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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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之舞-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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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塔纳塔斯



第一章

洋洋洒洒的樱花瓣漫天飞舞,风夹杂着海的味道带着春的气息掠过街道,拂过那些已退去冬装换上,换上轻便春装的行人的身体。

已是4月中旬,冬季悄然离去,春天已然来临,在这个充满温馨与生机的季节,恋人们那颗纯纯的心也在萌生着爱的枝桠,马路上随处可见的,一对对情侣,都洋溢着快乐的笑脸。

林夕独自一人走在八大关的马路上,手里拿着的咖啡已经不再温热,对面吹来的风掀起了他灰色的风衣,他不自觉的紧了紧衣服,系上了两个扣。

八大关是一个靠近海边的,风景秀丽的旅游景点,特别是春天,在气温逐渐升高之后,这里便成为了恋人们拍婚纱照的绝佳场所,路两旁的樱花树,绿色的草坪,金色的沙滩,蔚蓝的大海,坚毅的礁石,都会成为为新人们见证爱情的使者。

林夕在一棵樱花树下驻足,看着一对情侣身穿婚纱西装,摄影师在忙碌的按着手中的快门,他们的脸上的笑深深的刺痛着林夕的心。

就在上个月,春天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在不是那么刺骨的寒风中,他失去了,他认为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女人。仅仅因为可以被某些人看成粪土的,大肆挥霍的东西。

思绪在脑弄翻滚,酸楚在心中涌动,一滴眼泪慢慢的顺着消瘦的脸颊滑落。浓重的黑眼圈也无法显示那饱含泪水的眼眸,那双眸子充满了血丝,眼神中充满了无尽的空洞。

就这么六神无主的看了一会儿,不知道是下意识的,还是他觉得看够了,林夕慢慢抬起脚,继续向前走。

就在几天前,他去找过那个女人,他看见她和另一个比他大几十岁的男人走在一起,坐进了一辆保时捷卡宴,虽然他知道这只不过是一辆卡宴,但是对林夕来说,可能那是他这一辈子都不可能买的起的车。

他想冲上去拦住那辆车,想要问问那个他深爱着的女人,为了那种不切实际的虚荣,就这么出卖了自己值不值得,可是车带着一股疾风,掠过他的身边,险些将他那瘦弱的身体一并带走。

继续恍惚的走着,手里的咖啡已经凉透了,他拿起来轻轻地喝了一口,一股苦味再次袭击了他的味蕾,他不喜欢加糖,他喜欢那种咖啡的特有香味,当然,那是在热的时候,不知道冷掉的咖啡是不是也一样能带给他那种宜人的香味,或许只剩下了苦涩。

电话响了,一个陌生的号码打来的,他急切的接起了电话,幻想着是她深爱的女人的来电,心中的那种冲动与气恼混为一体,弱弱的“喂”了一声。

电话那头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你好,是秋林夕先生吗,这里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重大案件调查科,请问您认识叶紫凡叶小姐吗?”

当林夕听到这个的名字的时候,全身一震,不禁打了几个寒战,怯怯的说:“对,我认识,她是我。。。”他本想说是他女朋友,但是他沉默了,过了几秒钟说:“她是我前女友,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

电话那头的声音听到了这个答案,好像感觉得到了确认,缓缓的说:“你现在在哪儿,我们有事想询问一下,我们派车去接你。”那种感觉像是商量的语句但却有种不容分说的强硬。

林夕说了自己的位置,默默地站在那樱花飞舞,夹杂着海的味道的春风里,呆呆的侧首望向在樱花树下拍照的一对对情侣,回想着以前的林林总总。

20分钟后,一辆蓝、白色相间捷达停在林夕的身边,车门上上醒目的写着两个大字:警察

虽然车顶的红蓝警灯没有闪烁,但是威严的感觉还是打心底里震慑了林夕。

车门开了,从副驾驶下来一个中年男人,看上去约50岁左右,留着标准的三七开分头,但是没有啫喱或者发胶莫斯的定型,或许本身发质就好,在风中微微颤抖着。一双眼窝深陷的眼睛闪着烁烁的光,高挺的鼻子,有点儿暗红色的嘴唇很有男人的威严与魅力,皮肤粗糙显得饱经风霜,中等个头,身材不算魁梧,但是看上去却很结实。

