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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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追命-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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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你这样冲动,当杀手尚可,但当捕快则尚须多加磨练。”
  冷血听得甚为惶惊,低首道:“是。”
  “跟恶人、坏人、奸人的斗争,是永远不会完结的,这里的斗争,更是没有完的,这不是一时的事。”追命喝了两大口酒,望着冷血,也望着他背后湖心的月色,道:“不过,只要你不肯趁风转,不愿意屈服,不背负初衷,就得苦斗下去,且不要激动,不能够心酸。”
  “跟恶人斗,是长期的恶斗,所以一定要保持欢快舒坦的心境,要有长久的斗争下去的体魄,才能与之不死不休的斗下去。”追命拍拍酒囊,道:“所以,你不要太紧张,绷得太紧,弦也易断!你看我与那一群狐群狗党,日夜为伍,收集罪证,明查暗访,虚与委蛇,尔虞我诈,不放轻松点,如何能活下去?壶中日月长,幸有此物,夜半无人时,助我乘风邀月,其乐融融。”
  冷血坦挚的说:“我不喝酒,我也不喜欢饮酒。我喜欢与人恶斗,恶斗反而让我放松!”
  “每个人都有他排解紧张的方式,你有你自己的,不必学我!”追命呵呵笑道:“世叔一直都十分重视你。他说你是他最后收的徒弟,而且也是最可爱的一个!”
  他有力的按住冷血肩膀,望定他,一字一句的说:“你可不要令他老人家失望。”
  冷血执住追命搭在他肩膀上的手,心中一热,一向倔强的他,几乎掉下泪来。
  他觉得自己并不孤单。
  绝不寂寞。
  ——既然还有三师兄这样的人,就有二师兄、大师兄……还有世上许多师兄师弟,跟他志同道合,同一阵线。
  而跟恶人的斗争,到底还是没完没了,也不完不了,完不了! 
 
 
初心的粗心

 
 
  “我不知道世上到底有没有报应这回事;但我只知道: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如果没有,就让我们来执行吧。”
  “得幸失命,不外如是。”既然如此,何不把世上一切、心头所有,都放轻松些呢?
  他常有这种想法。
  他是追命。
  他原名崔略商。
  别看他的名字那么雅,以为他出生於书香世家,其实,他出生在一个叫“味螺”的小山城,他爸爸是个打渔的,他妈妈是个卖鱼的,他出世后三年内,他们都不得空替他取名字。
  他这么个雅号是来自他的伤。
  内伤。
  他未出世就已经患了内伤。
  因为他那个打渔的爸爸大过好酒,打回来的鱼,都不够他喝酒的钱。也许他一生在水里捞活的过活吧,所以他不但一辈子都受水的气,天晴时出海常打不着鱼,天雨时不能出海打鱼,起风时出海给桅杆砸着了头却还是没有鱼,而且还得把辛苦赚来的全拿来买水酒渴。
  连他老婆都只好卖别家网回来的鱼。
  可是不管有鱼没鱼,他都是硬要喝酒。
  他的帐越赊越多,有人便找他算账,问他是不是欠揍;他干脆把自己灌得大醉,任由别人来打,反正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你打你的事,我醉我的酒。
  崔妈妈开始不理,后来实在看不过眼了,出手阻拦对方正要对一个醉汉痛下毒手。
  但来讨债的那一方也决非好惹之辈。
  他们是“七帮八会九连盟”中的“更衣帮”好手,为首的“七屠虎”朱麦,“七苦神拳”可是熬遍了伤、病、妒、离、失、惧、悲七种苦楚才习有大成的。他打人一向六亲不认,包括不分男女;至於杀人也不分老幼亲疏,只要有钱便可。
  没料崔大妈却是轻功好手,跟朱麦同派同来的六人,全沾不上崔大妈的边儿,却给崔大妈扭闪腾挪、身移影幌之间放倒了。
  原来崔大妈当然不姓崔,而是姓梁,正是当年五胡乱华之后,在东北撑起半壁的“山东响马、山西太平”的“太平门梁家”的旁枝后裔“烟水寒”梁初心。
