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混饭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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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混饭难-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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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风丧胆,剑神所到之处,敌军处处溃败,直到助我军收复了所有失地,剑神才飘然离去。过了半月,不知为何剑神忽然闯入北岳皇宫,怒杀北岳皇帝,并号令将士进攻北岳。西岳和东岳见我国进攻,也不甘示弱,都对北岳发起了攻击,不过半月时间,北岳就灭亡了。剑神看着北岳灭了,就又离开了,据说是回了剑神山修炼去了。”
  剑神如何,沈曦已经不关心了,她关心的东西,却已经被一把大火烧毁了。
  沈曦在茶楼中坐了良久,回忆着小镇旧事,回忆着和瞎子相处的点点滴滴,回忆着瞎子难得的温柔和关心,沈曦心痛的直想流泪。
  原来,在不知不觉中,瞎子已经在她心中占了这么重的份量了。亏她还一直以为是自己在照顾瞎子,没有了自己瞎子肯定活不下去。可事实却狠狠的掴了她一巴掌,没有了瞎子,是她不想活下去了。若不是李老先生发现了她怀了瞎子的孩子,怕此时,她已经随了瞎子而去吧?
  不过,她终究没有随瞎子而去,因为,瞎子已经在她的身体里留下了一粒种子。接下来,她要做的,就是让这粒种子发芽,出生,长大……
  沈曦直坐到午后,才满腹愁思的离开了茶楼。
  本没有胃口吃饭,可为了给肚子里的孩子加营养,她还是去酒楼点了两个菜,一个红烧肉,一个卤猪蹄。
  天已过午,酒楼里人不是太多,只有几桌大概是谈生意的吧,一直在喝酒聊天。沈曦一边吃着饭,一边竖着耳朵听他们说话。
  有一桌的客人喝多了,一直在大谈家中母老虎如何厉害。还有一桌两人一直为了一斤五十文还是五十二文争论不休。只有靠窗边的一桌上,有四个文人在讨论时事。沈曦的耳朵滤过前两桌,特意倾听这些文人们在说什么。
  “圣人有言,为王者,当以仁治天下。小弟总觉屠城太残忍,不是仁君所为。”
  “子林兄此言差矣,若不屠城,疫病蔓延,全天下都要跟着遭殃,只屠几城而救天下,吾觉得此乃正义之举。”
  “子林兄、正纯兄,二位均言之有理,圣上下令屠城,虽失仁义,却合道理。只可惜,那八城百姓何其无辜!”
  “钱兄此言又差矣,天下城有数千数万,何他处无瘟疫,得此八处得瘟疫?必是此八处民罪上天,天降其罚,我等凡人,又有何力抗天乎?”
  ……
  四人为了屠城之事争辩不休,只有一人认为屠城不对,那三人都认为屠城是正确的。
  沈曦也很明白,此事不论让谁绝断,都会舍小取大。若是沈曦处在那个高高的位置,在这个医术落后根本无法阻止疫病蔓延的时代,也只能是屠城,消灭传染源。可理智判断归理智判断,当自己处于被屠的一方时,总会觉得上位者太残忍,就连附和屠城的民众,都是那么的心狠可憎。
  沈曦狠狠的啃着猪蹄,就当啃的是这几个酸文人那可恶的风骨。
  沈曦这边啃猪蹄,那边四个人已经转了话题,这次他们议论的话题是他们的剑神霍中溪。
  “此次剑神斩杀洪峰,当真大快人心。我中岳国此后再无侵略困扰。”
  “非也非也,依弟看来,剑神远驰万里,单身闯入皇宫,取北帝人头于禁卫,挂北帝人头于两军阵前,此举才是真正的大快人心。”
  “钱兄这话合了小弟的心思,剑神斩杀洪峰,只不过是解了吾国暂时之危,若北岳再出武神,依旧会南侵,剑神灭了北岳,吾国再无战争忧患,此举福泽苍生,利及后代,大佳大佳。”
  其中一人忽然用折扇捂了嘴巴,贼兮兮笑道:“三位兄台可知剑神为何灭了北岳国?小弟有最新消息哦。”
  那三位连忙问道:“吾等不知,明章兄快快讲来。”
  那明章兄吊足了大家胃口,见大家都着急的看着他,于是满意说道:“我听剑神山的一个朋友说,那剑神是为他妻子报仇才斩了北帝,灭了北岳。”
  那三位顿时“嘘”声一片:“剑神大婚,何等大事,天下岂有不知哉?今吾等皆无耳闻,剑神何来妻子之说?明章兄大谬。”
  那明章兄一见无人信他,不由着了急,遂大声嚷道:“剑神去年被北岳苏烈洪峰偷袭,伤重至死,有一位姑娘救了他,两人日久生情,结为夫妻,在那女子精心照顾下,剑神的伤才日见好转。听说北岳初侵时,剑神的伤还未养好,后来见局势大乱,剑神带伤作别妻子,踏上了战场。可惜……”说到这儿,他稍顿了一下,见众人都被他的话吸引了,遂继续道:“可惜剑神妻子所住的地方是屠城的八城之一。”
  众人一片哗然,其中一人失声叫道:“那剑神的妻子岂不是被杀死了??”