他走下车,双脚轻轻跺了跺地,使本来在车里蜷皱的裤子微微下垂。他缓步走到林夕的面前,用一种默然而且锐利的眼光看着他,好像在观察某样东西一般,细细的打量着。

林夕心里有些犯毛,他从没见过一个人这么神经质的盯着自己,如同盯着一具尸体一般仔细的研究观察,他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一步,手中的咖啡撒出了一些。

中年男人站直了身子,向林夕撇了撇嘴,说:“走,上车吧,有事儿想问问你。”

说完,中年男人转身走向警车,头也不回的用说道:“我姓魏,你可以叫我魏叔。”一边说,一边钻进了警车的副驾驶,轻轻地关上了门。

林夕魂不守舍的走近警车,轻轻拉动后面的门把手,打开了车门,头一低,也钻进了警车。

汽车发动的声音把林夕从游离状态带回了现实中,冷汗顺着脊背慢慢滑下,滑到了尾椎,他不禁打了个寒战,轻轻地开口问道:“那个。。。魏叔。。。是吧,什么情况?发生生么事了吗?”

汽车在马路上开着,但并不快,还稍微有些堵车,在去往市公安局的路上并不好跑,因为途径几个旅游景点,违章乱停的车辆数不胜数,让本来就不宽裕的马路显得更加的狭窄,再加上许多外地车辆不熟悉道路,有时会开得很慢,这就让道路的行进能力更加雪上加霜了。

车,走走停停,魏叔把车窗打开,从怀中掏出烟,分给后座的林夕,林夕抬手摇头“我不会抽烟”。魏叔自己衔了一根,用1块钱的打火机点燃了,深吸了一口,从口中跟鼻中缓缓喷出,显得很是享受。

过了一会儿才开口慢慢的说:“你跟叶小姐认识多久了?”

“两年多吧。”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工作认识的,当时我在快餐店打工,她也是,就这么认识了。”

“她在你心中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嗯。。。这个,我不太好说,因为我们分手了,所以,我不想评价什么。”

“哦,这样啊,你是被她甩了吧。”

这句话深深的刺痛了林夕的心,就如同千万只虫子在他的胸口钻来钻去,痒和疼的感觉在全身传递着。

他深吸了一口气,调整了一下呼吸,问道

“请问,到底出了什么事了?”

“先别急,我还有问题。”

“哦。。。”

“你们分手为什么?”

“因为她把我甩了,跟别人跑了。”

“是这样啊,那就是说,你知道她在外面有人了?”

“分手后才知道。”

“那她以前没有表现出什么来吗?”

林夕侧着头,回想着什么,过了半晌,回过头来说:

“她只是抱怨说我赚钱太少,生活质量没法保证,就算在一起,房子,车子也是个问题,但是没发现她在外面。。。”

“也就是说,你们只是在钱的方面有些矛盾,其他的没有什么了吗?”

“没有了。”

“那她背叛了你,你是不是很恨她?”

“恨,当然恨,但是,我更恨那个拐走她的男人!”林夕用了拐这个词,在他的意识里,那个女人是被人用钱骗走的,而不是真的本意,可能在她意识到错了之后还会回心转意。

“那你想不想杀了她?”

林夕一愣,逐看了看窗外,回答道:

“不想。”

“哦,那就是说,即使他背叛了你,你只是恨她,恨那个男人,但你心底还是爱着她咯?”

“是的,可能还期待着她回来吧。”

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这次却没有留下来,他忍住了,那是男人的尊严,不能在别人面前滴落的尊严。

“您就直截了当的说吧,到底什么事儿?难不成那女人被杀了?”

“yes!我要给你yes!”

一个随意的问题,这么一个不着吊的回答,彻底击碎了林夕的心。

他抽搐着,颤抖着,那张本来就瘦弱的脸扭曲着,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可能,不可能)

眼泪抑制不住的奔涌而出,哽咽着,抽泣着,模糊了眼前的一切。(不可能,这不是真的。)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他低着头,一言不发,此刻的他陷入了黑暗之中,那种无底的黑暗。

