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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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晚清- 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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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方面,革命派和秘密会社是天然盟友。两者都被宣布为亡命之徒,都由进不了传统社会等级的人组成,都憎恨外国人的统治。
同盟会之与秘密会社合作,主要是为了接近对当局不满的、有叛逆精神的和最具有潜在革命力量的农民。在此方针下,十九世纪已经普遍出现的农民起义在二十世纪的头十年更有所发展。大部分起义开始时只是地方问题占主要地位的小运动,但缺粮、通货膨胀和高税额(常常是为兴办新学堂等改革而支付)成了许许多多地方上的问题,因而也几乎成为全国性的问题。因此,地方性的叛乱可以发展成为更广泛的运动。只有拥有地方组织和有一定数量农民参加的秘密会社才得天独厚地处于直接指导这类运动的地位。寻求秘密会社为盟友的革命派,“是在寻找接近地方势力的捷径”。①他们没有想出获取民众支持的其他手段。秘密会社并不是一种理想的手段,但也不是毫无希望的手段。它们在二十世纪的头十年发展到农村,并且在各方面表现出具有日益加强的内聚力。至少在1906年,它们是中国境内最活跃和最强大的反政府力量。
到1906年,起义在华中和华南全面爆发。其中一次是1906年12月沿湖南江西两省交界处的起义,它的规模如此之大,以致必须从四个省份派军队去进行镇压。矿工和其他工人也参加了方圆约八百平方英里的萍浏醴地区(即江西的萍乡和湖南的浏阳和醴陵)的农民队伍,起义者的目标是各种各样的。在江西,有几个革命学生在不知道东京有同盟会总部的情况下,企图网罗知识分子和秘密会社成员于一个组织,来发动一次群众运动。在两省交界的湖南一侧,革命派卷入的程度较轻。经济要求是整个运动的中心,但在其他方面目标就不那样一致了。在江西,满洲人被攻击,因为他们向洋人献媚。在湖南,有一些象“灭清护洋”和“铲富济贫”的老口号。有一个自称“新中华大帝国南部起义恢复军”的集团有着明显的传统,另一个集团却号称“中华共和国政府”,它许诺给予自由和平均地权。①各地起义仍由地方领导,主要由地方问题引起;学生仍不能与秘密会社建立持久的关系。
同盟会约用了两年时间致力于加强它与秘密会社的关系,并通过它们去加强与中国人民的关系。但是迄无成效。爆发了无数次起义,只有少数是由同盟会指导的,较多的起义由秘密会社领导,但绝大多数起义则没有明确的上级组织。江西的经验是典型的。虽然在1911年前的十年中,经济苦难的加深造成了饥馑、盗匪和大量涌现的起义,但革命派根本不能把他们的运动与农民联系起来。相反,农民的不满找到了反抗的传统形式。在浙江,农民起义“几乎总是完全脱离革命运动的”。②
学生激进分子所以不能与秘密会社结成同盟,并通过它们与群众结成同盟,原因并不简单地在于阶级偏见。马克思主义学者们证实,不论是学生中的激进分子或是秘密会社,都不代表某个单独的阶级或某种单一的观点。③有些秘密会社并不是一贯反满的,也不是一贯排外或反帝的,有的由小绅士、商人、地主或官员领导。的确,在解释秘密会社与知识分子不能在一起有效地活动时,学术界的意见着重指出,秘密会社的虚弱与知识分子的清高态度至少是同样重要的原因。①
秘密会社和革命派既代表着广泛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分歧,也有着共同利益。问题是它(他)们都不代表群众。
这时期的激进知识分子要求拥有特殊身分,因为他们受过国外的教育。他们赞成由“有大决断的人”对老百姓进行“训导”,这本身就是他们有此要求的明证;但很少革命派深入群众。大部分人留在国外大城市,当他们在中国时,就麇集在大通商口岸的外国租界。不象传统的上层绅士那样,现代的知识分子在农村和县城没有根据地。他们可能比传统的知识分子更加脱离群众。例如,绅士经常与秘密会社发生关系,这说明传统的社会精英与平民建立关系时困难要比近代社会精英少,因为后者发现自己与城市商人、华侨和外国人的共同点多于与中国农民或游民的共同点。传统和近代、农村和城市之间的界线正在变得比绅士精英和群众之间的界线更加分明。
