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夺魂-特殊罪案调查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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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度夺魂-特殊罪案调查实录-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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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要衷心感谢旧金山市警察局凶杀科的警官霍利·佩拉和她的搭档乔·图米,他们日复一日地与形形色色的凶犯斗智斗勇,而我们只是舞文弄墨,纸上谈兵一番。我们还要感谢他们把我们引见给了特殊武器及对策组的迪诺·佐格拉福斯,是他让我们对令人闻风丧胆的定时炸弹有了真切的感受。我们还要感谢伯克利市警察局的乔·桑斯警长和史蒂夫·恩格勒警官(已退休),他们在上世纪60年代任职期间亲身经历了当时的动荡事件,更是花了几个小时,对我们讲述了这个“伯克利人民共和国”①伯克利人民共和国:伯克利是美国北加州旧金山湾地区的一座大学城,南面是加州的奥克兰市,东面是蒂尔登地区公园,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劳伦斯科学馆、数学科学研究院等著名学校和机构的所在地。伯克利校园是美国“言论自由运动”的发源地。上世纪60年代伯克利市内爆发了学生反对越战的大规模示威活动。因为伯克利市民的强烈言论自由倾向,这座大学城也常被人们戏称为“伯克利人民共和国”的来龙去脉,让我们深切感受到这个怪胎的巨大破坏力,感受到了它狂热追求的梦想。    
    我们还要深切怀念一条名为查克·蔡恩的名犬,2001年9月11日,它在世界贸易中心大厦的灾难中英勇殉职。    
    


《3度夺魂》第一部分映衬在蓝天下的城堡

    四月的一个早晨,天色晴朗,空气清新,宁静的气氛中透出一丝懒洋洋的春意。这一天也拉开了我这一生中那个噩梦般一周的序幕。    
    我沿着海湾顺着坡道慢慢跑步,后面跟着我那条博德牧羊犬①博德牧羊犬(border collie):一种原产英国,体格中等的良种牧羊犬。    
    ②纽芬兰拾猎:一种猎犬,有叼物归主的习性。    
    玛莎。这也是我在星期天早晨例行的事——早早起床,把爱犬放在我那辆开拓者小车的前座上,把车开到梅森城堡,从那儿带着它缓步跑上三英里,到达大桥后再折回来。这样可以让我略感欣慰,相信自己在三十六岁这年龄仍能勉强保持姣好的体型。    
    那天早上,我的好友吉尔也跟我一起来跑步。她是要遛遛她那条纽芬兰拾猎②奥蒂斯,至少她是这么说的。    
    也许,她想要自己运动一下,为日后骑登山车奋力攀登塔马尔佩斯山,或她称之为真正带劲的什么运动做热身。    
    真叫人难以相信,吉尔在五个月前刚刚流产过。瞧瞧她现在的体型,还是那么苗条,又恢复了往日的风姿。    
    “嗨,昨晚过得怎样?”她一边跑一边侧脸问道。“外面有人在说,林赛在约会哟。”“说是约会也不妨……”我答道,眼睛盯着映衬在蓝天下的城堡,我们在朝前跑,城堡却移动得很慢。“你还可以说巴格达是个度假胜地呢。”她缩了缩头颈。“对不起,我不该说这事的。”一路上,我满脑子是“资产包装出售”大王富兰克林·弗兰特利那恼人的身影。那样称呼他,是因为他喜欢盯住那些陷入困境,无力偿付名车、名表,分期还款的网上公司老板。两个月来,富兰克林只要到警局来,总要跑到我办公室里来磨蹭,后来我被弄得烦了,只好请他周六晚上来我家用餐(但后来他又临时改主意不来了,害得我只好把用红葡萄酒小火炖的短条肋骨放进冰箱里)。    
    “他爽约了,”我一边说,一边减慢步伐。“不要再问了,我不会多说什么的。”我们在玛丽娜格林广场的顶端停了下来,我放声喊了一声,我那玛丽·德克尔①玛丽·德克尔(Mary Decker):著名长跑女运动员。    
    般的朋友在那边踮着脚尖蹦跳,仿佛还有劲,要再跑上一圈似的。    
    “我真不知道你怎么这么能跑步,”我边双手叉腰说,边喘着气,设法缓过劲来。    
    “我的祖母,”她耸耸肩,往后踢了踢腿,“在六十岁时开始坚持每天步行五英里。她现在都九十岁了,还到处跑动,常常弄得我们都不知道她在哪儿。”我俩都忍不住笑了起来。看见吉尔又回到了往日那种调皮劲,听见她又放声欢笑了,真叫人欣慰。    
    “一起去喝杯咖啡怎样?”我问道,“让玛莎埋单。”“不了。史蒂夫要从芝加哥飞回来。他想一到家就换装,马上去荣誉军团纪念馆看迪安·弗里德利克展览。你也知道,那条小狗要是不能如愿以偿的话,会是副什么模样。”我皱了皱眉。“要我把史蒂夫想象成小狗,还真难以做到。”吉尔点点头,脱下套衫,举起双臂。    
    “吉尔,”我张大嘴惊讶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她内衣里的运动乳罩背带处有几小块乌黑的肿块,手指般大小。    
    她把套衫甩在肩头,显得有点尴尬。“是我自己在淋浴时不小心碰伤的,”她说道,“你不必大惊小怪的。”她眨着眼说道。    
    我点点头,但那些碰伤的青肿块总使我隐隐不安。“你真的不想喝杯咖啡再走?”我问道。    
    “不了……你知道埃尔·埃克塞根特的脾气。要是我迟到五分钟的话,他会念念不忘的。”她吹了声口哨,招呼着奥蒂斯开始往回跑,到停车的地方去了。她向我挥了挥手。“回头办公室见。”“那么,你怎么样?”我蹲下来,搂着玛莎说道。“看来你是想喝杯咖啡的喽。”我拉了拉它的圈绳,带着它小步跑向栗树街的星巴克咖啡馆。    
    玛丽娜地区一直是我很喜欢的社区之一。弯弯曲曲的街道,色彩绚丽、整修得很好的小镇民居。社区里居住着温馨的家庭,海鸥的啁啾声在耳边时而萦回,海边吹来阵阵海风。    
    我穿过阿尔汉布拉街,目光不经意滑过一幢三层楼的漂亮小屋,我以前路过这儿时,也常常看到它,很欣赏它的精巧雅致。手工雕刻的木格窗扉,赤陶土的瓦片屋顶,给人一种大运河的感觉。有辆车从前面驶过,我拉住了玛莎的圈绳。    
    这就是这社区当时留在我脑海里的印象。整个街区在渐渐苏醒。一个穿着一件印有FUBU字样的短袖衫的红头发小孩正在练习滑板。一个穿着背带裤装的妇女手里抱着一包衣服匆匆拐过街角。    
    “来呀,玛莎,”我拉了拉圈绳。“我嗅到咖啡香味了。”这时,那幢赤陶土瓦片屋顶的小楼轰隆一声巨响,整幢屋子陷入了一片火海中。我是说,这儿的旧金山仿佛突然变成了贝鲁特。    
    


