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特种兵的呆萌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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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特种兵的呆萌妻- 第1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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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默知道他家是做什么的,陆朔不知道,着急问他爸是不是什么高危职业,需要这么多人保驾护航。

冷焰白莲花似的笑了,高雅无比。“挖矿的。”

“啊?”

“而且是金矿。”

“好有钱!”原来部队里还藏了这么个土豪,怪不得他们都拿国豪开涮,亏自己回归时还想着遇到困难找他呢。

看她眼里印着两个金字符,冷焰拿起管家送上来的茶喝了口,挺豪迈的讲:“小朔朔,以后有困难随时找焰哥,不管是什么困难。”

“好!”有钱好办事儿,虽然四叔也有钱,可那是家庭关系,哪天她又要离家出去,可不能再像以前那么衰了。

陆龙还能不知道她的心思?便打断他们的话,讲来这里的目的。

奇异的,没有太大牵绊的冷焰却犹豫起来。

“实不相瞒,长官,我下个星期就要结婚了。”冷焰为难的讲。“本来是想向你打报告,但这报告一时半会也批不下来,刚好又遇到休假,父亲就摧着我把这事办了。”

“这是好事。需要延长假期吗?”

冷焰对视他不说话。

陆朔在他沉默的第一刻,就觉得不秒。

等久了的莫默紧张起来。“冷焰,你这事应该早点说,一定有许多战友会来参加你的婚礼。”

莫默拿出了战友,陆龙却始终望着冷焰,薄唇紧抿,姿势未动。陆朔看得出来他有些僵硬,正在同样不安的等着冷焰亲口说出来。

冷焰闭了闭眼睛,豁出去了的讲:“长官,我想复员。”

他用到了复员,而不是转业。

听到他的话,大厅的气氛比之前更加凝重,陆朔、莫默有千言万语,却都在等长官发话。

“是因为这次任务的原因?”许久后,陆龙带着问号的问。

冷焰没勇气看他眼睛,垂着头。“不是。我原本就计划今年年底走人,与清除任务没有任何关系。”

“……考虑好了?”

“嗯。”

“那恭喜你。”陆龙微微笑着,向他伸出了手。

看到面前的手,冷焰深刻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们从来都只是敬礼。但他还是决然跟他握手。“谢谢。”

“复员通知会在结束假期之后送到你手里,不需要再回部队。”

“是。”

“你的资料都会封存,但毁灭行动还未有结束,一切小心。”

“是!”

默了默,陆龙起身。“那么再见,冷焰。”

冷焰眼里蓄满泪水,梗着脖子看他们往外走。

陆朔频频反头看冷焰,突然想哭。可不可以不要复员?为什么总要有分离。

莫默用力拍了拍他肩膀。

冷焰猛然握住他手,很用力。

他们搭档了十几年,十几年的生死信任,此时他们更无须多说一字一言。每个人的生活重点都不一样,除了为国家,他们也需要为父母与自己未来的家庭而活,所以没什么好解释,也不需要解释。

最终莫默给了他一个没事的眼神,跟着离开,未留下一字半句。

冷焰没有动,也没有去送,站在奢华的大厅中,眼眶里的泪水终究流了出来。

十多年前,他们也是刚入血刺的菜鸟,在余刚长官的训练下,得到进入血刺的通行证,那一期,五百多个人,就他和陆龙、莫默、周佳佳四人留下。进入血刺后,他们四人与白小冰,跟随余刚长官执行大大小小任务十余件,有危些险些丢掉性命的,也有轻松胜利的。后来红星失窃,余刚长官牺牲,由陆龙带领血刺,他们这个小分队都还是维持原来的模式,直到新的人加入。

这么多年的感情,如果记录下来,每一天都是一集电影,足够他去回忆与想念。

他在最年少气盛之年,遇到了最好的长官、最好的兄弟,于是成了一名最好的兵,可以说是不负青春不负使命,现在他要做的,则是一个最好的儿子。

“少爷,老爷下病危通知了,请你速去医院一趟。”

“知道了。”

**

离开冷家,陆朔郁郁不乐,抿着小嘴不想讲话。

连她都不闹腾了,可想而知血刺指挥官与副队,现在是做何心情。

陆龙望着窗外的景色,在看到老子故里时开口:“回去收拾东西,三十分钟后去安徽。”

“是!”

