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日战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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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日战争史-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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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妨国交。……如有违背,定予严惩。”'张篷舟:《近五年中国与日本》第2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1~52页。'
在此前的6月6日,国民党政府已令于学忠率第51军经保定退避陕西,再以孙永勤入境问题令遵化县长何孝恰辞职,宪兵第3团调走。6月10日停止了国民党部在平津两市的活动。中央军关麟征部第25师开始移驻洛阳,黄杰部第2师移驻豫皖。
对于中央军南撤,当时有人就写了一首诗:“忽闻协定说班师,十万儿郎涕泪时;忍辱不堪回首望,城楼不见汉家旗。”'《何应钦将军九五纪事长编》(上),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4年版,第407~408页。'
日本侵略者对于国民党当局的一再退让和全部承诺仍不满足,又催逼中方用文书形式答复,以便作为凭据。6月11日,高桥突然携带一份由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签署的“备忘录”到北平军分会,要中国方面照抄一份,并由何应钦签章后送交梅津,该备忘录全文如下:
梅津致何应钦备忘录
“一、中国方面对于日本军曾经承认实行之事项如下:
(一)于学忠及张廷谔一派之罢免;
(二)蒋孝先、丁昌、曾扩情、何一非之罢免;
(三)宪兵第三团之撤去;
(四)军分会政治训练处及北平军事杂志社之解散:
(五)日本方面所谓蓝衣社、复兴社等有害于中、日两国国交之秘密机关之取缔,并不容许其存在;
(六)河北省内一切党部之撤退,励志社北平支部之撤废;
(七)第五十一军撤退河北省外;
(八)第二师、第二十五师撤迟河北省外,第二十五师学生训练班之解散;
(九)中国内一般排外排日之禁止。
二、关于以上诸项之实行,并承认下记附带事项:
(一)与日本方面约定之事项,完全须在约定之期限内实行,更有使中、日关系不良之人员及机关,勿使重新进入。
(二)任命省市等职员时,希望容纳日本方面之希望,选用不使中、日关系成为不良之人物。
(三)关于约定事项之实施,日本方面采取监视及纠察手段。
以上为备忘起见,特以笔记送达。
此致
何应钦阁下
昭和十年六月九日 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3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1019~1020页。'
梅津备忘录的第一部分,把何应钦在6月4日、9日、10日的3次答复内容全部记录文中,要求何签署以形成正式协定。6月15日,经南京国防会议决定:“此事始终口头交涉,且酒井隆参谋长、高桥坦武官一再声明,由中国自动办理。现中国均已自动办理,且必能如期办妥,是日方意见已完全达到,实无文字规定之必要。我方难以照办,应请日方原谅。”'《何应钦将军九五纪事长编》(上),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4年版,第416页。'
但日方仍蛮横进逼,于6月21日、7月1日由高桥连续登门将拟好的一个要何应钦具名的通告交何应钦,文稿全文是:“六月九日由酒井隆参谋长所提出之约定事项,并关于实施此等事项之附带事项,均承诺之。并拟自动的使其实现,特此通告。”'《何应钦将军九五纪事长编》(上),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4年版,第424页。'
何应钦在得到汪精卫的批准后,按该文稿复函,全文如下:
“敬启者,六月九日酒井参谋长所提各事项均承诺之。并自主的期其遂行,待此通知。
此致,梅津司令官阁下。
