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好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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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好女婿- 第5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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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后继的大约三百来人马却要慢上半拍拖在后面,苏木看过去,却见鞑靼人前军后军之间有一条三十来米的明显分界线。
  谢自然忍不住低呼一声:“这鞑靼人鬼精鬼精的,居然不去追进学了,而是在北岸结阵接应后军过河。鞑靼人的主帅道是懂得兵法,这一仗难打了。”
  苏木心中一凛:好个小王子,在这么混乱的逃亡途中也能保持一丝清醒,果然厉害。
  没错,他已经可以肯定来的人肯定是小王子,这一点可以从过河的鞑靼人身上看都。
  如果这只是一支普通的鞑靼人溃兵,里面肯定会夹杂着老弱妇幼。但眼前的敌人都是青壮,一人双马不说,身上的装备还都不错。能够使得起这种军队的人,除了小王子还能是谁?
  这个时候,胡进学过来了。
  他跑了一阵之后,发现鞑靼人并没有跟上来,发觉不对,就悄悄地摸进树林:“子乔,干脆杀过去。都是爹生娘养,我就不信咱们白登营比起敌人差多少。既然计谋不成,干脆就来个硬碰硬。”
  听到胡进学的话,身边的士兵都忍不住紧了紧手中的兵器。感觉到主人昂扬的战斗意志,战马也纷纷抬起头来。
  上岸的鞑靼人越来越多,北岸的队型也越来越密集,越来越严整。
  “打还是不打,现在打的话,也不过是跟鞑靼人的前锋较劲,小王子还在对岸。就算勉强胜了,我军也是筋疲力尽,等下还怎么和小王子交手。可是若不打,等到敌人主力过河,胜负可就不好说了。”
  想到这里,苏木一颗心跳个不停,只感觉手心全是冷汗。
  所有士兵都将目光落到苏木身上,等待着主帅的命令。
  苏木心头却是一片混乱:接下来又该如何,怎么办?
  听到谢自然的感叹,胡顺也叹息一声:“且不说小王子在没有在里面,若真是他领军,咱们还真小看他了,这次要想活捉此獠,还真不容易。”
  “小王子……”苏木突然无声地笑了,喃喃道:“是啊,这次伏击鞑靼人,主要目标是小王子。如果不能活捉或者杀了他,这一仗的胜负又有什么意义。”
  与其在这里胡思乱想,还不如放亮眼睛寻找小王子的踪迹。
  只要看到那厮,我管他排出什么阵势,杀过去来个斩首行动就是了。
  凡战,无论使出何等计策,最终要想解决战斗,还是要和敌人面对面较量。只要实力够了,就足以碾压一切。
  如此一想,问题就简单了。
  “恩师。”
  “子乔……”
  “贤婿……”
  军中的几个主将同时转过头来。
  苏木目光变得坚定起来,狠狠地低声道:“不管了,鞑靼人要过河且由得他们。敌人五百,咱们也有五百人,难道还输给他们不成。放他们过来。”
  “对,这样好,对我的胃口。”胡进学咧开嘴笑起来。
  苏木:“大家眼睛放亮一点,找到小王子,然后就集中主力进攻。只要拿下他,这一仗就结束了。”
  “小王子,咱们可不认识。”胡顺有些疑虑。
  苏木:“不用担心,我见过他的模样。”
  上次在应州老营的时候,小王子的神射给他的印象实在太深刻了。
  连珠三箭,钱宁伤,他苏木也中了一箭。若不是自己奋力抵挡,只怕正德也被他给射死了。
  说话间,鞑靼人后队主力开始源源不断地过河。
  看他们的模样,是要让前军在北岸结阵,等到后军主力和他们汇合之后,再一口气朝北面的长城冲去。
  只要过了长城,就算是彻底逃脱了。
  也就是一日的路程。
  苏木瞪大眼睛,看着如蚂蚁一样密集的敌人,试图在其中将小王子给找出来。
    
    
第九百三十一章 白登营,冲锋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说时迟,那时快。
  鞑靼人后队的三百骑兵很快就过了河,这个时候,苏木眼睛一跳,突然看到了一个头戴金冠,身披锦衣的高大骑士。
  没错,这人就是小王子,绝对不会看错的。
  他那顶金冠在月光下是如此的耀眼,即便隔了一里路,还是如同一颗巨大的灯泡一样亮得叫人无法忽略。
  “小王子终于到了,他果然走的是这条路线。苍天对我苏木真是不薄弱,我苏木,赌赢了!”
