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求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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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求是我-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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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沫沫被邹盛幽深的眸子看得非常不自在,把头侧到一边去,道,“这是当然要想的。郝叔叔家里的孩子都好几岁了,你差不多也该结婚了吧。”
  
  邹盛心里有丝疼痛的感觉慢慢蔓延开来,他彻底装醉了,嘴唇落在邹沫沫的耳朵上亲吻舔弄,让邹沫沫觉得非常痒,伸手去把他挡开,他却把邹沫沫的手抓在手里扣住了,邹沫沫身体不便,想要挪动避开他也困难,只得任他发酒疯在他耳朵上骚扰,又渐渐落到他的颈子上,让邹沫沫不自在地扭动头部,发出鼻音,“盛叔,你……嗯……你别这样,痒……呵……痒……”
  
  邹盛心动难耐,扣着邹沫沫的手,拇指不断抚弄邹沫沫的手心……
  好半天,他才突然把邹沫沫的手紧紧扣住,也停下了其他动作,在邹沫沫耳边说道,“你想要我给你找一个妈妈?”
  
  邹沫沫扭动着脑袋,被邹盛刚才亲得非常不舒服,便皱起了眉毛,道,“你总是要找的,晚一点还不如早一点。”
  
  邹盛哼一声,轻声询问,“为什么?”
  他的声音又轻又柔,还带着低哑,倒像是情人之间的蜜语,邹沫沫却感受不到这些,他有些苦恼地蹙着眉,道,“我这样依赖着你,是不对的,你总要有自己的亲生孩子,那时候,你该爱他们超过我。我要是一直这样依赖你,以后要是有了弟弟妹妹了,你不像现在这样爱我了,我无法适应,心里会觉得难过憋屈,人的很大一部分痛苦是来自于爱的无法满足,因为痛苦而变得偏激。我到时候也许就会变成这样。所以,你早一点结婚,我倒可以早一点学会没有你,以后也就不会那么痛苦。”
  
  邹盛因为他的话发怔,之后才道,“要是我一直不结婚,一直这样和你在一起,你觉得好不好?”
  
  邹沫沫看着他,邹盛的眼在黑暗里似乎在发光,那光异常炙热,就像有实质一样,邹沫沫看得非常清楚,他微闭了一下眼睛,道,“我有时候真不想长大,不长大就会永远对你的话信以为真。”
  
  邹盛被他这话刺痛了,道,“为什么觉得我这话不是真话,为什么你又不相信。”
  
  邹沫沫却把手从邹盛的手心里挣脱出来,将被子扯上来盖住自己的脸,声音嗡嗡的,“你身上的味道让我难受,盛叔,你该去洗澡。”
  
  邹盛因他这话一滞,在邹沫沫的床边坐了很久,看到邹沫沫一直把脸埋起来不看他,他只好起身黯然地离开了。
  
  第二天,邹盛问了前一天陪邹沫沫出门的保镖和看护,得知邹沫沫是因为遇见了他的熟人“陆哥哥”陆杰,而后才状态变差的。
  而陆杰到底和邹沫沫说了什么而让邹沫沫之后情绪变差,这三人却并不知道。
  不过,邹盛想想昨晚上邹沫沫的表现,所说的话,就知道陆杰和邹沫沫谈到了什么,大概是说邹沫沫不过是个养子,他以后会结婚生亲生儿子之类的话吧。
  陆杰,邹盛当然是知道的,陆正兴的幺子,外面的女人生的儿子,后接回去给正房老婆养着,不过,想到陆正兴那极霸道泼辣的老婆,就知道陆杰在陆家不会得到什么好的待遇,以后说不定连遗产都分不到多少。现在在郝长治的公司旗下做艺人,混娱乐圈,不过,他闹出来的事,让郝长治都不知道怎么处理他了,还好几次在邹盛面前提起过,说要不是看在陆正兴的面子上,早就将这个小子废了。
  
  邹沫沫小时候和陆杰认识,这次和陆杰偶遇,陆杰该是用自己的身世和待遇来告诉邹沫沫,让邹沫沫对他的身份有个认识吧。
  
  邹盛想到就是这个小子对邹沫沫乱说这些,害得邹沫沫情绪变得这么糟糕,他就也有想废了这个小子的想法。
  




17

17、第十七章 情歌 。。。 
 
 
  第十七章
  
  吉米制作好了史诗大片《征途》的片尾曲《荣耀》,给导演听了,导演异常满意,而且对吉米道,“交给你我每次都很放心。我敢肯定,这首歌肯定会火,到时候你又能抱走最佳配乐,最佳编曲了。不过,这是谁唱的,声音这么好?”
  