何应钦,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七月六日。”'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3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1020页。'
至此,由梅津备忘录和何应钦复函实际达成协议,史称《何梅协定》。
《何悔协定》的形成;使日本攫取了河北省和平津两市的大部主权。有吉大使则声明说:“期望中日两国国交之圆满不仅限于一地,应将全华排日风潮为之一扫。”'天津《益世报》1935年6月29日。' 日方毫不掩饰侵吞全中国的意图,其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三、“华北自治”事件
日本炮制“华北自治运动”,制造了各种大大小小的“自治”事件,对中国华北地区主权进行粗暴的践踏和肆无忌惮的侵夺,在这些事件当中,关东军和中国驻屯军是主要的策划与执行者,中国方面曾对日本驻军的侵略行动表示抗议,要求日本政府约束其驻军的行动。日本军方则公然宣称:“本问题为关于停战协定内属于军司令官之统帅事项,而非外交事项,故不可移于外交交涉,想应由驻在军部当局处理之也。”'北平《晨报》1935年6月2日。' 完全是实力外交,跋扈之至。
其主要的事件有:
(一)丰台事件
丰台事件是由汉奸白坚武在日军的指挥和配合下,在北平西南部丰台发动的武装暴动。白坚武是河北交河县人,曾任吴佩孚的政务厅长,1926年,北伐军击溃吴佩孚军队,白东渡日本,成了汉奸。1933年在沈阳组织“正义社”,1935年在土肥原支持下,纠集汉奸石友三、李瑞清等拼凑“华北正义自治军”,白任总司令,日本浪人樽崎一良为顾问,拟在北平暴动,组建“自治政府”,成立“华北国”。
为此,白收买北平军分会所属铁甲车大队的第5中队长沈锡之与第6中队长段春泽,段被委任为“华北正义自治军”第2路总指挥。铁甲车队原属张学良东北军,张下野后归隶北平军分会,下辖6个中队,分驻南口、西直门、长辛店等北平四郊,第5、第6两中队驻丰台,曹耀章任大队长。白还派汉奸李瑞清先行收买大队附邹立敬,邹不愿当汉奸,虚与委蛇,向曹耀章密报,曹随即密报北平军分会何应钦。北平宪兵司令邵文凯等设计逮捕了活动于铁甲车队策划叛乱的汉奸李瑞清。
白坚武和石友三等人见事情败露,遂决定提前发动叛乱。1935年6月27日夜,白坚武率60余名匪徒,伪装成日本人(内有一部分日本人)由天津乘快车在丰台车站下车,引起了乘警的注意。曹耀章得知驻丰台的铁甲车中队情况有异,亦向上作了报告。平津卫戍司令王树常立即采取措施,令全城紧急戒严,所属缪澂流部用麻袋盛土封堵永定门缺口,加强东交民巷警戒。
在丰台站下车的日本浪人会同段春泽的第6中队,于28日凌晨向北平开进。段逆一伙到达永定门,缺口已堵,车队无法前进,日本人命令向城内西长安街北平军分会所在地发炮,企图以爆炸声通知东交民巷的便衣队出来响应,但炮弹被士兵卸去引信,均未爆炸。便衣队在东交民巷受到四周军警的包围,无法行动,此时天将拂晓,城外叛军不敢拖延,听从日本人命令退回黄村。段春泽见大势已去,率300余人逃往香河县。该县长赵钟璞已经接到了王树常密令,设计抓捕了段春泽等3名头目,其余部下立即自行散去。段等被解往北平,经审讯后枪决。第5中队长沈锡之等叛乱时没有直接参加,但也没有听从命令截击叛乱,遂被扣押。日本顾问松井兼之及几名日本浪人也一同落网,其后由日本领事馆引渡回天津。据“日方史书记载,丰台事变中直接参加叛乱的日本人有15人。'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第232页。' 在天津坐镇指挥的白坚武等在日军的保护之下从塘沽乘轮船逃往东北。
(二)香河事件
丰台事件不久,又发生了香河汉奸叛乱,其导火线是香河县的税收问题。
1935年8月13日,香河县政府颁发布告,宣布从9月10日开始,每亩土地再增加附税1角2分,连同以前增加的5分1厘,每亩地每年共附加1角7分1厘。这对土地贫瘠(霸气 书库 |。。),连年天灾的香河地区农民来说,无疑是一沉重的负担。布告贴出后,民众怨声载道。那些土地较多的乡绅地主们更为不满,城南柴庄的武宜亭,城北领子村的安厚斋等,想借民心波动之机,鼓动抗税不缴。武宜亭有土地100余亩,北洋军阀时代曾任过河北省议员,其子武真华在日本留过学。父子二人是仰仗日本势力、横行乡里的汉奸劣绅。
日本驻天津特务机关得知武宜亭等要闹事的消息,甚为高兴,他们认为这是“华北的有识之上从心底里产生出的华北自治的迫切愿望。”'〔日〕《现代史资料》8,《日中战争》1,第129页。'
