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友是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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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男友是河神-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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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小寒心上莫名地突跳了一下,脑海里应着苏砚的话冒出了一副如水墨晕染般的画面,只是在那副画上,没有什么背影,只有满枝的桃花和白山黑水。
  “画上还提了一首词:川上仙,行踽踽。墨鬓湿轻云,冰肌清溽暑。广袖琼佩动清风,兰操苹心常似缕……”
  没等苏砚说完,江小寒就像中了邪一般用低沉的怀念的语气接了下去,“……却道归期终转至,垂拱长亭折柳绦。吾情清澈川中水,朝暮风波无改时。”
  ※
  两人对望的模样在固定住,全无遗漏地呈现在圆镜中。
  “——他要记起来了……”
  “——你看吧,你看吧。不管你用了多少手段,费了多少心机。你折损自身不飞升上界,你为了他留守人间,你耗尽心血才找到他转世的所在,你伪装成人类守在他身边,骗他设计他……你能骗得了多久?不是你的终究不是你的。”
  “——桀桀,人类有多好听的说辞。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你怎么阻拦也没办法拦住他们再一次相遇。”
  “——不管他对你说了什么,等他想起来。等他想起来你曾经对他做过什么,你觉得他还会留在你身边?为一晌欢愉,苦苦筹划数百载,赔进将将全部修为。好大的手笔啊!天君大人。”
  “——你太失败了,比我还失败。我们都被困在这里几百年。哈哈哈。我是技不如人,被人困在此处。沅清天君,你这神皇贵胄后裔又是被什么困在这?”
  沅清心头刺痛,血气一阵上涌,目眦欲裂,几欲生生呕出一口血来,“住口!!!”几道碗口粗的闪电立时狂擦狂擦劈下。
  “哈哈哈哈哈。”黑雾里爆发出一串狂狷的笑声,“你看看这是什么?”
  说着,黑雾里伸出一只手,一颗浑圆的珠子被黑色的锁链束缚着,只发出微弱的光线,上面散发出的气息如此熟悉。
  漫天如蛇的闪电骤然停止。
  “你是不是找了很久……没想到会在我手里吧?”
  黑雾中有一双眼睛正深深地望着这颗圆珠,唏嘘道,“要不是因为你因为太嫉妒那个凡人而把崇渟的灵气封起来,我也不能顺利取到这颗灵珠。”
  “居然是你干的……”沅清语调低沉,很显然,他还在为了被冤枉的事而感到愤懑,但转念一想,他又觉得不对劲,“……不可能,你都不能出去。怎么接近他的?”
  “桀桀,我是没出去,但是他一直在外面啊,他住在你家过,他和江小寒也认识,他和苏砚也认识。你见过他的,你还在展馆和他打了一架呢。你是不是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江小寒上回是怎么误入妖都的,不是元神觉醒,而是我让他把江小寒送过来的,只是没想到你来的那么快,不然的话,我现在就已经杀了他了……”
  “你大概到现在都不知道吧,你以为你瞒得很好,但其实我早就让他帮着江小寒记起了不少事了……”
  随着旱魃的话,一个影子在沅清心头被一笔笔描绘清晰——是那只梦貘。
  ……魏成玉。
  “放心吧,他现在就在江小寒身边。”
  旱魃仿佛溢出一声欢愉的呻|吟,“我等这个时候已经等了太久太久了……”
  ※
  敲门声突然响起。
  “魏成玉?”江小寒吃了一惊。
  来人正是魏成玉,他神色紧张,脸色苍白,靠在门边,焦急地望着江小寒:“能出来一下吗?我有些事要和你说……天……晏河清他……”说着他又看了一眼江小寒边上苏砚,欲言又止。
  江小寒心上惴惴,赶紧站起身,和魏成玉出去。
  “我们现在就去。”魏成玉拉住江小寒跑了起来。
  江小寒:“去哪?”
  “妖都。”魏成玉回答,“你得帮帮沅清天君。”
  话音刚落,魏成玉一挥手臂,空无一人的前方蓦地涌出一大团浓密的雾气,两人一前一后载了进去。
  白雾实在太浓,以至于江小寒只能感觉到对方握着自己的手腕而看不清对方的身影,他登时心乱如麻。
  “我该怎么帮他?”江小寒大声问道。
  猝不及防的,魏成玉停了下来,江小寒一个趔趄,眼前闪过一道银色的寒芒——
  “你乖乖去死……就是帮他。”
  白雾散去,足下原本僵硬的地面如水般划开,或许说,江小寒本来就是在水上,他无力地坠入河中,柔软的水包裹着他,隔着河面,他看见同锦屏的一模一样的天空,身下的暗流漩涡将他的身体卷入了河底深处。
  天空上有白龙和黑雾交缠。
  他听见雷霆震怒般的吼叫。
  那是他小叔叔的声音,白龙入水,激流如缕,晶莹细碎的水泡,光线越来越暗,他快要看不清前方,银白的身影如闪电般斩开水流而来,那是小叔叔……他好像在喊着什么……
  小叔叔好像是是在和我说话……江小寒想。
  他在喊什么?