这种情况可从广州地区得到证明,对四川、湖南、河北、江西、上海和浙江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在广州三角洲,革命出现了两个运动;一个涌现在农村,其根源基本上是自发的和传统性质的;另一个则是大城镇的秘密会社。例如,三合会把它的活动限制在集市中心及其周围,并不扩大到农村的农民那里。“民军”首先在农村地区、村落和小城镇组成。它们最初的形式是民团、氏族武装和村社自卫团。它们逐渐地合并成更大的部队,并与官军交战。当它们超越农村和集镇而向较大的城市中心发展时(因此容易被动员起来搞超过地方性的大目标),秘密会社提供了进行组织、联络和协调的必要手段。最后,有些“民军”终于与同盟会接触,并且在广州(也许还在其他重要城市)与它合作。但到那个时候,许多农村青年已经回转家乡了。①
总之,在广东省,伴随着革命运动的是农村的严重动乱,而革命派与这种动乱只能建立暂时的、松散的、脆弱的和一般来说是最低限度的联系。在有些情况下,这些联系是由前往偏僻地区发展新组织的革命派,或是由到城市参加现有组织的农村青年建立的,但秘密会社提供的联系则要多得多。同盟会提不出能吸引农民的坚定的土地政策。的确,它赞成的是农民不愿意资助的那种现代化纲领。它还缺乏组织能力,以使它所能搜集到的有限的意识形态吸引力发挥最大的效用。因此,革命派从来未能充分利用秘密会社已经创造的接近群众的机会,也从来未能找到一个比秘密会社更好的中间人。它更不能直接与群众联系。
当革命派真与一个秘密会社联系上了时,他们又往往不能与普通会员接触。在运动初期,参加孙中山的兴中会并积极参与最初几次暴动的秘密会社会员与其说是一般会员,不如说是会党领袖,这些人“受过教育,相当富裕”。②在浙江,与革命派紧密地在一起活动的两个秘密会社都由小绅士领导,其中一个会社甚至发行了一种报纸。兰金的说法相当恰切:在诸如此类事例中可以看出,革命派对待群众,“与其说象对待信徒,不如说象对待军队”。③
象绅士阶层多少世纪以来已经做过的那样,绅士和革命派这时都设法为自己的目的而去利用秘密会社。最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1907年(约在4月)成立于东京的共进会,其目的是要团结长江中游一大片地区的秘密会社。它代表了同盟会中人数相当多的一个抗议派,一方面反对孙中山把力量集中在华南,一方面也反对共进会领袖们认为的那种过分关心理论和知识分子影响太大的现象。该会最初的成员中大约有九十名同盟会会员,其内部组织则仿效同盟会。创办人是强烈反满的,对同盟会纲领中的其他部分则不很热心,特别是对它的土地政策更不热心。共进会会章采用了同盟会的前三点,但把第四点“平均地权”改成“平均人权”——这个明显例子说明同盟会的思想意识为什么不能流入内地和被群众所接受。该会的领袖们声称,“地权”之所以被改为“人权”,是因为“人权”对秘密会社成员更有吸引力。但农民则发现“人权”二字神秘莫测。一个参加者的回忆说:“共进会放弃了‘平均地权’的主张,终于使它无力去发动广大的农民群众。”①
这一改变,更多地想讨好地主,而不是为了吸引农民。许多共进会领袖出身地主家庭,他们对“人权”不象对哪怕是意义含糊的“地权”那样感到不舒服。此外,他们心目中的“人权”与同盟会知识分子理解的“人权”意义不同。例如,共进会江西分会采纳了儒家的准则:“‘平均人权’指的是按照传统公认的社会规范确定的正确行为。”②
因此,共和革命派想挖掘在中国的潜力来进行民众起义的努力,并没有使它与一般民众建立牢固的关系。共和派还发现,他们必须与绅耆妥协,后者对革命则有他们自己的看法。共进会是第一个明显的暗示,它表明了哪一类组织后来会发展成为一个范围广大的尝试,以把反满的共和革命与保存传统的社会、经济秩序结合起来。
