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在一六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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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一六二九- 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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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必担心,我的朋友,大多数人在陌生环境下都会有紧张感,你只是表现得特别强烈而已。”
  “都一年多了,还不能消除这种紧张吗?”
  庞雨依然有些不安,杰克则哈哈一笑:
  “我曾见过在战壕里能大打呼噜的士兵,回到家以后却总是睡不着的病例。后来他申请参加了预备役,就能睡安稳了——你在潜意识里应该是希望能回去,对目前的环境总有一种抵触感,所以总觉得这个时代很陌生而且难以适应,自然会紧张。”
  “是这样吗……确实,我总想着有朝一日能回家去。不知道这一生还能不能看到父母的容颜……”
  庞雨黯然道,这句话却让杰克也沉默了片刻。不过心理医生毕竟自我调节能力很强,很快就恢复过来,一拍对方肩膀:
  “好啦,你们中国人不是常说‘既来之,则安之’嘛,连我这个老外都能适应下来,你怕什么——跟我去玩游戏吧!”
  说着,也不管对方答不答应,杰克象变魔术一样找出来一盏灯笼塞进他手里——居然是一盏用南瓜刻出来的鬼脸灯笼,然后又塞给他一大包糖果。
  “‘糖果还是恶作剧’的游戏玩过没?”
  “呃……在网络游戏里玩过,可那是万圣节的习俗吧?”
  “去年万圣节的时候错过了,就趁这时候补吧,反正都是提灯笼的。”
  “但是这边的小孩子肯定不会上门要糖果啊。”
  庞雨又说道,杰克则哈哈一笑:
  “瞧,庞,你的问题就在于想太多,而且总是太严肃。孩子们不上门,我们自己出去好了——人总是要适应环境的,不是么?”
  杰克把庞雨拉到院子里,在这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个个手提南瓜灯,大都是杰克医院里的员工。以中国人居多,但也有几个西方人——以前公主号上的船医,现在担任杰克的助手。不过他们显然也是头一回玩这种游戏,都在饶有兴味的等待院长发号施令。
  “好啦,各位,让我们开开心心的去玩吧……哦,对了,欧洲人别忘了戴上面具。”
  见他拿出来的居然是一张用硬纸壳做的,大头娃娃的笑脸面具,庞雨禁不住失笑:
  “难为你想得这么细致,我记得应该是戴鬼脸吧?”
  老杰克却很无奈的摇摇头:
  “平时上街,就算不戴面具,人家也叫我们洋鬼子。带这面具不是为了吓唬人,恰恰是不想让孩子们害怕呢。”
  随口解释了一句,就招呼庞雨出门,却见后者呆立在原地,半天没动。
  “咦,庞,又怎么了?”
  “没什么,杰克。你说得很对,连你都能适应下来,我更应该可以……多谢你的开导。”
  “哈,想明白了就好……Are you Ready?e on!”
  事实证明,只要带着大把糖果上街,就算是真正的洋鬼子肯定也会受到欢迎——老杰克他们的屁股后面很快跟上了一大帮小孩子,个个又唱又跳,开心得很。
  按理说这种提灯夜游,完全是兴之所至,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的。但在今年的元宵节,琼州府的老百姓们却仿佛约好了一般,成群结队都往城北方向,大市场的位置走去。
  市场里的各家店铺这个时候当然是关门的,不过今晚茱莉让管理人员开放了道路,以方便游人行走,而且还把所有路灯都给点上了。在看惯了城市夜景的现代人眼中当然不算什么,但对于本地人来说,大市场的灯火却已经蔚为壮观,甚至被老百姓当作琼州一景加以传扬。
  而在这个晚上,大市场却也已经不再是人们关注的重点,游人们穿过街道,来到大市场中央的一处空地上。这里是按照市民广场标准建设起来的,四周围没有任何建筑,都是大片的草皮和绿化,而在广场中心,按照庞雨的规划设计,就是茱莉所要求的那幢“核心建筑”。作为贸易公司的办公楼,以及最珍贵的奢侈品展览馆之用。
  房子已经造好了,内部装修也已完成,打算是在十六日——也就是明天正式开业。因此陈俊在今晚带人拆除了四周的围挡设施,首次将这幢本不该出现在这个国度,更不该出现这个年代的建筑物展现在大众面前。
  ——这是一幢典型的现代主义风格建筑,造型并不复杂,就是一横一竖两个立方体组合而成。横卧的是大空间展览厅,竖立的则是一幢六层小楼,作为办公使用。按照陈俊的计算,这个高度是竹筋混凝土构件的耐压极限,再高就不能保证安全了。
  形状虽然简单,在视觉效果上却是极具冲击性——庞雨在设计时刻意强调了虚实对比。办公楼作为一个实体,外墙不做任何粉刷,还专门刮毛了,直接表现出混凝土的粗糙材质。
  而与之相映衬的,横卧着的展览厅部分,则是一个巨大而透明的方盒子——其外墙的围护构造材料,都是大块玻璃!
