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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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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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柳云芳很是满意的,特别满意白家的态度。

由于两家地位相差着不只一厘半厘,虽够不上说是地位悬殊,但总归他们家是高门,白家是高攀了。

要不是出了赵姑娘那事,柳云芳也不会舍□份的,好在白家贵在血统还算清贵,她也就勉强忍了。

白家女眷的刻意奉承,也叫柳云芳找到一些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她拿捏着态度,端着身份,任由那些三姑六婆地相看着自己儿子。

要说别的她没有信心,只说她自己生养的三个儿子,那是个顶个的好,从大到小就没有拿不出手的。

大儿子生就严肃脸,却自有一股庄重的气势。二儿子……二儿子那就不用说了,有着那张王牌脸,别说姑娘婶子,就是大爷大叔,看到都会动心的。小儿子虽说没有大儿子的气势,也没有二儿子的锐利,但她小儿子性子好,极是温和啊。这温柔啊,他就是一把刀,刀刀割人心。

柳云芳已经从白家姑娘的眼神里看出来这事铁定成了,白家姑娘那颗芳心怕是对着自己的小儿子动得不能再动了。倒是自己儿子的脸色,她越发看不透了。

前几天自己儿子已经做了一件傻事了,别人都不要那个小兔崽子,他倒是接手要了过来。

就算这孩子是老三家的祸根,老三想甩脱掉,那也不应该轮到她儿子的头上,还不是有老四那个同母亲兄弟吗?

都是花盛璋那个混蛋,心偏得没有地方了,他就是欺负自己儿子什么都不懂,给自己儿子下个套,谁知道自己儿子竟如此心软,花盛璋刚提个头,他就应了下来,结果那个小东西就到了自己儿子名下了。

这让自己儿子将来怎么讨婚事啊,虽说不过名不记名,只说是先养在那处,等事情平息了再做处理,但这事,她只要想想就堵得慌。

所以,儿子的婚事必须早早订下来,到时候,把那孩子推到老四那边,花盛璋他们也就说不出什么了。

花清远觉得他这一刻就像动物园笼子里的大猩猩,任人观赏,却还要做出一副请君随意的样子,相亲这活,真不好做啊。

花清远脸上淡淡的笑意,至始至终都挂着,很给自己老娘的面子,一点没顾忌着对面那姑娘已经被他的笑意迷得五昏八素,不知里外,已在心中暗暗发誓,非他不嫁了。

这一出相亲持续了一个时辰,最后又在柳云芳三哥也就是花清远的亲三舅府上用过饭后,两方才陆续回去。

回去的车里,柳云芳追着花清远问着,“清远啊,白家姑娘你还满意吗?”

花清远把玩着手中因长期许久磨擦磨出自然光辉的珠子,若无其事地点头,“还好了,娘,你满意就好,儿子始终觉得,婚姻大事,娘为儿子做主就好。”

柳云芳再一次满意地点头,“那这事就这么定了吧,我过几天选个好日子,着人去下聘礼。”

“一切都听娘的,”花清远把假珠揣回到贴身的衣兜里,拉住柳云芳的手,“娘,劳你为儿子操心了。”

“说什么操心,你是我身上掉下的肉,我自是希望你好的,”柳云芳另一只手轻轻地拍了拍花清远抚在她手上的手,“那孩子,你不用担心,等你这婚事定下了,娘去你爹,把他转到你老四那儿。”

“娘,那孩子我挺喜欢的。”

自前几天那孩子住进自己的小院后,自己就吩咐小凳子贴身服侍,一应事物竖决不假第二人之手,就是怕他三嫂余怒未退,把毒手伸过来。

“可有什么好喜欢的,又不是你的,你若喜欢孩子,赶快娶了媳妇生一个就是了,娘也好抱孙子。”

柳云芳说起这事,不厌其烦。花清远也不厌其烦地听着,并伴随着柳云芳的语调点头应着,一副乖儿子的模样。

背后里,花清远做得却不是这样了。

叫小笙的孩子实在不适合姓花,花清远总觉得他们花家的子孙名字再不出奇,断不会有叫‘花生’的。

那晚花清远把小笙从花家正堂抱出来后,直接抱回了自己卧室,从那晚开始,小笙就住到他的床上了,一连几宿了。

这孩子晚上睡觉不安稳,花清远要拍他几次,他才能睡着,睡着的时候还能说几句,睡醒后却是一句都没有,一点不像小孩子,花清远很有点头疼,——这副样子不能领到蝶衣那里去啊,那不是给蝶衣找麻烦吗?