  ——只不过,脱离“太平门”梁氏一族久矣的梁初心,为生活计,天天风吹日晒。卖鱼杀鱼几二十年,什么“烟水寒”都变成了又老又凶又皮皱的“烟火灶”了。
  “太平门”梁家的人,向以轻功见长,那七个人给梁初心放倒了六个,但梁初心一时粗心,加上她即将临盆,足下一绊,便给朱麦兜腹打了一记“七苦拳”。
  中拳之后的崔大妈,踣地不起。
  朱麦见崔大妈使的是“太平门”的轻功,也不为甚己,扶伤挠破的号称“扬长而去”:
  然而崔大妈却受了内伤,差点流产。
  三天后孩子出世,一出世即有了内伤。
  崔老爸原有六个孩子,四子二女,懒得为这七子取名字,平时就叫他做:“喂,那个内伤的。”直至他两岁半后才从一次呕血里得知他一早已受了内伤,这才开始着急请大夫为他治病。
  因此,日后,他长大了,懂事以后,当然仍然姓崔,但叫“内伤”倒是医他的人觉得未免难听,放是以“商略黄昏雨”词句为灵感,改名为“崔略商。”
  谁都以为这个时常咯血、身体赢弱、不到三个月就一脸苍桑并开始生皱纹的孩子,多半是养不大的了。
  可是他不但能活下来,并且还使很多无辜善良的人都能活下来。
  他还活得很有名。
  有人调侃他出身寒微,他母亲粗心大意,一至於斯,竟要过了两岁半才知道他得到内伤。当然,这世上,有的人像是叼了支金钥匙出世的,有的人像寄在金銮殿上出生的,有的人一出娘胎就骑龙背虎腰,比起来,追命的“家世”真是一无可取、一无所有,一切都要从头做起、白手凭空。
  可是追命却不是那么想。
  “我老爸遗传给我喝酒的绝活,千杯不醉,愈饮愈醒,这等本事不是阿猪阿牛阿狗阿猫能有的;”追命追述起来,不但自得其乐,还感恩莫名,“我娘却遗传给我对轻功的天份;跑得快,好追债,所以我第一份职业便是追债的。”
  他第一份“职业”果真是“讨债的”。
  可是也做不长。
  因为他心肠好。
  太好。
  他原替“苍屏派”追债,好不容易才给他追着的债主,结果,发现欠债的人又老、又病、又饿、而且人又好又老实,所以他把自己腰囊里的钱全部都“奉送”给对方了,而且还“护送”这半瞽老人“逃债”,一路护送到黑龙江。
  ——这使得他给“苍屏派”追债,还下了十三金牌令,要“追”他的“命”。那时候还是人追他的命。而不是他追别人的命。人总有不得志的时候。名扬天下的人,也有他未成名的岁月。——成功的意义往往就是经历过很多失败。——成名的代价就是许多埋首奋斗的日子。可是,这对追命而言,是特别的艰辛。因为他很不幸。幸运一直没有选中他,但他少年时偏偏与不幸特别有缘。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此而已。
  不幸就是幸运不再招手。
  对追命而言“幸运”这两个字,在他少年的时候一直都是“缘悭一见”,以致他日后每一次终於能够“有幸”时,他几乎都要说一声“久违”了。
  其实几乎是根本“素未谋面”,何来久违?一个人一直都是不幸的,万一幸运起来,还真的不敢相信那是幸运,或者,那遇上幸运的竟会是自己呢!
  追命的不幸,相当离谱,十分煽情。
  三岁(也就是他父亲“终於”发现他的孩子一直都患了内伤)那年,他父亲在一次大醉后便把酒杯都吞到肚子里去,哽死了。
  也许他一出世就怀着世间七种“苦楚”之故吧?上天也要他一再品尝人世间种种苦的回应:五岁那年,他母亲在街市杀一条鱼的时候,手指头给鱼咬了一口,她没理会,两日后便毒发身殁。
  一下子,追命就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
  所以他眼色很苍桑。
  神情更落拓。
  ——这在一个稚童身上是难以得见的。
  因而追命认为自己一早就“老”过去了,所以“我再也不会老了;”他在日后曾对他师兄弟很自豪的说,“有些人,一上来就样子风霜不年轻,但到了人人都风霜老的时候,他仍是那个样子,所以反而是他不老,轮也该轮到他最年轻了。”
  他自得其乐也得意洋洋的下结论:“所以,我最耐得住老,我最年轻。”
  崔大妈梁初心死的时候,追命才五岁,按照道理,只怕连求生都有问题;但却因为当时崔老爹已得知这孩子身患“奇疾”,便把他送去了自己的一位好友求医。
  说起这位“好友”,却不是谁,而是“老字号”温家中“活字号”的“三缸公子”温约红!