  技术即艺术,这是现代建筑的基础理论之一。茱莉要求工程组拿出一幢能够震慑人心的房子来。体量宏大,依靠规模取胜固然是一条思路。采用和本时代完全不同的设计风格,以“高科技”手法来表现实力,却也是另一种完全可行的方法。
  庞雨和陈俊等人经过商议,决定采取后一种。大玻璃幕墙就是在二十世纪也曾经风靡一时,虽然存在诸如光污染,安全性能,以及不够环保等种种问题,但业主们在挑选建筑方案时,依然喜欢选择那些配有玻璃幕墙的效果图。这是庞雨的实际经验,他估计在明朝也一样适用。
  实际情况也正如他所料,甚至更好——在这个年代纯用玻璃造房子,在明朝人眼中,大概跟皇帝老子家里用金砖铺地也是差不多的感觉。
  “天下竟然有这样的房子吗?真的象做梦一样啊!”
  这是很多本地人看到展览馆之后的第一反应,茱莉要求让客户一上门就能领教到贸易公司的经济实力,玻璃展览馆确实完全做到了这一点。
  唯一让穿越众们不太满意的,就是关于这栋建筑的命名——庞雨和茱莉都要求由自己来给这幢建筑物命名,但最后他们谁也没成功。因为无论他们给这房子取什么名字,当地老百姓早就习惯了一个最形象,最直观的名称……就好象当初“短毛”这个称呼一样,喊来喊去的,约定俗成,到最后穿越众自己也只能接受。
  ——公元1851年,第一届世界博览会在英国伦敦召开,完全用钢铁,木头,和玻璃材料造成的展览馆本身成为最大的一件展品,那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水晶宫”。
  而在这个时空,“水晶宫”这个名字提前二百二十年出现在了建筑史上,和大英帝国也没有任何关系了。


第一百九十章 郑氏(上)
  前一天晚上只能算预演,第二天的揭幕典礼,才是“水晶宫”正式亮相的大日子。茱莉等这一天等了好久了。她早就准备好一个盛大的,华丽的揭幕式,以此来宣布琼海贸易公司正式杀入明朝的商界。
  对于这位女掌柜的野心和能力,本地商户到现在都只剩下佩服的份儿。然而当他们应邀前来,看到台上茱莉兴高采烈剪断红绸带,宣布琼海贸易公司正式开业时,一个个脸上的表情还是非常精彩……
  ——岛上商家全都被这家公司给一网打尽“联合”了,钱也收了好几拨进去,合着到现在才刚刚开张啊?
  不过不管他们心里怎么想,这场揭幕式确实办得非常成功。所有受到邀请的客人都非常给面子——当地士绅名流,只要收到请柬的,一个没少全都出席了。甚至还有很多没拿到帖子的,也都不请自来。在现场找朋友托关系,想要跟着走进这座神奇的玻璃房子去看一看。
  结果到最后,客人数量远远超出预计,连大展览厅里都坐不下了。茱莉不得不临时改变计划,把公司的开幕典礼安排到室外露天广场上去举行。而周围广场上也是人山人海,好多昨天晚上已经来看过热闹的老百姓,这时候却又专门走上好几里路,只为看看水晶宫白天是个什么样?
  他们没有失望,在夜晚时,玻璃大厅内的灯火辉煌清晰可见;而到了白天,则又反衬出周围的天光云影——展览馆用的玻璃材料并非完全透明,而是以深蓝色为主。建筑的四周还有大片水域包围,又对玻璃光形成二次反射——建筑师在设计时就充分考虑到建成后的光影效果,无论白天黑夜,这座展览馆都堪称一件巨大的艺术品。
  好在人虽然多,秩序却很井然。当地群众把这里当成短毛为他们自己建造的宫殿了,能远远看个新鲜热闹就已经心满意足,还不大敢靠近呢。所以虽然这座宫殿和周围环境之间并没有高墙阻隔,只是几道窄窄的绿化带,但群众们都老老实实站在圈外,也没有喧哗吵闹等现象。
  在所有前来贺喜的客人中间,有两个人特别引人注目。因为他们并不是海南岛本地人,而是今天早晨刚刚从白沙码头登陆的,正好恰逢其会。
  当时码头上的管理人员照例询问这两个人的姓名和来意,对方倒是很直率的自报家门,并且还送上一张名帖,结果却差点没把码头上的人给吓趴下。
  这两个人,一个自称名叫郑芝虎,另一个则叫郑彩,而他们递上来的名帖则更是大大有名——南安郑芝龙拜上!
