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光逐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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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光逐笑来-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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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

“这样,我留下,你就当我是为了你而留下的……那些修仙之人想必也不敢为难你们云家的姑爷罢?”

不是商议的语气,亦不是祈求,根本是赤。裸。裸的强加。

被他蛮横又露骨的话刺到软肋,百里逐笑面上一片绯红,好不容易才躲开他的唇,只得吞吞吐吐道,“……说什么呢?你……关我屁事?等你的毒解了,便,便给我乖乖滚回去,将百鬼魅王和幽冥王一鼓作气全部干掉!然后成为下一任魔尊……你若不依,再给我添乱,我作为沉渊派白襟弟子,下任掌门人……”

黑煞獒王陷入深深的苦恼中,“你就那么不希望我留下?”

“都说了关我屁事。”她别扭地撇开目光,“反正你不属于这里。”

“告诉我理由。”

“留下来的话,你会消失的。”她看着他,忽然开口,“总有一天我们会兵戎相见。”

仙与魔,光与影。

若想安然共存,一定会有一方甘愿被另一方吞噬。

陡然转醒,挥洒不去的戾气重新占据了那双冷峻的眸子,楚四歌的胸口起伏不定,环住她的手渐渐松开,“百里逐笑,你要相信有朝一日我若做出令人无法释怀的事情,也一定是有无法拒绝的理由。不管今后会发生什么,在流川,亦或是在魔域,我答应过你,绝对不会消失……绝对不会,从你的身后消失……”

只是不知,她屡屡救自己,究竟是出于喜欢,还是仅仅想多掌控一颗关系魔域的棋子?这个女人对男女情爱之事根本没有半分心思,也没有半分概念——身为流川侯的女儿,很多事情是身不由己,感情会化做肩头责任的一部分,也会变作一个筹码。

轻易将这个筹码压在一个过于危险的魔物身上,天下不会有这般不计较后果的买卖。

所以对于动听的情话,她没有应声。

眼中滑过一丝没落,一身黑衣的男人小心推开怀中如雪般的洁白,冷了口气,“罢了,我知现在的自己没有资格去与你说这些,也不知这残破不堪的身体还能撑多久……”

百里逐笑垂着眼,双手玩弄着垂在身侧的一块勾形的晶莹玉佩,那是她自从一出生便带在身上的,与弟弟一人一枚,分别唤作“不叛”“不欺”,凑在一起便是完整的琚佩。尘世间有流传,若是喜欢一个人,将随身的玉佩赠予便是携手一生的约定,她的娘亲寒倾夫人亦说过这般的话,可是此刻的她,却没有勇气将它摘下来递给眼前的男人。

乱透了。

总之心里乱透了。

特别是那混账说出什么‘做我女人’之类的话之后。

“楚四歌,其实我……”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恢复成往昔般摆着臭脸的家伙所打断,楚四歌的声音分明带着一丝不甘,“方才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

“啊……嗯。”少女最终还是低下了头,本来想说的话在喉头间滚动了一番便被压在了心底,“我只当黑煞獒王是一时脑子糊涂了,才不会放在心上。”

脖颈间他的温度还在,在秋日凉风的吹拂下竟有些烧灼感。

她深深吸了口气,平复了心情,耳边却响起了重重的敲门声,随即是清脆的声音:

“请问……百里藏刀是住在这里么?”

☆、桃花飞梦【上】

房门紧紧地闭合,一盏烛火不安分地跳动。

一张并不算宽敞的陈旧四方桌边,攒动着四颗脑袋。

尽管与自家主人坐同一张桌子是件很大逆不道的事情,可是拗不过百里逐笑丢过来的眼刀,柔卿还是怀着忐忑的心情坐在了楚四歌的旁边,努力让自己因为恐惧而不断颤抖的身体渺小一些,再渺小一些。

而黑煞獒王的目光,则是在百里逐笑与百里藏刀兄妹二人之间来回徘徊。

“这算什么?!要我说大哥你好歹是个成年的健康男性,就算是一时兴起捡回来的也该是个前。凸。后。翘的女人才对!可是大哥你看你捡回来的这货……压根连性别都弄错了啊!”

着一身清亮短衣的少女“砰砰”地用指节扣着桌面,墨瞳之中含着幽怨,“按你的说法,那口口声声自称自己是‘小爷’的家伙是个富家子弟,那还要我们来接济做什么?不能因为这里有个钱多到撅着腚到处乱飞的家伙就随意施舍善心啊,我的好大哥!”