  吉米笑道,“这首歌和插曲都不是我写的,是我一好友写的,也是他唱的。”
  
  导演华寅非常惊讶,“被你称为好友的人还真是少。而且这的确是一个才子。到底是谁,你也不要卖关子了。”
  
  吉米道,“一个外援,他不是艺人,也不是圈子里的人,认识他的人很少,现在说了也没用,等我把他发展进来,到时候一定引荐你们认识。”
  
  导演笑着道,“这样好的声音,这样好的歌,以后合作的机会还有很多,你到时候记得今天的话,一定要介绍过来认识认识。”
  
  吉米不仅将《荣耀》这一曲的音乐盘拿去给邹沫沫了,还将整个《征途》里的所有配乐拿过去给他听了,又和他讨论了一番。
  不过,吉米发现这次邹沫沫兴致没有以前高,也就没有说太多话,他要告辞的时候,邹沫沫突然问他,“如果我想做一个职业歌手,你觉得这个可行性怎么样?”
  
  吉米因为他这话吃惊了一下,紧接着就是非常兴奋,道,“哦?你想做职业歌手?”
  
  邹沫沫没有直接回答,道,“我只是在想而已。你知道的,我除了唱歌,其他的都没什么过人之处。”
  
  吉米简直想扑过去亲他一口,道,“宝贝儿,你太谦虚了。你唱歌绝对不只是超过别人一点点,而你在其他方面也决对不是一窍不通,你该对自己多一些信心。”
  
  邹沫沫因为他的话而心情好了一点,道,“其实我也不是没有信心,只是,你看我的腿,总归比别人要麻烦很多。就说出门去唱歌,也不能像别的人那么方便。”
  
  吉米道,“你的腿虽然不像健康人一样可以跑跑跳跳,但是,你该相信,你的声音是天赐的宝物,上帝夺走了你腿上的健康,在你的声音上给予了更大的补偿。”
  
  邹沫沫看着吉米温柔而真挚的眼睛,脸上总算露出了一个笑容来,道,“谢谢你,吉米。能够遇到你,我觉得很荣幸。”
  
  吉米过去轻拥了一下他,道,“宝贝儿,遇到你,才更是我的荣幸。你要相信这一点,你虽然没有了腿,但其实你在别的方面得到了神更多的恩赐。”
  
  邹沫沫笑着说道,“是的,我相信这一点。我最近只是有点情绪不高,才胡思乱想了。谢谢你今天对我说这些。”
  
  吉米道,“这是我的荣幸。你刚才说的想做职业歌手的事情,你到底有想好没有,若是有想好,我是绝对支持你的,我会一直做你的音乐人,保证让你得到最好的发展。怎么样,你有没有意向现在就和我签合约,或者,你还有什么要求。”
  
  邹沫沫为他的这性急模样而不知怎么回答,只好歉意地道,“对不住,我想我还得想一想,再给我几天时间好么?”
  
  吉米道,“是又要问你盛叔的意见么?我说,你不能总是这么在乎他的意见,有的时候,路是一往无前冲出来的,畏首畏尾是做不出大事业的。”
  
  邹沫沫轻声“嗯”了一声,没有直接回答吉米的话。
  于是吉米就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做了例子,他对邹沫沫说,他当年本是做医生的,家里都要他做医生,但他不喜欢医生这一行,喜欢音乐,就离家出走跑去酒吧做了DJ,后来遇到了郝长治,郝长治说他不错,给他出钱让他买设备有了第一个录音室,他那时候只是接一些很零散的活,慢慢地,因为做得好名气便大了一些,真正发展起来,还是后来郝长治回K城来,把他招揽过来,给他建了非常好的工作室,他才发展到了现在的高度。
  
  邹沫沫听后,说道,“难怪你和郝叔叔关系这么好。”
  吉米点头,“他是我的伯乐。”又道,“你看,要是我当初听家里的话,那么现在就在哪家医院里痛苦地拿着手术刀,而不能做我最喜欢的音乐,不是吗?”
  
  邹沫沫笑,没有接下他的话。
  
  送走吉米之后,邹沫沫陷入了思考,却不是想要不要去做职业歌手,而是想盛叔极大可能不会同意,要是他不同意,他该怎么说服他呢?
  