香河县地处平津之间,又与“非武装区”相连,战略地位重要。在此策动“自治”,既可直接影响平津两市及河北全省,又能使国民党方面难以武力干涉。把香河抗税闹事纳入“分离华北”阴谋的轨道,还能通过武宜亭等人搞一个“民众倡导自治”的先例。10月上旬,曾任伪满军事顾问的日本驻天津特务机关长大迫通贞,在北平对武宜亭、安厚斋亲自指点,面授机宜。武、安等返回香河,武真华与两个日本浪人胜见、福田霞也同时赶回柴庄。一面联络乡绅地主,一面派人到各村串联煽动。
18日,武宜亭与两个日本浪人到大地主胡承武家,召集所谓“国民自救会”,决定20日以请愿抗捐为名到县府闹事,“要求县长收回成命”,“要求自治”。20日晨,约2000余被鼓动起来的民众聚集到县城门口,武宜亭到场指挥。县府已经获悉武宜亭等人将举行叛乱,见状急忙关闭城门,只让其派3名代表入城交涉。此时,两名日本浪人带领部分胁队者,撞开城门涌入城内,经该县警察呜枪弹压,又将城门关闭,受骗民众大部散去。翌日,河北省主席商震,由附近的三河县调“非武装区”保安队第1总队第7中队前往香河。日本使馆借口有日本人参加,便从北平派出宪兵20余名,由分队长大木带领,分乘汽车2辆,开赴香河蓄意扩大事态。当日下午,日本宪兵到达县城西门,汽车穿城而过,武宜亭等暴乱队伍,随之蜂拥而进,占领县政府各机关,接管县城四门的警戒。
6月22日,武宜亭等扩凑了一个“县自治会”,主持县政,并派人四处张贴和散发由武署名的“香河县人民自救自决宣国民党政府对日本有计划煽动的香河乡民暴乱,既不愿放任不管,又怕采取措施会触怒日方,遂于10月23日命令商震“妥为处置”,“万勿任其扩大”,“于外交中得一根本解决办法”。'《北京日报》1935年10月27日。'
商震所派代行县长职的省参议刘耀东到达香河后,23日19时,武以个人名义宴请刘参议及日本“代表”西村。刘不知这是一席难吃的鸿门宴,如约前往。席间,西村向刘索阅省府委任状,刘从身上取出递过,西村根本不看即将其撕毁。刘耀东提出抗议,武宜亭同伙一拥而上,将刘打得大呼救命,刘的随从3人拔枪登楼,武等一齐开枪,随从杨文治身中5弹,当即倒地。其余2入亦受伤,其后一人重伤在医院死去。刘本人被扣押监禁。随后,武等率众挖掘战壕,准备凭武力顽抗。
商震于24日晚从北平赶到天津,次日会晤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多田骏和参谋长酒井隆,以及日本驻榆关特务机关长竹下睛义等人,但未能解决。各国驻平人员纷纷表示对事态的关注。6月24日,日本陆军省召开非正式军事参议官会议,川岛陆相、桥本次官、杉山参谋总长等均参加,讨论了所谓“华北农民运动的情势”。会后,陆军省发言人说,香河事件,将来无发展之可能、“可望依华方当局之手使之平息。”'天津《益世报》1935年10月25日。'
基于日本“民众倡导自治”的隐讳策略,事态扩大对日本好处不多。中国驻屯军及驻华特务机构,经过一番强同夺理的纠缠后,才与商震达成协议,放弃对武宜亭的支持。这伙叛逆一失去主子撑腰,立即如乌兽散,武宜亭于6月27日晚逃进天津日祖界,其余亦各寻出路。驻通县的保安第1总队第7中队于28日早6时开入城内,维持治安。这样,一场由日本扶植的“自治”闹剧匆匆收场。据日方宪兵队调查材料,有6名日本人参加了这次叛乱,整个事件受到了伪满驻天津特务机关的操纵。'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第233页。'
(三)冀东防共自治政府
冀东泛指河北东部平津一线东北的大片地区,包括唐山、秦皇岛等重要城市及22个县城,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人口约400余万。日本的关东军虎踞于前,驻屯军狼顾在后,到塘沽协定签署,这里大部分被划入所谓非军事区,实际上已成为日军的囊中物。
1933年9月,国民党政府批准将冀东22县划为两个区,在唐山和通县分别设立滦榆、蓟密两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由陶尚铭、殷汝耕分任公署专员。陶不讨好日本,为日方所排斥,不得不于1935年7月27日辞职,转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参议。殷汝耕由日本推荐改任滦榆区行政督察专员,遗职由苏玉琦继任,冀东大权实际上全部握于殷一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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