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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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 第3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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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必?不过是……百骑。」

  苍眠月完全不把招乌的士兵放在眼里,即使那是招乌帝国最最出名的兵种──金乌骑兵。

  季行云道:「不是这样的。虽然不怕这点数量的金乌骑兵,可是一旦出手就不能留活口,否则我们会成为招乌帝国的目标。

  「这对寻找进入招乌帝国的那位夜俱人,会形成相当大的麻烦,况且没有必要我不想多做无谓的杀戮。」

  苍眠月点头说道:「嗯,好吧,我不喜欢见血。」

  青木亦表示:「我也是。没绝对的必要,就不要伤害生命。」

  于是他们退到半人高的草丛后方,蹲坐在地上等待骑兵的通过。

  这些金乌骑兵呼啸而过,并没有排出完好阵形。

  等到骑兵离去一段距离之后,他们才走出来。

  季行云看着变成小点的招乌骑兵说道:「看来这些人的目标与我们一样。进村之后第一件事最好向当地人购买服装,换上招乌牧民的传统服饰,避免与军队起冲突。」

  干圆这时却道:「还是干脆不要进村了?」

  季行云应道:「不,反正为了往后的旅程,还是进去换上适当的服装吧。」

  干圆用异样的眼神看了季行云一眼,道:「随你高兴,反正我只是为了看着苍眠月才在这里,除了给小丫头适当的建议,还有教她她该知道的事情之外,其它的我都不多加干涉。」

  进到村中季行云就感到一股不寻常的气氛,这只是一种很不寻常的感觉,好像有种令人不舒服的氛氲弥漫在村中。

  季行云还没理解为何会有这种感觉,干圆就说:「你们自己逛逛,我先去采买。别用你的法天腔乱说话。」

  说完话干圆就伸出手来,像是在要东西的样子。

  「这是?」

  「钱包拿来啊!」

  「咦!可是……」

  干圆指责道:「难到你要高尚的女仕抢劫行窃?没钱怎么买东西。」

  季行云很不甘愿地将钱包掏出来,打算要取出几枚金印给干圆。

  依据过去的经验,这位「艺术家」完全没有金钱概念,没适当阻止她的话,再多的钱也会在瞬间被她花光。

  季行云并不小气,可是他也知道在旅程中身上带着足够的金钱能带来许多方便。

  况且这是他当武议团小队长时存下来的,几年下来没花多少,可是只出不进,钱袋也变得越来越轻。

  尤其是近来钱包更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消瘦,如果把钱包整个交给干圆,那往后的旅程可能就要想办法弄钱了。

  干圆倒好,看到季行云掏钱的动作,就直接将钱包拿走。

  季行云手上只剩下他取出来的几枚金印。

  「啊!这,干圆!」

  「反正在这里,法天的金印还不能通行,你留着也没用。」

  话虽如此,法天的货币在大陆多数的国家都可以使用。

  毕竟法天是大陆南方最强盛、政经最安定的国家,所发行的货币也最有公信力。

  甚至有些不安定的国家,只有官方才使用自己的货币,至于民间则全都流通法天的钱币。

  干圆接下来的动作更让季行云叫出来:「你在干什么啊!」她将金印倒出,只见一堆黄澄澄的金色钱币在她手上开始融化,化为一小块一小块的金子。

  金印的原料虽然是黄金,可是就其价值而言,一金印融化而成的小金块,只值半金印。干圆的动作等于是在瞬间将季行云的财产花掉一半。

  「别像个小孩子在这大呼小叫的。你不知在这里金印很不受欢迎,不把它们变成金块我怎么买东西?」

  季行云愣了一愣才道:「可是也没必要全化光吧?」

  「哈,这点小事就别在意了。」

  「……算了。反正只是钱,不过你可别乱花,往后的行程不知还用不用得到钱。」季行云无奈之下只有接受,不过还是叮咛了一句。

  干圆离开后,季行云向苍眠月问道:「要不要到村中四处走走?」

  「也好。」

  三人一狼走入村子。

  这小村有一半的房子是土块堆砌而成的矮屋,另一半则是用羊皮搭建而成的圆帐。

  部分的游放民族定居于此,可是他们并没有改变传统,还是住在帐棚里。

  不过也许是移居村庄时直接将帐棚搭起,住习惯了也没另外再盖土屋来住。也有的是暂时性的居民,等到买了小牲口就又会回到草原中,继续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

