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黄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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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黄大宋- 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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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小厮脸上的表情就不那么好看了:“可是——”

  章惇脸色一沉:“有什么可是的,别人去得,我难道就去不得吗?”

  那小厮都快要哭出来了:“这里前两天——”

  章惇不悦回顾了一下四方,压低声音说道:“前两天如何,于今天又有什么关系!我是今天过去,不是前两天。况且,就是有什么乱党,我一个平平常常的老头子,别人无故能拿我怎样?你还不赶快让开,引起路人注意唯你是问!”

  那小厮只好让开,任由章惇走进了第二甜水巷。

  第113章诉苦

  自从出了明教逆贼之后,德福客栈生意立即就淡了下去。。尽管掌柜的被带去官府问话,没有多久就回来了,但这并不能抹灭德福客栈在住客心目中和逆贼沾上边的事实。毕竟,谁也不愿和逆贼沾上边。那些住客无一不逃也似的退了房,宁可去找那些环境更差,价格更贵的地方也不愿再住这里了。

  掌柜的也只好自认倒霉,如今的他,最喜欢嘀咕的就是,其实他也早看出那个丑鬼不是什么好人,但来者都是客,总不能不让住店罢了。然后,他会自我安慰一番,唉!既然事情已经出了,店里的客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就只好自认倒霉吧。

  但没有想到,才过了一天,他这倒霉就变成了另外一种幸运。原来,这天大批考生从贡院里被放了出来,又没有得到明确通知说哪一天重考,甚至要不要进行重考都不知道。大家无不心下惴惴不已。很多家境并不富裕的考生都开始搬离原来的客栈,去寻找一些稍微便宜一些的住所。

  而德福客栈正因为出了明教乱党之事,在此时开始降价,自然是大受欢迎。蜂拥儿来的考生一下子就把这里住满了。到了这个时候,这些考生哪里还管得了是否住过乱党。纵使是如今还住着乱党,他们都敢住下来。反正,和乱党住一家客栈又不意味着和乱党勾结。

  章惇来到德福客栈的时候,时间有点不尴不尬的,若说是早餐时间,嫌太晚,若说是午餐时间,又嫌太早。尽管他的小厮一脸苦相,就差跪下来求他不要入内了,但他还是视而不见,施施然地走了进去。

  里面的景象令他颇为意外。原本,在他想来,这里应该是很冷清的才是,但事实却是异常热闹。如今这个时候,里面几乎所有的桌子居然都是满着的。这么多人觥筹交错,杯盘相碰,热闹十分。里面空位倒是有那么几个,都是靠近过道一边的,由于有小二不时地往来穿梭送菜,吃得很不爽。

  那掌柜的正坐在柜台上,满脸尽是笑意。但是,笑过之后,他又忽然会不时地摇摇头。,就像神经质一般。

  章惇走上前去,笑道:“掌柜的,你这生意很不错,你还在摇什么头啊?”

  他为相多年,虽然此时身着一身普通的衣服,但也自由一种威严气度,掌柜的连忙正色道:“我只是为这些人担心哪!”

  章惇不动声色地说道:“哦——”他在等着掌柜的继续说下去。

  掌柜的张了张口,正要说话,忽然神色一动,还是只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都是一群可怜的年轻人哪!”随即,他又狐疑地扫了一眼章惇和他的那个小厮,道:“老人家,您是有什么事吗?若只是打听,请恕我什么都不知道。”

  章惇知道他已经成了惊弓之鸟,问不出什么东西来。何况,他也并不想问这个掌柜很多东西,毕竟,他已经去过一次官府了,能交代的事情,早就交代了。

  他笑了笑,道:“小老儿只是在这街上闲逛,偶尔感觉腹中空空,便想找点吃喝,便径进入了这里。掌柜的,你看能不能给小老儿安排一个位置啊?”

  掌柜的有些迟疑地说道:“不是小人不愿,老人家,你还是换一家店吧!你这,这里都是一些落魄的年轻人,粗声粗气的,恐怕——”

  章惇摆摆手,笑道:“不妨!不妨!仍不轻狂枉少年。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也是这么轻狂过来的。我还就是看着有这么多的年轻人在,才想着来这里面坐坐。”

  掌柜的见他这么说,便也不再劝说,便出了柜台,正要为他安排一个位置。忽听外面一人喝道:“痛快!痛快!”