  ——福建郑家,这个未来明末最为强大的海上集团,终于正式派人前来打交道了。
  以郑芝龙的身份,本不应该随便和“短毛髡匪”作接触——他此时已经接受了明朝的招安,被封为“五虎游击将军”。军人私通贼寇,这可是大忌。
  不过作为地方实力派,郑芝龙以及他的部下们其实并不怎么害怕朝中官员的弹劾,而且福建郑家对大明朝廷本就没多少忠心,所以还是派出了使者。只是在形式上略作遮掩——郑芝龙的这张拜贴,以及他的两位使者,在言辞行动之间,完全是以海商身份来行事。
  上岸之后听说这边在搞开业典礼,这两人马上客客气气的代表郑氏集团前来道贺,反而让茱莉颇感诧异,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怎么接待。好在李明远教授以及庞雨等人立即出面接手,把事情给揽了过去。
  “失礼失礼,作了一回不速之客,仓促间也没准备什么礼物,还望诸位先生不要见怪才好。”
  两位使者中显然应该是以郑芝虎为首——他是郑氏集团的第二号人物,最受郑芝龙信任的大弟弟。郑芝龙派他过来,显然是为了表示对这次交涉的重视。但直到目前为止,开口交涉的却全是那个名叫郑彩的年轻人。此人一身青衣,头戴方巾,作文士装扮,大冬天的手里还拿一把折扇摇啊摇,一看就知道属于那种狗头军师类型的角色——和庞雨倒是很相似。
  因此庞雨也在特别注意他,郑彩这个名字在历史上也是挺出名的,曾经控制金门厦门一带,还被南明政权册封为建国公,手上势力一度仅次于郑芝龙。只是后来被郑成功夺走了地盘和部众,据说晚景甚是凄凉。
  不过这时候的郑彩还非常年轻,看上去刚刚二十出头——郑家这伙人此时年纪都不算大。庞雨记得郑芝龙似乎是出生于万历三十二年,也就是公元一六零四年,算下来今年才二十七岁,年轻有为啊!
  坐在旁边的那个郑芝虎,满脸刀疤刻痕,看上去甚是老态,但既然是郑芝龙的弟弟,肯定也才二十来岁。他一直没吭声,这时候忽然指着庞雨,瓮声瓮气说道:
  “我认识你,那天你也在那条大铁船上!”
  庞雨哈哈一笑,他早就辨认出对方了——那天他们顺手救下来的四艘福船上,这个彪形大汉一直站在船头,被救了也不道一声谢,很没有礼貌的瞪视着他们离去。不过当时两船相距甚远,这边是用望远镜才能看清楚他的面容。而对方居然仅靠肉眼就能直接认出他来,这份变态视力着实让庞雨深感羡慕。
  笑着拱了拱手,庞雨道:
  “咱们确实见过面,所以才不怀疑你们两位的身份啊。若是换了别人,我们还不敢随便相信呢。”
  “嘿,我大哥的名帖谁敢假冒?除非他活腻味了!”
  郑芝虎身体一挺,眼中寒光一闪。坐在他正对面的庞雨立即不由自主往后一仰,心下暗吃一惊——这大概就是所谓“杀气”了,一向以为只是夸张的形容,想不到还真有这种感觉。也不知道对面这家伙手上杀了多少条人命,才会锻炼出这种气质。
  看看旁边,老李教授也皱着眉头,似乎不太好受的样子,只有阿德若无其事,不愧是在看守所干过的。
  “你们的那条大铁船呢,咋不见了?”
  庞雨现在明白刚才为何都是郑彩出面应答了——这个郑芝虎实在是缺乏说话的技巧,大家又不是很熟,哪有这么直统统问话的?
  还没等他想好该怎么回应,旁边阿德已经笑眯眯开口:
  “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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