  因为过河的人马实在太多,而河滩地又显得狭窄,鞑靼人挤在一起有些乱。
  小王子被挤在中间,张大嘴巴好象在大声喊着什么,估计是要让部队尽快结好阵势,好尽快通过前面那一片树林。
  以鞑靼人的战斗力和纪律性,只要他们一旦组织完毕,要想在同他们决战,却不知道要付出多大代价。
  即便在不懂军事,苏木也知道这样的机会稍纵即逝,得牢牢抓在手上。
  胜利女神已经脱掉了她身上的衣服,你现在只需要扑上去,将她狠狠压在身下,摘取那甘美的果实。
  苏木心中还在激烈的跳动着,身边的是士兵也是紧张地咬着树枝,腮帮子上绷出钢铁般的线条,所有人都在等待主帅出击的命令。
  苏木不再犹豫,朝身边的胡进学等人点了点头。
  几乎在一瞬间,所有的骑兵都同时跨上了马鞍。铁甲上的露水纷纷落地,在月光下,在树林里闪烁一片。
  苏木朝前一指,用尽全身力气大吼:“前方,金冠锦衣者就是小王子,我要他的首级!”
  随着着一声喊,胡进学就率先冲了出去:“弟兄们,杀!”
  白登营,冲锋!
  他手中提着一口长刀,在头上一挥,就已经奔出了树林。
  同时,在他身后,超过一百骑滚滚南去,如同一道黑色的洪流。
  “杀呀!”谢自然和胡顺等人也跟着冲了出去,这一刻,白登营全体出动。
  无数战马从身边飞快跑过,苏木几乎被这阵阵疾风逼得快要喘不过气来。
  这一天他等了许多年了,一定要赢,一定要赢啊!
  这一仗赢了,我苏木固然有封侯之望。可作为一个穿越者,既然来这里一趟,总归要为国家和民族做些什么。
  只要拿下小王子,自可一洗土木堡之辱。只要拿下这一仗,我大明的北方再没有边患。只要拿下这一仗,就将迎来五六十年的和平年代。到时候,自可从容发展,施展胸中的报复。
  苏木看得没错,前面那个头戴金冠身批锦绣的正是小王子。
  他吃惊地看着平地里涌来的那支明朝骑兵,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应州一战他吃了一个空前的大败仗,被几十万不要命的明军围攻之后,知道势已不可为。逼不得以,之能承认自己遭遇了一场大败,下令分散突围。
  “正德小皇帝,果然是一个值得尊重的对手啊。为了包围我军主力,竟然不惜以身为饵,将我牢牢地盯在应州!嘿嘿,咱们可算是棋逢对手了,以后这仗还有得打!”
  其实,严格说来,应州一战自己的损失并不大,麾下勇士也没死多少。不过,牛羊都丢尽了,而老弱腐儒也尽陷于明军之手。
  不过,只要根本尚在,等回到草原之后,再慢慢将养,过得一两年,又能恢复实力。
  到时候,正德小儿,咱们再决一雌雄吧!
  刚才过河时斥候所遇到的那二十骑明军倒是叫小王子吃了一惊,可一想,这大概是明军留守宣府的军队的一直斥候吧,大家恰好撞在了一起,也不值得放在心上。
  不过,夜长梦多,他还是觉得应该尽快越过长城。所以,这才下令全军渡河。
  可万万没想到,自己刚到北岸,敌人的大队骑兵却杀将出来。
  看样子,敌人是早有准备,而且算到自己要从这条路北归,这才在此伏击。
  如此,问题就严重了。
  小王子抽了一口冷气,心中不禁有些慌乱,连声大叫:“放箭,放箭!”
  鞑靼人长于弓马,听到这一声令,早已经结好阵势的骑兵纷纷拉开了弓,同时朝明军平射而来。
  白登营和鞑靼人相距不过五百米,快马冲锋,转眼胡进学就冲到敌阵百米之内。敌人的羽箭实在密集,根本没办法躲闪。
  一瞬间,差不多有一百支箭射将过来。
  胡进学也知道在这种高速冲锋下去,若是战马有个闪失,一旦落马,不用敌人动手,自己先要被后面的战马给踩死。只能飞快地挥舞着兵器,拨开飞来的羽箭,护住战马。
  可做为前锋箭头,又做军官打扮,他自然是敌人重点照顾的目标。只片刻,身上就挂了十几支箭,因为有铁甲的保护,入肉也不深,也没有大碍。但感觉血还是在不住地流着,贴身衣裳又粘又湿,很不舒服。
  箭如雨下,胡进学听到身后不断有战友落马。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就看到几个骑兵翻着跟斗落在地上,然后被后面愤怒的马蹄踩进土里,甚至连一声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停止了呼吸。
  胡进学眼睛都红了:“杀,杀呀!”
