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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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社会-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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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用上咒语,我立刻想到一件事……不料丢上去的报夹掉下来,狠狠的砸到我的脑袋,当我的疼痛逐渐复原後……我竟然又忘了刚才想到什麽了!!敲著自己的脑袋,实在想不起来刚刚联想到什麽事,只好悻悻然的提起报夹回到办公室。

  第八章

  混了一天後,晚上答应和女友碰面。草草的交了稿,骑上机车就往目的地前进。
  我和她交往至今,不到两个月,两个人却因工作关系只能见面个几次。有时候一个星期都见不到,顶多电话联络一下。不过她通常白天都关机,因为她的工作是pub的调酒师,白天是精神状况太差,到了晚上神气活现的,这样昼夜颠倒的工作,和我们记者赶稿的模式还真有点像。
  习学,是她的名字。
  当初为什麽会和她相遇,说起来还真是十分微妙。记得那天,我「奉命」去pub采访女艺人放浪形骸的行径。那是间位於南京东路三段和建国高架桥附近的pub,叫做「suck hell」。因为不少媒体朋友都传说:这间外界普遍知晓的「同志」pub,有许多女明星喜欢在录影完,或者是吃完晚饭後杀到那儿「续摊」,因为它采会员制,因此能进去的人本来就不多,再加上艺人的前往,因此在入口就有十分严格的管制:若非熟客带领,一般外人是不得其门而入的。
  而我,却不知道这个规矩。
  那天晚上,我拎了小型偷拍相机就打算进去,那是个像「黑金刚」的手机型偷拍相机,底片的感光度还必须用到1600的,否则偷拍出来的效果会不好。就在我好容易找到了入口时,一个彪形大汉拦住了我:「喂,先生,你不能进去。」
  我抬头一看,天哪,看到他我才发现:原来「他」是女的!而且至少有两百公分高,一百公斤以上的重量,因为她的体型看起来,就和一个身经百战的摔角选手没两样,她身著双排扣西装,里头则是黑色丝质衬衫,还绑了个帅气的马尾,头发挑染成红色,右耳则挂了个骷髅头的耳环,肌肉隐隐可见,想必也该是个练家子。
  我身高虽说也有一百八,但或许是茅山法术练太久了,阴气过盛,再加上晨昏颠倒的工作,只有六十三公斤,而且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一付营养不良的模样,如果没意外的话,我大概一拳就被她「K O」了吧?但我人既然到了,怎麽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落跑」了呢?这实在有违我记者的天职。
  「我有朋友在里头。」我硬著头皮说。
  「她是谁?我请她来带你进去。」说话虽说客气,但态度十分强硬。
  我低著头推开了她:「让我看看她在不在里头?」原想趁机溜进去,看能不能遇上熟人,才刚跨进门里,就被人一把像老鹰抓小鸡般的「拎」了起来:
  「我说:你的朋友是谁,我请她出来带你进去!」这回她的声音更加严厉低沉。
  我右手一挥,顺手就画了个「头痛咒」,原想贴在她太阳穴上,给她一点教训,没想到她从背後狠狠的踹了我一脚,我整个人凌空飞起,直落在吧台前面,好巧不巧,一个女孩子正在跳著大胆的脱衣舞,我一脸就撞进她那柔软的「海棉蛋糕」中,再加上我人站不稳,双手就这麽「攀」上她的一对豪乳……
  「臭小子,你干嘛!」这女子的「男」伴马上把丈二和尚摸不著脑袋的我一把抓开,随手拿起了酒瓶,正往我脑袋上敲的时候,「碰」的一声,有人一把抓住了瓶子!