一到车站,三人下车不停滞的回酒店。

陆朔跟在陆龙身后,在进房后从后面抱住他。“爸爸,别难过,就像小白一样,他会有更适合自己的生活,我们也会有新的战友,能够托付生命的兄弟。”

陆龙反手将她拽过来,抬起她下颌,看进她眼里。“陆朔士官,对于你来说,没有弟,只有兄。快去收拾东西,赶不上飞机就坐火车。”

“啊!”想到那次选兵时坐的车,陆朔尖叫风一般的跑去拿包,将两人的东西一股脑全塞里面。

看她咋咋呼呼东窜西跑的,陆龙严厉的唇角微扬,有些苦涩的笑了。这个营盘不是他想聚就一定能聚、一定能长久,现在他们离开也好,毁灭行动越到后面就会越危险,他们陪自己走得够远了,没道理还要付出性命。

“莫默,在假期未结束之前,你随时可以更改你的答案。”临上飞机时,陆龙再次让莫默考虑清楚。“和周佳佳他们一样,不必急着回答,仔细想清楚了,如果归队就是你们的答案。”

莫默愣了会儿,在广播员提醒登机时惊醒,立即答道。“是!”

第六十五章 第4站乾坤朗朗

去过莫默的本土家庭、周佳佳他们的小资住所和冷焰的贵族别墅,现在秦朗这个……可真的是乡村了!

陆朔他们飞到安微机场,再从机场转到应城县,然后还要坐村里两个小时才有趟的公车进村,让他们好一通转,不过这都是小意思,对血刺来讲,就是多花费些时间而已。

于是等他们走到那个不算太土的村落,已是近黄昏。

这个村挺大的,与安乐村差不多,但却没它那么富有,新房是都住上了,偶尔还有辆奔驰开出,算是小康之村吧。

有莫默这个老好人在,这外交官的事儿当然是交给他去做,陆朔只要守着不多的行李,与陆龙等他打听情况回来便成。

跑去一人家敲门的莫默,和那个老奶奶勾通半天,指手画脚好会儿,才带着有用的情报回来。“长官,拐过这个弯,走十来分钟就是。”

“嗯。”陆龙眺望他指的弯,目测弯的长度,拿起了陆朔的包。

陆朔两手空空乐哒的跟在后面。不用拿东西什么的最好了,啊——村里的黄昏真好看。

莫默看一会儿就把心思转移到其它事物上的陆朔,想她再怎么厉害,也还是孩子心性,遇到开心的事就将难过抛弃了,真好。

拐过一个大大的弯,少说也有上百米,路的一边是条河,因为这个弯而导致水位上升。

陆朔看到里面有鱼在游,新奇的想跳下去抓,被指挥官给勾住了衣服。

好吧,不抓就不抓。人被拖走,陆朔恋恋不舍的看那几条游得欢快的鱼。

过了弯道,是个斜坡,当陆朔他们背着太阳走上坡时,意外的看到一座学校,学校的操场很大,水泥地上画着篮球界线,目测是个标准篮球场大小。

没想到这么个小地方,在体育上面还是挺重视的,是想再出一个刘翔么?可惜就算是有刘翔也拿不了世界杯。

现在这个时候正是打蓝球的黄金时间段,学生们都放学了,又不是很热,瞧瞧场上的几人打得酣畅就知道他们是有多享受现在的时光。

“别想抢爷的球,爷被人抢球时,你们还不知道在哪里呢!”一个身上透着锋芒,被太阳最后一缕阳光照耀的男人恣意风发,半长不受规矩束缚的黑色半长发在他的跳跃中舞动,随着他的起浮而起浮。

突然间,汗湿的短发飞起来,甩下几滴晶莹的汗水。“哔——三分球,你们输了,给我洗袜子去!”圆形球柜体呈弧线飞进球栏,男人自己吹口哨,大嚷着在球弹回来时伸手接住,在地上拍了下就压榨几个比自己小的学弟们。

“秦朗,你丫的这么大了欺负我们好意思么?”几个初中生指着他一阵指责叫骂。

被比自己小这么多的孩子围攻,秦朗没觉不好意思,反而挑着眉儿狂妄不羁的道。“怎么了怎么了?想懒帐是不?是谁求着要跟我打的?”

“是我们要跟你打的,可我们没想到部队出来的兵哥尽欺负人。”

“哎我说,兵哥就不是人了?死小孩,给我乖乖洗袜子去。”

“朗朗乾坤,你欺负我们一小孩你好意思么?”通常喜欢打蓝球的孩子都比较外向,也就是调皮好动,哪会是个软柿子。

秦朗拍拍球,将球还给他。“现在是黄昏,洗!袜!子!而且……”说着森森一笑。“就算是朗朗乾坤又咋滴?朗朗我就是要来颠覆乾坤。”

“有出息了,欺负孩子很有面子,特高傲自豪是吧?”