  季行云走在村落中格外小心,因为他们的服装还没换成当地居民的服饰,所以要避免碰上军队的士兵。

  他们三人走在路上感觉满不自在的,因为感受到许多视线。

  由土屋的窗户、帐棚的布幔下,总有许多目光集中在他们身上。居民都躲在家中,路上没什么行人,可是这注视的目光又不寻常。

  村民们差不多是在偷窥他们。

  季行云若是寻着目光走近村民,门就会关上,窗户的布幔也会放下,窥视的目光就会收回,村民也会像是受到惊吓的小动物那样的避开、退开。

  村民的反应实在奇怪,叫季行云摸不着头绪。想找个人来问问,路上没半个人,而躲在家中的,则如饱受惊吓般无法靠近。

  季行云早就习惯被人注目了。

  早在南郡当武议团小队长的时候早就被人「看惯」了,只是南郡的城民是光明正大的看他,而这里却把他当成某种异端在看待,感觉非常不好受,要是村人直接用厌恶、愤恨的眼神盯着他们,也比现在的感觉还好过些。

  走着走着,他们来到一间酒店旁。

  这家酒馆规模还不小,是由一间土块房子连接两顶圆形的帐棚结合而成。由外表来猜,酒客活动的地方是在那两顶帐棚,而土屋则是厨房。

  这间土屋还冒着炊烟,想必有在营业。

  不论到哪个地方,酒店总是人们闲聊嗑牙,天南地北的聊天场所。想要知道这里的状况再也没有比酒馆更适当的地点。

  「你们先在这坐一下,我到里头探探。」为了避免多生事端,季行云决定自己一个人进到里头打探消息。

  苍眠月没有回话,只是带着白银到旁边土墙的阴影下以行动表示她的意向。一人一狼就坐下休息。

  「嗯,小心点。」青木叮咛了一声。

  进到酒馆之中,季行云就感到一股不寻常的气氛,这里实在不像一般的酒馆──太安静了。

  所谓安静并不是指没有人在大声喧哗,而是偌大的酒馆中只有一组人马在笑骂吵闹。

  酒馆内的客人不只有那穿着招乌军服的吵闹士兵,也还有几位当地人。不过村民们全都避在酒馆的角落,低着头盯着已经见底的酒杯,不敢出声,也不敢离开。

  他们的态度像是害怕引起士兵的注意而不敢乱动,看他们的神情像是想要快点回家,却又不敢擅自离开座位,而表现出极其倒霉又为难的样子。

  季行云收纳气息,像鬼魂一样溜到酒店内不明显的角落,也装成是之前就进来店里的客人。

  因为酒店里头就只有那几位士兵在说话,不用刻意拉长耳朵也能够听得清楚他们的对话。

  季行云听着他们的谈话,除了想由士兵的交谈中获取信息,也想顺道偷学招乌的腔调。

  只是听了这几句话,季行云就后悔了。

  这些士兵没谈什么国家大事,也不说些英勇战斗的事迹,不,是有在吹嘘英勇的事迹,但不是在法天与招乌的战场所发生的事迹,而是男女之间最原始的肉搏激战。

  低俗不堪的言语让季行云眉头深皱。

  突然一位士兵粗鲁的喊道:「喂,老板还不再拿酒过来,没看到我们的酒瓶已经空了吗?啐,真不机灵,是怎么做生意的。」

  「算了,我过去拿比较快。」另一位士兵又这么说。

  他走到柜台之后,就拉住在柜台后那位肥胖的中年男子,粗声粗气的叫道:「喂,死老头,我们弟兄来这喝酒,是你的荣幸,这样怠慢不觉得失礼吗?你是不是还要有些表现,好慰劳我们在战场上拚死拚活的保卫你们的勇士!」