他还是自己先头疼着吧。

谁叫这孩子多少沾着点花家的血统呢,他和程蝶衣是不可能有孩子的,养外面捡来的,他还不甘心,他很相信血缘这件事的,但他自己亲哥哥的孩子,他实在打算不起。

他大哥古板到死,绝不可能出现私生子,他大嫂生的,还得匀给他大嫂的娘家那边两个呢。

至于他二哥,哎,蓝眼睛、黄头发的,他消受不起。他二哥倒不一定能为那个西洋女人守身如玉,但他二哥聪明绝顶,绝不会留种在外面,轻易让哪个路边摊女人为他生孩子的。

所以,他三哥这个私生子,是他最好的选择了,特别是死了妈这一点,十分对他的心思。

孩子还小,不过四周岁,慢慢养着,就养出味道来了,这一点,花清远很有信心,——还没有他养不好的孩子呢。

“主子,你回来了?”小凳子见花清远进来了,连忙递了湿帕子过去,花清远接过来擦擦手后把帕子扔回给了小凳子,顺便问:“小笙今天怎么样?“

“小笙少爷很好,喝了半碗粥,今儿还开口说了话,”小凳子迫不急待把这件他以为的大好事说给花清远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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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清远翻着文件的手顿了一下,“噢?说了什么?”

“唤了主子您,”小凳子喜笑颜开,他这几天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那位金口少爷总算说了话。

“唤我?”花清远微微挑眉。

“是啊,”小凳子点头,“午睡醒了时,唤六叔叔来的。”

“这样啊,”花清远沉吟了一下,“你做的很好,这个月领双薪吧,再接再励!”这算是对小凳子所做努力的肯定吧。

花清远没打算叫这孩子改口称他为父亲的,这孩子的印象里‘父亲’这个名词不是什么好的,叫了也不会心情舒畅,倒不如叫叔叔。若是以后想叫,倒是可以叫程蝶衣的。

“我今晚不回来睡了,你陪着他,晚上有什么事,你知道去哪里找我吧?”

小凳子是花清远醒来后栽培的第一个心腹,以前送去程蝶衣那里的礼物有不少都是小凳子帮着送过去的,自是知道花清远一些秘事的。

“知道的,主子,你放心好了,”小凳子应着。

花清远拉开抽屉里时,正好碰到抽屉角落里的一条上好的卷烟,他拿出来后扔给小凳子,“你拿去抽吧。”

小凳子欢天喜地接了过去,正要说谢呢,花清远又补了一句,“别在小笙面前抽。”

“是,是,主子,小的都知道,”小凳子抱着那条卷烟,兴奋得都要跳起来了。

这东西他惦记好一段时间了,他家少爷不抽烟,他是知道的,正想哪天找少爷讨赏过来呢,他家少爷今天就打赏给他了。他家少爷好像别人脑里的虫,就没有什么能瞒得住他家少爷的。

花清远晚饭前到了程蝶衣那里,程蝶衣正练习写大字呢,一张张练过大字的宣纸被扔得满桌满地。

花清远进来时,他也浑然不觉,花清远俯□,随手捡起一张,潦草的字迹可以看出程蝶衣此时的心情是心浮气燥的。

几日不见,这字倒是练得不如前几天的好了。

“蝶衣,”花清远把程蝶衣扔在地上的纸一张一张地捡起来,笑着慢慢走到书桌前。

程蝶衣听到花清远的说话声以及那离他越来越近、步步踏来的脚步声,心头快速地跳了一下,却没有回头,仍是拿着手里的毛笔,自顾自地练着。

     

作者有话要说:哎,我这又后半夜睡的,我查了一下地雷,哈哈,又多了几颗呢,谢谢亲们的鼓励!

☆、最新更新

花清远算是明白了;他绝对不能做对不起程蝶衣的事;哪怕他是好心;做一点儿善意的隐瞒;也是躲得过神、躲得过仙却躲不过老天爷的精心按排与算计啊。

上一次,他不过是去了一趟青楼;心里抱着还是给程蝶衣报仇出气的心思,他自己什么也没有做;还引得他和程蝶衣的卧室,里外换个全新。

这一次他是真真相了亲,还看了人家姑娘;不知道蝶衣会发作出什么来,但这都没有关系,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热闹,谁家的牙还不碰到舌头。

当初,菊仙那一嘴其实是为了程蝶衣好的,私心自是不会少,但这世道哪有没私心的。花清远虽是极护短、有仇必报的,却也清楚这一点,那一次就那么过了。

但这一次,程蝶衣怎么会知道的呢?他和白家相亲的事,连他父亲花盛璋都不清楚的,这是他母亲柳云芳一手包办的,就怕事情不成,透漏出去,好说不好听的。

“我听说,你今儿个去相亲?还是位满族贵族呢,放到几十年前还是个格格呢,你说我这是对你说恭喜还是恭喜呢?”

