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气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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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气女史-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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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气小脸眼红。

又听见罕木夏问:「那妳会牧羊吗?」

福气摇头。

罕木夏玩出兴致来,又问:「妳会采矿吗?」

福气仍然摇头。

隐秀蹙起眉。「福气,妳不用回答这些问题。」

穆伦再度介入,不理会隐秀明显的护短。「没财产、又没能力养家活口,我不能答应妳的提亲,否则部族里的姑娘们会不平的。她们个个家财万贯,畜牧能力一流,又会持家,是高原上不可多得的好帮手,然而阿思朗却不要她们,这叫她们的颜面要摆到哪里去?」

「穆伦。」隐秀警告出声。

但穆伦全然不理会隐秀的警告,他有义务仲裁高原上的纷争,于是他咧开嘴说:「为了公平起见,避免不必的纷争,维护高原上的和谐,身为头儿,我决定这高原上将举办一场招亲大会。至于你,阿思朗,我以首领的身分命令你,在招亲大会以前,不准再跟这个姑娘见面——嘿,大伙儿逮住他!」

罕木夏和其他男人纷纷涌上前去,将隐秀与福气分开。

「而妳,姑娘,」穆伦笑道:「我建议妳好好想一想,要怎么在大会上夺魁。」

福气傻眼。她看着被几个大男人困住手脚的隐秀,忍不住抱着肚子笑了起来。如果北风在这里,他也会跟她一样觉得事情发展得很好笑吧。

「隐秀,没关系,我不会把你让给别人的。」她转身跑开,去找呼伦求助。

半个月后,沃萨克家冬季牧场里涌入了大量的人群。一车车的篷车搭载着高原之人的家当,往沃萨克家的领地而来。

一场招亲大会即将展开,参赛者多是历年来向阿思朗提亲却遭到拒绝的女财主们。她们在牧场上扎营,准备在这次的盛会里抱得美男归。

空地上搭起了一个个穹庐状的帐篷,福气第一次看到那么多盛装打扮的北夷美女齐现一处。这些女子个个身材高挑、容貌秀丽,有着浓密的眉、丰满的唇与窈窕的身材,以及色泽美丽的头发和眼睛。她们穿上最华丽的服饰,戴上闪亮的金银珠宝,尽情展现所拥有的财富。

无数的牛羊、矿脉与上地,是高原财富的象征。

这些人到底有钱到什么程度?连福气也看得瞠目结舌。

反观自己,她穿着呼伦送给她的冬季服装——因为她所带来的衣服不够保暖,偏她又怕冷——身上毫无缀饰,乌黑的长发编成长辫垂在背后,不适应高原气候的脸庞因干冷而脱皮,在厚重衣物包裹下的身材更看不出什么曲线。

