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好,布里。”阿拉维斯说,“今天早晨你身体可好?”
布里喃喃而语,可谁也听不清楚。
“隐士说,沙斯塔可能及时赶到了国王伦恩那儿。”阿拉维斯继续说道,“所以,看来咱们的一切困难都解决了。终于要到纳尼亚去了,布里!”
“我将永远见不到纳尼亚了。”布里用低沉的声音说道。
“你身体不好吗,我亲爱的布里?”阿拉维斯说。
布里终于转过身来,它一脸哀痛的神色,只有马儿才能这样。
“我要回卡乐门去。”它说。
“什么?”阿拉维斯说道,“回去做奴隶吗?”
“是的。”布里说,“我只配做奴隶。我有何面目去见纳尼亚的自由的马儿啊?我,丢下一匹母马,一个女孩,一个男孩,让他们去被狮子吃掉,自己却为了活命,使出浑身力气逃跑了!”
“我们大家都是拼命飞跑的啊。”赫温说。
“沙斯塔没有逃跑!”布里喷着鼻息,“至少他是按照正确的方向飞跑的:他跑回去了。这是最使我感到羞愧的了。我,自称是一匹战马,夸口身经百战,却被一个乳臭小儿比下去了——一个孩子,不过是一头驹子,生平从没有拿过剑,也没有受过任何良好的教育或见过任何典范!”
“我明白。”阿拉维斯说,“我有同样的感想。沙斯塔是了不得的。我同你一样的糟糕,布里。自从你们遇到我们以来,我一直怠慢他,瞧不起他,如今他可一变而为我们之中最出色的人了。但我认为:还是待下来表示歉意,要比回到卡乐门去好得多。”
“这办法对你是挺好的。”布里说,“你没有给自己丢脸。我却把什么都丢光了。”
“我的好马儿。”隐士说道,大家没有察觉他的悄悄到来,因为他的光脚板踏在清香的沾露青草上是没有什么声音的,“我的好马儿,你除了自命不凡,没有丢失什么东西。不,不,我的老伙计。别对我把耳朵向后贴去,也别抖动你的鬃毛。如果你确实像你一分钟以前所说的那样谦虚,那么你就应该听听理智的声音。你一直生活在可怜的哑巴马儿中间,便自以为是了不得的马儿;其实不然。当然,你比它们要勇敢、聪明些。你是不由自主地成了比它们高明的马儿的。但这种情况不能引伸为你将在纳尼亚成为什么特别出类拔萃的马儿。然而,只要你认识到你并不是出类拔萃的,那么,总的看来,你就基本上属于一种挺不错的马儿。现在,如果你和我的另一位四足老伙计愿意绕到厨房门口去,我们就将瞧瞧另外半份饲料了。”
第11章 不受欢迎的同路人
沙斯塔穿过门,但见面前一个青草萋萋的山坡,还有些石南往上蔓延到一些树木附近。如今他没有什么事情要考虑的,没有什么计划要制定的,他只要飞跑就是了;飞跑也够他受的。他的四肢战战兢兢,两肋开始剧痛,汗珠不断地滚进眼睛里,弄得两眼疼痛而又模糊不清。他的脚步也不稳了,不止一次,他的脚踝骨撞在零乱的石头上。
现在树木比刚才浓密了,更多的空地里长着欧洲蕨。太阳已经落山,可并没使这个地方凉快些,却使它变得炎热而暗淡,苍蝇也比平常多了一倍。沙斯塔的脸上爬满了苍蝇;他甚至并不设法驱逐它们——他要干的其他事情实在太多了。
突然,他听到了号角的声音——不是像塔什班城那种震撼人心的响亮的号角,而是一种欢乐的呼唤,蒂——罗——托托——霍!不久他就走进一片宽阔的林间空地,发觉自己置身一大群人中间了。
至少在他看来是一大群人。事实上,他们有十五个或二十个人光景,都是穿着绿色猎装的绅士,带着马儿,有的坐在马鞍子上,有的站在马儿脑袋边。在这群人的中央,有人拉着马镫以便另一个人跨上马去。那位人家侍候他上马的人,你可以想像得出,就是最最兴高采烈的、肥胖的、生着苹果脸和闪烁眼睛的国王。
沙斯塔一走进国王的视野之内,国王就把上马的事情完全忘了。他向沙斯塔伸出双臂,脸上容光焕发,用那仿佛来自胸腔深处的洪亮而深沉的声音叫了出来。
“科林!我的儿子!而且步行,衣衫褴褛!什么——”
“不。”沙斯塔摇晃着脑袋,气喘吁吁地说道,“不是科林王子。我——我——知道我长得跟他很像……我在塔什班看到过王子殿下……我带来王子的问候。”
国王目不转睛地瞧着沙斯塔,脸上露出异乎寻常的神情。
“你是国——国王伦恩吗?”沙斯塔喘息着说道,也不等对方回答,便继续说下去了,“国王陛下——快跑——安瓦德——关上城门——敌人扑过来了——拉巴达什和二百人马。”
“孩子,你这话靠得住吗?”另一位绅士问道。
“我亲眼目睹的。”沙斯塔说,“我看到了他们。我从塔什班城一路上和他们赛跑过来的。”
“徒步行走吗?”那绅士稍稍掀了一下眉毛,说道。
“骑马——马儿在隐士家里。”沙斯塔说。
“别再问了,达兰。”国王伦恩说,“我从他脸上看到了真情实况。绅士们,我们必须快马加鞭。给这孩子匹备用的马。朋友,你能骑马快跑吗?”