《3度夺魂》第一部分死也不愿忍受这火烤酷刑

    “哦,天哪!”我喘着气尖叫着,一股热浪夹杂着碎片迎面扑来,巨大的气浪几乎把我掀翻在地。    
    我转身蹲下来,用双臂护住玛莎,爆炸迸发出的炽热的火焰冲击波凶猛地袭来。几秒钟后,我挣扎着站起来。天哪……真难以相信。那幢刚才还令我羡慕不已的小屋此时已是一片残垣断壁,二楼的窗户和墙体破裂处蹿出团团火焰。    
    在那一刻,我意识到屋里可能还有人。    
    我把玛莎拴在灯柱上。五十码外火焰飞舞。我飞奔着穿过街道,扑进浓烟滚滚的小屋。二楼已经被炸得倒塌了。二楼里即使有人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了。    
    我从后屁股口袋里摸索着掏出手机,发疯般揿着911键钮。“我是旧金山警察局的林赛·博克瑟警官,警徽号2…7…2…1。在阿尔汉布拉街和皮尔斯街拐角处发生了爆炸。是民居爆炸。可能有伤亡。需要全面救护和消防支援。赶快行动!”我合上手机。按规定我应原地等待,可要是屋里有人,这可是性命攸关的一刻。我脱下套衫,松散地蒙住脸部。“哦,天哪,林赛,”我喊叫着,屏住气息。    
    然后,我摸索着钻进了这烈焰四起的屋子。    
    “有人吗?”我高声喊道,浓烟马上钻进我的口、鼻孔,呛得我喘不过气。灼人的热气燎舔着我的双眼和面颊,尽管我脸上有那件套衫遮护着,但微微睁开眼睛仍会感到刺痛。一大块燃烧着的石膏胶纸夹板悬在我的面前。    
    “我是警察!”我又高声喊道,“有人吗?”浓烟犹如锋利的剃刀在我胸腔里翻腾。烈焰滚滚,巨大的噼里啪啦爆裂声淹没了一切。我突然明白,在高楼里身陷火海的人们,为什么宁可跳楼摔死也不愿忍受这火烤酷刑。    
    我用手捂着眼睛,在浓烟浪涛里慢慢往前挪动步子。我又一次奋力喊道,“屋里有人吗?”    
    我无法再往前走了。我的眉毛被火苗舔去了。我觉得随时会被烈焰吞噬,葬身火海。    
    我转过身,往身后有亮光和凉意的方向跑去。突然,我发现有两个模糊的人形,是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躯体。显然,他们都已经死了,他们身上的衣服在熊熊燃烧。    
    我停止脚步,感到一阵反胃。我无法帮他们一把。    
    这时,我听到一种仿佛喉咙被扼住的呼叫声。我不知道这是否只是我的幻觉。我站住脚步,尽力细辨火焰的劈啪声。我的脸被烈火烤得阵阵剧痛,真是难以忍受。    
    又听到了这种响声。不是幻觉,不会错的。    
    是有人在喊叫。    
    


