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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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木- 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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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跟随着杨景瑞手里的筷子移动,满心欢喜地等着看杨景瑞尝到第一口的反应。
  杨景瑞把一块西红柿放进嘴里,摆出一副认真品尝的模样,咽下嘴里的食物以后又故弄玄虚地闭嘴不言,急坏了对面的盛桐。
  “喂~不好吃吗?”
  看着面前的丫头从满心期待变得有些情绪低落,杨景瑞终于装不下去了,他放下手里的筷子,伸出双手捧起盛桐的脸,温柔地笑:“傻样!好吃,特别好吃,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西红柿炒鸡蛋!”
  听到如此真诚的夸奖,盛桐顿时喜笑颜开,终于敢拿起筷子品尝自己的作品。
  “哎~真的不错呀,瑞瑞快吃,多吃点。”
  看着对面的杨景瑞吃她做的饭,盛桐才体会到每一次吃饭时杨景瑞的心情,是期待的,幸福的,开心的。
  原来每一份用心而做的食物里,都是满满的爱意,他的心意,透过做菜的每一道细致的工序,透过最后端上桌的色香味俱全的美食,温柔地传达给了她。
  “瑞瑞~”
  “嗯~怎么啦?”
  “我爱你。”
  “噗……咳咳……”杨景瑞被丫头突如其来的表白惊地呛住了,盛桐连忙递给他一杯水。
  “怎么呛住了,快喝点水。”
  缓过气儿来的杨景瑞注视着面前目光清澈认真的丫头,‘我爱你’三个字,他从来不敢对丫头说,他觉着这三个字对十几岁的他们而言,太重,沉甸甸的,若说出口,就像不识愁滋味的少年为赋新词强说愁一样,有些幼稚。
  到底何为爱,他还无法去体会,如今丫头随口说出来,他只觉着肯定像杨云朵一样,是看什么电视剧学来的。
  他敲了下盛桐的脑袋:“从哪儿学的台词~”
  盛桐倒是颇为认真:“我说真的,我知道,你也爱我,你做给我的每道菜里,都有爱的味道,我感觉到了~”
  杨景瑞寻思着,丫头真是不对劲,不仅变成了好奇三千问,还变身成了肉麻小天使,这话说得一套一套的,该怎么回她才不显得自己没文化?
  却听到盛桐继续说:“我也想给你做饭吃,还想做些别的,能让你开心的,让你知道我的心意,可是我除了画画,别的都不太会做,你不要嫌我笨,我会慢慢学会的。”
  这饭是没法好好吃下去了,丫头这么深情款款,杨景瑞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变身大灰狼了。
  他目光里满是温柔:“丫头,过来~抱抱。”
  盛桐站起身,走过去,杨景瑞也站起来,一把将她搂进怀里,下一步要做什么,她早已经学会了,踮起脚尖,靠近他,勾住他的脖子,吻上他的唇,闭上眼睛,舌尖轻触,津液交融,愈深情,愈浓烈。
  情浓时,喘/息愈急,稍作分开,杨景瑞抵着她的额头,轻声说:丫头,你哪里笨?接吻这件事,学的又快又好。
  

☆、第一卷(42)

  第47章
  2003年发生的很多事盛桐都不记得了,他不记得非典是什么时候消失的,不记得夏天聒噪的知了声,也不记得哪一夜秋风冷雨潜入梦。
  很正常,这一辈子,很多事我们都不会记得,常常回望过去,脑海里一片空白,不禁自问,那年那月,我们是否真的存在于世?
  若仔细想,会有一些泛着老旧划痕的画面飘摇而来,又会欣慰,原来,还有那么多故事藏在记忆深处。
  她记得甜甜沙沙的西瓜,用勺子挖着吃,杨景瑞总是和她抢,却从来都抢不过她;她记得杨景瑞喊‘丫头别动,你长白头发了,我帮你拔掉’,后来每天早晨都能喝到一碗补脑黑发的黑米核桃粥;她记得杨景瑞冲的红糖水总是出现得很及时,还有热乎乎的暖水袋;记得大雪天里,杨景瑞温暖的棉服口袋;记得杨景瑞又去打比赛,天气很热,对手很厉害,但他还是赢了;记得杨景瑞的小兄弟出生了,小不点皱巴巴的,完全看不出来和杨景瑞是亲兄弟;她记得的一切,都有杨景瑞的影子。
  冬天又来,S市的大雪下得毫无悬念,飘飘扬扬就到了2004年,杨景瑞和盛桐已经是高三毕业班的学生,距离那场盛大的决战之日,也不到半年,高三开始,他们就终止了一切打工活动,盛桐钱盒子里的毛爷爷已经足够她度过高中生活,他们现在唯一的目标,就是在浩如烟海的模拟试卷里拼命向前,最后交出一个稳定的成绩。
  2004的寒假来得特别早,盛桐记得很清楚,放假那天是星期四,刚刚好,是杨景瑞的生日。他们早晨到学校领了学生手册,考试成绩还不错,杨景瑞叫上了原来做校刊的一班人,一起出去过生日吃火锅。
  几个人在高二结束后彻底卸任了校刊的工作,金格格和顾屹与他们不同班,经常见不到面,聚在一起有不少可聊的话题,当然最可聊的是当天的寿星和他的小丫头。
  金格格先损他一通:“杨景瑞,等你的一顿饭,等得花儿都谢了!跟你家盛桐好的不学,就学会抠门了!”