  老板颤抖地应道:「是、是,我们村子不是有交捐款了吗?」

  「嗟,那个是那个,这个是这个,当然不一样。」士兵露出凶恶的眼神瞪着老板。

  「啊……大爷,小的明白。还请您先放手。」

  老板在说话的同时打开柜台的抽屉,要由里头拿些钱塞给士兵。

  哪知那位士兵用力的将老板推到,蛮横的把抽屉拉出来,直接将里头所有的金钱倒进自己的裤袋之中。

  季行云看到这个情景怒不可抑,正要发作却听闻白银的吼声,心头一凛,直接弄破帐棚钻到外面,他一出来就看到苍眠月被十几位士兵团团围住。

  这些士兵口中说着淫秽粗鲁的话语,慢慢的向苍眠月逼近。 
 




  
第三章 冲突
 
  长久以来季行云还没有看过苍眠月真的生气,现在他觉得心爱的女孩动怒了,没有特殊的原由,他就是知道。季行云的眼睛虽然敏锐却也看不透薄纱,不可能透过薄纱看到苍眠月现在的表情。

  由女孩放出的真气当然也不尽然就能代表她目前的心情,虽然有些人在生气发怒的时候,真气的波动会显示他的愤怒,不过那是先知道一个人真的在生气,再由他释放出来的气息来突显他生气的样子。

  苍眠月的真气没有特别的波动,依然持稳内敛,不过在面对这种情况,真气依然像一滩死水一样毫无波动,越突显其可怕之处。

  被包围的两个人外加一头狼中,唯一表现出紧张模样的是夜俱人──青木。

  被人包围,加上这些士兵表现出明显的敌意,青木感到非常的为难,如果是在深林──那处他巡守的森林,不过十几位这种程度的士兵青木还看不在眼里,问题是这也不是他的家园,所处的环境并无与他调和的灵气。

  青木站在苍眠月年的前面,手握真物.猎弓,搭弓拉弦,自制的箭矢并没有特别瞄准某个人,只是做好随时可以射箭的准备,要招乌帝国的士兵别轻举妄动。

  苍眠月还是坐在地上,靠着白银。

  她的态度好像这一些人与她毫无相干,士兵粗鲁的言语,有如过耳之风,但是白银却尽到忠犬的责任。

  牠发出不满的声音,锐利的双眼在招乌士兵之间转来转去,偶尔发出一声不满的吼叫,张牙咧齿地警戒着。

  不过牠的样子有点滑稽,因为苍眠月还一派轻松地靠在白银身上,这头壮硕的巨狼不想打扰主人休息,所以没有移动身躯,还是趴在地上,可是为了警戒却又将脖子拉长,左右巡视。

  季行云一跑出来看到这个场面就觉得不妙。

  他不希望苍眠月受点滴的伤害,可是也不希望跟招乌的士兵起冲突,况且是在村落之中,在众目睽睽之下与招乌帝国做对。

  想继续寻找夜俱人的幸存者,就要再深入招乌帝国的领土移动,越往西走法天部队的影响力就越小,相对的招乌帝国保有的势力就越大。

  在别人的地头上找人,惹上地主总不是件明智的作为,不过……要是这些士兵不知好歹,敢动苍眠月一根汗毛,季行云也不管那么多了。

  弄破帐棚,闯出来的季行云看到情况还没变成最糟的状况,先是松了口气。

  不过耳边传来招乌士兵不正经的话语,就让他升起无名火,对女孩无礼,比对他无礼还教他无法忍受。

  在南郡当武议团小队长的时候,季行云曾被许多人批评过,也曾经在饭馆用餐的时候,听到邻座客人恶意的批评及不实在的指控,那个时候季行云都一笑置之。

  现在他却完全笑不出来,拳头握紧,只要再有一点刺激,这些士兵恐怕就要承受季行云愤怒的铁拳。

  终于,女孩动了。

  她优雅站了起来。摸摸白银头部软的白毛。

  「白银,好孩子,别出手,你出手就会见血,这些人一定承受不住的,我也不希望你吃这种生物的肉,所以别做无意义的杀生。」

  女孩讲话很温柔很优雅,可是说出来的话仔细分析却让人觉得很恐怖。

  招乌的士兵不是白痴,他们泰半在法天、招乌的地界当过差,法天话就算不会说,大致上也还听得懂。

  女孩的话简直不把他们当人在看待。

  「小娘们不知好歹!」

  「是法天人,对法天狗没必要客气!大伙把她抓起扒光再奸、奸到她死!」

  入耳的是粗俗无比的招乌话,季行云终于忍不住气,正要动手,不过有人比他快一步发作。

  一袭白衣的女孩,在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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