“喂,什么叫‘钱多到撅着腚到处乱飞的家伙’?”魔王陡然起怒火。

“也不能因为这里有个仗着自己在魔域有点小地位就任性妄为的狗王就随意施舍善心啊,我的好大哥!”

“……这话听着怎么觉着还是在说我?”

“更不能因为这里有个偶尔做点小善事就恨不得立牌坊的楚四歌就随意施舍善心啊,我的好大哥!”

“百里逐笑,你够了。”

这是分明是躺着中诸葛连弩啊——楚四歌内心泣血控诉。

忽略掉满脸不爽的魔王,百里逐笑站起身来,一脚踏在条凳之上,伸手指了尚未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某人,“大哥,不是我要说你:我与楚四歌、柔卿的身份特殊,多一个人在身边终归是不好的……再说了大哥说是在茶铺遇上那家伙的,怎的他还在你先找上门来?莫不是碰上了使诈的老江湖,故意要骗我们钱财罢?”

楚四歌冷冷插嘴:是我的钱财,与你无关。

“我,我是想起少了一味药未抓,便又折回去了,我想那江笙小兄弟应该能找着这里……也,也想叫小妹早些见见大哥这个新朋友……”百里藏刀自知理亏,不由低头玩弄着自己的衣角,“我觉着他蛮可怜,就,就允了他住处……”

他抓抓脑袋,幽幽叹了口气。

百里逐笑见往昔爽朗的男子这副模样,心中自是无奈,“那家伙真是从家里跑出来的么?那还真是同命相怜。”

可尘世中大户人家的公子哥,有几个甘愿舍弃锦衣玉食的富贵生活与江湖浪儿一同闯荡?

“嗯,江笙小兄弟说家里给他安排了门亲事,他不喜欢,又推辞不掉,只得逃婚,到现在家里人还在差人寻他呢,连客栈都不敢住,都睡了好几日桥洞了……小妹,你就看在大哥的面子上,让他与我们一起住罢……”

百里逐笑抿着唇,望着大哥澄澈真挚的眼神,竟然没有办法狠心拒绝他。

可是楚四歌体内毒蛊残毒未解,百鬼魅王又不知何时会杀过来,不管怎么看都觉得会殃及无辜……

“喔,那还当真是个有担当的小兄弟。” 楚四歌勾起嘴角,抬起手扯了扯百里逐笑的衣摆,拉她回神,“我见那江笙说话倒也生涩,不像是什么凶恶之徒,我们在此候着你师兄无聊得很,能多个朋友说说话不是坏事。”

“可是……”

“是你大哥将他领回来的,自然有你大哥保护着,无需担心。”

“可是……”

“江兄弟的吃穿日后都有我来供给,不会加在你欠下的账上。”

“成交!”百里逐笑轻轻一击掌,眉眼弯弯。

“小妹不放心,我看住他便是,定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拍了拍胸脯,百里藏刀极为难得地向楚四歌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而且我见江笙与小妹年纪相仿,出身又好,样貌又好,读书又好,拳脚功夫又好……不如小妹你带他去修仙,这样一来他的家中自然不会再挽留,若是他入了仙籍,有朝一日说不定你们能……”

百里逐笑瞥了眼睛,冷冷张口,“大哥你什么意思?”

被那样的眼神所震慑,百里藏刀急忙摆了摆手:没,没别的意思。

“百里公子他不过是想促成百里姑娘和江公子的一段良缘。”柔卿抬袖遮口笑道,却接连被楚四歌,百里逐笑和百里藏刀瞪眼睛,只得改口道歉:对不起。

*

用旧门板搭成的简易床铺上盖着厚厚的棉絮。

不是寒冬腊月天,这般的做法只是想让硬邦邦的门板睡得更加舒服些罢了。

身材算不得高挑的少年刚刚褪下贴身的里衣,便被一道黑影吓到,胡乱裹了衣服上身,他低了声音,“谁?是谁?”

“江笙小兄弟……诶,小江,小江啊,从今儿起,我与你一道住好了,彼此也好有个照应!你的事我也与小妹说了,小妹她也同意了呢~”房门被人由外猛力推开,爽朗的声音一听便知来者是谁,“我还带了两坛子美酒,来来来,今夜老子与你畅饮一宿!”

