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街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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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街安魂曲-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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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喊道:“布兰迪!”这时他正在一辆卡车旁,莫尼卡紧跟在他身后。他抓起器材堆里的一个灭火器,向发出声音的地方跑去。

一缕灰白色的烟雾从安置在一辆发电车尾部的大发电机上冒出来。布兰迪第一个赶到那儿,他拉开保险环,把灭火器对准那发电机,但是发电机并没起火,只是发出一股难闻的烟味。

“负荷量太大。”他说,“保险烧断了。”

“你能修好吗?有没有后备电源?”我问道。其余的人都挤过来看发生了什么事情,芬吉则趴在我背上。

布兰迪看了看发电机说:“我们可以重新换一台发电机,但是用电量太大还会出问题,会造成很多麻烦,特别是对计算机系统会产生不良影响。我们必须在电力恢复前仔细检查各个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这大概需要一两天时问。”

“你的飞机几点起飞?”我紧紧盯着他的眼睛,直到他局促不安地避开我的目光,“不论是人事或仪器方面的新安排,我都可以很快搞定。现在最好查一下这玩意儿出了什么毛病,省得以后再出现类似的麻烦。”

这时吉多说:“再有一个小时太阳就要落山了,妈的,看来今天的拍摄任务完不成了。”

芬吉拽了拽我的胳膊。我回头看到她正在揉自己的左脚。她说:“我把脚扭伤了。”

我蹲下来,脱掉她的袜子,看到她的脚踝处有一块高尔夫球般大小的淤紫的肿块。洛治威也看了看说:“你最好去医院检查一下。”

芬吉的脚痛得很厉害,我心里很难过。布兰迪正在满头大汗地检查,他说:“任何东西超负荷工作都会受不了的。”

5

芬吉把冰袋敷在脚上,然后用纱布包裹起来,吉多一会儿就要送她去医院检查。伯瑞·洛治威走过去和莫尼卡搭话,我本想在他离开之前进行一次采访,但这时那个从“滚石”来的名叫杰克·纽克斯特的人朝我走了过来。

“我想在这段时间寸步不离地跟着你一起工作,不知你是否同意?”

“只要你别跟着我回家,我就同意。”我说,“你知道我们正在拍什么吗?”

“兰娜·霍华德告诉我一些情况,刚才吉多又跟我详细讲了一下。”

他是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人,看起来没什么恶意,脸上胡子拉碴,衣服似乎已经几天没换了,脚上穿一双牛仔靴——是路易斯牌的,曾经很流行。他上身穿了一件蓝色工作衫,袖子挽到胳膊肘,身后还背着个破烂的背包。当兰娜告诉我他准备来这儿时,我第一个想法就是:他一定很招人烦;第二个想法是:把他推给吉多。但是现在芬吉受了伤,我得考虑重新安排这个人了。今天下午,我需要完成芬吉记录“在案”的好几件事情,也就是说,我必须单枪匹马去做好些自己从没做过的事。而且更为麻烦的是,我还要到好几个繁杂的娱乐场所去,而吉多又是一个很讨女人欢心的人,所以,除非迫不得已,我是不会带吉多去的。

考虑到杰克·纽克斯特可以陪我一起去,于是,我拉开吉多的吉普车车门,并邀请杰克和我一起坐到后座上。吉多开车把我们送到我停车的杂货铺门前,然后带着芬吉向医院驶去。

从吉多的车上下来时,我心情挺不错。吉多在车上不停地抱怨布兰迪没安排好电力供应,以致错过了最佳拍摄时问。“拍摄黑白片时,一定要抓住时机,光线是至关重要的。”他说。

芬吉好像并不介意他说什么,对她来讲,吉多的话似乎总是正确的。

我请杰克上了我的车,他边系安全带边说:“芬吉的脚好像痛得不厉害。”

“她去医院检查就用不着参加接下来的那个烦人的采访了,采访对象是一个名叫萨尔·伊波里托的小老板,他开了一家名叫‘热舞’的俱乐部。”我边说边发动了汽车,“你会喜欢那儿的。”

“‘热舞’俱乐部?”杰克有些茫然地问。

我学着那家俱乐部广告牌上的话说:“这儿有好多一流的漂亮姑娘,她们全都是国色天香。”

杰克笑了:“恐怕这些广告词只对一部分人起作用。”

“可能是吧。”我看到绿灯亮了,便开车驶过路口,“在我们采访前还有一些时间,你想四处逛逛吗?”