一站出去与人相比,她就输了。

可是为了隐秀,她不能那么轻易认输。

一大早,回到牧场的北风一边惬意的与呼伦聊天,一边对她挥手,祝她好运。

因为今天她们将以抽签决定要用哪些方式来一决胜负,抱得郎归。

而奖品,此刻正被人关在屋子里,不能见客。

看着覆盖着皑皑的天雪山头,福气不觉得她会好运到哪里去。

总之,豁出去了。

在穆伦的主导下,招亲大会如期展开。

共有八名竞争者,包含身无家产的福气。

为求公平,八支签里,有三支是可以决定竞赛内容的主签,谁抽到主签,就可以决定比赛的项目。当然,可以挑选自己的专长。

福气没有抽到主签,因此比赛的项目分别是——赛马、赶羊、以及采药。分三场举行。

第一天的赛马,福气不仅殿后,还摔得鼻青脸肿。

第二天赶羊时,其他人都俐落地将走失的羊赶回栅栏里,只有福气跟着羊一起迷路,到了天黑比赛时间结束时,才被人找回来。

到了第三天,福气已经几乎没希望了。因为夺魁呼声最高的两位竞争者已经出炉,分别是夺得赛马第一的隆赛尔家的丝珈丽,以及赶羊第一的特纳家的菲娜。

福气背着药篓上山采药时,已经忍不住一边哭泣、一边抹泪了。

最后一项采药的比赛,不是比速度,而是比所采回药材的珍贵。

天雪山群中有不少珍贵药材,然而福气完全不懂药理。她出发前一晚,才拜托呼伦告诉她,在哪个山区里可以采到哪些药。

北风怕她迷路,让她带着恒指北的磁石针和多日的粮食,因为不知道要在山里待多久。这是一项考验体力、耐力的挑战,因为冬日的高原上常有觅食的雪狼出现,因此也得懂得防身。

在众人担忧的目光中,她启程去采药。

两天之后,丝珈丽带回一朵老灵芝,暂居第一。

两天半后,菲娜也带着难得一见的雪心莲回来,与灵芝几乎同样珍贵。

五天之内,参赛者陆续返回,但都没有人可以胜过丝珈丽和菲娜。

到了第七天,福气还没有回来。被限制行动、只能在牧场看着竞赛进行的隐秀已经担心得吃不下饭,他无法再继续忍耐而不行动了。

虽然穆伦打凉地说:「聪明的男人要懂得哄抬自己的价值,偶尔也得让女人等待一下才行。」

可已经七天了。福气从来没有到过这么偏远的地方,更不用说进入地势险要的高原地带采药了。她哪里会懂得这些事!她从小养在深宫中。

先前看她被马儿摔下地,幸亏地面上覆着厚厚积雪才没有受伤。又看她在寻羊时迷路,当大伙儿出动去找她,她怀里抱着一头小羊,眼泪涟涟,已看得他心痛不已,恨不得一把抄起她远走高飞。

若非她眼中的坚持告诉他,她还没放弃,他会比她更早放弃这项竞赛。

已经不需要再证明她的心意,他只在乎她的平安。

到了中午,还不见福气踪影。她身上只带了七日粮食步行上山,可能已经撑不下去了。

不待穆伦终于下令组队找人,隐秀早已准备出发。他焦急得没注意到其他人在做些什么,但突然间,他听见了他们逐渐吵杂起来的声音。

「看哪,在那儿,姑娘回来了!」人群中,不知谁先喊出。

隐秀倏地往山隘口望去,只见一名娇小的身影缓慢地涉过积雪三吋的地面踽行而来。

心上一块大石落了地,隐秀想冲上前去,但穆伦阻止他。他说:「阿思朗,这是比赛。」

「去他的比赛!」他粗声道。但仍强迫自己留在原地。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那小小身影终于艰难地走向人群中心时,喧闹的人群逐渐安静下来,待看清楚她狼狈的模样时,每个人都说不出话来。她四肢伤痕累累,好像跌进山沟里过。

只见她拿出空空如也的药篓后便颓坐在地,掩着脸孩子般嚎啕起来。

她失败了。她没有采回珍贵的药材。

所有人还是说不出话来,只有隐秀温柔地将她拥进怀里安慰着。

好半晌,穆伦终于找回声音。他清了清喉咙,对众人道:「既然这是比赛,一切还是要照规矩来……」

隐秀根本不理他,很明显地涉嫌图利特定对象。他轻轻抹着福气脸上的刮伤,怕她痛,温温地替她呼着气。

「隐秀……」福气担忧她将失去他。

但隐秀轻声耳语:「没关系,我们私奔吧。」去他的比赛。

穆伦好笑地看着隐秀,无奈笑道:「作啥私奔?你的姑娘已经带回无比珍贵的药材,足够当你的聘金了。」

福气眨了眨眼,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穆伦来到她身边,从她乱糟糟的头发里取下一坨被冻结住的东西。「这是雪鹰石,价值连城,足够买下好几座牧场了。」

「呃?」福气整个人呆掉。什么雪鹰石?那是鸟粪吧?

只见隐秀进一步解释道:「雪鹰终年只在人无法到达的地方栖息,只吃一种仅能生长在天雪山壁间的龙珠果,龙珠果的籽据传有回春之妙,但因为稀少珍贵,再加上无法采集,因此只能透过雪鹰粪石来获得这种珍贵的药材。」揉着她的发,他笑了出来。「福气,妳果真福气!」

「所以,现在有三位姑娘胜出。」穆伦宣布:「阿思朗你可以——」

「不,只剩下一位了。」丝珈丽和菲娜同声道:「我们退出这场比赛。」

「呃?」穆伦顿时哑口无言。真搞不懂这些姑娘的心思啊。

只见有着一头金发的丝珈丽嘲讽地道:「这场比赛从头到尾都不公平。」

高姚的菲娜也说:「没错。打一开始就很明显了。」她指向福气说:「这个平地姑娘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在高原上几乎是个废物。」

福气肩膀一缩。她的确很废,不过她有别的才能啊。谁料得到她这辈子会有来到高原的一天,她本来是要当女史的哩。

丝珈丽说:「像她这样的姑娘,除了阿思朗以外,大概没人敢要。」

「连赶个羊也会迷路的露露儿塔玛非,还是生平仅见。所以我们决定——」菲娜故意停顿了下。「大发慈悲,阿思朗就让给她了。」

当两名姑娘落落大方地退出时,所有人一致为她们喝采。

隐秀颔首向姑娘们致意,随即不再理会众人,径自抱起他脸儿红红的姑娘往主屋走去。她需要洗个澡,还要上药。

「隐秀……什么是露露儿塔玛非?」福气疑惑地问。

「北夷话。」他简单地说。

「我知道。我是问这话的意思是?」

隐秀扬起唇。「愚人之妻。」

「愚人?」指谁?