《3度夺魂》第一部分摇摇欲坠的小屋

    我用力吸了口气,又一头扎进被大火已烧得摇摇欲坠的小屋里。“你在哪儿?”我奋力喊道。我磕磕碰碰,穿行在烈焰的空隙间。我内心紧揪着,不仅为屋里的喊叫者,也为自己会被大火吞噬而感到恐惧。    
    我又听到了喊声。声音很轻,从屋里后边的什么地方呻吟着传来。“我来了!”我喊叫着,径直朝那声音的方向跑去。在我的左边,一根横木倒塌下来。我越往里走,越会身陷险境。    
    我看到一个过道厅,感觉上这声音就是从那儿传来的,过道厅上方的屋顶板裂开了口子,一副要倒塌的样子,楼板上面就是原来二楼的地方。    
    “我是警察!”我用力喊道。“你在哪儿?”没有回应。    
    这时,我又听到了喊声。这次离我近多了。我用手臂护着脸,钻进过道厅里。快,林赛……再往里走几步。    
    我挤进一扇冒着浓烟的门里。天哪,那是间儿童卧室。从屋里的情形来看。    
    一张床侧着翻过来靠在墙边。大火已把床烧得黑乎乎一片。我喊叫着,这时又听到了那声音。这声音被遏制着,伴有细小的咳嗽声。    
    床架已被大火烤得滚烫,我设法把床从墙边挪开一点。哦,天哪……我模模糊糊看见一张小孩的脸。    
    是个小孩。可能十岁左右。    
    小孩用力咳嗽着,哭喊着,说不出话来。他的小屋几乎已经被埋在了废墟堆里。不能等了,单单这浓烟就能使我们窒息而死。    
    “我会把你带出去的,”我安慰道。我用力挤进墙和床边的空隙里,拼出全身力气把床从墙边推开。我用手抓住那孩子的肩头,心里暗暗祈祷着不要弄伤了孩子。    
    我拉着小孩,慢慢穿行在火海间隙里。到处是滚滚黑烟,扑腾着灼人的热浪,令人窒息。我看见一个方向有些光亮,估计就是我刚才进来的地方,但心里却并不确定。    
    我被呛得不停地咳嗽,那小孩用手紧紧抓住我。“妈,妈咪,”他哭喊着。我用手紧紧捏了捏他,我要让他知道,我不会让他被火烧死的。    
    我往前边高声叫喊,希望能听到有人回答。“前面有人吗?”“有的,”我听到一个声音透过浓烟传过来。    
    我在杂物碎片上前行,一边尽力避开燃烧着的物体蹿起的火焰。这时我看到了进来的门口。    
    警铃声、叫喊声汇成一片。有个人影在前边摸索着。是个消防员。他从我手臂里轻轻接过那个孩子。又有一个消防员用手臂扶住了我。我们摸索着往外走去。    
    我走到了屋外,双膝一软倒在地上,同时张大嘴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空气。一位医护人员小心翼翼地给我围上一条毯子。每个人都显得这么友善,这么尽心尽责。我瘫坐在路边一辆消防车旁。一阵难受的恶心让我反胃,我张口呕吐起来。    
    有人为我在嘴上戴了一只氧气罩,我深深吸了几口。一位消防员俯身问我,“发生爆炸时,你是在屋里吗?”“不是。”我摇了摇头。“我是进来救人的。”我感到自己讲话很困难,思维也很迟缓。我掏出证件夹,给他看了我的警徽。“我是博克瑟警官,”我咳嗽着说道,“是凶杀科的。”    
    


《3度夺魂》第一部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我没事的,”我说着挣脱开那个医护人员的搀扶。我走到那个孩子身边,医护人员已经把他放在了救护滑轮床上,并用绳带固定住他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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