“随你的便,我跟着你好了。”他把一盒空白磁带插入录音机。

我把车拐入曼彻斯特大街,对杰克介绍说:“如果从这个杂货店开始以半英里为半径统一圈的话,就能路过第七十七街警局和发现弗兰迪尸体,也就是共和军被消灭的那间房子,以及弗兰迪最喜欢去的酒吧。我希望我的影片能把这四个地方联系起来,这种拍摄技巧并不容易,如果想把这样的节目搬上荧屏,简直跟发现弗兰迪的死因一样难。我打算用直升飞机来试拍,看看航拍能否达到这种效果。”

“你在这儿说了算,是吗?”杰克笑着问。

“当我工作时如此。”

“我们现在去哪儿?”

我说:“我想看看共和军搬到郊区前借以藏身的那所房子。”

杰克拍了拍衬衣口袋说:“抽支烟可以吗?”

“最好别抽,这个城市的空气已经够差了。”

杰克什么也没说,把手从口袋上放下来,看着窗外。

我从曼彻斯特大街街角驶过四个街区,来到八十四大街,在西833号门前停下车子。

在共和军搬到这里并被消灭在另一间房子后,也就是联邦调查局派人包围并袭击他们之后不久,八十四大街的这所房子就换了主人。屋子原来的木板外被涂上了白水泥,所以现在这间屋子看起来就像一个被冻坏的柠檬蛋糕——没有一个拐角是垂直的,矮小的门廊也破烂不堪,好像天一热,它就会化掉一样。

我把车门玻璃摇下来,说:“这就是共和军用来藏身的地方,弗兰迪也是在这儿被杀的。”

他仔细观察着这间屋子,然后问道:“是共和军杀了弗兰迪吗?你认为这种可能性大吗?”

“有这种可能。”我说,“从我一开始调查这件事起,共和军和弗兰迪的死因之间的联系就让我感兴趣,这很有可能是他们干的,这种可能性比其他的——比如情杀、仇杀或他妻子为了保险金而杀他等原因更让人相信。对我来讲,共和军是一个比较熟悉的话题。据我所知,芭蒂·海斯特也是在1974年1月被他们绑架的。”

“我对警察被杀的事没什么兴趣。”杰克耸了耸肩,毫不在意地说,“我一般只关心比较重大的事情。”

“不是我让你到这儿来的,杰克,是你来找我的,你的车在哪儿?如果你能马上下去的话,我不胜感激。需要我给你的上司写个便条吗?跟他说明是艺术观点不同才让你回去的,免得你挨上司的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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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他赶忙道歉,“对不起,我刚才说错了,我很愿意听听这个故事。”

杰克打开他的背包,拿出一架尼康相机,说:“我想拍几张这房子的照片,我们还有时间吗?”

“有。”他们会因照片而付给他更多的钱吗?我这样想,同时告诉他,“我们还有5到10分钟时间,拍吧!”

我们下了车,杰克从不同角度进行拍摄。我靠在车上,很想进去看看屋子里到底是什么样子。虽然我根本不可能进这屋子里拍摄我的剧本,但是我可以重新制造出这样一个场面:芭蒂·海斯特和另外两个生存者——威廉姆和艾米莉·海瑞斯一起走出那黄色的屋子,然后告诉我那天晚上罗伊·弗兰迪都遇到了哪些事情。

我开始觉得整个拍摄过程对我来说太个人化了,甚至有些失去了客观性。

1974年,芭蒂·海斯特还是一名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学生,我的父亲巴克利是那所大学的一名教师。那时,我经常在校园里的一片小树林里玩,那片树林是以芭蒂的曾祖母——弗比·艾伯森·海斯特的名字命名的。威廉娜·罗德菲是她的女儿,也是这所大学的奠基人。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海斯特家,但我们大多数人都没有听说过芭蒂,直到那次她毫无防备地被共和军绑架。

那些所谓的共和军成员只不过是几个中产阶级的孩子,他们的头儿是个十足的骗子,名叫多纳德·德夫里兹,在一次工人造反活动后,他称自己为“辛基”。他教新成员们如何宣誓,如何用枪,还带领他们从事叛乱活动。

虽然那些共和军成员都是大学毕业生,而且家庭情况都不错——他们的父母都是医生、教师、富商、经理或工程师之类的,但是他们却都一事无成,最后还被坏人所利用。他们当中大多数人都缺少家人的关心,得不到家庭温暖,甚至没人教他们做人的道理。