  温约红一向喜欢救人。
  他也喜欢帮助人。
  “崔内伤”之所以会变成“崔略商”,就是这位满肚文墨的温公子所改的名字。
  他一见崔“内伤”,就投了缘,这也许是追命平生第一个“幸运”,但也是另一种“不幸”。
  因为温约红的确善於“医人”,但精研的是“解毒”,他用“解毒”的心法和手法来治追命的内伤,的确大费周章;不过,凭着他过人的解毒之法,居然也妙手回春,花了四年时间,把追命的内伤用“以毒攻毒”的方法给治好了。
  不过,由于各种古古怪怪、奇珍异草煎成熬成的解毒药物,全灌进小小追命的肚子里,是以,他的胃也起了一种奇怪作用。
  ——跟他这位“救命恩人”温约红一般的“嗜好”。
  那就是:
  喝酒!
  无酒不欢!
  也许是“近墨者黑,近朱者赤”之故,也许是追命所眼下的大量解毒药物非要以酒来克制之故,也许是温约红自己好酒所以故意使追命也染上酒瘾之故,或许是追命的老爸遗传之故……总之不管甚么原故,这一辈子,酒就跟定了追命。
  追命的命和酒就结而为一,分不开了。
  ——所以他饭可以不吃,但酒不能不喝。
  久不喝酒,胃就会难受。
  那也是好事,温约红正好有个小酒伴,师徒两人时常互斟对饮。
  长期服食这些药物的另一种特别情况是:追命一天一天的长大,不知怎的,下身特别轻,上身却不大着力,所以他练腿功总容易上手,习拳却要大费劲儿。
  直到后来,“老字号”的主掌人把“三缸公子”温约红派去“龚头南”襄助“五飞金”
  那一伙人,温约红知道此行有险,当然不允追命跟随,於是师徒二人,就此分了手,而且一别便成永诀。
  尽管是这样,除了能豪饮和腿灵光之外,温约红还是有一种“特性”影响了追命。
  ——那就是多情!
  温约红是个成熟情多的人!
  他用情真,深,但却不大专!
  ——这种人摆明了当会常常恋爱,而且也时时失恋的好样板!
  温约红一向不拘俗礼,跟追命把酒谈心,也不管对方尚未成人,照样说他那些艳遇、邂逅、倾慕史,早熟的追命,开始听得津津有味,但听多了,说多了,对方知道自己说的是陈腔,他也知道自己听的是滥调——但无论怎么说,陈腔和滥调,有时也确实好听,百听不厌,而且为了使多情的人不寂寞,追命也绝对愿意静聆细听下去。
  可是几年来都听了下来,对他来说,耳濡目染,影响非凡。
  ——这性情可比嗜饮还“害死”追命了。
  追命十一岁就开始他的“恋爱”。
  他拜别师父,回到味螺小城,想找回他那一早就不知所踪的四位兄长两位姊姊,但哥哥姊姊没找到,却一眼就望到一个在村口打水的女子。
  她长发有点乱,眼色也有点乱,可是就美在那一点乱;她流露的温柔得不中思议,但所蕴含绝大的吸力足以把他只知道有她而忘了自己;她颊上有两朵酒涡,深深深深的,像那一口井,井里的影,影里的他自己。
  他看到她之后,几乎是呻吟了一声。这就开始了他第一次的追踪。
  他跟踪那汲水的女子,原来是“味螺镇”雷镇长的婢女。
  ——他整个小痞三的样子,根本不能接近她。
  可是,见了她之后,他再也分不清别的女子是女子了。他只知道自己是个男子。
  他对她念念不忘,价日守在镇长大宅后,等她出来买菜、汲水、陪小姐和夫人上街子。
  最令他蒙羞的一次,是家丁、护院们以为他要骚扰轿子里的人,所以狠狠的出手把他揍了一顿。
  还是那小姐在轿里看他傻不楞登的样儿,噗嗤一笑,这才叫家丁停了手,放了他。
  但他还是不死心。
  他要娶那女子!
  从此,他所作所为,莫不是为了进入镇长家,接近这位叫“小透”的女子。
  譬如他赌博,就是为了赢一点钱,来买好一些的衣服,穿在身上,来吸引她的注意。最好能赢多一点的钱,来早日为她赎身,请媒婆说亲去。
  例如他上午上山打猎,下午砍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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