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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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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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点——这是第一个激动人心的进展——每本书封底里页的右上角——我重复一遍:每本书封底里页的右上角——都用铅笔清楚地记着一个日期!”

“日期?”警官取过一本书,翻开了封底的里页。在书页的右上角,确实有一个用铅笔记着的小小的日期数。他又查看了其他四本书,情况完全相同。

“如果,”埃勒里冷静地接着说道,“按年月日顺序排列这些日期,结果就是这样:

4/13/19 X X

4/21/19 X X

4/29/19 X X

5/7l9 X X

5/16/19 X X

我翻了一下日历,发现这些日子分别是: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和周一。”

“有意思。”警官嘀咕道。“为什么没有周日?”

“问得好。”埃勒里答道。“在前四本书中,所有的日子都是隔周相连的。但第四本书与第五本书之间却少了个周日。这不可能是记日期者的一时疏忽,也不可能是缺了一本书,因为前四本书上的日期都是相隔几天,而第五本书与第四本书上的相隔天数也只不过增加到了九天。那么,周日显然是被省略了,因为周日是个非工作日,通常都是不被计算在内的。目前我还不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工作,但我们可以把周日的省略看成是一种合理的不规则变化,这在整个商界都是很常见的。”

“有道理。”警官点评道。

“好极了。我们现在来看看第四点,这点非常重要。爸,你按日期顺序把这些书名读一遍。”

老先生欣然从命。“斯坦尼·伟德杰韦斯基的《十四世纪的商业与贸易》——”

“等等,”埃勒里插了一句,“封底里页上的日期是几号?”

“4月13号。”

“4月13号是星期几?”

“星期三。”

埃勒里面有喜色。“怎么样?”他喊道。“你难道没看出这其中的联系?”

警官似乎有些生气了。“见鬼!我可没看出来!第二本书是A.I.特罗克莫顿的《胡言乱语集》。”

“几号?星期几?”

“星期四,4月21号……接着是雷蒙·弗雷伯格的《少儿音乐史》——星期五,4月29——我的天!埃勒里!星期五,4月29号!”

“是的,继续。”埃勒里鼓励道。

警官匆匆念完了余下的几本书。“雨果·沙里斯伯雷的《集邮动态》——星期六,5月7号……最后一本是约翰·莫里森的《古生物学概论》——当然是星期—……埃勒里,这确实令人吃惊!每本书日期的前两个字母碰巧就是作者姓氏的前两个字母。”

“这是我彻夜劳作的成就之一。”埃勒里笑道。“很有趣,不是吗?伟德杰韦斯基——周三,特罗克莫顿——周四,弗雷伯格——周五,沙里斯伯雷——周六,莫里森——周一,却偏偏没有周日。巧合?不,不是的,老爸!”

“这里头肯定有鬼,儿子。”警官突然咧嘴一笑。“不过,我觉得它和谋杀没什么关系。但不管怎么说,这很有趣。密码,我的天!”

“既然这起谋杀害让你如此牵肠挂肚,”埃勒里反击道,“那就仔细听听我的第五点吧……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发现了五个日期,4月13号,4月21号,4月29号,5月7号和5月16号。就当做是一场神圣的探讨吧,我们假设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还藏有第六本书。如果真有这本书的话,那么,书上的日期肯定应该和5月16日,周一相差八天,也就是——”

警官一下子跳了起来。“哦,这太不可思议了,埃勒里,”他喊道。“是5月24日,星期二,也就是……”他的声音奇怪地降了下来,似乎对结果很失望。“不,不是发生谋杀的日子;这是发生谋杀的第二天。”

“得了,老爸,”埃勒里取笑道,“别因为这么点小事就垂头丧气。正像你说的,这确实不可思议。如果这第六本书确实存在,那么,书上的日期肯定是5月24日。即便我们现在什么都干不了,我们至少还可以假设这第六本书确实存在。那种连续性使人不由自主地要这么想。不可能有这么巧的事……这令人生疑的第六本书使我们首次将这些书与谋杀案具体联系在了一起……爸,你是否想过,咱们要找的这位凶手得在5月24日,周二早上干点什么事?”

