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婚》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城婚-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他们就这样僵持着,电话里水一般的寂静,偶尔可以听到手指摩挲话筒时发出的细微声响。
  有那么一瞬间,顾清渴望时间停止,那样,她就可以不用考虑以后,单纯地多听一会儿他的声音。
  可这美好的时光,没有持续多久,就被敲门声打断了。
  顾清匆匆挂掉电话,把手机紧紧攥在手里,回头去看来人。
  宋远推门而入,将一杯牛奶递给顾清,“清姐,先喝杯牛奶润润肠胃,然后,咱们一起出去吃饭。”
  顾清接过来,说了声谢谢。
  宋远看到她脸上两只乌黑的眼圈,惊呼一声,“清姐,你一宿没睡?昨晚做啥了?”
  “我……认床,昨晚没睡好。”顾清找了个十分蹩脚的理由。
  “你用了三年时间旅行,别说床,就连。城市,也是几天换一换。你现在居然告诉我,你认床?!”这是挑战他的智商下限,还是挑战他的吐槽能力啊。
  顾清瞥他,“你这样很没意思。”
  宋远拍拍脑袋,歉意道:“我错了,请原谅我一次。我保证,以后就算看出来也不说,清姐爱做啥做啥,爱跟谁做跟谁做。”
  最后一句话,给人感觉怪怪的。
  顾清一脚踹过去,正中他的屁股,“没大没小、口无遮拦,给你个教训,好好涨涨记性。”
  宋远张开手臂,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以极缓的速度扑到沙发上,同时,十分配合地惨叫一声,拖出十几个弯的长尾音。
  被他这么一闹,顾清心底的阴霾散去不少,走过去拉他起来。
  宋远整整身上的衣衫,问她,“清姐,今天,咱们去哪里拍?”
  顾清私心里,是想再去一次拉萨河,希望可以再次遇到秦城。可是,那边该拍的都拍过了,去第二趟,不会有什么收获,宋远未必会同意。
  她想起给秦城打电话时,餐厅里的广播,好像提过一次餐厅的名字。她问宋远,知不知道那家餐厅在哪里。
  宋远说:“那家餐厅,我去过一次。我记得是在朵森格北路,市中心最大的超市旁边。”
  顾清把牛奶杯子塞回宋远手中,一言不发,就要往外走。
  宋远喊住她,“清姐,你不吃饭了?”
  顾清的回答十分简洁,“去那家餐厅吃。”
  “拍照的事儿呢?”
  “吃完饭再说。”
  “你总该梳洗打扮一下吧?”
  顾清闻言折返回来,一头扎进洗手间。隔着门板,都可以听到里面哗哗作响的水声。
  宋远摸摸下巴,若有所思。
  从昨天见到顾清开始,他就觉得她跟以前不一样了,到底哪里不一样,他说不上来。不过,在拉萨河遇见那个男人以后,他就找到了答案。顾清和那个人男人之间,一定发生过许多事情。这会儿,她提出要去那家餐厅,估计也跟那个男人有关系。
  作为朋友,他应该跟着去看看,没事再回来,有事的话……呸呸呸,他怎么就不能往好处想。
  。
  那家餐厅不太好找,顾清跟附近的市民仔细打听过,才知道餐厅附属于一家旅社,位于旅社的顶楼。
  听说,餐厅的老板是北京人,来拉萨旅游时,爱上这片土地,便留下来开了一家旅社,开始长期定居生活。许多背包客、骑行侠和自驾游的旅客,都选择这家旅社作为西藏的落脚点。
  从正门走进去,可以看到墙壁上写满驴友的留言,字迹的大小、方向、颜色各不相同。
  顾清粗略地扫了一遍,没有看到秦城的字,兴许,他不喜欢随手乱写乱画。
  沿着楼梯向上,楼梯口对面,就是餐厅。
  餐厅的四壁和天花板是藕色的,木质的桌椅分成两排,假如坐在靠近窗口的那排,就可以看到坐落于玛布日山上的布达拉宫。
  顾清在餐厅里搜寻,捕捉那道最熟悉的身影。
  很快,她就在角落里发现了秦城的踪迹。
  他面前的桌上摆着几个碗盘,里面盛着糌粑、牦牛肉和酥油茶,左手边放着一部白色的手机,食指和中指缝里夹着一支烟,烟灰缸里已经有四五个熄灭的烟头。
  顾清来到他旁边,问道,“一个人?”