  江小寒努力分辨……
  哦,他好像是在对着自己喊,
  “——崇渟!!!”
  是的。
  他记起来了。
  像是从一场漫长的梦中醒来——                    
  



☆、21狗血的前世 上

  午后的风出来;醉然暖醺,崇渟从梦中幽幽醒来,翻了个身,拍拍肚皮,波浪摇啊摇,不能更惬意了。他闭上眼睛正准备再会周公……怎么觉得少了什么呢?少了……少了……他在自己的怀里摩挲了一下……咦咦咦;我小叔叔呢?!
  瞌睡虫瞬间被吓的全无,崇渟猛地坐起来;好险在船尾发现了一只骨碌碌滚过来滚过去的白色的胖乎乎的蛋。
  “小叔叔你别吓我啊!”崇渟嘘了一口气,把这颗蛋抱起来;用袖口好好揩拭了一番。蛋在他怀里挣扎了一下,磕到了他的下巴,仿佛十分嫌恶似的。崇渟哈哈笑了笑;“小叔叔你今天也很活泼啊。”
  说着,崇渟抱着蛋走到船头,纵身跳了下去,在落水的一瞬间,白光乍现,水花中一尾白龙曳过,爪上还挟着一颗白蛋。再看河面,哪来的船?唯有一片随波逐流的落叶罢了。
  这颗龙蛋来历蹊跷,说明白点,他不是哪只公龙和母龙搞出来的,而是上古龙神留下的那窝蛋中留下来的一颗,其余的蛋早就一颗接一颗地孵化,都成了名震一方的大仙,大家都以为这颗蛋是颗石蛋,是孵化不出小龙了,也就把这颗蛋供奉在神坛里。也不知是因为这蛋天天受仙气滋养的还是吸收了足够的日月精华什么的,某一天,大家突然就发现这颗蛋里面有了生机,像是有小龙要出世了。
  这可不得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定是要好好对待啊,于是大家就准备这颗蛋好好孵化出来。但这时候问题出来,大家这会儿发现这颗蛋的孵化貌似不太容易,必须要由仙力纯洁的男仙贴身带着这颗蛋才能顺利孵化,而这个孵化的时间也不是短短的几天,起码也得是几年。试想一个男仙,整天抱着一颗蛋到处走……这……有碍观瞻啊。
  而且还得是纯洁什么叫仙力纯洁呢,意思是他不仅仅不能仙力太低,而且还得是个未经人事的。
  如果可以的话,由同族来做这孵化工作当然是最好的。
  挑选条件一出来,他们也没找多久。哎呀呀,不要这么巧啊,这说的不就是崇渟那个懒家伙吗?
  总的来说,崇渟就是天界的一朵奇葩。他不思进取到了一定境界,平日里好吃懒做也就算了,还自甘堕落跑去凡间当了一个小小的河神。
  要说整个天界谁最空闲,非崇渟莫属啊。这事除了他还真没别者更适合了。
  崇渟为仙和善,好好先生一个,也喜欢和小孩子玩,凡间生活虽然精彩,但没有同类有时候还是有点寂寞的。他也就从善如流地把任务接下来了。
  “这里面可装的是你小叔叔啊。你得小心着点。”
  “嗯。”
  “不过我没想到你居然还是处龙啊……真是……在小叔叔孵化之前不要破身啊。”
  “……”
  等等,为什么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到了水晶宫中,崇渟有些感慨地抱着蛋说:“我都孵了你十几年了,你怎么还不出来呢?”他叹了一口气,像抱着一个包在襁褓里的婴儿般抱着这颗蛋轻轻地摇了起来,又一次唱起他编的歌——
  “千年等一回,你快出来哎。快快出来呀,小鱼干好多哟。再不出来呐,把你煎蛋吃~”
  他这正唱着,怀里的蛋突然传来咔嘣一声响,低下头,他就看见白蛋的一端裂了几条缝,赫然形成一个“井”字!