  盛夏到来,K城陷入闷热,邹沫沫即使早上出门练嗓子也是在太阳升起之前,不然等太阳升起来,就会变得很热,让他满身是汗。
  
  邹盛总算是把公司的事务处理好了,最近再无什么必须要他亲自去做的大事要事,他终于可以带着邹沫沫到澳洲去度假。
  
  邹沫沫要离开K城之前,给吉米去了电话,说了自己要离开的事情,吉米很着急地问他,“你要做歌手的事,你想好了么?”
  邹沫沫还没有同邹盛说这事,他觉得若是敷衍吉米这殷切的期盼很不对,便道,“我想好了,我会走上音乐这条路的,但是,先给我一点时间,我要把盛叔说动。”
  
  吉米道,“你想好了,那就太好了。若是你盛叔不同意,hey,你可以像我年轻时一样来个离家出走,宝贝儿,到我这里来,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邹沫沫对他的这个煽动不以为意,道,“等我从澳洲回来后再说吧,我那时候会给你最好的答案。”
  
  吉米道,“宝贝儿,我等着你,给你办最好的欢迎仪式。”
  邹沫沫道,“不用这样,你知道,我比较喜欢安静。”
  吉米又和他说了不少华而不实的言辞,然后才挂了电话,并且立即给郝长治去了电话,说了这事,郝长治听说后,道,“我就知道,把这个任务交给你是非常明智的。我等着他进我们公司,我现在就想想,给他安排谁做经纪人最好。”全然忘了邹沫沫的监护人邹盛会不会对他这个始作俑者发怒。
  
  邹盛因为太信任邹沫沫,所以,根本不知道邹沫沫已经在考虑从他的金屋里叛逃离开的事情,收拾了一些东西,就带着邹沫沫飞往澳洲度假了。
  
  邹盛在澳洲有一座庄园式豪宅,当初专门买来给邹沫沫做疗养的,邹沫沫也很喜欢那里,在那里写生过很多东西,曾经有一整本画本都是画的庄园以及周围的景物。
  
  这里天高地阔,空气清新,距离城市不算太远,很适合悠闲地生活。
  邹沫沫驱着轮椅在草地上慢慢行走,看到有鸟儿子在天上飞,就想象自己也有一双翅膀,于是就把轮椅停下来,闭上眼睛,张开双臂,迎着风,感受着,似乎自己真的挣脱了双腿的束缚,能够自由地飞起来。
  
  邹盛刚钓鱼回来,看到邹沫沫张开双臂就像在迎接他的拥抱一样,他将渔具交给仆人拿进去,便跑到邹沫沫身边来,将闭着眼睛的邹沫沫突然抱了起来。
  
  邹沫沫睁开眼睛看到他,对他微笑,道,“我刚才觉得自己飞起来了。”
  
  邹盛将他放回轮椅上去,道,“宝贝,坐稳了。”
  邹沫沫一愣,赶紧把扶手抓稳,邹盛已经推着他在宽阔到似乎无边的草地上跑了起来,跑得很快。
  邹沫沫感受着拂在脸上身上的风,感受着周围不断往后退的草地,还有蔚蓝的天空上几朵雪白的云朵也在跟着他跑,高远的天上,还有雄鹰在自由翱翔,邹沫沫笑着叫起来,“啊……,我在跑……,我在跑……,啊……我飞起来了……”
  
  邹盛推着他跑得满身是汗喘着气跑不动后才停下来,他们已经到了庄园的边界,这里有专门的木栅栏。
  停下来后,邹沫沫也长出了几口气,回头看邹盛,兴奋地道,“盛叔,谢谢你,刚才感觉非常好。”
  
  邹盛喘了几口气,也笑起来,然后推着邹沫沫沿着栅栏慢慢走。
  邹沫沫开始唱起歌来,却是一首中国广为流传的情歌——
  跑马溜溜的山上,一朵溜溜的云哟,
  端端溜溜的照在,康定溜溜的城哟,
  ……
  世间溜溜的女子,任我溜溜地爱哟
  世间溜溜的男子,任你溜溜地求哟
  月亮弯弯,任你溜溜地求哟
  
  邹沫沫的声音清亮而婉转,唱得异常优美,邹盛听着,心都要柔成了水,等邹沫沫唱完,他便笑道,“宝贝,你这是要唱给谁听,这里只有我啊。”
  
  邹沫沫也笑,道,“愿意听的都听。”
  
  邹沫沫唱完这一首,又唱《在那遥远的地方》,一首一首将他学会的中国民歌里的情歌都唱了个遍,似乎天上的雄鹰也为他的歌声而着迷,一直在这片高空盘旋,没有离开。
  
  两人回到别墅里,就有佣人对邹沫沫说,刚才有电话打来找他。
  邹沫沫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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