公子。只不过,这些话,还是单独说的好。”
孔雀松了我的手,我却还紧紧攥着孔雀的衣袖。三千年来,我从未感觉到如此的慌乱,莫名的,在面对那个凌晟的时候。孔雀转过身来,检查了我身上的结界。
“我很快就回来,你在这等一下。”
我点点头,捏紧了手中的瓷瓶,莫名有些紧张。
他揉揉我的头发,“我很快回来,很快。”
果然,不消半个时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