  章惇回过头去,就见一个年轻男子晃晃悠悠地走了进来,一边走,嘴里还一边比划着。

  那边坐着的人群中忽然发出一个声音:“王七郎,你又去找你的柳腰儿了?”

  那醉得兀兀陶陶的年轻人立即应声说道:“这次少爷又找了另外一个,那身段,真比柳腰儿还柳腰儿呢!唉,今日真是尽兴哪!没想到那小**看起来又娇又弱,一看就是不堪一击的,到了床上却癫狂得紧哪!弄得少爷我如今还是百骸俱舒,真是回味无穷哪!”

  那边那个年轻人啐了一声,道:“王七郎,你如今怎么天天介大白天的寻花问柳,白日宣*淫哪?”

  那王七郎虽然在酒醉之中,思维却一点也不糊涂,闻言立即反击道:“我寻花问柳固然是不务正业,你胡十三整天借酒浇愁,也好不到哪里去吧。咱们还是大哥不说二哥为好。我看你小子也不是不想去寻花问柳,只是囊中羞涩罢了,你要是有了钱,恐怕就要直接搬进那温柔乡里面住了。我这还算好的,每天都回来。”

  那胡十三顿时无语,而那王七郎见说得胡十三哑口无言,得意至极,嘴里哼着:“情哥哥,且莫把奴身来破……”一步步地上楼而去。

  章惇听得大皱眉头,正待说话,那边掌柜的已经看出了章惇的不悦,便故意转移话题道:“老人家,你不是要找位置吗?你看,这里如何?”

  可巧,他这一指,不是指向别处,恰好是那个胡十三所坐的那张桌子,因为胡十三对面,正好有一个空位。他指完了,才忽然又想起不对,忙又改口道:“我看还是坐——”

  “不必了,我看就这个位置吧!”

  掌柜的没法,只好任由章惇在那个胡十三的对面坐下。章惇坐定之后,便随意点了一些酒菜,那掌柜的自然不好老在他的背后站着,只能悻悻地回到了柜台。但他一双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章惇。他老觉得这个老头子有点邪乎,说不定和乱党有点关联。

  那胡十三对面换了人,却毫不在意依旧是在那里不停地自斟自饮。他的面前桌子上只有一叠花生,并无其他的下酒菜。但就是这样,他也喝得十分尽兴。

  这,大概就是所谓借酒浇愁吧!可惜,他的酒量十分惊人,象这样一杯一杯地喝,要喝到醉倒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若是一壶一壶地牛饮呢,虽然醉倒容易,但他确实如刚才那个王七郎所说,囊中羞涩,支撑不起天天买醉。

  这时候,章惇的酒菜就上来了,王七郎一眼看见章惇面前丰富的菜式,眼前一亮。这也难怪,同样是喝酒,人家这过的什么日子,自己过的什么日子,这一比,真是一目了然啊。

  章惇已经年老成精了,胡十三这点表情如何能逃得过他的眼睛。当下,他微微一笑,道:“后生,既然咱们同桌有缘,就一起吃点酒菜吧。”

  胡十三眼中闪过一丝亮色,但随即又归于黯淡,有些艰涩地拒绝道:“还是不必了,我这样就挺好的了!”

  章惇哪里能不知道他们这些读书人的心理。明明是很渴望的,但总是要假惺惺地推辞一番,以示矜持。其实,很多时候,机会就是被他们这样推辞出去的。而下一次遇到同样的机会,他们还是一样会推辞。

  “不必客气了!人道是,有缘千里来相会,两个人能在这里相逢殊不容易!”

  胡十三脸上闪过一丝喜色,还是摆出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说道:“既然老人家如此盛情,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当下,两人便这么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闲聊,渐渐的就有了那么点熟络的意思了。

  章惇见时机已到,便问道:“小胡啊,休怪我老儿说一句,你是进京赶考的,说大一点,是朝廷未来的栋梁,国家未来的柱石;说小一点呢,你承载着你家人的希冀,你师尊的期许。如今这等时刻,你却不好好温书,而是天天这么喝酒,空耗青春,未免有点说不过去吧?”

  胡十三脸上闪过一丝愧色,和一丝无奈,苦笑着辩解道:“老人家,说实在的,朝廷和国家的柱石之类,晚生如今是不敢去想。而家人和师尊的希冀,晚生是无时或忘的。晚生家中并不富裕,为了这进京的资斧,我们一家人都已经缩衣节食省了整整一年时间了。每当想起这些,晚生便觉心中有愧,不知道此次回去如何面对这些人呐!