「就是我。」

一个月后,依旧是冬日,他们在高原上举行了盛大的高原婚礼。

这位「愚人之妻」终于在高原上混熟了一些,也交了不少其他部族的女性朋友。虽然她还是很拙于家务,但她总算知道「露露儿塔玛非」是什么意思了。

北风将在婚礼后离开,再度浪迹民间,写他的野史去。许多年后,民间开始流传着一部与官方正史不同的边境史,署名福字,有人怀疑是福北风所著。然而他却否认。

新婚之夜,福气对丈夫道:「你骗我。」

她的丈夫——阿思朗沃萨克——停止亲吻她的脸颊。「我骗妳什么?」

「露露儿塔玛非不是愚人之妻的意思。」

「哦,那是什么意思?」装傻。

「意思是……你别脱我的衣服!我话还没讲完……」

隐秀才不理她,继续努力地完成丈夫的责任。毕竟,他可是她以重金聘入的夫婿,必须让妻子觉得有价值才行。

「那意思是……」唔,要被吻住了,她喘息地道:「为爱痴狂的女子……」

隐秀没有回应她。他早已知道,她为他痴狂。就像他为她痴狂一样。

漫漫久、季即将要结束了,从寂寥宫廷到这极北的高原,他的心终于自在了。

散佚之章南风卷

某年某月春日,女史在彤笔阁无意间看到一卷史料,是前任女史所记,内容相当有意思,竟是女史自记她自入宫后与某位天朝皇子的纪闻。

从相遇、相识、到爱情萌生滋长,这名女史最后决定放下宫廷,到天地尽头去寻找今生至爱。

彻夜读完后,南风惋惜这篇记载并未署名,诚如过去在彤笔阁里鞠躬尽瘁的无名女史们一般,也诚如他。

斟酌半晌后,他取来朱笔,在卷轴最后补记:

女史氏福气,为隆佑朝太史福临门之女。于隆佑二十一年至二十八年间任后宫女史,与天朝七皇子相恋。今乃不知所终。

然而信史不可尽信,后世人若有见此记者,是非真假,由人自断。

彤笔阁女史氏福南风

小妹,妳会幸福吧?

朱墨干后,南风缓缓收起卷轴。而故事,仍未尽……

后记说不完的故事

天啊,故事怎么写不完啊……哀嚎声中,字数爆炸。

总之,当故事写太长时,后记就不能写太多,以免版面挤不下。请容我简要说明。只想单纯看故事的,这篇后记可以略过不看。至于还没看过故事,有先看后记习惯的,拜托也请看完故事再来看后记,因为下文有副作用,会使人失去想象的空间,请注意。

「天朝」一词,在中国历史中本指如汉代、唐代那样盛世的朝代。选定「天朝」作为故事背景,纯粹是因为看起来很帅、很厉害,适合一个盛世太平的王朝。

而「女史」一职,在历代后宫中原本不止设置一人,所掌理的事情也不完全与故事里的设定完全相同。最早关于女史的记载,出自《周礼》:「女史,掌王后之礼,书内令,凡后之事以礼从。」《汉书》亦载:「女史彤管,书功记过。」《诗经》曰:「诒我彤管。」彤管,就是赤管笔,也就是红色的笔,是女史所用。这大抵是在设定女史这个职位上的原型。「女史箴」原是西晋张华所作,历代有许多画家以此作为题材,其中以顾恺之「女史箴图」为代表,今存唐代摹本。至于历代后宫中的女史,官品与人数和职责各不相同。好在这是个朝代架空的故事,可以任意天马行空,转用典实。我想,写个四品女史,应该会很有趣。

基本上,故事中的朝代设定,比较接近宋代,以运河作为经济命脉的北宋时代。关于宋代的典章制度,除了正史以外,还有许多宋元笔记可以参照。南宋《东京梦华录》一书中,作者孟元老以前朝遗臣身分写下北宋时代的见闻,对于市井、节庆的描写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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