魏叔也不在说话,就这么走走停停,来到了市公安局的院内。

神圣而庄严的国徽在大楼的正中,威严异常。车停在了停车位上,熄了火。

魏叔回头,看着低头不语的林夕,说了声“走了。”便推车门,下了车,习惯性的跺了跺地。

林夕双眼空洞,没有任何神采,从他的眼中只能看到黑黑的深渊,倒映不出任何东西。

他跟在魏叔的身后,缓步走向警察局的大楼,腿太沉重,以至于几次差点儿摔倒,踉跄了几下。

走进警察局的大厅,从右手边进入,沿着几个科室一直走,来到里面左手边倒数第二间,是一个有8、9平米的房间,里面放着一张深棕色办公桌,上面放着电脑,座机电话,一个文件框,里面的文件整齐有序,桌子被擦拭的一尘不染,桌后有一个书柜,里面放满了牛皮纸质的文件盒和文件袋,最下一层放着一些关于医学解剖,刑侦类的书,书柜的玻璃柜门也是被擦的连个指纹也没有。

办公桌对面是一个摆放于两个沙发中间的木质茶几柜,上面放着几个白色的瓷杯,沙发是仿皮质的,不知道应该称为是人造革还是PU的材料。墙上挂着一幅表好的毛笔字“明察秋毫”。

最旁边放着一个饮水机,时不时的还咕咚一下自己冒个泡。

魏叔走进房间在办公桌前将外套退去,搭在椅子背上,林夕站在门外,眼神游离的望着这一切。

魏叔招呼林夕进来,让他坐在客座沙发上,倒了一杯水,放在林夕面前。

看着水杯中生气的热气,林夕突然站起身,一把抓住了魏叔的胳膊,使劲的攥着,颤抖的说:“你说,怎么死的,快说,快说!!”

魏叔用眼睛瞪着林夕,那种威严的气势使得林夕慢慢的松开手,又缓缓的坐下。

魏叔回到座位,坐下,拿起座机电话,拨了内线号码,等待着。再响了几声后,他开口说:“孙儿,把418案的文件拿来。”

过了一会儿,一位年轻刑警将魏叔所要的文件拿了过来递给了他,然后转身离开了。

那是一个厚实的牛皮纸文件袋,袋子的背面用钢笔写着:418案,几个字,再无其他特别。

魏叔缓缓的将袋子打开,拿出里面的文件。取出里面照片文件,轻轻地翻了翻,留下了几张,其余的拿在手里,起身走向林夕。

他将手里的照片递给林夕,转身走回他的座位,顺手从椅背上的外套中取出烟,拿打火机点燃后又深吸了一口,吐出烟后缓缓的坐了下去。

林夕拿着照片,双目圆睁,一股胃液翻江倒海的从食道上涌,他没吃饭,仅仅喝了点儿咖啡,胃酸夹杂着苦味略微带着一点儿咖啡的香气涌到嘴里,他用手捂住嘴,生生的又将那些混合物咽了回去。

他一边看着照片,魏叔一边跟他说:“案子呢,发生在2014年4月18日晚上10-次日凌晨1点之间,这是4月19日上午11点的时候,在D路拆迁楼里的一个房间拍摄的,场面极为惨烈,可以用惨绝人寰来形容,我到的时候都被这场面吓了一跳。”

林夕翻到了一张几乎全景的照片,混合物再次上涌,又再次被他生生咽下,他的汗水已经湿透了衣服,脸上已经是以汗洗面了。

他的手抖得厉害,甚至可以说是在癫痫,那张触目惊心的照片上是一片红色,那是血的颜色,除了墙壁上还残留着点点墙壁的黄色外,其他的几乎全部被血液喷溅到,从照片看出,是一个女人,全身**的被绑在一张床,两个Ru房已经被切掉了,由于拍摄距离比较远,看不清楚切割面,但是肯定不是一刀切下,至少可以用“锯”下来形容。

肚子被剖开,内脏散落一地,肠子有一段已经被弄,破里面流出黄色的粪便夹杂在暗红色的血液中甚是明显。下体被塞入啤酒瓶已经深深的到达腹腔,能从剖开的腹部看见酒瓶穿破**的瓶口,那是何种恨意才能如此的残忍。

女子的头被放在**的一边,照片的大小有限,只能看清是头部,显然已经尸首分离。

下几张照片更是惨不忍睹,是局部的特写,首先映入眼睛的是头部。

那是一个肉球,耳朵、鼻子、嘴唇已经被割掉了,眼睛处深深的两个眼窝却不见眼球,深褐色的血液已经近半凝固状态,眼皮也被割了下来,一个眼球在女人的嘴中找到了。头应该是在活着的时候被剁下来的,因为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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