  顾屹跟风黑:“就是,欠了我们一年了,你知道我替你挡了多少危险吗?我们班女生成天跟我打听你的私人问题,我都骗人家说你俩是远房亲戚。”
  “哎哎哎!你们俩就别损他了,今天大家能坐到一块儿不容易,说点好听的行不行。”自从被杨景瑞扯进吴毅那件事以后,白启就变了,性子突然沉稳到令人咋舌,那些过去损人的话,再没有从他的口中听到过。
  金格格无法接受这样低调而沉稳的白启,原来抬杠拌嘴的搭档突然之间撂挑子不干了,她有一种独孤求败的寂寞感,于是,趁着这个机会又冲白启开腔了:“白启,我早想说你了,你到底是哪里不对了,怎么一夜之间变成和稀泥的居委会大妈了,白糟蹋了你这个名字……”
  白启打断她:“等等,格格,这跟我名字有什么关系?”
  金格格一脸吃惊:“白起!白起!你跟战国时代杀人如麻的大将军一个名字!你长这么大都不知道吗?”
  “将军?没听过……你们都知道?”白启环顾了四周,发现除了金格格,其他人都摇头。
  金格格两手一摊:“没文化的理科生们!你们就沉醉在你们的数字公式里吧!”
  杨景瑞还是话少,虽然长相就决定了他的主角地位,但他在外面从来都很低调,偶尔插句嘴,大部分时候,都在盯着火锅里的好东西,菜一熟就往旁边的盛桐碗里夹,盛桐则只顾着吃,不说话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嘴占着。
  一桌子东西被风卷残云般地解决掉了,该聊的话也聊得差不多了,白启替杨景瑞总结性地发了个言:“今天这顿以后,可能就要到高考以后了,大家都要好好的,祝咱们都考个好大学,高考完以后,咱们再聚。”
  金格格冲他敬了个礼:“收到!白大婶!”
  从火锅店出来,下午2点多,虽然天已经晴了,但街上冷,行人和车辆都不算太多,杨景瑞习惯性地牵过盛桐的一只手装进自己的衣服口袋,盛桐心情很好,她哈了口气,看着那口二氧化碳在凛冽的空气中瞬间变成白雾,傻呵呵地笑了。 
  “杨景瑞,咱们不坐车了,走走吧。”
  盛桐心情好,杨景瑞也跟着心情好:“走走?那就走走,把口罩带上,别把嘴冻着了。”
  “嘿嘿,冻不着,人冻腿,猪才冻嘴。”
  “是啊,所以才让你戴口罩。”
  “吖!”盛桐气的直跺脚,“坏蛋!你才是猪!”
  天很蓝,路上未消的积雪白的发亮,有一点点风,光秃秃地树枝在微微地摇,风轻轻划过脸,不疼,只是提醒路上的人们,这一刻的美好是多么真实。
  天桥上有带着狗皮帽子裹得只剩一双眼睛的小贩,卖袜子鞋垫的、卖发卡头绳的、还有一个卖兔子的,是活兔子,小兔子一个个冻得瑟瑟发抖,神情呆滞。
  “兔子……杨景瑞,兔子!”盛桐的眼睛雪亮,拽着杨景瑞就冲了过去。
  小贩终于等来了一个客人,忙热情地张罗:“姑娘,挑一只回去养吧,挺好养的!”