  这句话表面看起来十分寻常,实际上,是顾清反复思考无数遍的结果。没有主语、谓语,没有特别的语气,就那么风轻云淡的三个字,让人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秦城无需抬头,单凭耳朵,就能听出声音的主人是谁。他嗯了一声,左手移到烟灰缸上方,掸了掸烟灰。
  灰白色的粉末簌簌而下,像春天里漫天的柳絮,只消风轻轻一吹,就不知散落何处。
  顾清坐在他左边,侧身望他,“一直在等我?”
  按照他正常吃饭的速度,最多十五分钟可以吃完早餐,而她光在路上就用了半个多小时,饭菜全都凉了,不是在等她,又是为何呢。
  “没有。”秦城不承认。
  不承认也没关系,顾清心里清楚就好。
  她没再说什么,静静地坐在那里。
  分开那么久,还是第一次认真地端详他。
  几个月的高原生活,使他改变了很多。脸比以前瘦了,皮肤粗糙了些,指甲表面凹陷下去,唯有由内而外透出来的一股执拗,分毫未减。
  顾清从他手上取下烟,含在嘴里猛吸一口,又辣又呛,一点都不好抽。
  她缓缓张口,唇齿间逸出一团薄烟。白色的烟雾袅袅腾起,半遮着两人的视线,对方的容貌若隐若现。
  雾里看花,最是动人。
  顾清望向秦城的目光里,有流转的柔情。
  他似乎也是。
  不不不,他的目光里包含的信息更多,有思念、有执着,甚至,有怨怼?!
  顾清指间的香烟慢慢燃烧,最后一节烟灰断落,橙红色的暗火快要烧到手指。
  秦城从她手里拿回快要熄灭的烟蒂,按死在烟灰缸中。
  烟灭了,顾清的心也跟着沉了下去。
  虽说一支烟不代表什么,可是,顾清明显察觉出秦城对她的态度不同了。
  秦城面无表情,神色漠然,坦然对视顾清的眼睛,声音异常平静,“这位女士,你是不是经常像刚才那样,主动跟陌生男子搭讪?”
  顾清眼中的失落一闪而过,很快换上一张笑脸,“是啊,我经常搭讪同一个陌生男子,也经常搭讪成功。”
  秦城眉头皱成一团,眼神变得凌厉起来,“你对这种事,倒是乐此不疲。”
  他眉头沉下,吐字的时候非常用力。
  “在面对长得好看的男人时,我的耐性总是特别好。”顾清微微一笑,说道:“比如,像你这样的男人。”
  她的嘴角翘起,双眸灵动妩媚,目光柔和淡然。
  当年,秦城便是沦陷在这样的目光之下。                        
作者有话要说:  (づ ̄3 ̄)づ╭?~谢谢扔手榴弹的朋友~~~新的一章来啦~~~
五颜六色扔了一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5…08…18 07:40:31

  ☆、3、喜欢

  宋远赶到餐厅门口时,顾清正好从里面出来。
  顾清神色如常,不像是遇到不顺心的事。看到她没问题,宋远总算是放心了。
  今天剩下的时间,用来继续昨天未完的拍摄,他们在商议后决定,将地点选在大昭寺。
  大昭寺是一座藏传佛教寺院,由松赞干布所建,在藏传佛教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据说,每个信徒毕生的心愿,就是来此处朝拜。自古至今,一千三百多年来,不知有多少人蹚过历史长河,在寺院门前的青石板上,留下等身长拜的虔诚身影。
  人有几十年的寿命,除了活着,还应该有点信仰。
  信徒的信仰是佛,普通人的信仰呢?
  顾清的闺蜜苏拉曾经说,女人的信仰是男人。在女孩长成女人以后,找个愿意娶自己的男人,为他生儿育女、洗衣做饭、柴米油盐。
  顾清反问:“给男人做生育的工具和免费保姆,等到年老色衰的时候,再被他一脚踢开。这就是你说的,女人的信仰?”
  苏拉一手抓起一个鹅毛枕头,朝顾清丢了过来。
  一番打闹之后,苏拉很认真地说:“清清,你早晚会遇到一个男人,心甘情愿为他变成黄脸婆。哪怕知道他在将来会带你坠入深渊,你也会毫不犹豫、奋不顾身。”
  转眼过去数年,再回忆起这句话的时候,顾清想到的,竟是秦城的脸。可她不知道,秦城还是不是那个愿意娶她的男人。
  咔嚓,快门按下。
  宋远拿着相机来到顾清身旁,给她看刚拍的照片。
  顾清微微昂起头,眼睛阖着,长发松松地辫起来,垂在颈侧,背后是金顶红墙的寺院建筑,远处蓝天白云。风吹过时,鬓角和额前散落的发丝扬起,美得像是一首诗。
  “不错,比在拉萨河拍的照片好看多了。”顾清给了个评价,直接却不怎么中肯。
  宋远沿着她的视线,望向显示屏里的画面,问道:“清姐,你说的是照片里的自己吧?”