警官吃惊地瞪着他。“你认为那本书……”

“哦,我认为的事也太多了,”埃勒里沮丧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但我真的认为,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这第六本书确实存在。目前我们只掌握了一条可能的线索……”

“作者姓氏的开头两个字母是Tu,”警官迅速接道。

“非常正确。”埃勒里收拾起那几本泄露天机的书,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搁进了大书桌的抽屉里。他回到桌边,出神地盯着父亲的头顶。老奎因已是白发斑斑了,有一小块地方已经谢了顶,露出粉色的头皮。

“整整一夜,”他说道,“我都在想,只有一个人能够——心甘情愿地——为我提供失落的信息……爸,这些编上密码的书肯定有文章,而这文章无疑是和案子有关的。绝对是这样,咱们赌一顿派特饭店的晚餐怎么样?”

“我才不赌呢,”警官笑道,“无论如何也不能和你赌,你这个傻子!这位万事通是谁?”

“韦斯特利·威弗,”埃勒里答道。“他并非什么都知道。但我认为,他隐瞒了某一情况。这一情况在他看来毫无意义,但对于我们而言,可能就是谜底。我相信,如果他出于某种原因故意隐瞒了这一情况,那么这其中一定牵扯到玛丽安·弗兰奇。可怜的韦斯认为玛丽安和这案子有着说不清的关系。也许他是对的——谁知道呢?不管怎样,如果说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有一个人我可以绝对信任,那这个人就是韦斯特利。他有时是有些犟,但他为人很正直,不会弄虚作假……我真的认为有必要和韦斯特利聊聊。咱们可以请他来这儿开个圆桌会议,这可能对大家都有好处。”

他拿起话筒,请接线员接通了弗兰奇百货商店。警官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

“韦斯吗?我是埃勒里·变因……你能不能马上叫辆车来我家?就占用你半小时左右的时间,这事非常重要……对,放下手中的一切,马上过来。”

26、伯尼斯的踪迹

警官烦躁不安地在屋内徘徊着。埃勒里回到卧室梳洗毕,心平气和地听着父亲时不时爆发出的一阵阵怒骂,老生将命运、案子和警督挨个骂了一遍。德乔那一如既往保持着沉默。他将餐桌收拾干净,便退回厨房里去了。

“当然,”在某个神志稍微清醒的时刻,警官开口了。“普鲁提确实说过,他和诺尔斯都认定,第二颗子弹击中弗兰奇夫人时,她正坐着。不管怎样,这证明你的一些分析还是正确的。”

“太好了,”埃勒里正忙着穿鞋。“审判时,专家的证词总是管用的,更何况还是普鲁提和诺尔斯这种专家。”

警官对此嗤之以鼻。“你才见过几次审判……让我头痛的是那枪。诺尔斯说,凶手用的是那种黑色的点三八‘克尔特’手枪。这种枪在黑市上随处可见,便宜得很。只要诺尔斯见到这支枪,他就肯定能证实子弹是从这支枪中射出的,因为抢管中会留下特殊痕迹,这足以证实一切。顺便告诉你一下,两发子弹都是从同一支枪中射出的。但我们怎样才能找到这支枪呢?”

“你这是在让人猜谜语,”埃勒里说道。“我可猜不出来。”

“如果找不到枪,我们就缺乏关键的证据。它不在弗兰奇百货店中——弟兄们已经搜遍了整幢大楼。那么,肯定是凶手把它带走了。要想再找到它,恐怕真是痴心妄想了。”

“不过,”埃勒里一边说,一边披上了吸烟服,“也许我不该这么肯定,但罪犯们确实常干些蠢事,爸,这你可比我清楚得多。但我承认……”

门铃突然急切地响了起来,埃勒里一怔,诧异道:“韦斯特利不可能这么迅速吧!”

警官和埃勒里走进书房,小个子德乔那郑重其事地领着弗兰奇百货店的保安主任克劳舍进了屋。克劳舍满脸通红,看上去似乎很兴奋;刚一进门,他就迫不及待地讲开了。

“早上好,先生们。早上好,”他友好地打着招呼。“昨天忙了一天,今天好好歇歇,呃,警官?我探听到了一些消息,你肯定会感兴趣的——是的,先生,这可是实话。”

“见到你真高兴,克劳舍。”警官的谎话张嘴就来。埃勒里眯缝着眼,似乎在揣度克劳舍将要说些什么,“坐吧,伙计,说说看,是怎么回事。”

“谢谢,谢谢警官。”克劳舍长叹一声,坐进了警官心爱的扶手椅中。“我昨晚几乎就没合眼。”他微笑着,念了句开场白。“出去转了不少地方,今天早上6点就又开始忙了。”