  第九章

  我回头一看,在强力的灯光照射下,一个瘦高的人影跃到吧台上,一把抓住那瓶高高举起的酒瓶……再定睛一看,这位帅气英挺的救星,竟然是一位女子!她迅速的自吧台轻轻跃下,动作漂亮到有如奥运选手般自然轻盈,她对从後追来的保镖挥了挥手:
  「这位!」用下巴指了指我:「是我的朋友,他,是来找我的!」
  她又对那位高举酒瓶、杀气腾腾、馀怒未消的「男」伴说:
  「他不是故意的,不小心滑倒,请见谅!」
  不知道因为她是酒保,还是这间pub的老板,这些人在听过她的「解释」後,竟然连问都不问,马上就恭敬识相的退去,一场骚动迅速解决,我就这样的认识了我的女友,也就是刚刚救我的人:习学。
  还正在回想当日我俩初识的过程时,一双细细的手臂从我背後迅速的搂住我的肩:「在想什麽想这麽认真?不是在想我,对不对?」
  从这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淡淡幽香就知道:来人正是习学。我还来不及回头,一个热吻已经扑上我的嘴……这就是她,从来不管现在两个人身处何地,也不管是不是有路人围观,只要她要,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有时候想想:为什麽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会喜欢我?身高快一百七,瘦瘦高高的,长长的头发,无辜的脸庞,配合上明亮慧黠的双眸,白皙到近乎透明的肤质,走在路上,有如模特儿的身材,总会引起许多男人的侧目,还有就是对我的敌意:
  「这男人!凭什麽能勾把到这麽正点的马子?」
  我也不知道,有时候也会问她:「我真想不通;像你这麽漂亮的女孩子,又认识这麽多男生,为什麽会选我这个又瘦又混又没出息又没钱的傻记者呢?」她总是耸耸肩的回我:「这世上总会有许多没法解释的事,我就是喜欢你,不行啊?」
  「今天找我出来玩,待会儿不用上班吗?」我轻轻的推开她,顺便躲避路人好奇和一些男人「仇视」的眼光。
  习学笑著说:「对啊,今天我就想和你约会,不想去上班!」「你不去行吗?」我担心的问。她抱的更紧了:「哎哟,不去不去不去啦!想和你在一起,不想去啦!」好吧,不去就不去。反正又不是我去上班,那,我们今天要干什麽呢?
  「今天啊,我们去阳明山看夜景,然後抱在一起看一整天……不过三点多就要送我回去唷,我怕我会睡著。」她笑著说。
  又去阳明山?还骑车去?看著她那张略带哀求而又渴望的脸……好吧!那咱们俩就走吧!虽说阳明山的手机收讯不太好,不过,为了避免杂志社的「夺命追魂扣」,先把行动关机再说!
  就在我温香暖玉抱满怀、佳人旁卧安枕眠的同时,这个喧嚣的社会,还是不能平静下来!
  因为当我打开隔天报纸,赫然发现头条竟然登著几个大字:「留头狂魔再夺生命 牛郎惹祸命丧黄泉!」

  第十章

  还没从震惊的心情中回复过来,後脑勺就被人狠狠的敲了一记:「靠!你手机昨天干嘛关机?」
  不用说,铁定是我们那个没良心的总编辑打的。原先想和他小吵一架,不过一想到这新闻实在不能延迟,只好打哈哈的说:「没电了嘛……那我昨晚又和女友在一起……好啦好啦,我现在就到市刑大(台北市刑警大队)走一趟,好吧?」边说话,我就边提著相机匆忙出门了。
  进了市刑大侦一队,只见所有的警员出现难得一见的兴奋和忙碌,不是在打电话,就是拿著资料不停奔走,而不少媒体记者也在一旁守候,不时的交头接耳。我随手拉了一个认识的记者学弟,就追问他:「喂,他们看起来粉忙咧……是不是案情有什麽线索啊?」
  他一看是我,便抓到一旁小声的说:「学长,我告诉你啊,昨天的这个死者啊,是个很有名的牛郎店经理呢,他手下的牛郎少说也有一二十人,很多达官显贵,甚至黑社会老大的情妇,都曾「栽」在他的「棒」下哩……现在单单列出可疑人员哪,就有五、六个人,每个人查下来,个个都有致他於死地的嫌疑……这案子的凶手如果就是『留头魔』,那所有的案子也都结案啦!」
  在这位学弟的简述下,我才对昨天这案子有个简单的了解:这男的「花名」叫jcakson杰克森,本名叫沈森。在台北市的牛郎里可是响当当的人物,虽说人已经四十好几了,不过十几岁就出来打混的他,在牛郎业界早有「强棒教父」的名号,带出来的子弟兵更不在话下,个个「能征善战」,而且他专向名人富商、黑社会角头的情妇、老婆下手,因为据他的说法是呢:「良家妇女」在床上「调教」起来有种特别的「快感」……
  由於他行事嚣张、做人海派,早就有人放话想要干掉他,可是他这个人呢又十分机警,居无定所,而且根本不买车,以免哪天被人认出埋伏,因此出入都以计程车为主,如果不是他身边的熟人,是完全不晓得他平的行程踪迹。
  昨天下午,有一组人到信义路五段後山附近拍戏,导演要求一定要找个看起来颇为「称头」的坟墓,那样才能突显剧中的需要。不过还没上去,就见到墓园的管理员出来抗议,表示这是私人墓地,非经同意,不能私自上山拍戏。
  国内电视台拍戏时哪还理这麽多?导演就留一个剧务下来和他沟通纠缠,其他人呢分批往山上前进。其中有个女孩子和化妆师交好,两个女生就拼命往上冲,希望在黄昏前爬上山腰,欣赏台北市难得一见的夕阳馀晖。两个低著头,没命的往上爬,爬著爬著,女孩子突然停住了,然後叫住了化妆师:「喂,有人已经先占好了位子说……」
  「在哪儿?」化妆师问。
  女孩子指了指前面一个墓碑:「在哪儿啊,你看,他一直看著前方不动哩。」
  化妆师把挂在胸间的眼镜拿起来一看,不看还好,一看差点吓的屁滚尿流:「那……那不……不是……人啦……」
  看到她这麽惊惶失措,女孩子把眼睛一眯,闪过夕阳的强光,定睛再看,整个人跌坐在地上:「对……对……那……那是……那是……颗……人……人头啦!!!」
  两个女孩连跑带跳,又跌又拐的没命冲下山,看的全组人莫名其妙,直到留在山下的那名剧务把她们挡住:「喂!喂!你们两个疯啦!看到鬼啦!」
  女孩子一直哭,化妆师胆子大,但也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说:「山……山上……有……有个墓碑……上……上面……有个……有个人头啦……眼……眼睛还……还睁开的……哇!……」
  半个小时之後,警方已经包围了整个山头,那时候,我正好和女友碰面。不管是石法医、「鬼灵精」,甚至连那位倒霉的年轻女检察官也都齐聚现场。