程蝶衣强抑着心里的怒火,把手里的笔扔到一边,在白色的宣纸上划出重重的一笔,倒是很有气势了。比被扔在地上、铺在桌上的一堆都耐看。

“是啊,是去相亲了,你别说,对方那位姓白的姑娘长得还不错,”

既然被知道了,也就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花清远迎着程蝶衣立起的丹凤眼,落落大方地坐到书桌不远处的檀木小椅上。

程蝶衣没想到花清远竟会这般坦然地承认,一时竟被气到无语凝噎。

每一次都这样,上一次花清远去青楼的事,他问时,花清远就像现在这般毫不解释地承认,如今这次又是了。

上一次花清远是为了做生意,他事后知道了,也觉得是自己无理取闹了,他自己做错了事,他和花清远赔礼了。

花清远却摁他的鼻子,说他赔错了礼。

他不明白,这礼可还有什么赔错的呢?花清远也不解释,只搂着他说,所有前因后果都只为了他们两个人是一个人,哪有什么礼可言。

如今这次呢,还是他闹错了?生错了气不成?相亲也是因着做生意吗?

那个白家姑娘他见过的,长得确实不错,是个在新学校念书却作风很传统的妙龄女子,总是和她母亲白夫人一起来听他的戏,算是他的铁杆戏迷吧。

他昨天也是无意间听到的。

那一雅间的夫人小姐们打赏了他不少东西,他脸面上得要过得去,哪怕打个招呼、点个头的,哪成想就听到了这么一句不该听到的。

他没想到花清远在那些夫人小姐们的嘴里口碑是那么好的,是啊,富贵人家的少爷,长得还仪表堂堂,性子温和没有脾气,想嫁他的,肯定多得是吧。

这样的人,怎么就和自己混在了一起?自己走了什么狗屎运啊……,直到如今这般相视而站,他也仍觉得对方那么不可触摸。

狗屎运啊狗屎运,这叫花清远情何以堪,还有,花清远从来不觉得自己的脾气很好的,他只是鲜少发怒,但他不发怒的模样下面,可比好些人波涛汹涌,更加可怕的。

花清远见着程蝶衣这次竟连闹的姿态都没有了,生生地站在那里,直直地看着自己,一脸木然的模样,倒有些怀念上次那个管他是不小心还是故意打了自己一个嘴巴的程蝶衣,所以有些话还是说开吧。

“蝶衣,这不是我第一次议亲了,上一次还有一位赵姑娘,”花清远这么说完,程蝶衣毛了,“什么?你想娶几个?”

花清远大笑出来,“还娶几个?有你一个,我就知足了,”花清远从坐着的地方站起来,“你是男人,我娶不得你,我是男人,我嫁不得你,这世事变迁,挡不住沧海桑田,我们纵算有一天,走到天涯海角,我们都是不婚不配不娶不嫁的一对人。”

“我……,在你眼里,我……我一直是男人吗?”程蝶衣缓缓地退了一步,跌坐在身后的圆椅里,胳膊不经意间带过放在桌边的他之前扔掉的毛笔,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笔尖包着的那块翠玉碎成几片。

“自然是,”花清远目光清朗,“所以,我是喜欢男人的,你呢?你确定自己喜欢的是男人吗?”

花清远其实还想说男人女人里,他只喜欢程蝶衣一个,但这么说过了,事情就更复杂了。不好解释的事,还不如不说。

程蝶衣沉默了,他是喜欢男人的吗?这……这应该很好回答吧,他是虞姬,他喜欢的是霸王,霸王是男人,他喜欢的自然是男人的。

这明明是极其简单的道理,他却说不出来了。

因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似乎不只迷着霸王了,他有时觉得张生也不错,唐明皇也是痴情的,不过是当时不得已罢了,贵妃才会自缢的。既都是自尽死的,为什么他单单觉得自己是虞姬、渴望霸王呢,这多可笑!

他戏里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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