马牵过来了。作为回答,沙斯塔把脚踏在马镫上,很快就坐到马鞍上了。在最近几个星期里,他由布里引导着,已经跨上马背一百多次了,他第一夜爬上马背时布里说他简直像爬上一个干草堆,现在的情况可大不相同了。
他很高兴地听到达兰爵士对国王说道:“这孩子骑马的姿势有真正的骑士风度,陛下。我保证他身上有贵族血统。”
“他的血统,是呀,这就是关键。”国王说。他重新目不转睛地瞧着沙斯塔,沉着的灰色眼睛里露出一种探询的神色,一种几乎如饥似渴的神色。
但现在这一群绅士以轻快的慢跑统统行动起来了。沙斯塔坐的马鞍子极好,但他苦恼地不知道怎样运用缰绳,因为他骑在布里背上时是从来不去碰那缰绳的。但他小心翼翼地从眼角里瞧着别人的动作(就像我们有些人在宴会上对于该用刀或叉没多大把握时那样),竭力使自己的手指姿势正确。但他不敢真的利用缰绳去指挥马儿,他深信马儿会跟着其余的人马行动。这马儿当然是一匹普普通通的马儿,不是一匹会说人话的马儿;但它的智慧也足以认识到:这个骑在它背上的陌生孩子,既没有鞭子,又没有马刺,并非真正控制局面的主人。这就是为什么沙斯塔不久便发现自己落在整个队伍末尾的缘故。
即使如此,他跑得还挺快。现在没有苍蝇了,拂面的空气是清新的。他也恢复正常的呼吸了,而且他报信的使命已经完成。自从到达塔什班城以来(仿佛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他第一次感到自得其乐。
他抬头仰望,瞧瞧已经离山顶多近了。使他失望的是:他压根儿看不到山顶,但见一大片模糊的灰色向他倾泻而下。以前他从未在山野待过,眼前的景色使他诧异。“这是一大片云。”他跟自己说道,“一片正在下降的云。待在这儿群山之中,人确实是在天空中了。我就要看到云里边是怎么样的了。多有趣!我曾时常想弄个明白。”在他左边的远方,稍稍在他背后一点儿的地方,太阳开始落山了。
现在他们来到崎岖的道路上,正在加快驰骋的速度。但沙斯塔的马儿仍旧落在最后。有一两次,逢到大路转弯时(现在大路两旁都是绵延不断的森林了),有那么一两秒钟,他望不见前边的人马。
接着他们进入了大雾;或者说大雾滚滚,把他们吞没了。世界变成灰蒙蒙的。沙斯塔不曾认识到:处在云雾之中竟会这么寒冷、这么潮湿,也不知道竟会那么黑暗。灰色以惊人的速度变成黑色了。
纵队的前头有人不时吹响号角,每次号角声传来时,都比上一次远了一点儿。现在他没法儿看到别的人马,但只要他再转过弯去,他就立刻可以看到他们。但当他转过弯来时,却仍旧看不见他们。事实上,他压根儿什么也看不见。现在他的马儿是在散步了。“赶上去,马儿,赶上去。”沙斯塔说。然后传来了号角声,可是十分轻微。布里总是嘱咐他,必须使脚跟朝着外边儿,沙斯塔由此养成一种概念:如果他让脚跟戳到马儿的两胁上,就会发生可怕的事情。他觉得此刻倒可以试试。“听着,马儿。”他说,“如果你再不快跑,你可知道我要干什么?我要用脚跟戳到你的两胁里。我真的干得出来的。”然而,这马儿不理睬他的威胁。所以,沙斯塔便稳稳地坐牢在马鞍子上,牙齿咬紧,双膝夹紧,尽力用两个脚跟狠狠刺马儿的两胁。
惟一的效果是,那马儿爆发出一阵装模作样的小跑,才跑了五六步,又变成慢步了。现在天色已十分黑暗,他们似乎已经不再吹响号角了。惟一的声音是不断从树木的枝桠上往下滴水之声。
“哦,我想哪怕它步行也会走到某个地方吧。”沙斯塔跟他自己说道,“我只是希望我不要碰到拉巴达什和他的人马。”