比如说南茜·琳·帕瑞,她家境原本不错,但她自己却不争气——先是嫁给一个没什么成就的音乐家,后来两人一起染上了毒瘾。为了弄到买毒品的钱,她不惜出卖自己的肉体,还学会了小偷小摸。后来共和军帮她戒除了毒瘾,但是却把她引上了另一条犯罪的道路。上高中时,南茜曾当过啦啦队的队长,此后,她又成了共和军的领导成员之一。

据说南茜在加入共和军后总是十分兴奋。在杀害奥克兰公立学校的校长马库斯·福斯特时,她竟然大笑不止;在芭蒂的绑架案中,她杀死了芭蒂·海斯特的情人,当时同样也是开怀大笑。

弗兰迪被杀那天,附近的人们曾听到六声枪响,随后看见一辆1968年或1969年生产的里维埃拉牌轿车从弗兰迪被发现的房子那儿扬长而去。有人还看见车内坐了大约三四个人,当车开走时,车内有人正开心地大笑。

芭蒂·海斯特只比我大几岁,当她被绑架时,她正跟情人住在一起。我家离他们住的地方很近,我当时很害怕,不知道她遇上了什么事。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无辜的女孩被恐怖分子绑架了,她的父母几乎痛不欲生。几个月后,当我听说芭蒂参与一起银行抢劫案时,我几乎难以相信这一事实。

绑架案发生的时候,我正热衷于青年人狂热的革命活动,虽然那时没有认真考虑过参加什么革命军一类的组织——当时那些异常危险的激进分子,至今仍令我记忆犹新。我姐姐当时也是一个颇有能力的激进主义领袖,他们四处进行地下活动,希望以此来改造世界。这些做法都充满了罗曼蒂克的色彩。芭蒂当时很漂亮,她也参加了这个组织。在我当时那单纯幼稚的头脑里留下的全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另外,那时我父母对我看管很严,而芭蒂的父母则对她完全放任自流。

到1974年5月为止,共和军所犯下的罪行包括:杀人放火、抢劫银行、绑架撕票以及非法持有大量武器等等。在西伯尼亚银行抢劫案发生后,警方对共和军的搜捕工作达到紧锣密鼓的白热化程度。当我的名字出现在学校优等生名单中时,芭蒂也同时上了被警方通缉的名单目录。

曾经有一段时间,共和军的九个主要成员聚集在圣弗朗西斯科的一间满是蟑螂的破屋里——那里闷热异常,住在里面让人觉得透不过气来。他们没有充足的食物,衣服又脏又破,加之周围的邻居爱多管闲事,所以他们就从那儿搬到了洛杉矶。到达洛杉矶后,“辛基”继续指挥他手下的喽罗们进行犯罪活动。

他们开着车四处招摇,后来在1974年5月9日,南茜发现了这间破屋子,不久,他们就搬了进来。屋子一共有两个房间,每月租金七十美元,而且没有电,但对于他们来说那算不上什么问题。当他们搬进去的时候,一共带了二十多支枪、六千多发子弹和几副手铐。他们发誓要同生死、共患难。

我倚在车上,想象着这帮中产阶级的年轻人刚搬进来时的样子。他们迫于压力搬出原来的住所,这还是他们一个月来第一次走出那所房子。如果是我,恐怕就做不到,我宁愿抽空逛逛超市什么的。

这时一个老妇人站在路边,盯着我和杰克,她的眼神很奇怪,好像在盯着两个垂死的人。“白人从来不到这儿来。”她说。

我抬起头向她走过去。“您在这儿住了很长时间吗?”我问道。

她两手环抱在胸前反问:“你来这儿想干什么?”

“只是看看那房子。”我说,“曾经有几个白人住在那里面,您还记得他们吗?”

“他们都死了。”她说,“你们最好离开这儿!”

“看来您还记得他们。”我接着问道,“您就住在这附近吧?您以前见过他们吗?”

她皱着眉回头瞥了一眼那所房子,然后说:“他们招来了警察,警察来到这儿,盘问了很多问题,包括一些私人问题。”

“警察来这儿以前,你知道他们的身份吗?你见到过他们吗?”

“你是谁,为什么问我这么多问题?”

我拿出一张名片递了过去。她小心翼翼地用两个手指夹过去,好像生怕名片有毒似的。她仔细看了一会儿,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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