到1908年初,同盟会已经花去了它的大部分精力。大约在一年中,它一次又一次地发动或参加了起义——根据不同的说法,总共至少五次,也许多达八次;但没有任何明显的成就。政府在镇压这些起义时不很费劲。没有一次有希望触发革命派梦寐以求的连锁反应。随着失败的升级,同盟会会员内部发生了争吵。曾经在1905年被掩盖的分歧这时把团结的门面搞得粉碎。在敌视孙中山的新编辑的主持下,《民报》发表了批评共和主义的文章,论调也很悲观。同时,清政府又取得了革命派在1905—1906年已经夺走的主动权,逐步增加对外国当局的压力,要求它们取缔或限制革命派在日本、香港、印度支那、上海公共租界和其他外国庇护所的活动。在国内,它镇压持不同政见的人。革命活动仍在继续,但协同行动变得更加困难了。学生、秘密会社、老的革命知识分子和反满的绅士在以后的两年中各行其是,直到1910年才开始组成新的队伍。同时,在1907年被逐出日本和在1908年1月被逐出河内的孙中山在新加坡避难。从那里,他又恢复旅行,去访问全世界的华侨界,这时他仍在继续实施十三年前自己已经制订的策略。
① 同盟会的英文公章是The China Federal Association。见马里乌斯?詹森:《日本人和孙中山》,第119页插图。革命家们经过考虑并最后决定在组织名称上不用“排满”或“革命”字样;见冯自由:《记中国同盟会》,载《革命文献》,2(1953年)第148页。可是,詹森书中的文献表明,孙中山有时也用“革命”一词。 
① 朱和中:《欧洲同盟会纪实》,载《革命文献》,2(1953年)第257页。 
① 引自K。S。刘:《宋教仁和辛亥革命》,第43—44页。 
① 1905—1906年的同盟会会员名,可见之于《革命文献》,2(1953年)第158—217页。研究同盟会最彻底的著作是郑冼秀兰(音)的《1905—1912年同盟会的组织、领导和财政状况》(华盛顿大学博士论文,1962年)及张玉法的《清季的革命团体》(第301—462页)。又可注意李大龄(音):《辛亥革命的基础:同盟会历史记录》。 
① 例如,见马丁?伯纳尔:《1907年以前的中国社会主义思想》,第136—138、152—160页。伯纳尔关于中国早期社会主义思想的解释,在许多方面不同于我们在这一章里的观点。 
② 参照伯纳尔对《民报》及其不同阶段的评价(见其前引著作,第68—73、107—197、 217—223页)。关于《民报》的历史,包括它的目录和作者笔名在内,有一本无可估量的指南性文章,即曼华(汤增璧)的《同盟会时代民报始末记》,载《革命文献》,2(1953年)第218—238页;此文也载于《辛亥革命》,第2册第438—459页。又见迈克尔?加斯特:《中国知识分子与辛亥革命》,第3、4及第6章。 
① 引自希夫林:《孙中山之谜》,载《革命中的中国》,第465页。 
① 最清楚不过的例子是同盟会的一个分会,即所谓的中部总会(详见本章下文),它明白地把它的目标限制在两个主义上,即推翻满清政府和建立民主立宪政治制度。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文献编纂委员会编:《武昌首义》,第2辑第1册第5页。 
① 希夫林:《孙中山和中国革命的起源》,第298—299页。 
② 胡汉民:《民报之六大主义》,载《民报》(1906年4月)8。 
① 蒋梦麟:《蒋梦麟自传》,第53页。 
① 塞缪尔?库珀:《辛亥革命前后的江西》(密执安大学博士论文,1973年),第95—96页。 
① 邓嗣禹和费正清:《中国对西方的反应》,第226页。 
① 兰金:《1902—1911年上海和浙江的激进知识分子》,第129页。 
① 见周锡瑞:《湖南湖北的辛亥革命》,第62—63页,书中还指出这个宣言是学生写的,“实际上抄自”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参阅刘易斯:《辛亥革命的前奏》,第185—196页;库珀:《辛亥革命前后的江西》,第78—93页。 
② 兰金:《1902—1911年上海和浙江的激进知识分子》,第192页。 
③ 李文海:《辛亥革命与会党》,载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编:《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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