  “哦,要看旁边的游客啊。”
  “……”
  顾清说冷笑话的本事,大有长进。
  。
  拉萨是一座非常特别的城市,一到夏天,早晨和傍晚都会下雨。
  宋远和顾清拍完一套照片,已经是黄昏时分。天色渐渐黯淡,雨水如约而至,淅淅沥沥洒满整个世界。
  东西收拾好以后,宋远喊顾清上车,一起去吃晚饭。
  等了几分钟,没见顾清过来,宋远往广场方向一看,只见顾清傻子似的站在那里,不打伞不避雨,一会儿的功夫,头发上挂满了亮晶晶的水珠。
  宋远从后备箱拿出一把伞,来到顾清身边,在她头顶撑开。他半是关心半是打趣地说:“有雨不避,宁愿淋湿,这种事只有文艺青年、孩子和疯子能干得出来。清姐,你想做哪一种啊?”
  顾清答非所问:“我能感受到他的气息,他应该就在附近。”
  宋远愣了一下,很快想到她话中的他是谁。
  “清姐,你一定是小说看太多,以为女主角随便随便喊喊男主角的名字,男主角隔着十万八千里就能听到。我跟你说,心灵感应这玩意儿是骗人的,在现实中不存在,你不是小女孩了,不要再少女心了好不好。”
  顾清无语,“我才说一句,招你这么多话。”
  “我是为你好呀!”宋远说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咧开嘴笑,露出两排白牙,眼睛无辜地眨两下,那表情像极了万万没想到里面的父皇张本煜。
  屏幕里的本煜萌萌哒,面前的模仿者做同样的表情,给人的感觉却是十分欠扁,让人分分钟想把他塞进打地鼠的游戏里。
  幸好顾清自制力够强,忍住没动手。
  “我想步行回去,你先走吧。”顾清走出伞下,重新闯进雨中。
  “哎,清姐,你等我一下。”宋远追过去,将伞塞进顾清手里,“想浪,打着伞也可以浪,喏,拿着。”
  宋远用双手遮在头顶,后脚退一步,半蹲下身子,看准车子的方向,猛地跃起,发足狂奔。从开始到结束,总共耗时不足十秒。
  这速度,要是去参加奥运会,绝对能为国争光。
  宋远降下车玻璃,跟顾清挥挥手,开车离开了。
  雨越下越大,雨珠连成一串,如同一幅珠帘挂在天地间。
  大昭寺里的人渐渐散去,没多久,就剩下顾清一个人。她身上的衣服早就湿透了,打不打伞没什么区别。她收起伞,沿着街道慢慢向前走。
  秦城在附近,她感受得到。
  雨点落在皮肤上,瞬间弹起,再次落下,凉凉的,很舒服。
  雨水灌进鞋子里,泡涨了皮革,以前穿着正好,现在有些小。走路的时间一长,脚挤得厉害。
  顾清索性脱下鞋子,提在手中,赤脚往积水里踩。
  水花溅起一片,笑声传出去老远。
  她实在是一个很会给自己找乐子的人。
  正玩得开心,一辆黑色牧马人由远及近,驶到她身旁骤然停下,刺耳的刹车声响起。车门咣当一声开了,里面的男人说:“上车。”
  她拭去眼前的水珠,向车内望去。
  秦城坐在驾驶位上,侧头看她,目光坚定,不容拒绝。
  顾清站在雨中,一手拢在嘴边,冲他喊道,“你是在跟我搭讪吗?你是不是经常像刚才那样,主动跟陌生女子搭讪?”
  这是他在餐厅说过的话,她记得清清楚楚,现在,她一个字不少地还给他。
  “我说,上车!”秦城的语气加重几分,宛若一个将军,在跟自己的手下发布命令。
  顾清不是他的士兵,不必非听他的话不可,“你不认识我,就敢让我上车?”
  “上不上?”
  上,为什么不上。
  顾清提着鞋子和雨伞,坐到副驾驶座的位置,关上车门。头上的散发湿成几缕,贴在鬓角,滴滴答答地落下几颗水珠。出门前化的妆,早已经被雨水冲刷干净,露出干净素洁的五官。
  秦城扔给她一块白色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