  明章兄长喟一声,声音也低沉了下来:“何止是被杀死了,连尸体都烧成了灰了,等剑神回去的时候,他们的家已经被夷为平地了。剑神悲痛万分,血泪流尘,一怒之下,脚不停歇狂奔万里,怒斩北岳帝于剑下,又灭了北岳,以报杀妻之仇。”
  说到这里,酒店内已是一片沉寂,就连店小二上菜,都没有象以前那样大声招呼。
  那子林兄忽然道:“其实屠城失妻之事,剑神最痛恨的人,应该是上面那位吧?”
  听了此言,众人忽然都低下头去,不敢再接声议论。只有那明章兄接上了子林兄的话:“屠城令虽是吾皇下的,可那北岳不南侵,吾国局势必不会动荡,若局势不动荡,自不会饥民遍野,瘟疫横生,那剑神的妻子也必不会死。剑神心胸宽广,思虑高深,岂是我等小肚鸡肠可比?”
  听了这话,那子林兄面上一红,不由讪讪道:“剑神胸怀,吾不及多矣!”
  那明章兄拍了拍子林兄的肩膀安慰他道:“子林兄不必如此,剑神站在高处,眼光心胸必不是我等可比。”说到这里,他又一转言道:“陛下知剑神妻子死于屠城之中,亲去剑神山请罪。剑神却道:‘当即立断,舍小取大,吾皇无错。若吾皇勤政爱民,百姓安居乐业,吾在一日,必保中岳一日。’陛下深受感动,当即封剑神妻子为节烈义夫人,诏告天下。可惜剑神说逝者已矣,不愿她受世人谈论打扰,谢绝了陛下的旨意。要不然,这位有情有义的剑神夫人,已经是天下皆知了。”
  众人静默不语,似乎都被明章兄的消息给震住了。过了好久,那位钱兄拍手道:“善哉,剑神;贤哉,吾皇;大善大贤齐聚吾国,吾国兴盛在即矣。”
  许久没说话的正纯兄却道:“只可惜了剑神夫人那位心地善良的好女子。”
  钱兄却道:“能救下剑神,是那女子之幸;能得剑神钟情,更是那女子之福;有运道被吾皇亲封节烈义夫人,小弟看来,那女子虽死犹荣。”
  其余几人都跟着点头道:“死后有此荣宠,剑神夫人必会含笑九泉的。”
  这个社会,女的就这么不值钱么?好心救人么,说是有“幸”。爱上个受伤快死的人呗,还说有“福”,被杀死后给封个破名,还说是有运道。命都没了,这算哪门子运道啊?要是朝廷下令诛了这些腐儒的九族,然后又说杀错了再给封个名号,看他们干不干啊?一家子都死光了,顶着个破名号有什么用啊?这群腐儒,就知道胡说八道!
  “小二结帐!”沈曦实在听不下去了,大喊一声打断了他们的谈论。
  大概是很少有女子这样大声说话吧,那几个文人还转过头来看了看沈曦,看完后,那迂腐的钱兄不屑一顿道:“妇德有亏。”
  沈曦懒得答理他,结了帐就走了。
  沈曦都走出酒楼了,从窗前过的时候,听到那几个人仍在讨论剑神。
  只听那正纯兄又问道:“剑神当初离去时,没有安顿好妻子吗?你我都知在这乱世,一个弱女子是极易遇害的,剑神难道没想到吗?”
  那明章长叹一声道:“剑神失妻,当真是天意啊。众位可知北岳第一杀手组织疾风楼?”