  但是,晚生这也是无奈呀,如今朝廷迟迟不愿公布重考的时间,甚至连要不要进行重考,都没有一个说法。我等数万考生就这么候着,岂能不心焦?

  老人家,不瞒您老人家说,晚上如今囊中资斧将要耗尽,若是再过十天还不能重考,即使是十天之后有了确切消息,晚生也不敢留下来考试了。因为那时候晚生一旦落榜,就连回家的川资都没有了。

  而这种情况,也并不是晚生一个人才有。老人家您也许不知道,如今每天都有不少的考生因为资斧耗尽,正在离京而去。我想,若是朝廷一个月内不能重考,到时候还能等下去的外地考生,恐怕就连一半也剩不下了!”

  第114章刺杀

  章惇阴着脸往回走着,他身后的小厮有点不明白了,老爷刚才来的时候不是还好好的。!和刚才那个人说话的时候,也是乐呵呵的,一点也没有看出发怒的迹象啊,怎么转眼间,就成了这样呢?

  那小厮眼珠子一转,自作聪明地想道:“难道他老人家觉得今日没有尽兴?”

  他忽然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很天才。可不是吗?老爷他老人家可是难得上一次街的,一趟就转了一个地方,吃了点普通的酒菜,其他什么都没见到,什么都没玩到,这要是换了别人,也一样不能满意哪!

  当下,他连忙凑上前去,笑道:“老爷,我看我们不如去——”

  章惇忽地转过头来,一脸怒色地盯着那个小厮道:“马上就要出大事了,你还想去那里玩?回去,哪里来回哪里去!”

  小厮讨了个大没趣,顿时便没了言语。他有点不明白,章惇所谓的“回去”是让自己回到后面去,不要打扰他老人家思考事情呢,还是要会皇城去。

  想一想,为了不被章惇的怒火灼伤,他决定远远地退开。

  章惇回过头去,继续赶路。但是,他刚拐出第二甜水巷,走上东十字大街,忽听后面一阵马蹄声响起。接着就是一阵慌乱的呼叫声,然后就是一个人哭丧着喊道:“大家快让一让!让一让!这马惊了,刹不住了!快——”

  章惇虽然已经上了年纪,但年轻的时候也是练过几年拳脚的,如果虽然早已荒废,但身子却还是比一般的老人健壮灵活多了。听见这叫声,他并不回头,立即就往旁边闪去。

  但就在此时,那惊马已经飞也似的冲了过来。

  章惇的小厮见了,吓了一大跳,若是老爷子有失,他这一辈子肯定也要跟着完蛋。当下,他身子一跃,以一个老鹰搏鸡的姿势向前扑去,想把章惇顺势扑到路边。

  但他身子刚刚凌空,那本已越过他的惊马在奔跑途中竟然令人难以置信地伸出一腿,正好踢在他的腹部。他顿觉腹心位置一凉,身子瞬间变得轻飘飘的,居然就这么飞了起来!不得不说,他一辈子也没有品尝过这么美妙的滋味,感觉自己就像长了翅膀一般,立即就要腾空而去。

  不过,这种感觉来得快,去得也快,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忽听“蓬”的一声,他的身子已经种种地落在地上。他还来不及感觉疼痛,腹中一片翻滚,口中已经不由自主地喷出一口血来,就此昏倒。

  令人惊奇的是,那马儿扬起一腿,踢倒那位小厮之后,居然毫无阻滞继续向前冲去。这时候,章惇已经退到了路边,心下顿时有了一种死里逃生的庆幸。但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那疯马正好在这要命的时刻,居然又转了向,直挺挺地向他冲了过来。

  马上骑士大惊,嘴里狂喝道:“老人家,快让!”但章惇方才那一下子已经使出平生的力气了,此时哪里还能让!

  眼看那马儿抬起双蹄,就要向章惇踩过去的时候,它居然神经病地长嘶一声,顿住了身形。

  马上骑士一愕,回头望去,就见一个黑衣蒙面人正伸出双手,抓住马尾巴。

  旁边的人群见这黑衣人如此神力,都大声叫起好来。但那马上骑士的脸色却变得异常难看,他忽然右手一伸,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枝镖来,手上一挥,那镖就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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