“诚实的劳作从不祈求上天的回报。”埃勒里低声念了一句。

“呃?”克劳舍似乎有些不解,但他那红润的脸上很快便又堆满了笑容。他伸手从胸前的口袋里摸出两支油迹斑斑的雪茄。“您是在说笑吧,奎因先生?抽烟吗?警官?您抽吗,奎因先生?……我抽烟,你们该不会介意吧。”他点上雪茄,顺手将用过的火柴扔进了壁炉里。德乔那此时正在清理餐桌上的最后一丝狼藉,见此情景,脸上不禁掠过一片深恶痛绝之色。每当家中被弄得又脏又乱时,德乔那总是暴跳如雷。他恨根地瞪了眼克劳舍的虎背,踩着脚进了厨房。

“克劳舍,到底是什么事?”警官的话音中透着一丝不耐烦。“说吧,说吧!”

“好吧,警官。”克劳舍故作神秘地压低了声音,往两人跟前凑了凑。他晃着雪茄,强调着自己的话。“你们以为我一直在干什么?”

“我们一无所知。”埃勒里颇有兴趣地答道。

“我——一直在——打探——伯尼斯·卡莫迪——的行踪!”克劳舍轻声说道,他的声音低沉而又略带震颤感。

“哦!”警官一脸的失望。他愁眉不展地看着克劳舍。

“就这些吗?我已经派手下显得力的人去干同样的活了,克劳舍。”

“哦,”克劳舍向后一靠,将烟灰弹到地毯上。“我并不指望您听了刚才的话后会激动得吻我一下——这是实话……不过,”他又故弄玄虚地压低了声音,“我敢打赌,您手下的人并未搞到我所获得的消息!”

“哦,你搞到了点情况,是吗?”警官急急地问道。“嗯,这可是新闻,克劳舍。对不起,我刚才太急躁了。你到底探听到了什么?”

克劳舍得意洋洋地瞥了眼埃勒里。“我在市外找到了那女孩的行踪。”

埃勒里着实吃了一惊。他眨了眨眼。“你竟然做到了这一点,是吗?”他笑着转向父亲。“好像是比维利略胜一筹,老爸。”

警官既有些不甘心,但又很好奇。“我真该死!”他低声发了句牢骚。“你是怎么查到的?到底怎么回事,克劳舍?”

“是这样的。”克劳舍迅速答道。他跷起二郎腿,吐了口烟,一副自我陶醉的模样。“我一直都认为——我绝没有贬低您和您的伙计们的意思——这个伯尼斯·卡莫迪肯定已经被干掉了。先被绑架,后被谋杀——我不知道实情如何——但我估计,差不多就是这样。尽管种种迹象确实表明她就是凶手,但我觉得不是她干的。这是实话……所以,昨晚我擅自去了趟弗兰奇府上,想了解一下这女孩离家时的情形。我见到了管家,估计她把对你们说过的话又对我重复了一遍。您不会介意吧,警官?……不管怎样,我还找到了一位‘特殊’的证人,他看到女孩沿着河滨大道向七十二街走去。我就从这开始查,倒还真查出了不少情况。我找到了一位正在兜客的出租司机,他说曾在西区大街和七十二街的交叉路口拉过一位相貌相符的女士。这是辆私人出租车。而且,我估计,也是我走运,其实就是这么回事。这次能找到女孩的行踪,一部分靠的是运气,一部分也是靠实干——这是事实,对吧,警官?”

“嗯,”警官酸溜溜地答道。“你确实比汤姆·维利棋高一着。然后呢?还查出什么别的了吗?”

“当然!”克劳舍又点上一支雪茄。“司机把那女孩送到了阿斯特酒店。她让他等会儿,自己进了大堂。大约两分钟后,她拎着一个小箱子出来了,边上多了一位高个金发男子,他打扮得很时髦。两人进了车。司机说那女孩似乎面带恐惧,但她什么也没说。高个男人让司机拉他们去中央公园转一圈。车在公园里刚转了一半,那男人就敲窗示意司机停下——他们要下车。司机起了疑心——他还没见过有谁在公园里刚转一半就要下车的。但他没多嘴,那位金发男子付过车费,便让他把车开走。司机临走前,看了眼女孩,只见她脸色苍白,像是快断气了似的——据他说,她看上去像是醉了。于是他就慢慢悠悠地把车开走了,但他一直注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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