  第十一章

  检察官不敢直视著沈森的头,总觉得那双眼睛还在恶狠狠的瞪著她,听到这句话便问:「怎麽说呢?石法医?这和以往『留头魔』的案子有什麽不同呢?」
  石法医蹲在墓碑前面,他的眼睛正好和尚未閤眼的沈森连成一线,仔细的端详:「第一,这颗头的切割手法过於粗糙,不像前几个案子切割的十分工整,依我的研判:这大概是用西瓜刀或是菜刀所切割下来的。第二,头颅的血液未乾,整个墓碑上都是血,不如以往是『处理过』才拿过来的。第三,之前『留头魔』所杀害的人,凶手都会将首级放回死者的家中安置摆好,而这颗头却放在郊外的墓碑上……种种迹象看起来,都不像是『留头魔』平日的手法。」
  「我也觉得不是……」归霖竞在听完石法医的见解後,也提出相同的看法:「我们可别因为『留头魔』的案子,误导了其他凶杀案的判断能力……」石法医露出赞许的眼神,对归霖竞点了点头:「我觉得,这件案子只是一件『copy cat』而已。」
  「『copy cat』?什麽意思?」归霖竞好奇的问。
  此时躲在远处不敢靠近的女检察官便大声回答:「『copy cat』就是模仿的意思。在美国,总有一些十分变态的杀人魔,他们十分『enjoy』杀人的乐趣,而且极尽凌虐之能事,让死者在死前还饱受虐待和恐惧……这些杀人魔的心态和过程经由媒体或书籍曝光後,其他的变态杀人狂就会跟著学习,而且变本加厉,有点点像『向前辈致敬』的意思……像这样的杀人手法,美国警方称之为『copy cat』。」
  归霖竞点了点头,转问石法医:「法医,那你的意思是……」
  「没错!」石法医也点点头,小心谨慎的陈述:「我倒以为:这凶手可能是看多了『留头魔』的新闻或者报导,也想模仿看看,但又法办法学的那麽像,以致於破绽百出。凶手的犯案技术十分拙劣,我想只要知道死者身份,这案子要破就不难了!不过……」
  「不过什麽?」检察官问。石法医起身,看了看地形:「我倒认为,这是个分尸命案!我个人建议:最好来个搜山,搞不好其他的尸块会找到也说不定!」「分尸命案?!」李英才组长一听到这麽惊世骇俗的结论,吓的三步并做两步的跑过来:「石法医,真的吗?要搜山啊……」
  石法医点点头,用手托著下巴沉思的说:「可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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