  崇渟兴奋不已,把蛋高高举了起来,大叫道:“再使点劲儿!马上就出来了!好!哦哦!角出来了!头!头!头也出来了!”
  蛋终于被戳出了一个大洞,一个看上去两三岁大的头上顶两个龙角的小娃娃探出了头。看这白嫩嫩的小脸蛋,看这红艳艳的小嘴唇,看着可爱可爱的小龙角!崇渟简直要被萌哭了。
  “不枉我苦等多年!”说着就要伸出手去摸摸小奶娃娃。
  “不愧是我养的娃!牙口真好啊哈哈哈!”
  小叔叔不愧是族内血统最高贵的真龙之一,破蛋而出之后,在崇渟的教导下,仙术一日千里地进步着,崇渟半肚子的货很快就被榨的差不多了。
  崇渟觉得小叔叔的生活只有修炼、修炼和修炼也太可怜了,天天下海抓虾戏鱼太一般,龙族的小娃娃十个有九个是这样长大的,无趣,太无趣。看吧,小叔叔养在他身边有个最大的好处——随时可以跟着他去凡间瞎逛。
  崇渟清楚地记得他带着小叔叔第一次来到凡间的日子,那一天是人间的小寒,他就给自己化名萧寒。
  “那我呢?”小叔叔不满地问。
  崇渟:“萧宝宝吧。”
  小叔叔:“滚。”
  崇渟:“萧美人怎么样?”
  小叔叔:“滚。”
  崇渟:“萧可爱。”
  小叔叔:“滚。”
  崇渟:“……要不您自己取吧。”
  小叔叔想了想,说:“我不要姓萧。”
  崇渟思忖了片刻,灵光一闪,“晏河清如何?晏河清,晏河清,海晏河清,天下太平,听上去寓意多好。”
  “这个还不错……”
  两人待在一起的日子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眨眼过去百余年,他这小叔叔也有一个可以坐在他手臂上的奶娃娃长成了芝兰玉树的美少年,崇渟深感欣慰。
  小叔叔还得到了一个比他好听多了的名号——沅清。沅清天君。多好听,比他这崇渟可好听多了。就是他不太明白是什么个意思。
  同小时候一般,虽然小叔叔已经长大了,崇渟却还将他当作能掬在掌心的小娃娃,肌肤之亲总也控制不住,他本人是没什么感觉的,可沅清却渐渐生出绮思来……他惊恐于自己的异状,害怕的躲去了天界。崇渟赶到天界,被吃了几记闭门羹,几番下来,他也就不自讨没趣了。
  崇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哪得罪那小祖宗了,略微有点感伤:“……少年真是善变啊。”
  没有了小叔叔的日子度日如年,崇渟天天都在江头盼着小叔叔回来,但他没盼来小叔叔,却无意邂逅了一个落水的书生。
  那晚月色清霁,书生坐在船头饮酒。一会儿指天,一会儿垂头哭泣,身形摇晃,右手拎着一壶浊酒,时不时地仰头胡乱灌上一通,失意潦倒,“洞房花烛销魂夜;金榜已是题名时。他人得意我悲哀;郁闷成疾心晃晃。末名已是孙山郎;却落孙山在后头……寒窗苦读十数载,风来雨去谁人知?啊啊呜,谁人知!谁人知啊呜呜呜呜……”
  崇渟在水中瞧不作声地看着这书生:这些人类为何为了丁点名与利而愁苦成这般?
  过了一会儿,书生像是再倒不出半滴酒来,他恼羞成怒,蓦地站起身,狠狠地将酒瓶摔进了河中,却不想用力过猛,纸片似的身体被风一吹,噗通一声,一头栽进水里去了。
  崇渟赶紧潜下水把人给捞了起来,他在心里得意洋洋地夸奖自己:没有比我更善良的河神啦……我简直是神仙楷模!
  崇渟把这人类放在岸上,确定了一下人还没淹死。他化作人身,蹲在这人的边上,“长得挺好看一人,为什么会寻死呢?名利就有那么重要吗?”自言自语完了,崇渟也没多在意,转身就走了,他没有留意的是在他刚转身没多久,地上的人就虚弱地睁开了一条眼缝,把他的背影记了下去。                    
  




☆、22狗血的前世 中

  小叔叔不在;日子太难打发。崇渟百无聊赖之下,化成个凡人模样,正正经经地在锦屏租了个院子,白天时摆张桌子去街边的大树下,和乡亲们唠嗑,得闲给他们代写书信;收取些许银钱,这点小钱他自然是不放在心上的;只是人间的规矩还是守着来得好。
  崇渟也没想到这么巧,隔一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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