他继续走了仿佛很长的时间,走的始终是那种慢步。他开始憎恨那马儿,也开始感觉十分饥饿。
不久他来到了一个岔路口。他正在琢磨哪一条路是通向安瓦德的,这时他背后一阵声音使他吃了一惊。原来是马儿奔腾的声音。“拉巴达什!”沙斯塔心中想道。他没法儿猜测拉巴达什会走哪条路。“但如果我走这一条。”沙斯塔跟自己说道,“他说不定会走那一条;如果我待在这岔路口,我一定会被他们逮住的。”他下了马,尽最大力量赶紧牵着马儿沿右边那条路走去。
骑兵的声音迅速地愈来愈近,一两分钟之内沙斯塔便觉察到他们已经在岔路口了。他屏息静气,等着看他们走哪条路。
传来一声低沉的命令:“停止前进!”——接下来的片刻之间,都是马儿的声音——马鼻子里喷着鼻息,马蹄刨着地面,吧哒吧哒地咬着马嚼子,以及被轻轻拍着的马脖子等。然后,有个声音讲话了。
“你们大家注意啦。”这声音说道,“我们现在离城堡不到八分之一英里了。牢牢记住命令。一旦我们进入纳尼亚国境(应该在太阳出来时到达),你们要尽可能少杀人。在此番冒险行动中,你们要把每一滴纳尼亚人的血看得比你们自己的每一加仑血还要重要。我说的是在此番冒险行动中。天神会赐给我好时辰的,那时你们在凯尔帕拉维尔和西部沙漠之间就不必留下任何活的东西了。但你们现在还没有进入纳尼亚境内。在这儿阿钦兰境内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攻击伦恩国王的城堡时,最要紧的是速度,其他都无足轻重。拿出你们的勇气来。必须在一个钟头之内把它拿下来。如果你们占领了它,我把一切都给你们。我什么战利品也不留给自己。替我把城墙里每一个野蛮的男子,直到昨天刚生的孩子,统统杀掉,其余的一切也归你们,你们高兴怎样分享就怎样分享——包括女人、金子、珠宝、武器和美酒。进到城门口而退缩的人,我要把他活活烧死。以不可抗拒、不可阻挡的塔什神的名义——前进!”
蹄声嘚嘚复嘚嘚,骑兵纵队开始移动了,沙斯塔缓过一口气来。他们走上了另一条大路。
沙斯塔认为骑兵纵队花了好长时间才开过去,尽管他整天讲着、想着“二百人马”,他可并未确悉他们究竟有多少人马。最后,骑兵纵队的声音终于消失了,他再次独自听着树木枝头滴水的声音。
现在他知道到安瓦德去的路了,但他此刻当然不能到那儿去,去的话只不过是意味着撞到拉巴达什军队的刀剑上去。“我究竟该干什么呢?”沙斯塔跟他自己说。他重新跨上了马,沿着他选定的道路继续前进,心里抱着微薄的希望,但愿能找到一间茅屋,在那儿求个栖身之所,弄到一顿饭吃。当然,他曾想回到隐士住处同阿拉维斯、布里、赫温相会,可是他办不到,因为如今他压根儿弄不清方向了。
“这条路。”沙斯塔想,“终归是要通往某个地方的。”
但那完全在于你所说的某个地方是什么意思。道路不断地向某个地方延伸,一路上树木愈来愈多,而且全都是黑沉沉的,滴滴答答地滴着水珠,空气愈来愈凛冽,奇怪而冰冷的风不断地把雾霭从他身旁吹过,却从不把雾霭吹散掉。如果他习惯于山野风光的话,他就会明白,这意味着他现在攀登得很高了——也许正好在那关隘的顶上。但沙斯塔对山岭一无所知。
“我确实认为。”沙斯塔说,“我必定是活在世界上的最最不幸的孩子了。除了我,人人都是万事如意。那些纳尼亚王公和小姐都安全离开了塔什班城,我却被留在后面。阿拉维斯、布里、赫温跟老隐士在一起,要多舒适就有多舒适:当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