  临敌不过三发,实际上鞑靼人只来得及射上两轮箭,他就一头撞进敌阵之中。
  手中长刀一挥,就砍在一个鞑靼人身上。
  胡进学何等力气,那个敌人身上又没有着铠甲,竟被他一刀砍着了两截。
  大团血光瞬间炸开,在月光下爆出一朵巨大的红色花朵,然后纷纷扬扬落下,撒得天上地下都是。
  这一刀去势未消,又随手砍中另外一个鞑靼人。
  那鞑靼人身上穿着一具明军铁甲,估计是在以前入寇的时候的战利品,质量很是不错。胡进学这一刀正好砍在他的护心镜上。
  却见那口用精钢所制的护心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弯曲下去,铠甲的主人吐出一口鲜血,软软落马。
  胡进学的悍勇让鞑靼人预想不到,一时间,却被他冲出一个缺口。沿着这个缺口,后继明军骑士源源而入,鞑靼阵中开始混乱起来。
  可是,河滩地实在太小,超过一千人马挤在一起,双方都没有了速度,互相裹在一起,开始了乱战。
    
    
第九百三十二章 杀王

      苏木和几个卫兵站在树林里,目瞪口呆地看着前面的情形。
  这已经不算是正规的骑兵冲锋了,上千人马挤在一起,所有人都同时挥舞着兵器朝对方身上砍去、砸去,都试图在最短的时间内杀死敌人。
  手中的兵器也是五花八门,有腰刀,有长矛、有斧子,甚至还有链子锤和狼牙棒这种奇门兵器。
  因为人实在太多,彼此之间也没有空隙,死了的人被挤在中间,被簇拥着依旧坐在鞍上。
  烟尘斗乱,人喊马嘶,兵器入肉的切割声、钝器砸短骨头的声音和在受伤士兵的惨叫,混合成一片人间地狱般的场景。
  这惨烈之战,甚至还超过了当初的应州。
  眼前的明军和鞑靼人已经交织在一起,再也分不出什么对型再也分不出彼此。
  黑压压的人头,又是头盔又是貂帽。
  “完全是一场群架!”
  什么兵法,什么阵型都是毫无用处。
  现在,比拼的只是双方士兵谁更勇敢,谁更嗜血。
  实际上,现在就算畏惧也没有任何用处。几乎每个人身边都是敌人,就算想躲也没地方可藏。
  不想被敌人杀掉,就得先杀了敌人。
  同时上一个明军刚将兵器刺进一个鞑靼人的胸膛,就被人一锤砸得脑浆迸裂。
  而偷袭的那个鞑靼人又瞬间被人把脑袋砍了下来。
  这情形已经和现代战争中的白刃战没有任何区别,而白刃战又是战争中最残酷的仿佛。双方接触,基本上都是一比一个交换比。杀敌一千,自损九百。
  一片又一片士兵咽了气,绵密厚实的战场渐渐稀疏起来。
  而先前还被裹在人群中,坐在鞍上的尸才开始纷纷堕马。
  无主的战马茫然地立在战场上,低头看着地上的互相纠缠的战士。许多士兵已经和敌人抱在一起在地上不住翻滚,扼喉、挖眼,无所不用其极。
  激烈的厮杀中,热血在地上蔓延,洋河水开始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
  而战场上也腾起了氤氲热气,那却是人体的热血。
  就连身边乳白色的月光,也变成了玫瑰的颜色。
  时间是如此的漫长,战斗已经进行了大约二十分钟。
  随着士兵的大量死亡,小王子铁青着脸看着前方,战斗到了现在,已经没有胜利者可言。自己这一支卫队即便获得最后胜利,也剩不了几个。这可是他调教了多年的精锐,都是族中一等一的勇士。
  敌人刚开始冲锋的时候,他还想过尽快打退这支明军。
  可他万万没想到敌人一开始就同自己搅到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纯粹就是拼消耗。
  “什么时候明军变得如此骁勇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他口中喃喃地念叨着。
  要知道,在以前,明军就算再多,重要自己带着骑兵一冲,敌人立即就会溃败。即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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