  有人答道:“知道,听说这疾风楼高手众多,势力极大的。”
  明章兄继续道:“疾风楼有四大杀手,这不用我细说,大家都知道。其中唯一的那位女子毒灵仙子尤擅追踪和毒术,据说当初她找到了负伤的剑神,不过不知为何就杳无音信了,有人猜测是被剑神杀了。疾风楼动用了所有势力历经八个多月,才勉强查出她最后出现在了咱中岳的……”
  沈曦走到路口转了弯,酒楼里的声音湮没在了迎头而来的叫卖声中。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等了一天,终于有两个晚来的同学猜对啦,特意拉出来表扬一下聪明的小孩:吃撑了和618722同学,两位同学再接再励,上学的考个好学校,上班的找个好工作,哈哈,一个小小的祝福。 
  这是我临睡前最后一刷新,竟然真的等到了,我也不失信,这一更送到~


☆、29

  出了酒楼,沈曦看看太阳,见时间不早了,还是决定快点去买些日用品,要不回去就太晚了。
  经过以前在镇子上的磨练,沈曦已经不是前世那连针都不会拿的大小姐了,再加上手中钱少,葛布便宜,棉布又很贵,所以沈曦这次只买了两件普通的细葛衣当下穿,剩下需要的东西就买的布,打算回去自己做。现在天凉了,还要添个薄被和褥子,沈曦又买了一床薄被褥,这薄被和褥子里面絮的不知是什么,抱起来死沉死沉的,反正不是棉花,和棉花相比那价格是天差地别,一套行李只用了不到一两半银子就买下来了。
  买完布,沈曦还去鞋店买了两双鞋,脚上那双鞋实在是破的不象样了。路过一个卖胭脂水粉的小摊的时候,沈曦还买了两根头绳,两朵粗糙的珠花,还有一把木头梳子,一袋皂豆。
  日常用的东西买完了,沈曦又买了些盐花椒之类的调味品,想起那个酒楼的卤猪蹄不错,又回去买了两个卤猪蹄,一包酱肉,还从肉摊上割了二斤肉,想了想,又从糕点店里面买了几包点心。
  虽然还想再买点东西,可沈曦怕拿不了,只好等下次来了再说。
  可当她走到城门口的时候,竟然有人赶着马车来兜生意,此时沈曦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也有taxi啊,而且这taxi还个个是“宝马”。
  沈曦花五十文雇了一辆车,然后她让那马车在城里转了一圈,她又买了点葱姜土豆白菜萝卜鸡蛋,白面大米各十斤,糙米粗面各一袋,油一大罐,新筷子新碗新盆子若干。买完东西后,这才让马车将她送回了上渔村。
  马车跑起来就是快,还没等太阳落山,沈曦就已经到了家。
  车夫帮沈曦将东西拿回屋,沈曦付了钱,车夫这才赶着车回去了。
  回到家后,沈曦将东西整理一下,就拎上两包点心就去了芳姐家。
  沈曦到的时候,芳姐家正在院子里吃饭,一张桌子上围了五个人,有芳姐,两个孩子,还有两个男人。
  一见沈曦去了,芳姐连忙站起身迎了过来:“妹子你这么早就回来了?我琢磨着你也走不快,怎么也得晚上才回来呢。还没吃饭呢吧,快过来吃点。”
  沈曦笑道:“我早回来了,多谢芳姐姐记挂。我买了两包点心,给孩子们当个零嘴吃。”
  芳姐接过点心放到桌子上,爽快的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然后又指着桌子边两个男人道:“妹子,这个是你姐夫张大郎,那个是我家二叔张二郎,以后你有什么体力活就来找他们,别的不行,干活有的是力气。”
  大郎大概三十来岁的样子,又高又壮,长得很粗豪,满脸的络腮胡子。二郎要年轻些,大概有二十五岁,也是膀大腰粗的大高个,和大郎的长相有七分相似,不过没有留胡子,倒显的干净利落了许多。
  沈曦连忙见礼:“沈曦见过张大哥,张二哥。”
  那两个汉子赶紧站起来回礼,粗粗道:“沈家妹子,以后有啥活就叫我们,保证不惜力气。”
  沈曦见人家吃饭呢,不好多留,赶紧告辞:“芳姐姐张大哥张二哥你们快吃饭吧,我也要回去吃饭了。”
  芳姐将沈曦送出门外,两人又说了几句话,沈曦问了问三叔公住哪,这才回了家。
  回到家后,沈曦拎了一小袋白面、两包点心去了三叔公家,刚来的时候三叔公给了自己粮食,自己可不能心安理得的就收人家的东西,做人要太抠了,这人缘可是好不到哪去的。三叔公收下东西,笑眯眯的夸沈曦懂事有礼,然后又叮嘱了她过日子要谨慎节俭,以后不用再给他送东西了,安心住下过日子就好。
  沈曦从三叔公家回来,这才和了一点面,包了一点饺子。
  一个人的饭是很好做的,不一会儿沈曦的饺子就出锅了,她拿了碗筷,一个人坐到桌前开饭。
  吃着吃着,沈曦忽然想起瞎子最爱吃她包的饺子了,每一次都得吃三大碗,看着眼前一共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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