“那……长、长官!”叉着腰的秦朗正要接话,在听到这一辈子都难忘记的声音吓得转身,看他们仨又是惊又是喜。

陆龙冷哼了声,走进操场。

秦朗反应过来立即跑过去,站定、敬礼。“长官!”

陆龙点了下头,看他身后几个半大不小的孩子。“过得挺滋润的。”

“呵呵,还行。”秦朗挠挠头,回的诚实。民村就是这点好,回来就像远走的游子,对家乡倍感亲切,乡民也很热情,没有城市那么大压力,帮忙做些家农就能养活一家老小,不必急着找工作维持生计。

莫默看傻不愣噔在家玩傻的战友,让他带他们找个地方坐,走几个小时路不是白走的。

秦朗这才恍然大悟的带他们回家。“我家有些简陋,长官你们可别嫌弃。”

“走你的吧,再简陋总有个摭风避雨的地方吧?”对这个刺头兵,莫默真有点跟带孩子似的。除了一股子不服输的傲气,其它就什么都没了,若不是在部队,他铁定是人群中的独树一枝。

秦朗嘿嘿笑了两下,边走边讲解这里的风土人情,在绕过学校时指着小山坡上的房子。“长官,副队,就是那儿了,夏天保证凉快。”

陆朔、陆龙、莫默抬头看过去。

“哪儿?”陆朔好奇的问。

秦朗使劲指着那一处。“哪儿,看到没有?竹房。”

在秦朗手指下的地方是片竹林,竹林脚下是三间竹房,说不算简陋,这要是放在两个世纪前,绝对是个小土豪,可现在是两个纪纪后,再住那样的房子,确定不是原始人?

走进飘着竹香的房间,陆朔脱了鞋子赤脚踩在圆竹铺的地板上,又看所有家具都是竹子编织的,呵呵傻笑道:“也挺不错的,世外桃源啊。”

莫默踩了踩地板,确定不会被自己踩断才进去。

陆龙将所有房间看过一遍,用竹杆撑起窗户向秦朗讲:“家里要是有困难,可以向上级反应。”

秦朗用竹托端了三杯茶出来,小小的青瓷杯里飘着几片绿叶,很是讨喜。他听到陆龙的话愣了下,才摆手解释。“我爸爸是建筑师,他闲着无事弄的这简房,我看着不错,说要来取媳妇,就暂时住这儿了。”

“用这个聚媳妇?”陆朔惊愕,接着坚大拇指。“老高大上了!”

秦朗听出她是反义词也不在意,还洋洋得意的讲:“那是,全村的姑娘都想跟我双宿双栖呢。”

“你就吹吧。”陆朔轻噗,小跑过去端他托盘里的茶杯,嗅着香味喜欢,试了口觉得不烫就一口全喝了。“不错不错,至少你这泡茶手艺不错,以后还可以卖艺不卖身哈。”

“得了吧,我这是雨前茶,笨蛋都能泡好……”嗯?有什么不对?

莫默、陆龙两人看顿住的秦朗,均含笑不语。

陆朔憋不住指着他哈哈大笑。“所以你就是笨蛋!”

秦朗:……

为毛他被一个小孩给欺负到了!这山水转得太快了!

“喜欢这?”陆龙喝了口茶,觉得不错又呷了口,问东张西望的女孩。

陆朔使劲点头。“举世爱栽花,老夫只栽竹,霜雪满庭除,洒然照新绿。”“虽见过竹林,但从没有现在这般心境。秦朗,你这地方太美了,不仅老夫种竹,我还想到白居易的悠然见南山,太诗情画意了。”

“你是第一次觉得新鲜,多住几天就不会这么想了。”秦朗说着开了屋里的灯,走去厨房时讲:“明天带你去挖笋。”

“嗯嗯。”陆朔尾随他进去,看他烧火抄菜,动作一气呵成,熟练快速,就撑下巴坐火堆旁。“朗朗,没想到你挺贤惠的。”

秦朗也不介意,笑了笑就看外屋的陆龙。

陆朔跟着他看过去,刚才的好心情顿失。她还记得今天血刺少了名队员,她还记得,当年秦朗获得进入血刺的通行证时,陆龙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而现在,还未过二十四小时,他们将要再次面对这个问题。

秦朗收回视线,将锅里今早去挖的新鲜笋起锅,装进一旁的碟子里。

勤快的抄了好几个小菜,秦朗在煮最后的汤时,用油腻腻的手在她眼前晃了下。“嘿,小屁孩,你想再多没用,老实听长官的话就行了。”

陆朔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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