  盛桐摘掉手套,摸了一下笼子里的小兔子:“真好看,还是红眼睛,好绵,杨景瑞,你也摸一下。”
  杨景瑞伸出指头戳了戳,他以前没有什么喜欢的动物,只是盛桐喜欢兔子,他也就觉得这种毛绒绒的小东西挺可爱。
  小贩很有眼色,锁定了掏钱目标,冲杨景瑞说:“小伙子,给姑娘买一只呗,你看姑娘多喜欢的,带笼子十块钱。”
  盛桐摸着兔子的手都不愿意抬起来,杨景瑞把她拉到一边说:“丫头,咱别买这种,这种小兔子养不活,而且这是肉兔子,喂上俩月就又大又丑,你要是想养,咱去宠物店买个好的。”
  听他这么说,盛桐咬咬嘴唇,回过头恋恋不舍地看着小白兔,外面冷,小兔子半睁着眼睛,缩成一团,身上的白色绒毛微微颤动。
  盛桐眨巴着眼睛,开始撒娇:“瑞瑞,我就喜欢这种肉兔子,买一只吧,我来养,肯定能养活,你看小兔子多冷的,再过一会儿可能就要冻死了。”
  “……”盛桐一撒娇,杨景瑞从耳朵酥到脚趾头,都喊‘瑞瑞‘了,还有什么事儿是不能答应的,既然她喜欢,那就买回去呗,真养死了再说,于是点点头,“好,买!”
  盛桐最后在好几只模样相似的兔子里挑中了一只,回去的路上,她把小兔笼子抱在怀里,一会儿举起来放到眼前看一看,一会儿伸出指头摸一摸。
  杨景瑞预感,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他可能会失宠,丫头全部的注意力都被那个毛茸茸的小东西勾走了,被忽略的感觉很不好。
  “瑞瑞,咱们的兔子有名字了,叫黑嘴。”
  “黑嘴?怎么起这么个名字?”
  盛桐把兔笼子捧到杨景瑞眼前:“你看他的耳朵和嘴,毛有点发灰,长大以后灰色的毛可能会变黑,它就成黑嘴了。”
  杨景瑞心说,这小东西,还不一定能不能活到长大,看它那畏畏缩缩的模样,外边打个雷都能把它吓死。当然这话他只敢在心里想,到盛桐面前就换了一套说辞:“黑嘴挺好,咱们给黑嘴买点胡萝卜去。”
  黑嘴就这样住进了杨景瑞的家,杨景瑞对它的定义是:第三者入侵。这位第三者的真面目可不像它给人的第一印象那样乖巧可爱。
  住进家里的第二天,黑嘴就暴露了真实性格,首先是食量大,一天能吃一根比它身体还长的胡萝卜;其次是不讲卫生,到处撒尿拉屎,兔子尿的味道怎一个骚字了得,俩人只好又把它关回小笼子里,捏着鼻子收拾满地狼藉;黑嘴的最后一个真实性格是脾气暴躁,不让人抱,抱一下就得冒着被抓伤的风险,这是它长到半大的时候才彻底暴露出来的,现在还是个毛绒绒的小团子,外形上还算乖巧可爱。
  盛桐没能照顾黑嘴太久,因为在黑嘴到家后的第二天晚上,她拨通奶奶家电话以后,得知了一件事。
  杨景瑞正在房间里看书,盛桐推门进来,她脸上的表情描述不出,是杨景瑞从未见过的样子,有点激动,有点紧张,眼睛里蓄着泪水,像是要哭出来。
  “丫头,怎么了?怎么突然……”
  盛桐猛地抓住了杨景瑞的手:“瑞瑞,我妈……我妈……我妈要出来了,要出来了。”
  两天之后,盛桐踏上了回X城的火车。
  大宝舅舅不在家,爷爷腿上的风湿犯了,没法走路,奶奶心脏不好,还要在家照顾腿脚不好的爷爷,整个家里,能去接盛小慧的,就只有盛桐了。
  17岁,不小了,但也不大,从没自己出过远门,方向感不好,在陌生的地方很容易迷路,让这样的盛桐跨越大半个中国去接盛小慧,谁能放心?爷爷不放心,奶奶不放心,杨景瑞更不放心。
  所以最后的结果是,杨景瑞陪着她去了。杨岭听杨景瑞电话里说要去X城,只说了一句:“哦,走之前回来一趟。”
  杨景瑞到家的时候,杨岭正在给几个月大的小崽子换纸尿布,上次回家还是去年秋天,小崽子刚出生的时候。家里变化挺大,换了个更大的电视机,茶几也换了,只是比原来乱了很多,可见两个主人都不善打扫。
  客厅里到处扔着玩具,原本多宝阁上摆的照片不见了,换成了小崽子的满月照,还有杨岭和黄阿姨的结婚照。
  “爸,我回来了,阿姨不在啊?”
  “嗯,不在,她去菜市场买菜了。”
  “哦……”
  杨岭结婚以后,这对的父子之间的对话就越来越少,杨岭心里内疚,却也很清楚,若要得到,必得失去,他不想失去儿子,也不甘失去老来的爱情,大约是即将老去的皮囊里还有一颗老骥伏枥的心,最后,他选择了他的爱情。
  这一年,除了杨景瑞主动讲出来的事,其他的,杨岭从没问过,照顾大龄孕妇、时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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