少年张了的口半晌未合上,“你是说,你要与我一起住?小爷我在家中可总没堕落到与个大男人同挤一张床……嗯,嗯都是由府里的美姬侍候的……”

“就这点大个头,性子又急又燥的,和老子谈什么女人?小江啊,你就活脱脱有娘们气,与姓楚的那家伙身边那小娘子倒是有的一比……怎还好意思与我说家中有美姬侍候?离不得家就别要出来混江湖!这年头的男人,怎的都再少见了男子汉气概!真是心痛啊……”

“少罗嗦,小爷我可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纯,纯爷们……”

两人就着方桌随意扯了一会儿,也没旁人,边就一声“老子”去,一声“小爷”回,谈天谈地,不知真假。

几杯酒下肚,一来二去间竟惹得百里藏刀心情大好,拍了江笙的肩头连连称道他年少有为,当真是相见恨晚:只是这从家中跑出来的小少爷是一时间难改富贵人家的本性,脾气骄纵任性,说话也不大客气;不过那豁达的心境与机敏的应对,倒是令人有几分欣赏的。

百里藏刀不由暗忖:若小妹有个弟弟,该就是这般的个性了罢?

借着酒劲儿,他往江笙的身边蹭了蹭,一只手搭上少年的肩,低了声音道,“小江啊,我,我与你说,你,你……别,别招惹那屋姓楚的家伙,他啊,浑身心眼儿……”

本想告知他楚四歌是魔族,可又怕多言会挨百里逐笑的训斥,他还是忍了忍,含糊的说了几句。

“诶,有么?小爷我倒觉着楚公子样貌堂堂,性格沉静,举止优雅,风度翩翩……与令妹倒是甚般配……嗝,般配……嗝……”故意撩了撩额前的发,江笙嫌弃地拨开百里藏刀的手,“别说小爷我在朝廷里见惯了那么多王侯之后,也没见着哪个男人能有楚公子这般内敛沉稳的性子,要我说啊,这才叫真正的男人……”

他的脸上忽然浮现出诡异的红晕。

“内敛?沉稳?”百里藏刀自碰了个钉子,驱散了醉意,不爽抱怨,“你一小屁孩哪儿来这么多称赞他的话啊?”

“小爷才不是小屁孩!觉得好自然就夸了,小爷好歹也算是饱读诗书,说几个夸人的话,算什么难事?!”

江笙挥了拳头抱怨,只是那模样分明像是在任性闹脾气,百里藏刀见着也只是无奈地赔笑——只是这场景像极了自己小妹在与楚四歌相处,想到这点,男子原本勾起的嘴角不自在往下垂了垂。见自己抗议无效,少年安静下来,机敏的眸子一动,嘲讽道,“……我看你啊,是吃醋了罢?”

“吃,吃醋?”

“嗯。喜欢自家妹妹的男人最可悲了。”

“那又如何?小妹就是我一个人的小妹,别人再怎么说她任性顽劣,在做大哥的心中,她永远是最好的女人……自从我被她捡到,就没想过要把她分给不靠谱的家伙……”

“咦咦咦——”江笙的声音拖了老长,眨了眼睛不确定反问,“把你……捡到?”

“嗯。你该知道流川之上有座仙山叫做沉渊吧?我本是想上山拜师修仙,只是那沉渊山当真凶险难攀,我沿途遭了野兽的追赶,受了严重的伤,在山腰便不省人事,然而就在奄奄一息的时候……”

回忆着与百里逐笑初遇的那一幕,灿烂得宛若九月艳阳般男子周身腾起的光亮,简直可以刺瞎对屋魔物仅剩的另一只眼。

顿了顿,又陷入了更深的浮云之中,“我,我睁眼便见着了小妹,她穿着白衣裳,佩着剑,就像仙女儿一般飘到我的眼前……温柔地……踹了我一脚……”

江笙额上的青筋跳了跳,似乎已经想象出那个场面。

“原来百里姑娘是个修仙之人,怪不得有种不可侵犯的危险气息。我听闻流川之上走动的修仙之人却是不少,没想到当真能结识一位,真是三生有幸。”他吞了吞口水,仿佛明白了什么,惊道,“咦?这么说,你们不是兄妹,那你与百里姑娘,岂不是,岂不是也可以……”

百里藏刀摇摇头,又扬起脖子灌下一口酒,“我嘛,自幼失去双亲,是个粗人,又笨又没本事,脾气也不好,一身的家当也就是几把破刀,哪儿能配得上她?小妹与我来说,那就是天上的月亮,是悬崖上的花!我百里藏刀是什么,是泥土里灰不溜秋的蚯蚓,那能般配么?我只盼小妹能嫁户好人家,免得与我闯荡江湖,挨饿又受冻的……”

“我想百里姑娘是不会在意那些虚名的。”

“可是时间呢?”百里藏刀慢慢出声,“我不过是个凡人,区区几十年的阳寿,陪不了她一辈子。我一直回避着不去过问她过去的事情,就是希望她能把自己当做个寻常人家的女孩子,快快活活在尘世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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